文化惠民申报材料(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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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2011年,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包含4个分专项:一是基层科普设施与阵地建设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设立,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补助基层科普车(含科普大篷车)和科普专用设备的购置更新、科普网站建设等,提升市、县(区)科协…

文化惠民申报材料(精选5篇)

文化惠民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基层科普 专项资金 管理实践 成效

近年来,福建省越来越重视基层科普工作,不断加大对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2006年起,在省科协年度部门预算中设立了基层科普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从省级财政性资金中安排,专门用于奖补扶持基层开展科普相关工作,年度规模从2006年的100万元发展至2011年的1420万元。该专项资金管理遵循统筹兼顾、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和绩效评价的原则,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

1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2011年,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包含4个分专项:一是基层科普设施与阵地建设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设立,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补助基层科普车(含科普大篷车)和科普专用设备的购置更新、科普网站建设等,提升市、县(区)科协自身能力。二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从2007年起设立,2007~2009年每年安排250万元,2010年起每年安排320万元,用于奖励和补助在农村基层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开展基层科普相关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通知》,促进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三是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2007年由省级财政追加安排、从2008年起设立,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补助科普惠农宣传栏、服务站建设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及奖补省科普先进县(市)、乡镇,增强农村科普宣传和培训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资金,从2010年起设立,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补助市、县(区)科普场馆布展设计、展品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旨在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协等部门关于福建省科普场馆平台建设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推动市、县(区)科普场馆建设,提升基层科普展教能力和水平。

2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做法

通过积极实践探索和不断扬弃创新,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2.1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2007年,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2008年,省科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科普“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通知》,该文件制定了《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管理制度》、《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标准》、《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员管理制度》。2009年,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工作的意见》。2011年,省科协、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共设总则、目标与原则、申报与评选、组织实施、表彰奖励、资金管理等六章共四十二条,规定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的用途、开支范围、预算申报审批程序等,明确了专项资金由获得奖补资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所在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县(市、区)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县(市、区)科协,实行报账制管理,同时强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2 规范项目申报评定程序

根据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所含各分专项的不同用途,在项目申报表中设置相关支出绩效目标内容,组织基层规范申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申报范围面向农村基层,符合《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填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等申报材料,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提出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省科协和省财政厅根据各设区市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深入调研,审查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在省级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补。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申报范围是县(市、区)科协,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资金、基层科普设施与阵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范围是市、县(区)科协,要申请上述专项资金补助,须向省科协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经审核、汇总后,提交专题会议研究评审。会上评定通过的补助项目及金额由省财政厅和省科协联合下达到有关市、县(区)科协和财政部门。

2.3 加强项目执行跟踪监控

重视开展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调研,采集相关信息并加以汇总分析,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经验,纠正偏差。2008年,省科协印发《关于报送科普惠农兴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获得2006年、2007年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填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情况填报表》并附上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材料。2009年,省科协印发《关于填报〈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的通知》,对2007年、2008年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2011年,省科协印发《关于开展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获得2010年专项补助资金的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支出绩效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填报《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表》并附上专项资金到位、支出、结余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同时省科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调研。2012年,省科协印发《关于报送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获得2010年、2011年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且未正式上报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填报《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表》,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实地调研,现场检查、核实所报项目支出绩效运行信息。

2.4 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积极开展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根据财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被选定为2009年、2010年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项目,按规定编报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了试点项目事后评价,报送了自评材料。2012年,省科协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选定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作为201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开展项目事中评价,要求各有关县(市、区)科协负责组织辖区内获得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奖补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开展支出绩效自评,报送《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基础表》、《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在基层自评的基础上,省科协撰写了《2011年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按时报送给财政部门。

3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要成效

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实施以来成效显著,2006年~2011年已累计组织实施1054个项目,共安排下达补助资金5490万元。通过该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激励基层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培养造就了一批新型农民,提升了福建省公民科学素养水平。

3.1 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

至2011年底,全省已投入使用的市、县(区)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共有28个,比2009年增加5个;建筑总面积67002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32513平方米,培训活动室面积6056平方米),比2009年增加3535平方米;拥有常设展品7023件,比2009年增加1059件;全年参观(培训)人数达42.7万人次,比2009年增加16.1万人次。此外,还有在建的市、县(区)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10个。

3.2 科普宣传栏、活动站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有了长足发展

至2011年底,市、县(区)建成科普宣传栏(画廊)9376个,科普展示单元总长度71532米,分别比2008年增长43.5%、22.4%;建成科普活动站(室)7789个,建筑面积221672平方米,全年参加活动(培训)111.9万人次,分别比2008年增长54.1%、52.6%和68.9%;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786个,比2005年增长40.2%。2012年1月,省科协主办的“建设万个科普惠农宣传栏”项目被列入201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937.2万元用于支持新建科普惠农宣传栏3124个。2006年~2012年,全省共有5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受到中国科协和财政部表彰,有131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受到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表彰。

3.3 科普网站建设和科普车配置力度进一步加强

至2011年底,市、县(区)科协建有科普网站71个,比2005年增加53个(增长近3倍);浏览人数328.7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272.8万人次(增长近5倍);配置汽车115辆,比2005年增加38辆。目前,全省各市、县(区)科协基本上配齐了科普车,福州市、三明市、建阳市等还配置了科普大篷车,2011年科普大篷车下乡205次。

3.4 农民科技培训成效明显

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通过近几年的科技培训,培养了一批观念新、技能强、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增强了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特色农业发展。2007年~2011年,全省农函大结业学员达16.8万人次,年均结业学员3.36万人次。2008年~2011年,全省各市、县(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共计18741次,培训174.7万人次,年均举办4685次、培训43.7万人次。

3.5 全省公民科学素养水平稳步提升

中国科协组织开展的福建省第二次公民科学素养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福建省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达到4.4%,高出同期全国1.13个百分点,比2004年福建省第一次公民科学素养调查测算出的比例提高了2.11个百分点。

4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4.1 项目补助力度偏小,影响规模效应的发挥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3.9万元,基层科普设施与阵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4.3万元,农村科普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4.7万元,项目补助力度偏小,规模效应不明显。尽管科普场馆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平均每个补助35.7万元,而实际上新建一个科技馆(科普活动中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就需要数千万元、上亿元,若包括展教装备费用,则所需建设资金规模就更大。一些科技馆虽已竣工,但缺乏展品设备,即使获得专项资金补助,对其科普展教功能的充实完善难有较大改观。

4.2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尚未完全树立

预算绩效管理是根据绩效理念,由设定明确的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在全国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开展不平衡,一些基层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不甚了解,对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未树立绩效理念,对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的产出和结果重视不够,导致部分项目执行进展不理想。

4.3 配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比较薄弱,目前仅出台《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统一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绩效指标的设定、评价标准的确定、评价方法的采用等仍处于初始探索中,绩效评价定性指标的计分存在人为因素较多,定量分析缺乏基础性数据资料,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亟待加强。

5 推进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考

2011年,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各级预算单位要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福建省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1 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将绩效理念融入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的骨干力量参与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分配资金运用绩效、使用资金讲究绩效的机制。

5.2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业务新、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综合性工作,要加强对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其业务素质,尽快建立一支既懂项目管理、又掌握国家政策,既熟悉财政财务专业知识、又擅长信息处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5.3 积极实践探索,构建科学规范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要积极探索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事前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深入研究,多方借鉴,设计完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5.4 注重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基层科普专项资金促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

要加快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的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重视探索建立基层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监控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通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践,促使基层科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最大化、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最佳化。优化扩大基层科普专项资金规模,加大项目补助力度,集中财力解决主要问题,继续重点支持科普场馆建设,为基层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提供阵地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统计年鉴-2012[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文化惠民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

三、认定范围: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按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创办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推广销售的经济实体。

四、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是具备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的独立法人,符合民营科技企业的业务范围;

(二)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研究、开发人员和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占单位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

(三)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投入不低于年技工贸总收入的2%;

(四)技术性收入占年技工贸总收入的2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和科技产品销售收入占年总收入40%以上。

技术性收入包括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所得收入以及中试产品、新产品产值中技术投入的增值收入。科技产品指在科技成果基础上转化和创新的产品;

(五)有依法制定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经营场地及必要的技术设施和条件;

(六)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报表,按国家规定缴纳税费。

五、企业申请民营科技企业认定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四川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税收登记表》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五)企业章程;

(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5~7人),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

(七)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等证明书、产品或技术、技术标准、产品质检报告等;

(八)其他材料。

企业接受年度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科技企业证书》副本;

(二)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三)近两年来的工作小结和其他有关材料。

六、本办法实施后,新成立企业,可在成立时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县以上科委提出申

请,待经营一年后进行认定。本办法实施前成立并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可持有关材料向同级科委提出申请,进行认定。

对经审核合格的民营科技企业由当地科委核发四川省科委统一印制的《科技企业证书》,并抄送同级工商局、税务局备案。

七、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并执行《科技企业会计核算规程》。

八、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资质考核,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核发证书的科技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对合格者在《科技企业证书》副本加盖年度认定合格章。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享受当年的政策优惠,如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由当地科委取消科技企业资格。

企业在申报核定和接受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违反本办法各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直至撤销其科技企业证书。

九、凡未经当地科委进行资质审批或在每三年一次资质认定中取消科技企业资格的,以及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歇业、变更法人代表,未到科委登记备案的,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并追缴已减免税款。

文化惠民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相关内容,清华大学2020年将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工作。

一、报名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于199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及清华大学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拟认定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候选人最多不超过60人,录取优惠政策为清华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具体方案如下:

拟招生项目 认定名额上限 小号 4 大号 4 长号 4 圆号 4 次中音号 4 单簧管 4 双簧管 4 大管 4 长笛(必须加试短笛) 4 萨克斯 4 大提琴 4 中提琴 4 小提琴 8 低音提琴 4 竖琴 2 西方打击乐 (定音鼓必考,可加试小军鼓) 4 二胡(含高胡、中胡) 4 扬琴 2 古筝 4 琵琶 4 柳琴 2 阮 4 笙 4 唢呐 4 竹笛 4 箫 2 埙 2 民族打击乐(排鼓及大堂鼓必考) 2 钢琴 8 手风琴 2 女声乐(限美声唱法) 8 男声乐(限美声唱法) 8 女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8 男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8 京剧(限生、旦、净、丑及 京剧队京胡伴奏) 4 (注: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海南等改革省份考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市,优惠分数将按比例折算,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三、报名申请

学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经所在中学核实加盖中学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扫描上传,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报名网址:bk.join-tsinghua.edu.cn,注册或登录后选择“高水平艺术团”进行报名。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1. “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2. “附加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具体包括:

(1)艺术相关特长及获奖情况;

(2)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等。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于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后续测试环节。

2、测试

高水平艺术团选拔测试包括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两个环节。

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85分及以上(满分100分)的考生获得认定入围资格。

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文化课考试不区分文理。

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管乐、弦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3分钟;练习曲片段,2分钟,展示弦乐快弓技巧或管乐单音快吐技巧。整个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2)民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3分钟;作品片段展示,2分钟,展示乐器演奏技巧。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3)打击乐(西方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个人技巧展示,总时长3分钟。

(4)舞蹈类(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4375px(含)以上,女生身高4125px(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①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5)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4250px(含)以上,女生身高3950px(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①自备演唱一首歌曲,3分钟。

②现场视唱五线谱。

(6)键盘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3分钟;基本功与技巧展示,2分钟。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7)京剧类(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自备京剧选段彩唱或京胡演奏,5分钟。

特别说明

(1)清华大学只针对上述招生项目组织测试,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队。

(3)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结果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

五、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同时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认定原则:艺术专业测试获得认定入围资格考生,不分省份,不分文理,不分艺术项目,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认定。每个项目认定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认定名额上限,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认定人数不超过60人。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如考生报考两个项目均入围且获得认定资格,则给予该生艺术成绩相对高者的项目认定资格。

3、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报考程序

1、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30日17:00,网上报名 。

注: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20年1月5日24:00以后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2020年1月7日24:00以后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文化课准考证”。

4、2020年1月11日12:00-17:00 ,考生或家长凭“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文化课准考证”到清华大学大礼堂报到,现场审核书面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贴有照片,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三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5、2020年1月12日艺术特长专业测试 。 具体安排详见“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未按准考证上约定的时间参加测试的视为弃考。

6、2020年1月13日上午文化课考试 。

7、2020年3月下旬左右, 在“网上报名”系统一并公布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结果、文化课成绩和认定结果。

七、其它事项

1、交通食宿

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测试期间,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做好预订工作。

2、测试时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3、咨询电话

报名相关咨询:010-62770334,010-6278205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艺术测试咨询:010-62790179,010-6278016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邮箱:yscs2019@163.com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文化惠民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 企业发展 核心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9(c)-0125-01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优惠政策是针对所得税的减免,由25%减按15%征收,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主要是对企业综合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经费以及高新收入上的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仅仅要求企业要有自己的研发,而且研发通过转化之后还要形成自己的高新产品或服务,只有这些问题都符合了,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下面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做一简单介绍。

1 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后,给予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1.1 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要做到坚持创新,而对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制定的政策能够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有利于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企业向着自主创新的方向发展,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调动企业创新热情的基础保障。

1.2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表示企业负责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能够积极的开拓市场,保证经营管理的高效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对象,能够深度挖掘潜在经济效益。

1.3 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1.4 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在该领域中,高新技术产业拥有的高端技术开发及技术创新能力均处于较高水平,促进企业向海外市场的开拓,企业市场价值也作为投标的关键参考标准之一。

1.5 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同其他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产业获取资金扶持、优惠政策的机会更大,是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重点关注对象,其雄厚的实力为吸引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奠定基础,加快企业向产业经营融合的速度。

2 申请程序

既然高新技术企业有这么多的好处,那么如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呢?根据([2008]17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相关申请认定程序为。

2.1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2 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企业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附件);(2)企业内部员工分布状况,其中技术研发人员所占的比例;(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4)企业研发技术或产品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5)研发活动介绍资料及通过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证实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记录表;(6)资质较深的中介审核通过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3 申请步骤

3.1 首先要认真研究条件,看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一个经营年限中所获取的总收益中,大于60%的利润均由高新技术服务或产品获得;(2)企业所经营的高新技术服务及产品包含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3)企业属于除港、澳、台地区外的中国境内企业,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采取并购、受赠或者自主研发、独占许可(大于五年)的途径对企业的服务及生产的产品享有资助知识产权;(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收益额中投资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的额度满足规定标注,且企业运用科学技术,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开发,对技术进行改革,开展一系列的研究活动来实现服务或产品的创新性改变,从而不断获取新的技术知识。

以条件点,缺一不可,采用一票否决的方式。

3.2 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材料

(1)资质较深的中介审核通过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附件);(3)通过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证实,且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具体规定的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新技术服务或产品的收入收纳盒证明,并上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投资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的额度审计报告;(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的网上申请资料;(5)含有高薪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的大于五年的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以及知识产权证书在内的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6)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

3.3 准备备查材料

各省市检查形式各不相同,很多地方收到材料专家审查后会要求现场考察或抽企业答辩,各项材料应准备好电子版备查,并做好索引。

最后有一点要特别留意,申请书中最重要的是PS表和RD表,专家会根据RD表判定你企业是否从事高新技术活动,研发投入是否合理,该项研发是否属于领域;根据PS表判定你公司的产品是否是高新技术产品(不符合被删除了几个会影响你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不达60%),根据知识产权表、成果转化表、PS表、RD表又综合判断你的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和主营产品是否是对应关系。

4 结语

由于材料比较繁杂,应尽量提早准备;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仔细对照检查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时,注意选择经认定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且研发项目和销售合同必须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领域。所有提供的材料的证据必须提供足够的、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例如:知识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是申请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等。

参考文献

[1] 邹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文化惠民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实施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良好风尚的形成,为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原则: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公开、分级负责。

二、发放补助对象和标准

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为:本县户籍、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县规定的长寿保健费补助,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填表。坚持自愿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此表一式4份,连同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公示材料一并上报所在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审核录入。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老年人申请材料,由镇、开发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镇、开发区90岁以上老人信息数据库。镇、开发区审核后,将申请审批表连同本地区90岁以上老人汇总表,一并上报县民政局(老龄办),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审核确认。县民政局(老龄办)对各镇、开发区上报的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有关资料,由上报的镇、开发区的村(居)委会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

县财政局复核后,打卡发放。

(四)申请老年人高龄津贴需提供的个人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附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4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四、监督管理

(一)对老年人高龄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各镇、开发区要在每年10月底以前完成上报新增、注销人员名单,县老龄办负责审查、核定。

(二)县民政局、财政局对享受高龄津贴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经查有虚报冒领的,立即停止发放高龄津贴,并追回已领取的高龄津贴。对申报、审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追究责任。

(三)不断完善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申报、审批审核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9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关注老年人,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县9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发放9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符合条件的老人均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要结合实施9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大力宣传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老年人和老龄事业,努力营造更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