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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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近几年来,我国贫困大学生的数量和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高校贫困生的总数已超过400万人,贫困生平均比例高达25%。当前,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成为国家、社会和高校共同关注的热点,如何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如何加强贫困生资助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工…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精选5篇)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6-0157-03

近几年来,我国贫困大学生的数量和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高校贫困生的总数已超过400万人,贫困生平均比例高达25%。当前,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成为国家、社会和高校共同关注的热点,如何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如何加强贫困生资助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央16号文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同时,近年来,国家又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从政策上、制度上都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对他们受教育问题的重视[1]。但是,当前高校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来看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比如,贫困生认定工作不规范、存在片面性和不合理性;对贫困学生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资助管理育人效果不明显、资助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本文提出构建“一二三四”资助管理工作模式,即夯实一个基础,认真开展贫困生认定;加强两个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搭建三个平台,彰显资助育人效果;确保四个到位,为资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试图着手分析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以期待能够解决资助管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一、夯实一个基础,认真开展贫困生认定

对于贫困生认定工作,高校要坚持“一动态、二分类、三公示、四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动态管理。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学校要结合学生提交的三级贫困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按照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公示的程序对其进行认真审核。同时,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和时间。对于因家庭突发变故或遭遇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即时对其进行认定,从而不断完善和补充贫困生数据库,达到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二是等级分类。结合高校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贫困认定等级。目前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类别。三是张榜公示。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始前,要求各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定工作结束后,将相关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四是监督管理。辅导员要经常深入班级,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困难,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加强两个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保障,目前,高校均已建立起了以学生资助中心为纽带,以相关部门、机构为辅助,以基层院系资助工作办公室为基础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优化了学生资助运行机制,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实[2]。同时,部分高校还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学院主抓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各项资助工作;资助工作专职人员队伍主要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2.加强制度建设。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遵照国家、省资助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校办学实际,研究制定涵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管理、入学“绿色通道”等一系列落实资助政策的配套制度。比如,学校要依据上级部门的文件建立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资助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理顺资助工作的管理体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制度,确保各项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搭建三个平台,彰显资助育人效果

1.搭建诚信教育平台。资助工作,核心在于育人。高校要以资助工作为平台,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打造诚信品牌,注重引导学生克难奋进、自强自立。一是通过讲座、交流、“感恩・诚信・励志”征文等“诚信校园行”活动鼓励贫困学生自立、自强,常怀感恩之心,改变他们对贫困的认识。资助工作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证,但资助是暂时的,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立意识,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面对困难的自信和吃苦耐劳精神,破除“一切靠父母供养”、“等、靠、要”的习惯思维模式,让自立自强成为当代大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二是通过开展“诚信自强之星”和“十佳贫困大学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效应,不断培养贫困学子的自立自强精神。

2.完善助学渠道平台。为了解决贫困生的生活费用等问题,学校要设立多层次勤工助学岗位,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学校规定校内非营利性部门如教研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场所等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设岗后由学校支付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学校要提倡学生进行科技型、智能型服务,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同时,要不断拓宽助学渠道,吸引社会资助,让社会团体、个人捐赠介入到学校的资助工作中来,认真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工作。在广泛吸纳社会无偿资助的同时,要大力倡导社会的有偿助学,有针对性地将高校贫困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给各类企业,鼓励企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和就业的机会。

3.打造贫困生就业平台。高校要将资助与就业工作相结合,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指导活动,派经验丰富的老师一对一辅导。采取专场招聘方式请用人单位“走进来”,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贫困大学生,搭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网上求职信息,广泛发动校内教职员工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基层就业理念,拓展毕业实习岗位并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假期开展与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相匹配的职场体验活动。高校要组织召开贫困学生就业座谈会,发放求职补贴,鼓励大学生通过自身努力,践行人生理想。

四、确保四个到位,为日常资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1.政策宣传到位。一是在新生入校前,学校要将资助政策随录取通知书寄给学生,同时由辅导员通过查阅新生入学档案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新生有关情况,及时向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二是及时公布、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学生及家长来电咨询的耐心解答,向他们宣传资助政策和具体措施,并详细做好记录,及时消除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三是入校开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安排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对贫困新生进行一对一的入学接待,引导他们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四是在日常的资助管理中,通过网络、广播、资助工作QQ群、学生资助工作专题会、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渠道,有效传达国家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精神和相关知识。比如,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诚信校园行资助政策相关知识大赛活动平台,对全校师生进行全面的普及教育。

2.流程规范到位。对于各项资助工作的评审,学校要严格制定相关制度,并规范其相关流程,使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从界定、上报到审批、发放的全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一是个人申请。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的学生必须来源于贫困生数据库)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资助申请审批表格。二是民主评议。组织召开班会,宣读评选条件和受助学生名单、等级,进行民主评议,要求民主投票和举手表决情况达到班级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通过评审,同时要求班会和表决情况在《班级工作手册》上记录详细。三是层层把关。学生材料上报学院后,由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上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通过打电话、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对经济收入情况逐一核实后将名单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将对所上报的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学习等情况进行耐心细致了解后汇总到评审组,最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四是张榜公示。评选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学校网页、各学院范围内对受助学生名单、资助等级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公示学校纪委、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3.监督管理到位。为加强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资金的管理,保证资助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助学效能,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助管理中心对受资助学生的经济消费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一是要求辅导员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和餐厅等场所,通过个别观察、民主评议、专项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对发现有不合理开支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处理。二是院系资助工作组每学期对受助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对有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学生,经核实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三是学校纪委、资助管理中心和财务处三个部门结合,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对国家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工作的检查,并按学校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有效的监管措施可以使高校的各项资助工作实现了“零投诉”,有力地保证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真正地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4.考核机制到位。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高校可以将其列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资助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各项资助工作评审开展情况、资金管理、发放和监督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几个方面。并对资助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基层院系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开展较好、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3]。资助管理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加强学校资助机构的专业化建设,强化理论研究,在研究中形成高校资助工作的特色。同时,要创新工作新思路,探求更专业的工作方法,促使高校资助工作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 梁作甲.帮困与育人相结合,健全高校资助工作体系[J].学理论,2010,(26).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近几年来,我国贫困大学生的数量和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高校贫困生的总数已超过400万人,贫困生平均比例高达25%。当前,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成为国家、社会和高校共同关注的热点,如何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如何加强贫困生资助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央16号文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同时,近年来,国家又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从政策上、制度上都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对他们受教育问题的重视[1]。但是,当前高校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来看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比如,贫困生认定工作不规范、存在片面性和不合理性;对贫困学生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资助管理育人效果不明显、资助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本文提出构建“一二三四”资助管理工作模式,即夯实一个基础,认真开展贫困生认定;加强两个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搭建三个平台,彰显资助育人效果;确保四个到位,为资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试图着手分析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以期待能够解决资助管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一、夯实一个基础,认真开展贫困生认定

对于贫困生认定工作,高校要坚持“一动态、二分类、三公示、四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动态管理。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学校要结合学生提交的三级贫困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按照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公示的程序对其进行认真审核。同时,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和时间。对于因家庭突发变故或遭遇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即时对其进行认定,从而不断完善和补充贫困生数据库,达到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二是等级分类。结合高校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贫困认定等级。目前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类别。三是张榜公示。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始前,要求各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定工作结束后,将相关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四是监督管理。辅导员要经常深入班级,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困难,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加强两个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保障,目前,高校均已建立起了以学生资助中心为纽带,以相关部门、机构为辅助,以基层院系资助工作办公室为基础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优化了学生资助运行机制,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实[2]。同时,部分高校还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学院主抓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各项资助工作;资助工作专职人员队伍主要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2.加强制度建设。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遵照国家、省资助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校办学实际,研究制定涵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管理、入学“绿色通道”等一系列落实资助政策的配套制度。比如,学校要依据上级部门的文件建立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资助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理顺资助工作的管理体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制度,确保各项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搭建三个平台,彰显资助育人效果

1.搭建诚信教育平台。资助工作,核心在于育人。高校要以资助工作为平台,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打造诚信品牌,注重引导学生克难奋进、自强自立。一是通过讲座、交流、“感恩?诚信?励志”征文等“诚信校园行”活动鼓励贫困学生自立、自强,常怀感恩之心,改变他们对贫困的认识。资助工作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证,但资助是暂时的,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立意识,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面对困难的自信和吃苦耐劳精神,破除“一切靠父母供养”、“等、靠、要”的习惯思维模式,让自立自强成为当代大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二是通过开展“诚信自强之星”和“十佳贫困大学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效应,不断培养贫困学子的自立自强精神。

2.完善助学渠道平台。为了解决贫困生的生活费用等问题,学校要设立多层次勤工助学岗位,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学校规定校内非营利性部门如教研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场所等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设岗后由学校支付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学校要提倡学生进行科技型、智能型服务,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同时,要不断拓宽助学渠道,吸引社会资助,让社会团体、个人捐赠介入到学校的资助工作中来,认真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工作。在广泛吸纳社会无偿资助的同时,要大力倡导社会的有偿助学,有针对性地将高校贫困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给各类企业,鼓励企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和就业的机会。

3.打造贫困生就业平台。高校要将资助与就业工作相结合,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指导活动,派经验丰富的老师一对一辅导。采取专场招聘方式请用人单位“走进来”,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贫困大学生,搭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网上求职信息,广泛发动校内教职员工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基层就业理念,拓展毕业实习岗位并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假期开展与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相匹配的职场体验活动。高校要组织召开贫困学生就业座谈会,发放求职补贴,鼓励大学生通过自身努力,践行人生理想。

四、确保四个到位,为日常资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1.政策宣传到位。一是在新生入校前,学校要将资助政策随录取通知书寄给学生,同时由辅导员通过查阅新生入学档案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新生有关情况,及时向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二是及时公布、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学生及家长来电咨询的耐心解答,向他们宣传资助政策和具体措施,并详细做好记录,及时消除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三是入校开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安排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对贫困新生进行一对一的入学接待,引导他们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四是在日常的资助管理中,通过网络、广播、资助工作QQ群、学生资助工作专题会、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渠道,有效传达国家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精神和相关知识。比如,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诚信校园行资助政策相关知识大赛活动平台,对全校师生进行全面的普及教育。

2.流程规范到位。对于各项资助工作的评审,学校要严格制定相关制度,并规范其相关流程,使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从界定、上报到审批、发放的全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一是个人申请。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的学生必须来源于贫困生数据库)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资助申请审批表格。二是民主评议。组织召开班会,宣读评选条件和受助学生名单、等级,进行民主评议,要求民主投票和举手表决情况达到班级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通过评审,同时要求班会和表决情况在《班级工作手册》上记录详细。三是层层把关。学生材料上报学院后,由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上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通过打电话、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对经济收入情况逐一核实后将名单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将对所上报的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学习等情况进行耐心细致了解后汇总到评审组,最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四是张榜公示。评选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学校网页、各学院范围内对受助学生名单、资助等级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公示学校纪委、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3.监督管理到位。为加强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资金的管理,保证资助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助学效能,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助管理中心对受资助学生的经济消费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一是要求辅导员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和餐厅等场所,通过个别观察、民主评议、专项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对发现有不合理开支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处理。二是院系资助工作组每学期对受助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对有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学生,经核实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三是学校纪委、资助管理中心和财务处三个部门结合,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对国家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工作的检查,并按学校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有效的监管措施可以使高校的各项资助工作实现了“零投诉”,有力地保证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真正地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8-0192-03

自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出台以来,我国高校逐步形成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形式的贫困生帮扶制度。然而,国家每年提供的无偿帮扶资金覆盖率占在校生的23%左右,一定程度上虽然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但很难满足学生的可持续性发展。特别对地方工科院校而言,存在着在校生中贫困生比重较大的特殊性,仅仅依靠传统资助育人体系,很难实现我国高校资助育人政策的预期效应。

一、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及其预期效应

所谓“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是指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辐射全体在校生,贯穿学生入校、在校、毕业、就业等一系列发展过程,建立“物质孕育精神—精神内化行动—行动反哺院校”的循环式培育模式。首先,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旨在实现帮困济贫的社会效应。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呈现稳步前进的态势,但建设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贫富差距的现象。教育作为改变贫困面貌的有力尖刀,成为众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的重要途径,高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帮助学生走进大学,实现求学梦。其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旨在实现教化育人的德育效应。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建立,力图以资助作为手段,目的在于教化育人,达到培养良好品质和德行的目标。不仅帮助受助学生学会自立自强,树立大爱意识和感恩意识,还充分发挥其在非贫困学生群体中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再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旨在实现和谐稳定的政治效应。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既体现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的政策性保障功能,又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与和谐,更有利于推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民族凝聚力的提升。

二、当前我国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面临的困境

通过对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预期效应的分析,结合当前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1.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经费重政府投入,轻自主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目前,我国高校资助工作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从资助范围来看,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资助学生数额占在校生总数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资助学生数额占在校生总数的3%;此外,各级奖助学金每年资助学生数额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然而,新建本科院校生源以农村学生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的百分比远高于20%这一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每年中央和地方为高校资助工作的财政拨款又基本依据相同比例来分配,必然带来有限的资源无法完全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现实需要,学校自主筹措资助经费的诉求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地方工科院校大多处于成长壮大的过程中,存在着办学经费紧张、社会资源有限、校友网络未能充分建立等诸多实际困难,导致学校资助工作经费大多只能依靠政府拨款。因此,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体系的构建,必须考虑创新校企合作的途径,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和社会力量拓宽资助经费来源渠道,深化资助形式和效用。

2.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对象重受助者,轻非受助者。《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高等教育必须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念,树立人人成才观念,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众所周知,高校资助工作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在于思想育人,即培育大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和感恩回报意识。也就是说,尽管日常的资助工作是针对贫困生开展的,但其潜在的思想教育价值适用于每一位在校大学生,教育效果也远大于日常教学中的单纯理论说教。然而长期以来,高校资助工作的主要功能在于困难学生的物质补给和精神培育上,使得成长中的地方工科院校难免受传统教育思路的影响,将资助工作的育人功效圈定在受助群体范围内,就事论事地开展工作。因此,地方工科院校资助工作,应当适度考虑扩大思想教育对象的范围,将非受助学生纳入到资助育人体系中,实现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双向发展。3.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资源重前期投入,轻后期挖掘。当前,地方工科院校的资助工作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保障性资助,即通过国家高校资助育人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物质资助;二是延伸性资助,即通过现金资助、能力提升、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就业帮扶。这两大类型的资助,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输血”到“造血”的蜕变,但地方工科院校资助工作建立起来的受助学生关系网却未得到充分利用。具体而言,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除了关注受助群体的发展和成长之外,还应当利用群体自身在受助过程中潜移默化形成的感恩意识,传递爱心和能量,突破资助工作仅仅停留于“输血”向“造血”转变的传统思维,构建“输入血液—自我造血—再输出血液”的循环式资助工作发展新模式。

三、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建立

针对上述我国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弊端,结合传统资助育人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实现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预期效应,特对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体系作如下探索:

1.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工作理念和基本模式。建立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实现“物质孕育精神—精神内化行动—行动反哺院校”的培育模式,应当坚持如下标准来衡量工作效益,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能够得到资助、资助工作能否真正发挥思想教育的功能以及资助育人工作能否激发在校生和毕业生的反哺意识三个方面。具体而言,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不仅在于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进校园,完成学业;还在于寻求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壮大;更在于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效应和社会效应,形成“人人帮我、我帮人人”的和谐局面。就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基本模式来讲,主要包括: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采取直接资助、推荐兼职、辅导就业等多种方式,实现物质帮扶;在此基础上,将全体学生即受助学生和非受助学生,纳入到思想教育体系中来,以资助仪式、志愿服务、受助学生演讲等活动为载体,内化学生的奉献意识和感恩意识,实现物质资助向精神资助的深化;同时,善于把握时机,利用校友建立奖助学金和实习基地、优秀受助毕业生返校介绍成长经验等机会,在反哺行动的现实感召下,升华全体学生对资助育人工作的认识,将内化的感恩精神和奉献意识,转化为反哺学校发展的实际行动。

2.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运行机制。首先,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治组织,努力形成“自助、互助、助人”的良好氛围;建立跟踪反馈机制,了解在校受助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变化情况;以自治组织为载体,开展以奉献、服务、感恩等为主题的公益志愿活动,号召全体学生参与,尤其注意对非受助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其次,建立校友资源库,分层次分类别发挥效用。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邀请校友作学科专题讲座和实战经验介绍;利用党团活动的契机,邀请优秀受助毕业生介绍成才历程,化育学生的进步团体;将校友设立的奖助学金尽可能地分配到不同专业的学生中,扩大奖助学金的影响面,通过颁奖仪式等具体活动触发学生的内心感悟,激发反哺意识。再次,与企业对接,针对性培养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吸引企业建立专门的人才培养基地,尊重和强调学生求发展、求上进的信心、决心和毅力,把促进学生自我发展的能力提升作为重点,尤其注重对受助学生的帮助和指导,使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对其发展的关心。最后,要注重创立资助工作品牌,建立资助学生社会实践团体,回馈感恩社会;建立技能培训团体,提高就业竞争力;建立资助工作品牌团队,求新求精。

3.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保障机制。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运行,不仅依赖于实践团队的合理规划和创新思维,更依赖于相关保障资源的落实。首先,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依赖于合理、合法、有效的企业准入机制。地方工科院校的专业实用性较强,可吸收利用的企业资源较为广泛,如何搭建校企合作的便捷路径,对资助育人工作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应考虑适当开放“企业进校园”权限,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前景、有公益心的合法企业成为资助育人工作基地,实现人力资源对接和育人功能对接。其次,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依赖于公平、公正、公开的育人经费开发竞争机制。地方工科院校资助育人体系的“循环式”,不仅在于精神的循环,也在于物质的循环;而物质循环主要依靠资助经费来实现,最大化地吸收育人经费有利于保障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的更好更快运行。在学校范围内,建立一套资助育人经费开发的竞争奖励机制,有利于囊括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来解决受助学生的实际困难,更有利于扩大资助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育人氛围。再次,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依赖于及时、便捷、高效的文化宣传机制。地方工科院校循环式资助育人体系相较传统体系而言,其突出特点在于关注精神力量对个体行为的感召和内化;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角度来看,隐性思想政治教育润物无声,对地方工科院校资助工作发挥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因此,建立及时、便捷、高效的文化宣传机制,有利于学生了解学校资助活动的发展动向,感受“人人帮我、我帮人人”的互助氛围,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感恩教育,培育反哺意识。

参考文献:

[1]王新国,张红,池晓玲.当前形势下加强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

[2]黄燕,王林清,马彦周.参与式资助: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新阶段[J].思想教育研究,2011.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资助;绩效考核

根据《2013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中公布的有关数据,2013年,政府、高校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在高校投入的资助总金额达574.11亿元,资助学生更是超过3724万人次。在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工作要点中,也将落实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了使高校资助工作惠及更多的大学生,同时完善高校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教育部、财政部和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等主管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对高校的资助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高校资助工作的绩效考核开始受到广泛关注。

一、开展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意义

在现代企业中,绩效考核制度已经日趋成熟,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国在2010年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绩效考核[1]。资助工作作为高校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关系到众多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对其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非常必要。

(一)有利于保证资助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目前,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各高校,在困难生资助方面的财政投入数额都非常巨大,如何让这些宝贵的资助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仅要依靠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而且需要对资助工作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对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有利于引起高校和主管领导对资助工作的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慎重并合理配置高校资助资源,防止克扣、贪污、挪用资助专项经费现象的发生,真正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益。此外,对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有助于高校创新对资助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手段,提高资助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二)有利于调动高校开展资助工作的积极性

资助工作是各高校的一项常规性工作,许多将其作为一项任务来对待,多年来一直延续传统做法,开展资助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虽然这些高校都能完成工作,但是没有充分达到国家对高校开展资助工作要求,没有实现资助育人的功能。通过开展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对各高校资助工作取得的成果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评价比较,树立资助工作先进典型,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有利于增强高校对资助工作的重视程度,将资助工作当作是一项能够为学生带来利益、为学校带来荣誉、为社会带来繁荣的重点工作来落实,提高开展资助工作的积极性。

(三)有利于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

在资助政策内容上,我国形成了以奖贷助为主、以勤补免为辅的资助体系,但是在资助工作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旧存在着许多问题。在目前的资助体系运行过程中,奖学金的助困功能不断弱化、助学金解困功能欠佳、助学贷款运行不理想、勤工助学渠道不畅通,这些都对高校资助工作效果产生一定的影响[2]。此外,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标准尚未形成统一,对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措施也并不完善。通过对高校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有利于发现在资助工作实际开展中面临的困境,发现资助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从而有利于政府和高校对资助工作进行新的尝试,不断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二、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现状

(一)高校对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缺乏科学认识

在我国高校中,资助工作往往由学生工作部门统一协调指导,由各院系具体负责操作执行。为了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高校往往采用单一的、省时省力的绩效考核标准,对所有的院系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考核,这样的标准模糊性较大,没有充分考虑不同院系间的学科差异和学生差异,缺乏针对性,容易造成对资助工作不全面、不准确的评价。目前,高校在进行资助考核时,往往采用上级部门提供考核指标体系,被考核学校或院系提供成果材料这种绩效考核方式,这样的绩效考核方法虽然效率较高,但是进行评价时受考评人的主观影响较大,并且导致院系只重视对书面材料的整理,而忽略资助工作本质的把握。

(二)对考核结果缺乏有效反馈,激励效果欠佳

目前,教育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完成出色的学校具有丰厚的奖励,但是在高校内部对于院系的奖励力度不足,对在资助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院系更多是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较少,且将奖励资金充做院系行政经费,降低了院系参与资助绩效考核的积极性。此外,受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我国高校在进行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时往往存在院系间的平衡现象,导致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准确反映院系资助工作的成果,导致院系对待资助工作存在应付心态,草草了事,从而影响了资助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绩效考核的参与度不高

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参与度不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高校进行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时,院系的参与度不高。有些高校对院系学生工作进行考核时,资助工作是作为选报项目,并非所有的院系都必须参加,另外,有些高校甚至没有对资助工作进行考核,这就导致了资助工作没有引起院系的重视,影响资助体系的完善。第二,在高校进行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时,一线辅导员和学生的参与度不高。目前,教育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对高校的绩效考核,以及高校对各院系的绩效考核,其考核人往往都是相关领导,而资助工作的主要操作者———辅导员和资助工作的主体———大学生,却极少能够参与到资助工作的绩效考核中,造成对资助工作的绩效考核本末倒置,不能及时反映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对资助工作的真实需求,从而导致绩效考核结果科学性不足。

三、改进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对策

(一)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原则

资助工作的目的不仅仅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更要使受到资助的学生在校园内能心怀感恩,走出校园后能回报社会,对受资助学生的思想教育是高校资助的核心环节。缺乏育人的资助仅是无价值创造的政策执行,是无意义、无灵魂的资助[3]。因此,在进行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时,也应该牢牢把握育人这一原则。在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时,应该突出对资助过程中育人工作的考核。在绩效考核的实际操作中,不仅仅对高校在资助资金投入、资助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考核,也要对高校开展的困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等多个维度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价,在绩效考核中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相统一、相促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正视绩效考核的作用

高校和基层院系是资助工作开展的执行者,也是被考核者。当前很多高校和院系领导没有认识到开展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作用和意义,对此类考核存在应付甚至抵触心理,导致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未能真正落实到位。因此,在下一步资助工作中,应当加强对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宣传引导,让高校和院系的领导认识到开展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来评价高校在资助工作中对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资助过程遇到的问题,保障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高校和院系领导不应该过多地关注绩效考核结果,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给学校或院系带来的利益,而是应该通过考核发现在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现行的资助体系,真正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

(三)注重考核主体多元化,考核周期科学化

在对高校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时,要更多地听取和采纳一线辅导员与学生的意见,改变上级领导“一锤定音”的传统考核模式,在考核小组中纳入一定比例的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生家长代表,采用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意见,构建出一套科学、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另外,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绩效考核人员的业务素养会直接影响到绩效考核的公平性、整体性和科学性,因此,在考核主体多元化的同时,应该重视对考核参与者的培训,通过培训帮助绩效考核人员掌握绩效考核目的、方法,明确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四)健全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机制

对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考核的目的,并非仅仅是对各高校或院系的资助成果进行评价或奖励,绩效考核也不能因结果的出来而结束,对考核结果的分析、反馈和运用更为重要。一要重视对考核结果的客观分析。既然是进行考核,就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上级主管考核的部门要注重对不同考核结果的分析,发现在对高校资助工作考核过程中的不合理之处,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细化绩效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二要将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高校和基层院系。对于高校和基层院系而言,绩效考核结果是对其资助工作成效的认可,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有利于他们寻找工作中的不足,弥补工作中的疏漏,促进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则会引起高校、院系、辅导员甚至学生们的猜疑,不利于国家资助政策的贯彻执行。三要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在绩效考核结果出来以后,应该根据考核结果对高校或院系进行分级别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开展资助工作的积极性。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在高校各项工作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只有充分认识到开展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才能充分调动高校开展资助工作的积极性,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目标,从而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作者:王贝贝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参考文献:

[1]陆英.试论我国高校的绩效考核工作[J].教育与职业,2015,(12).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模式

前言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近几年,各大高校实施扩招政策,艺术类专业学生数量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经研究分析得知,艺术院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比占较大。在艺术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影响下,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呈现出独有的特性,导致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难度增加,影响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效率。因此,学校相关部门应以艺术院校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优化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策略,提高资助工作效率,达到资助效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促进艺术院校发展。

一、 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特点和现状

(一)艺术院校资助工作。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是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压力的有效措施。在国家经济扶持教育事业的情况下,新的学生资助体系得以实施,致使资助力度得到调整,迫使受惠学生面更加广泛。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和减免学费均属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范畴。国家助学金生均资助额度于2010年由2000调至3000,为减轻学生与家庭负担提供保障。针对艺术院校而言,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助学金是贫困学生解决生活费和学费的重要举措。一般而言,艺术院校注重培养个性化人才,对教学资源具有较高要求,导致艺术院校学费远高于普通专业学校,平均学费为每年一万左右。其中,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6000元,助学金为3000元,为贫困学生解决学费问题提供保障。同时,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所占比例为3%,相较于15%至25%的艺术院校贫困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勤工助学以及校外兼职已成为诸多艺术院校贫困学生解决生活费的重要手段。

勤工助学是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手段。针对艺术院校学生而言,由于艺术教学的特殊性,致使其在学习过程中需花费的额外费用较多,大大增加了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例如,对于音乐类学生而言,需相应的乐器,对于美术类学生,需颜料、画板等工具。在此基础上,勤工助学成为解决贫困学生生活费的有效手段,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每月收入相应的费用,达到缓解学生经济负担的目的。

(二)现状与问题分析。资助申请具有随意性,目前,艺术院校的资助流程基本为“申请――认定――资助”,审核过程中缺乏考核学生实际情况,且未明确细化经济困难程度,仅仅设置有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致使资助申请工作存在随意性。在申请工作随意性的影响下,导致资助资格认定困难大大增加,甚至出现资助情况与学生贫困情况存在偏差现象。

资助主体较单一,国家、社会、学校是承担高等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构成要素。然而,国家与学校均属于有限资助,加之相关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缺乏深入挖掘社会力量的经验,导致资助金额十分有限,致使资助主体呈现单一化状态。

目前,诸多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对学生资助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其认为把钱分发给学生即表示资助管理工作结束了,并未对学生后续情况开展相应的调查,影响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后续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 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策略

(一)构建健全的助学体系。《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于2007年正式颁布,其明确指出: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高效开展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工作,以“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为出发点,构建以社会资助为主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

首先,完善贫困学生认定流程,以相关的认定标准为依据,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在艺术院校不断扩招新生的影响下,导致艺术院校经济贫困学生数量逐年增加,从而衍生出诸多问题,影响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因此,相关部门应以艺术院校基本发展特征为依据,制定合理的贫困认定标准,确保贫困生经济负担得到缓解。同时借助计算机网络,构建健全的学生档案,将学生的基本情况详细记录,包括思想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参加活动、学习情况等,为贫困生认定奠定基础。

其次,建立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助工作管理流程。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为避免出现差错,因建立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助工作管理流程,保证资助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其中制定资助政策、资助评选以及审核、发放等均属于该范畴,是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得以发展的保障。

最后,完善贫困生回访制度。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不仅要避免非贫困生占取贫困生名额,而且需保护贫困生的自尊心,致使贫困学生感受到爱与关怀,并非压力。因此,管理部门应适当建立贫困生回访制度,促使贫困生参与公益活动,懂得回报来自社会与国家的帮助。

(二) 加大管理力度,提升管理能力。针对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而言,一方面,应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管理意识,及时更新管理理念,以学校实际情况为依据,制定合适有效的管理措施,达到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定期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培训,指导其学习最新的国家政策,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管理经验,从而提高自身管理能力,达到管理目标,促进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

(三) 完善勤工助学制度,引导学生自强自立。针对勤工助学而言,在构建合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薪酬,增加艺术类岗位。勤工助学作为艺术院校贫困学生解决生活费用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缓解贫困生的经济负担。同时,艺术院校具有实践性高的特点,是培养艺术专业人员的殿堂。相较而言,音乐类社会实践机会多于美术类,技能类多于理论类,因此,针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美术类与理论类,增加其实践机会。

三、 讨论与建议

相较而言,艺术院校贫困生比例明显高于普通高校,导致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抑制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因此,为切实解决艺术院校贫困学生经济问题,提高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效率,相关管理部门在充分掌握学校学生情况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质量,达到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目的,促进艺术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发展。(作者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参考文献:

[1]屈炳昊. 艺术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研究[J]. 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2,03:96-97.

[2]于翊平. 艺术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特点及其思考[J]. 大众文艺,2012,02:262-263.

[3]李希进. 新中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研究[D].山东大学,2009.

[4]陆孙琦.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