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科学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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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从人才培养目标之争看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 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建设直接由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的人才目标究竟是什么?是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法律事务从业人士?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亦或仅仅是培养现代公民的素质教育高…

经济科学论文(精选5篇)

经济科学论文范文第1篇

对于课程教学而言,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需要依托一本具有权威性的教材。对于成熟学科来说不是问题,因为其内涵外延学界已有定论,尽管理论和写作水平有高低之分,各教材在侧重点和某些理论观点上存在的差异不会过大,当然在教学体系上也不会有太大差异。然而,对于经济法学来说,这是一个大问题。以我国经济法学界主流教材来看,漆多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主要有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的原理和基本法律制度等四编20章组成;[1]李昌麒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主要有经济法的一般理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经济监管法律制度、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等6编33章;[2]史际春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部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则分为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经济活动法等四编;[3]而潘静成、刘文华教授主编的《经济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共4编20章,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第三编市场规制法,第四编宏观调控法;[4]杨紫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则分别对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进行了讨论;[5]王保树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原理》则由总论、市场管理法、宏观经济管理法、对外经济法、经济监督法等五大部分23章构成;[6]顾功耘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教程》则有7编37章,分别是经济法总论、经济法律制度变迁史、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对外经济管制法律制度和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等7大块。[7]

从以上列举可以看到,我国主流的经济法学教材体系极为不同,以至于难以找到一个大家都认同的教学内容体系。而这源于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不同见解。尽管比起30乃至20年前,对于什么是“经济法”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的共识,但就其内涵和外延仍存在相当大的分歧,直接导致了经济法究竟包括哪些制度、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经济法学教学究竟应该采取何种体系的大问题,也为我们选取合适的教材带来了难题。本文没有能力、也无意比较各理论体系和各种教材的优劣。但是,从完成经济法教学的实用立场出发,在考虑到学时约束的条件下,对于教材选用来说,可以考虑以最大公约数的方法找出主流学者们共同承认的部分,然后以此为基础确定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体系。目前,经济法总论或者说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或者说市场管理法,以及宏观调控法这三大块属于经济法学的固有内容业已成为学界共识,那么主要围绕以上三大部分构建经济法学教学体系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至于漆多俊教授和顾功耘教授主张的国家投资经营法或者国有经济参与法部分,在其他学者教材中,有的部分体现在经济法主体制度之中,有的则分解到宏观调控法之中。这部分亦应考虑纳入教学之中。以上选择的几个考虑因素是:第一,最大限度地回避有争议的理论问题。让学生主要掌握经济法学界业已获得共识的部分,并了解那些有理论争议之处,其中后者为任课老师留下一定的个人空间,可以就个人心得予以发挥,如此可以较好地平衡持有不同理论观点的老师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共性与个性;第二,符合减少学时的客观需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专业培养目标也在发展变化,专业课时的减少也是一个趋势,因此,选择最为简洁的经济法学体系作为课程设计的基础,也能够符合这一趋势,在减少的课时中把有限的内容更深入地传授给学生;第三,可以借机完善整个经济法学的课程群。尽管专业课时的减少是一个现象,但是,另一个应有的趋势则是多设选修科目。因此,如果就名为“经济法学”的课程予以简化,则也为开设更多的与经济法相关的选修课程留下了空间,从而形成一个包括“经济法学”、“竞争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消费者保护法学”、“房地产法学”等在内的经济法课程群,为对上述方向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更好的专业教育。

二、从人才培养目标之争看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

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建设直接由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的人才目标究竟是什么?是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法律事务从业人士?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亦或仅仅是培养现代公民的素质教育高等教育的一环?还是兼而有之?根据1998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我国法学专业的任务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不少较具历史的法学院的培养目标选择了与教育部保持一致。例如:四川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学教育。[8]安徽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理论法学、实体法学、程序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法学原理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人才。[9]但是,随着高校扩招、全国法学院系和法学本科学生数量的急剧增长、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国家司法考试改革,这一系列因素促成了人们对于法学本科培养目标的思考。

近些年来,法学教育界召开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性质地位、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改革、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大讨论。与会代表通过交流、研讨,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形成了三种鲜明的观点:第一,精英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精英教育,认为法学教育在于培养具有高度经验理性、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的法律人才;第二,职业教育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当定位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要求的职业法律人才;第三,通识说,即法学教育作为现代普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10]经过多年讨论后,2012年教育部最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提出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就教育部2012版本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来看,文中强调的诸如“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等用语,无疑偏向了前面三种观点中的“精英说”。然而,在目前中国法学教育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该要求与现实有相当距离:第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有600余家法学院系,各培养单位之间水准参差不齐,毕业生的素质也层次分明,有相当数量的法学院系从师资到生源,根本上难以达到教育部的高要求;第二,在目前中国一流的法学院系中,也有相当部分毕业生难以达到上述高标准,特别是那些招生人数较多的培养单位,很难保证足够的资源投入去帮助每一位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之下,教育部是本着“宁缺毋滥”的标准痛下杀手,停止一批根本无法达到上述目标的法律院系的招生资格、严格法学毕业生毕业条件,还是承认现实、维持现状,而将“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仅仅是作为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更有一个特别需要提出的问题是,在那些办学较早、具有法学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资格的法学院,博硕士生的人数往往数倍于法学本科生。在各类法学专业研究生人数极大扩张的今天,在法律硕士乃至法学硕士已经无法被社会普遍承认为“法学高级专门人才”的情况下,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另外,教育部2012年版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中还有“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之说,显然这也非常不具有现实性。从高等院校来看,普通本科院校大多已经将新进教师门槛提高到法学博士,在法学硕士都难有机会走上讲台的今天,很难想象法学本科毕业生会有这个机会;从中等学校的教师需求来看,也基本上没有法学本科毕业生的用武之地。与之有关的是,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建设目标,并在此后开始在全国遴选,并在2012年11月公布了首批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8所高校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2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12所高校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期为5年。就上述入选的法学院而言,在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基于自身较为雄厚的师资条件,加上进行4+2等从本科到硕士阶段的连续培养,①更有可能实现教育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当然,这已经不仅仅是本科阶段能够独立完成的了。

对此有学者指出,在中国教育发展的新阶段,应着手构建分层次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985”、“211”工程高校应偏向培养研究生后备人才;一般本科院校应走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道路,主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至于民办本科和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应明确为培养应用型的基层法律人才。[11]笔者以为,这是对中国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更清醒的认识,也是更好的解决办法。无论如何,今后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方面,应用性、实践性的要求将会大大增强,从而需要对传统的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例如强调案例教学,开展更多的模拟法庭活动,引入诊所式教学,等等。经济法学的教学也不例外。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和司法体制下,上述实践教学环节的增加仍有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第一,就经济法学教学时间的安排方面,究竟如何在课堂传授理论教学和各实践教学环节之间分配,就是一个大的问题。毕竟现代各国调节经济已是常态,这方面立法极为发达,经济法学理论的发展也日新月异,需要传授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之多可想而知。在法学各门专业课课时一直在减少的背景下(例如不少院系经济法学教学时间都从原有的108课时甚至更多,减少到了72甚至54课时),如何从本已有限的经济法学教学时间中拿出相当部分满足实践教学环节的需求,是一个颇为头疼的问题。第二,经济法学中的很多内容,具有交叉学科的色彩,这为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带来了一些独特的难题。例如,就国内外发生的反垄断案件来说,往往需要结合经济分析才能定案,竞争法学中的不少理论也直接与经济学理论相关,其复杂性导致无论是经济法模拟法庭还是经济法法律诊所,都难免出现力所不逮的现象。第三,对于最接近“实战”的实践教学环节———法律诊所而言,源自美国。但是,美国社会,特别是司法界对于诊所式教学普遍认同和支持,使得参与该项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准律师”的地位,有资格提供法律意见和服务,这为法律诊所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司法环境。

经济科学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法制化进程的深入,经济法在我国得以兴起和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以市场化、法治化为特征的社会变革加大,使我国的经济法日渐成熟。2009年初,一个热门的话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是为经济法的完善带来了新的契机。在中国当前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科学发展观对于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使命,以维护社会利益为特征的经济法来说,带来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创新理念。而经济法价值的定位问题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法立法和实务所亟待解决的一个全新的课题。本文试将经济法价值的定位问题与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提出经济法的价值可分主导价值和功能价值。主导价值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功能价值是实质正义、发展公平、和谐统一。以期从法的价值入手,探究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并通过与民法的比较,试以科学发展观来论述经济法的价值。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价值 整体效益 实质正义 发展公平 一 、从经济法的价值谈起 传统法理学认为,“法的价值”有三种使用方法:法的目的价值、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及法的形式价值。从法社会学角度看,法的价值研究其实质是对法存在的社会历史必然性及合理性的探寻。法律价值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一般认为,法律价值包括和平、安全、自由、平等、秩序、文明、正义、效率等方面。 自然法学派(包括一些社会法学派的法学家)认为法律应当而且必须关注并研究一些基本的法律价值,如正义、秩序等。美国法学家罗斯。柯。庞德就曾经指出:“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是在古代或近代世界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的主要活动。”[①] 但在法律实证主义看来,法理学的根本任务应当是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其反对在法学研究中用形而上学的思考方式以及寻求终极真理的做法,反对法理学家们试图超越现行法律制度的经验事实而去识别与阐述法律思想的任何企图。[②]从根本上讲,法律实证主义就主张“任何道德价值因素都不可进入法律的定义。”[③] 经济法是现代法的一种,在历史上首先是由空想共产主义者提出的一种设想,后来却被资本主义国家从实用主义的意义上加以运用,并成了能保障资产阶级可持续剥削和可持续统治的制度性方法。经济法当然也能在东方的中国得到运用,并通过弘扬经济法,来满足其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稳定的需要。上个世纪70年代未80年代初,经济法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同步发展起来。 关于经济法的本质有各种不同的表述,“经济法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 [④], “是国家为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实现经济协调发展而规制经济运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⑤]“就其本质而言,经济法就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调控社会经济,使之良性运行,协调发展之法”,[⑥]或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⑦]都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学者们对于经济法的价值已多有阐述。归纳起来,主要观点有:(1)经济法的价值是经济法通过其规范和调整所追求的目标。它表现为实质正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和谐,他们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又表现为不同的方面。[⑧](2)经济法的价值,也具有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价值,它的价值链的中心环节也是效率与公平;它固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当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它还要兼顾国际社会利益。经济法的中心价值环节应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率和社会总体(实质)经济公平。[⑨](3)经济法的价值主要有二:一是社会经济福利价值,二是经济民主价值。[⑩](4)经济法价值目标体系分为两个层次,工具性价值是经济法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法的理想)应具备的其本属性或共性价值,包含结果公平、经济安全和体制效率;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与理想,包含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的法体系中的特殊本质性决定的。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的调整任务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是经济性的,其价值亦重在经济性;同时经济法是适应经济和市场社会化的迫切要求,为解决社会化引起的矛盾和冲突而应运而生的。所以经济法又是社会性之法,经济法的价值关注社会性。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价值的突出属性。 二、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 价值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受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控制的大趋势下,对于实行改革开放将近三十年并加入WTO的中国来说,科学、正确的理论指导仿佛是大海中的指明灯,指引中国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如果没有相应健全的科学对策,中国的发展将是短暂的、有限的。2009年春天,中共中央特别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是照耀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的灯塔。这一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飞跃。 在中国当前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科学发展观体现为“一个中心、五个统筹、一个根本”。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基于国民经济运行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强调五个统筹,是基于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不协调或不够协调的现象和问题;提出以人为本,是基于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一些突出或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而对于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使命、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特征的经济法来说,其面临的发展与创新是必然的。 2009年4月10日,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与西北政法学院联合主办、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承办的 “经济法的理念与科学发展观学术研讨会”在西安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徐孟洲教授坐了《新发展观与经济法的理念》的主题报告。徐教授首先对新发展观的含义进行了解读,认为新发展观从经济领域开始提出,它要求经济的发展应与人类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提出与新发展观相适应的经济法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使经济社会与人类和谐发展的理念。其次,徐教授提出了“新发展观与经济法的理念重塑”的观点,认为以人为本的思想应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 讨论中,郑州大学法学院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与科学发展观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天然的联系,经济法是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为其宗旨,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有助于经济法研究的发展;强调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联系,突出表现在经济法的理念与部门化上。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倡议开展“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创新”专题研究,提出运用这种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经济法的实际工作和理论工作。我们可以把握两个求真务实的要点:其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与经济法的存在形式和社会价值具有高度的同一性,这亦是科学发展观对经济法的肯定;其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与经济法的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具有密切的关联性,这亦是科学发展观对经济法的指引。 笔者认为,在科学发展观的肯定和指引下,判定经济法的价值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经济法的主导价值,即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二是经济法的功能价值,即实质正义、发展公平,和谐统一。 三、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社会整体效益 (一)经济法的产生背景 经济法诞生于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之际。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了著名的《关于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一书。在该书中他十分深刻地论述了“看不见的手即市场之手”在形成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经济秩序中的决定性作用。自由资本主义奉行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理论,将市场主体的个体私权的能量发挥到了极致,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由于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导致了竞争的不平衡,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19世纪末,随着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实现了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政策已不适应垄断后的经济现实。1936年,凯恩斯发表了《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提出了“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并立即被各资本主义国家奉为宝典。“经济法产生于国家不再任由纯粹司法保护自由竞争,而寻求通过法律规范以其社会学的运动法则来控制自由竞争的时候”[12].国家之所以不能任由纯粹司法保护自由竞争,在于自由竞争的任意发展导致了市场的失灵,市场的失灵使市场机制失去了其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因而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经济法学界普遍认为“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 经济法是构筑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而市场经济的最高原则就是效益的最优化,即经济的最大量增加,因此经济法最主要的价值目标就是效益,经济法注重效益价值目标的追求。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法是经济效益法,通过协调各方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关系,以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法,经济法的制度和规定都是以获得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终点[13]. 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滞胀性危机的频繁发生和人们对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理论的质疑,古典自由经济理论出现复苏现象。“推行经济自由主义和削弱政府的经济作用成为新的时尚,弘扬市场的作用称为20世纪最后二十年的时代主题。”[14]在这样一个经济时代,经济法逐步成熟起来并最终确立了自己作为多元素主体利益协调平衡的社会本位法的地位,形成了“均衡调整,谨慎干预”的主要特征。均衡调整的本质要求经济法在维护相关主体利益的同时,实现利益的均衡合理分配。谨慎干预体现了尊重并同时兼顾市场与政府(国家)的现念,是现代经济法正努力实现的目标和价值。[15] (二)与民法相比较 效益是指投入与产出即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较,只有当成本大于收益时,经济才是有效益的。在经济法产生以前,经济领域的法律关系由传统民商法来调整。民法的效益强调的是个人利益的实施,只要每个个体实现了自己效益的最大化,那么社会也就能实现它的利益最大化,个体效益与社会整体效益是一致的,并且个人效益是社会效益的基础。这一思想最先由亚当。斯密提出,后来形成了在政治思想中影响较大的功利主义思想,但当社会出现个体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尖锐矛盾时,由于民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所有规制旨在保证个人利益充分实现。故无法解决诸如交易成本过巨,市场失效,外部不经济等问题,实现社会整体效益。 经济法的诞生补充了民法之不足。 经济法自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社会整体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实现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直接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可以说是经济法的独到之处,其他法律部门不是不追求社会整体效益,而是通过在追求其他价值的过程中,间接地实现社会效益。如民法,其价值取向是充分保证个体效益的实现,而对社会整体效益的维护则是间接的。它主要是通过调整个体效益之间的冲突来实现个体效益与社会整体效益的平衡。如行政法,在追求实质正义之终极目标的体系中,通过形式正义的调整间接实现社会效益。如刑法,它最直接的追求是恢复社会正义,在它的这个追求之下当然是有助于社会效益的。 经济法要求个体经济行为与社会总体经济发展相协调,认为“个人利益的实现程度并不重要,倒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有特殊意义,通过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来实现对个别利益的一般保护。”[16]经济法主张经济主体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必须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中来重新加以认识和评价。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科技技术作用的日益强大,人作为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在经济活动中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只有站在社会整体效益的高度,才能协调各层次利益的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使资源得以优化配置,达到可持续发展。 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指导下,经济法应以社会责任为本位,以社会整体效益为其主导价值。社会责任本位是实现以人为本思想的强制性要求,所谓社会责任本位是要求所以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以社会整体利益为目标,要对适合尽责任,把社会整体利益、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作为经济法的目标,企业也不能仅仅只考虑到要赢利,还要考虑到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不能只简单地追求经济效益而损害社会整体效益。效益的整体性是指法律把个别主体行为的评价视角从行为主体延展到整个社会。因此,笔者认为,效益的整体性是经济法区别于民法的根本所在,时至今日,社会整体效益是经济法的主导价值,其他价值都围绕着这一价值而展开。 四、经济法的功能价值:实质正义、经济公平、和谐统一 (一)实质正义 正义作为法律的价值目标之一,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法律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的最高价值在于正义的实现,经济法也不例外。正义和效益是法律价值目标中两个相辅相成,不可分离 的要素。法律保护正义虽然抑制了一定的效益,但这是为了实现更大的效益;法律保护效益虽然牺牲了一些的正义,但这也是为了实现更大的正义。 在正义价值上,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在于民法追求的是形式正义,而经济法则追求法的实质正义。民法是以个人权利为指导,以抽象的人格平等为基础,强调机会均等,但无力解决事实上的能力差别、收入差距、贫富分化进而导致经济机会不平等一系列问题,它所关注的是个人正义,也称形式正义。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决定在经济法中正义的价值目标具体化为对正义的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的追求,亦即实质正义的追求,这种正义在于实现社会范围的实质性、社会性的正义,是一种追求最大多数社会成员之福的正义观。在民法“眼”中,经济巨人和经济侏儒都是平等的,它们之间的交易是公平的,是个体的公平。而在经济法“眼”中,经济巨人和经济侏儒是不平等、不合理的,经济法总是以社会整体为参照系,采用市场外力量来积极限制这种对比差异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譬如在经济责任制当中,一方面和在传统部门法的体系中一样,行为人违反义务要引起国家暨法的否定性评价;另一方面,它体现为一种积极的角色责任,强调特定的身份、职务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职责。①经济法的实质正义,在整个法律制度中处处可见,这也是20世纪以来的社会法。(包括劳动法、环境法等)法律规范中均体现出来的,诸如对劳动者的保护,对环境的保护等等。而经济法的实质正义,体现为对经济弱者的保护;对经济效率的保护;以及反贫困;强调经济民主和经济自由;健康;可持续发展;社会安全;对环境的保护等等。[17] 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认为从一定角度看,正义可以分为社会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首先要决定一种社会制度是否合乎正义,然后才能决定个人的道德准则,决定个人须承担的义务和职责。在他的学说中,形式正义是和实质正义相并行的两个概念。实质正义是指制度本身的正义,形式正义是指对法律和制度的公正和一贯的执行,而不管它们的实质原则是什么。形式正义又可称之为“作为正规性的正义”,也就是指法治。“法律制度是对理性的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旨在调整他们的行为,并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 “形式正义的概念,也即公共规则的正规和公正的执行,在适用于法律制度时就成为法治。”[18] 正义始终意味着某种平等,因此,形式正义要求在执行法律和制度时应平等地适用于属于它们所规定的各种各样的人。所以形式正义是坚持原则或服从制度。但是,平等地执行的法律和制度本身却可能上不正义的。同样情况同样待遇并不能保证实现实质正义。实质正义取决于社会基本结构所根据的原则。[19]其实实质正义是在形式正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形式正义的一种扬弃。 (二)发展公平 公平观念古老而又持久,是人们普遍认可的崇高价值。现代经济法的公平观念还特别体现在经济法所追求的新型公平理念——发展公平。发展公平是可持续发展观为公平这一传统的道德与法律价值范畴注入的新理念与新思维。[20] 与民法追求的个人公平不同,经济法所追求的公平,是社会整体效益的公平。它强调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必须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承担义务,而不只是对个别人的特定利益承担义务。莫具体经济行为即使不造成特定的损害后果,但却对整个社会经济存在危害时,该行为就是不公平的。经济法规范依靠国家干预这种市场外因素的介入来矫正,在认同分配差异所具有的经济意义上的合理性的同时,更兼顾社会意义上的合理性,体现经济法独特的人文关怀。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多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全面,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层面亟待改变、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等。这就要求我们的发展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公平合理。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平衡地区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经济法要求国家对不平等的收入和财产实行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结果公平和地区公平。利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对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予以一定补偿或救济。产业结构不合理所产生的结构性经济缺陷甚至致命的经济损害是相当严重的。民商法和行政法对产业结构的调整无能为力。因此,国家经济法规应该根据国家经济主体和制约经济增长的客观国情,使各个产业部类的分布处于比较均衡和合理的状态。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发展公平更新和拓宽了公平的传统含义。 (三)和谐统一 > 和谐是市场和国家共同追求的理想境界,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和谐的必然结果,也是评价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准。作为经济法价值追求的经济和谐,指以市场调节为主,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国家针对市场缺陷,对经济进行干预、排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障碍。最终实现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目标。[21]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它追求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社会效益与个体效益的统一,实质公平与形式正义的统一,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的统一,国家调控与市场配置的统一等等。 由于社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许多原先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直接渗透了国家意志,私法的原则和精神不断受到侵蚀,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性不断增加,强制性规范不断增加,这已成为现代民法的两难困境。[22]尽管传统民法作了一些修改,但终究不可能以社会本位取代个体本位的理念。行政法的国家本位的绝对公权,只能在管理程序中将政府予以法制化,却不能全面干预经济行为。而经济法则能立足于组织、国家和社会的新发展,实现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在平衡协调,把公法的目标和私法的手段紧密结合起来,以此达到既要保持整个社会范围内的经济秩序,实现整体效益的增加和国家对于经济生活的意志,又要保证民法中自治的纯洁性。经济法追求经济的和谐发展,保证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最终谋求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 对经济合理性的追求必须考虑社会政治、道德、伦理、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社会信仰等各方面的承受力及它们之间的和谐度。和谐的理念贯穿于所有的经济法之中,是制定执行解释经济法的主要精神。我国的宏观调控法体系也是本着经济和谐理念正在建立和完善,其总体目标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计划法,产业政策法,金融法,财政宏观调控法等等无不体现了经济和谐的基本精神。[23] 关于经济法价值的探讨,其范围十分广泛。但对经济法价值的选择具有辨证历史性,其具体内容彼此有互补和依存性,而价值体系本身的位阶也不是凝固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法律运转环节或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应相应地做出各异的价值选择与组合。在坚持以人为本,实质为追求社会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经济法的价值阐述为由主导价值和功能价值两个方面构成。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作为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统领着经济法的功能价值——实质正义、发展公平、和谐统一;而功能价值又是主导价值的具体体现。如此更能体现经济法与民法的差异,时至尽日,也更能说明经济法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 注释: [①] 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商务印书馆1984年中译本,第55页。 [②]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1年版,第110页。 [③]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79页。 [④]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三版),第80页。 [⑤] 肖乾刚、程宝山:《经济法概论》,中国商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3页。 [⑥] 李光强:《论经济法的本质》,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2期,第17-19页。 [⑦] 杨紫炬:《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 [⑧] 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152页。 [⑨]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⑩] 鲁篱,苏明:“经济法的价值新论”,《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3月版。 吕忠梅,陈虹:“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法商研究,2000年6月版。 [12] [德]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未健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页。 [13] 潘静成,刘文华:《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年第1版。 [14] 耶金、斯坦尼斯罗:《制高点——重建现代世界的政府与市场之争》,北京外文出版社,1999年版。 [15] 张 昊:“经济法价值生成的基础”,《法学研究》,2003. 年4月版。 [16] 程宝山:“经济法与民法的价值比较”,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 ①史际春,邓峰:“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刍论”,《法学杂志》,2009年第2期。 [17] See JohnP.powelson.The Moral Economy.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2001. [18] 罗尔斯:《正义论》,哈佛大学出版社所属Belknap出版社971年版第235页。 [19]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第5版,第107页。 [20] 樊涛、李彦林:“经济法价值取向浅探”,《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5月版。 [21] 杨连专:“论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与和谐”,《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6月版。 [22] 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合同、遗嘱和婚姻行为的一般规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3] 杨连专:“论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与和谐”,《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6月版。

经济科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创新

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是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基础。长期以来,我们在政治经济学教学研究中受苏联范式的影响,恪守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教条,强调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忽视政治经济学的建设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重大的时代变迁,新经济的出现,“使知识经济成为新的社会经济形态,虚拟经济成为经济活动的新模式,网络经济成为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使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了变化。因此,在新时期和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的前提下,适应时代变迁,推进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

一、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应处理好的六个关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发展,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不例外”,“科学的理论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在于它能够反映实践和时代的要求,随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只有能够不断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理论才是能够指导实践的理论”。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需要立足于新经济带来的现代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立足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的基本特征,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能够与时俱进,增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追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形态。因此,在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中需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要研究市场经济问题,但在市场经济问题的研究中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关系的考察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而西方经济学侧重于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及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要以市场经济为中心,既要研究生产关系,又要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因此,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要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主体,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份,“借鉴西方经济学从资源配置角度研究生产方式”,实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互补,提高政治经济学的学术生命力和对现实问题的解释能力。

(二)处理好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从经济改革的角度讲,在理论的号召和指导下,可以使人们更加清楚改革的目的,形成“改革共识”,增强人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尽管30年来,中国改革的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国的改革理论仍处于滞后状态。为促进改革理论的发展,应在对实际应用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把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与改革理论的创新结合起来。一是提升改革理论研究水平,不断加强对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改革理论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人们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积极性。二是处理好改革与实践的关系,一方面要善于从改革的实践中及时地总结、提升改革理论;另一方面要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验证和修正理论。

(三)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可以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这两种方法,它们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应是统一的,相互补充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本前提,没有定性的定量是一种盲目的、毫无价值的定量;定量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定性更加科学、准确,它可以促使定性分析得出广泛而深入的结论。从当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看,定量分析占据主导地位,忽视了定性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失去了思想性。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要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加强政治经济学的思想创新。

(四)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分支学科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前,传统政治经济学居于中国经济学的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统政治经济学与改革开放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相脱节,其解释和预测能力难以满足实践的需要,传统政治经济学范式‘衰落’了”。因此需要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形成新的分析范式,而在理论创新中需要吸收其他经济学分支学科的思想。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首先要处理好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借鉴和吸收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分。其次,要处理好与经济史学的关系,从经济学说史中吸取养分,继承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先进成分。同时从经济史的演化过程中总结、提炼经济思想,特别是要从中国改革30年的历史事实中总结提炼经济思想,以推进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发展。最后,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经济哲学、经济伦理学的关系,通过与经济社会学、经济哲学、经济伦理学等经济学分支学科的交叉融合,提高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力。目前经济学的学科划分太细,肢解了整体性,在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其他分支学科关系的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分支学科的紧密联系。

(五)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经济学与历史学科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家托宾指出经济学走到极致,将无限地接近于历史学,因此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需要从史学中吸取养分,提高其创新力。二是处理好经济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需要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主张对政治经济学而言显得尤为重要,而政治经济学的争端也往往归结为价值论的争论,“任何纯理智的作用都不能决定关于最后价值的判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需要处理好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在与哲学的交叉中获得正确的价值判断,建立政治经济学的伦理基础。三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心理学与经济学有着特殊的亲缘关系,心理学与经济学互涉的历史发轫于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哲学,随后经历了一个从相互分离到再度结合的过程。随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政治经济学自身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张,从而与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产生了日益增多的交叠。所以在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创新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六)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学科的创新过程中,不仅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而且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数学之间的关系。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与数量关系的科学。其最鲜明的特性是高度的抽象性、严密的逻辑性和广泛的应用性。经济学与数学之间的结合开始于边际主义,数理方式是现代经济学方法论的标志,数理方法的运用不仅为经济学提供了研究的工具,而且通过数理的方法还可以发现规律,使经济学具有科学的形式。保尔·拉法格在《忆马克思》一文中提到马克思对数学分析的评价,马克思认为:“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二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物理学的关系。经济学很早就从物理学中吸取思想方法,经济学中所使用的机制、均衡、熵定律都是来自物理学,尽管经济学不能和物理学一样进行试验,但是其研究方法对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中,需要处理好和物理学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生物学的关系。在经济学说史上,经济学从社会生物学的发展中获得大量好处,追究经济学与生物学的相互关联,就会发现两者一直都是相互影响的。美国旧制度经济学家将生物学上的演化引入经济学,提出了制度演化的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马歇尔将生物学上的达尔文进化论引入经济学,强调经济的“连续原则”,笃信自然不能飞跃的格言,肯定经济世界是不断变化和缓慢成长的。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过程中,也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生物学的关系。

二、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要突出八个创新

新时期推进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在坚持对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传承,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继承的基础上,要突出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八个创新。(一)形成新概念。概念、范畴体系是区分理论范式的两个最重要标准,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关键在于形成新的概念和范畴体系,需要从现实中抽象出新的概念并将其增补进来,以使政治经济学具有更强的时代特色。新时期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需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为主体,吸收各种经济学流派的科学成份,建立新的概念:一是要推动政治经济学学科本身的概念创新。结合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时代的新特点,赋予政治经济学这门学科新的内涵,把它的性质界定为:研究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学科。“特别是在资本、劳动力、剩余价值、剥削等问题上要有创新发展,从而提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性”。二是引进新概念。如,“科学发展观”、“利益和谐”、“现代财富观”、“民营经济”、“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指数”、“和谐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等,增强政治经济学的生命力。

(二)拓宽新范围。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主体,吸收各个流派的科学观点,在时间和空间上扩展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和解释范围。从时间看,理论阐述不只是从马克思理论讲起,而是向前延伸一些,如,在讲劳动价值论时,要反映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观,使人们从历史演化的角度认识劳动价值论。从空间上来看,在分析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基本理论时,既分析资本主义,又分析社会主义,同时重点结合中国的现实。

(三)建立新范式。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的新范式就是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形态:一是要反映现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又要反映每一个理论形成的历史、重大事件,还要阐述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既体现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深刻性,同时又体现历史的厚重感。二是从变化了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出发,建立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新范式。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化的发展使世界现代化进程进入二次现代化过程,社会也由传统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型,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需要从变化了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出发建立新范式。

(四)确立新对象。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学术界一致认为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而且政治经济学不能孤立地研究生产关系,它要联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进行研究。在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论证的基础上,不仅要研究生产关系,而且要研究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关系。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关系及其运行机制;任务是探讨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及其关系的一般规律。

(五)明确新主线。公平与效率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要围绕调整宏观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关系、实现社会和谐这一主线。围绕这一主线抓住以下三个核心:一是在宏观上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为核心,通过宏观结构平衡、价值平衡及其调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二是在微观上以处理好企业利润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为核心,通过强调效率,在微观上促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又通过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的公平。三是在资源配置上以处理好效率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为核心,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又实现和谐发展,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促进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实现。

(六)构建新体系。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构建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全新体系。在理论体系上,继承传统,立足现实,突破苏联范式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实现政治经济学的转型,建立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新体系。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结构和理论的逻辑自洽性,理论体系应分为生产方式与基本经济制度、生产理论、交换理论、分配理论、消费理论、宏观经济理论、经济全球化理论等。每部分按历史顺序,按照从一般到特殊的思想逻辑,分为一般理论、资本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理论,最后具体到中国的现实。

(七)增加新内容。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坚持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变化了的世界经济新形势和新的时代特点,在内容上进行创新:一是根据情况变化,在角度上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如,将“对外开放理论”改为“经济全球化理论”,主要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二是总结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30年来的经验,把新理念、新现象和新问题加进去,增强政治经济学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

(八)归纳新观点。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系统梳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归纳出新的观点。如,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分类及目标、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构成、经济全球化中的两种趋势等。既使传统理论得以继承,又使各家观点得以展现。

三、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抓住体系创新这一主线

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其逻辑自洽性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体系创新这一主线,以与时俱进为基本原则,以突破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苏联范式和实现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转型为目标,针对当前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两分法的局限性,借鉴政治经济学史上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三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四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以及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优秀传统,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的四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为指导,建立由七大部分构成的理论新体系。

(一)生产方式与基本经济制度。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首先研究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最后研究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垄断资本主义到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演变,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的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经济改革。

(二)生产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生产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在生产的一般理论中,研究生产要素与生产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资本、技术,生产的组织以及生产规模与再生产理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面,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在社会主义生产的研究中,研究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的生产要素、社会主义的生产效益、社会主义的再生产、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社会主义企业、社会主义农村的经济组织与中介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交换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交换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交换和社会主义的交换。在交换的一般理论中,研究分工与交换、商品、货币、市场及市场体系和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在资本主义的交换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商品交换、资本主义价值规律、资本主义竞争机制、资本循环与周转以及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在社会主义的交换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四)分配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收入分配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在收入分配的一般理论中,主要研究分配的双重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收入分配及其机制、初次分配及其决定、再分配及其调节、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及其实现;在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性质与特征、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形式(包括工资、利润、利息、地租以及资本主义的其他分配方式)、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调节;在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性质与特征、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形式、社会主义再分配及其调节、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

(五)消费理论。在研究思路上,先研究消费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消费和社会主义的消费。在消费的一般理论中,主要研究消费的双重含义及相互关系、消费及其决定因素、消费结构与模式、消费的变化趋势、消费与社会福利的增长;在资本主义的消费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消费的性质与特点,资本主义的消费结构与方式、资本主义社会的福利制度;在社会主义的消费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消费的作用与幸福指数、社会主义消费的结构及方式转变、社会主义的消费模式及合理化。

经济科学论文范文第4篇

本科经济学论文范文一:农村经济管理下农业发展思考

[摘要]中国是世界农业大国之一,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产业支柱,不仅为人类社会提供基本的社会生活资料,还能大力推动其他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快推进农业发展,可以促进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对国家的发展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农业发展;管理水平

农村经济发展作为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农业的发展主要是指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但由于我国在农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惠农资金和技术的缺乏,为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使其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文章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对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发展的具体措施进行了阐述。

1农村经济管理

农村经济管理主要是指针对农村经济、政策、计划、土地、统计、审计、生产体制、农业承包、发展、扶贫、分配、产业化、销售、农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二轮土地承包、土地纠纷合同仲裁、农民负担、农业保险等诸多方面的管理。

2农村经济管理的工作职责

2.1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2.2农林项目管理

2.3研究指导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化

2.4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2.5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2.6撰写农经材料和信息

2.7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以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8管理土地承包、耕地、荒山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2.9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各类来信来访调处工作。

3农村经济管理的意义

3.1只有大力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发展,才能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从而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信念,才能保证农业的整体发展不受影响。

3.2农村经济管理是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进行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即是人与自然结合的过程,又是人与人结合的过程,因而决定着经济管理的双重重要性。

4农村经济管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1农业的发展缺乏主动性

由于中国一直以来坚持的计划经济体制观念,导致农业的发展一直处于被动的状态,农村经济管理局面很难打开,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但在很多地方却没有得到具体的落实。

4.2农业的相关知识缺乏

由于我国目前对于农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各级管理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对于农业的相关法律意识淡薄,严重影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进行。

4.3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

目前农村经济管理人员,思想保守,缺乏专业知识,管理观念落后,不能充分认识农业经济发展必须向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思路,大大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管理。

4.4农村资金管理不规范

目前我国财务管理的实施主要是由村干部负责完成,但是由于多年来农村承包土地没有合理的合同规范,而且目前农村的财务还不能做到所有的财务活动都公开透明,导致承包租金无法及时回收,集体财产得不到保障,也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5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发展的具体措施

5.1宣传农村经济管理的理念

现阶段我国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发展农村经济,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能增加农民的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才能更好的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的加快实施这一任务,高质量的发展农村经济,相关部门就应该对负责各项工作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只有充分的学习才能更深入的了解。

5.2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要想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实施农村规模经济和产业价值链条的延伸,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及大型企业,建设优势产业生物链,并将其拓展延伸,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加快农业建设的步伐。

5.3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

针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他们对农村经济业务知识、理论以及科学技术等综合业务水平的了解,完善业务范围,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特别是针对金融财务管理以及心理咨询方面的知识,必须做到全面了解,才能更加有效的针对性开展经济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的提升农村经济管理。

5.4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突发事件作为农村比较常发生的事件之一,作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必须能够及时拥有及时解决危机的能力,积极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不偏不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施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农村经济民主化、科学化发展的进程。

5.5扩展农民增收渠道

加快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是关键要素之一,只有农业发展的条件得到充分改善,才能加快更新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步伐,进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5.6提供服务指导以及资金扶持

成立专门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设立、规范运作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奖励办法,积极推荐评审市、区、部级示范社;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品质量认证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并给予相应奖励;对合作社及其社员贷款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贷款贴息等。只有加快农村发展,才能有效的发展农村经济管理。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不仅需要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整体团队的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还应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相配合,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惠农政策的大力实施,从而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该站农村经济管理的步伐,快速有效的推荐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韩忠;探讨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措施[J];经营管理者;2013年21期

[2]武卫敬;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浅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年02期

[3]孙辉;浅析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路[J];中国农业信息;2012年13期

本科经济学论文范文二: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水平提升策略

摘要:经济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有经济活动就有经济管理,目前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如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经济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时也加速了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关键词:新形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

我国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管理是对社会主义农村生产总过程的经济活动的管理,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生产越发展,技术越先进,管理越重要。经营管理工作搞好了,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明确新任务,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1.1经济体制的变化

目前农村的经济体制由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合作化经济体制,替代了大锅饭式的集体化经济体制,农民已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他们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经营方针、能够处理自己的产品和市场直接挂钩,为了发展生产,他们还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农村经济中生产关系的这一重大调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1.2产业结构的变化

目前农村产业结构已由单一的种植业格局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尤其是乡镇企业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生产力的发展应运而生,蓬勃兴起,已将逐步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这样,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就成为面向多产业的服务了。

1.3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

目前农村生产中引入了市场调节机制,由过去的统购派购为导向转向面向市场,适应市场需求来引导生产发展的方向。生产经营方式的这一深刻变化,使农村经济管理的过程成为从生产到流通的再生产的全过程。

1.4农村和农民的本身条件的变化

作为农村经济管理主体的农民,目前正处在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大规模商品经济转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时期中,本身还存在着许多和商品生产不适应,需要我们在经济管理工作中注意和重视的问题:一是农民比较缺少商品生产知识,虽有了经营权,但缺少决策能力;二是农民科学文化技术水平较低,劳动专业化技能较差,虽有积极性,但缺少科学性;三是农村信息手段落后、传递慢,因而经济信息量少,虽有自主权,但应变能力差;四是农村交通运输条件差,严重影响商品流通,进而影响商品价值的实现,所以农村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源,但要变成全面的经济优势也并非容易,要针对目前农村经济管理面临的这些新形势、新特点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课题,

2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任务和方法

我们要根据客观的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要求,科学地组织社会生产力,改革和完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目前,我们就是要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努力把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1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的经济管理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不能搞一刀切,允许各地根据生产力发展的不同水平自行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式,存在多元型的经济结构;二是必须搞好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放手让企业真正独立自主地经营管理;三是在企业内部管理上要推行层层承包制和岗位经济责任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对经济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通过行政的、法律规定的、经济的等手段及时解决和正确引导,保证乡镇企业沿着社会主义的经济方向健康发展。

2.2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促进产销的良性循环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商品率日益提高。如何使农村的各经济成份之间、各产业之间、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之间保持平衡、协调发展,也是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为此,我们必须在大力发展商品生产的同时,同步地提高市场的组织程度。也就是说,要在经济规律的指导下,积极支持各类从事供销活动的组织,充分发挥有组织的市场的调节作用,并逐步在农村中形成一个以中心集镇专业市场与众多农村集市相连接的市场网络。农民可通过市场反馈的各种信息来确定自己的市场经营,产品生产和产品价格策略以及自己产品的营销方式。根据市场需求指导生产方向,改变生产结构,使生产和需求自发地调节。互相适应。

2.3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咨询,全面提高经济效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面前,生产者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努力改进生产,取得盈利。这既给农村经济一种巨大的推动力,也使每个生产者得冒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此,我们一定要搞好经营管理咨询工作,帮助每个独立经营者制定正确的经营方针、决策和计划;寻求最佳方案,搞好合同管理。同时,还要把国家计划指导的要求,对经济的客观要求的信息也传递给他们,这样就把局部的利益和全面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以实现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和流通获得统一,求得最佳的全面经济效益。

2.4加强经济联合,促进商品经济发展

不断改革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建立以横向经济联系为主,纵横交错的网络化经济组织体系,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另一重要任务。在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时期,面对整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发展,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的激烈的竞争,每个商品生产者要求得发展并在竞争中取胜,必然要求联合。因为只有联合才能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使资源、资金、劳力、人才、技术等条件都各得其所,从而形成新的生产力;联合可互相取长补短、拾遗补缺,把各方的优势集中起来形成更大的优势,以便产生系统效应,起到放大生产力的作用;联合容易抓住经济发展中的生长点和适应社会需求而组织生产,能获得高的经济效益;联合可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的局面,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观念,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布局,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

参考文献

经济科学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科学文化;国民经济;关系;实证

理论界关于科学文化与国民经济的关系问题的探讨从来都没有停止过,笔者通过维普数据库查询,在1989-2010年6月期间,与“科学文化”相关的文章有3578篇,探讨“科学文化”与“经济发展”或“科学文化”与“国民经济”之间关系的文章有102篇,而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的文章则没有发现。笔者试图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和皮尔逊相关分析法等现代统计理论,就科学文化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联性进行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及选定

国民经济数据选取我国1995-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单位:亿元)。科学文化数据共选取10个指标:投入选取2个指标:1995-2009年文化事业基本建设投资(WT),同期每年研究与开发经费(RD);科学文化产出选取5个指标:同期每年出版报纸的份数(BZ),同期年广播人口覆盖率(GB),同期年电视人口覆盖率(DS),同期年专利授权量(ZL),同期年技术成交额(JS);劳动者及素质选取3个指标:同期每年文化从业人员数(WY),同期每年科技活动人员数(KY),同期每年每万人中大学生数量(DX)(见表1)。

从上述原始数据来看,科学文化各项指标除文化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和文化从业人员数据有些波动外,其余基本上呈现增长的趋势。

二、分析

(一)主成分分析

根据表1提供的全国1995-2009年科学文化各项主要指标数据,利用统计软件SPSS17.0做主成分分析。

主成分分析法是根据降维的思想,将相关性很高的多变量转变为彼此相互独立且不相关的少数变量,从而达到用较少的变量去解释原来资料中的大部分变量的目的。通常是选出比原始变量个数少,能解释大部分资料中的变量的几个新变量,即所谓主成分,用以解释资料的综合性指标。

通过对表1中的科学文化10个指标的相关性分析,得出科学文化各项指标的相关矩阵(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各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大多在0.6以上,没有0.3以下的。同时还通过了KMO检验和Bartlett的球形检验。本案的KMO值为0.588(大于0.5的最低要求),表示适合进行主成分分析。另外,Bartlett’s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397.571(自由度为45)达显著,代表母群体的相关矩阵间有共同成分存在。因此,上述数据适合于主成分分析和进一步分析。通过分析,得到1个主成分,这个主成分的贡献率达到86.922%,超过了85%的要求,它解释了科学文化10个指标的大部分信息。对应的主成分得分系数矩阵(见表3)。

根据主成分得分系数矩阵,可以得到该主成分的计算模型:

F=0.113BZ+0.100GB+0.103DS+0.112WT+0.086WY+0.113DX+0.111ZL+0.112JS+0.110JS+0.110RD+0.110KY

F为主成分得分。相对应的主成分得分用于后面的分析。

(二)关联性分析

全国1995-2009年GDP及科学文化综合指标得分(即科学文化主成分得分)(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全国GDP发展指标的趋势与科学文化主成分得分的趋势基本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假定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正向关系。因此,我们选用皮尔逊(Pearson)相关分析方法和双尾检验法(2-tailed)对表4GDP指标和科学文化主成分得分进行相关分析,结果拒绝了科学文化与国民经济的相关性为零的原假设,科学文化主成分与GDP发展的相关性达到0.969,呈高度相关。这说明科学文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确有正向的促进作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国民经济增长的第一要素;一种先进的文化也是经济发展不竭的动力。毫无疑问,国民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会推动科学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表5出了国民经济与科学文化各项指标的相关性。全国文化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和研究与开发经费两个资金投入指标与GDP的相关性分别高达0.961和0.998,呈高度相关,这显示了资金投入的重要性,“一投就灵”非常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

从科学文化产出的5个指标来看,除广播、电视两个指标与GDP的相关性数据分别为0.736和0.776,属于有较高的相关性外,其余报纸出版份数、专利授权量、技术成交额3个指标分别高达0.918、0.994、0.998,呈高度相关。报纸数量增多了,说明看报的人多了,这从侧面反映民众文化素质的提高,从而对经济发展产生正向的影响。专利授权量和技术成交额的增长,并与经济发展高度相关,正是科学技术物化为生产力的最佳佐证。

从人员的3个指标来看,文化从业人员、科技活动人员和大学生数量与GDP的相关性分别达到0.637、0.995和0.962,文化从业人员与经济发展相关性不高,主要是因为文化从业人员的增长出现多次波动,如2000年、2001年文化从业人员出现下降,是因为同期国家对文化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减少,期间时值文化部门进行体制改革,实行人员分流造成。从2002年起,文化从业人员又开始增长,这与当时文化基本建设投资又开始增长是相吻合的。科技活动人员、大学生拥有量与国民经济发展高度相关,这反映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三、结论和建议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科学文化各项指标相关度很高,适合采取主成分分析法对各项指标进行降维。通过分析得出了一个主成分,这个主成分在科学文化的10个指标上的载荷均在70%以上。

第二,科学文化与国民经济之间存在明显的正向相关关系。因此,加大对科学文化的投入,提高科学文化的产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努力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发展和繁荣我国科学文化,是提高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因此,加大科学文化的发展力度应作为十二・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任志安,景治中.经济分析实验教程[M].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

2、章文波,陈红艳.实用数据统计分析及SPSS12.0应用[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