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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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精选5篇)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范文第1篇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p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员工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 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 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 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 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 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 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 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 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范文第3篇

一、2014年执法监察总体情况

截止12月1日,共有562人次到企业检查,动用482台次机动车,行驶2万余公里;检查企业496家次,其中,危化行业274家次、冶金行业20家次、建筑施工领域16家次、其他行业186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230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48份,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06份,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8份,下达《听证告知书》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8份,收到《文书送达回执》38份。复查企业103家,下达《复查意见书》103份,复查率98.4﹪;立即整改隐患684条,已整改隐患1210条,待整改隐患20条,隐患整改率为98.3﹪。

二、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了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乡镇、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承诺制建设、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两个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工作过程档案化管理、各类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工作格局,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推行了网格化、档案化两种监管模式。明确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的责任片区,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全方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和检查台帐,强化档案资料归档整理,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市要求,在全市5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推行了第三轮安全承诺制建设,开展了车间以上领导人、职工代表参加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宣誓述职活动。7月份,久乐、金万泰、奥星药业、新化4家规模较大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进行了现场述职;在金万泰公司组织14家危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向150多名职工代表进行了集中述职,进一步强化了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为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切实做到履职践诺,市安委办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将承诺单位兑现承诺情况列入执法检要内容,促进了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隐患是事故的根源,隐患不除,事故难防。为此,在狠抓日常监管中,从三个方面突出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一是确保隐患整改实效。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中心工作,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强化了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能当场整改的当场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安全预案“五落实”,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同时严密监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隐患各类隐患1230条,立即整改隐患684条,已整改隐患1210条,待整改隐患20条,隐患整改率为98.3﹪。二是排查治理隐患,严防事故发生。把防范事故提前到防止隐患的环节,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通过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组织职工召开事故隐患分析会,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解剖,并提出防范的措施,提高了防隐患的能力。三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突出企业自查自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安全管理人员系统、及时地排查治理隐患。开展全员日常排查治理隐患,组织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把排查发现治理隐患贯穿生产和操作的全过程,每天每班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对职工进行搬迁安全教育和提醒,经常开展反“三违”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规的自觉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企业开、复工前安全大检查。针对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开、复工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复工前检查所有设备、仪器,特别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全市安全生产开好头、起好步。二是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问题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发现各类隐患25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联合质监、消防、商务、工商等部门,先后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企业9家,查出隐患158条,已整改全部整改到位。

五、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春节过后,我市按照《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成立6个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到杜固、邯邰、承安、协神等乡镇,对已取缔、关闭的废旧塑料加工摊点、防水卷材、化工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各类企业及加工摊点212家次,有效防止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从8月份开始,按照国家和省、石家庄市安排,对安全生产领域“六打六治”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制定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主管部门牵总、所涉部门配合、职能交叉联合、区域协调联动、多管多措并举的综合措施,以牵头部门为主,对全市油气输送管线、危险化学品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改部门及时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查出非法占压等隐患6处,已清理3处;交通部门、公安部门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84家,共查处隐患55起,整改47起。查扣超限超载车辆593辆次、非法改装车辆60辆次;质监部门强力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检查使用单位19家,检查特种设备134台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暂停使用未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档案不全电梯3台套;公安消防大队重点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共检查单位136家,发现火灾隐患21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4份,整改火灾隐患206处;住建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转包、挂靠行为,重点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在建施工工地13个,混凝土搅拌站1个,下发抽查记录32份,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发现安全隐患68项,整改68项;国土部门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非法违规采砂等违法行为14起,扣押铲车6辆,运砂车1辆,停产停火7个砖瓦窑;安监部门重点开展了涉粉尘爆炸企业专项整治,检查企业32家次,发现隐患114条,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23分份,已整改98条;检查高危企业82家次,责令停产整顿12家。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范文第4篇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 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 )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比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范文第5篇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县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克服分块监管、单兵作战的局限性,创新监管手段,针对各行业和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相互联动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严重、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决给予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关闭。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我县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以及汛期生产安全呈现出的新特点,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安全管理,使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各乡(镇)、安监部门以检查采石场边坡整治、采场开拓采剥方向、排土场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汛期值班安排情况为重点,检查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共组织督促检查组3个,出动检查人员30人,检查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40户,排查安全隐患248条,已整改198条,责令限期整改50条,其中排大隐患1条,限期整改1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9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户,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户。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650元;以磷化工和成品油、烟花爆竹、农药经营为重点,共查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183条,现已整改121条,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2万元。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条,经营企业27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个,零售网点130个,共查出安全隐患125条,已整改81条。

煤矿:煤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瓦斯治理、“一通三防”、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28人次,检查企业5户,查出安全隐患291条,现场整改170条,责令限期整改121条,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做出现场检查笔录1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个,暂扣行政许可证3份。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监督检查,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为目标,共出动督促检查组24个,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1户,查出安全隐患99处,整改隐患99处,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1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经济处罚1起,处罚金额500元,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户。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部署,针对道路交通特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共组织督促检查组4个,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7条,责令当场整改6条,其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2条,已整改1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份;公安交警部门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平台,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处交通违法6757起,其中,客运车辆超员13起。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部署,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力度,共出动督促检查组6个,检查人员6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户,排查治理隐患164条,责令当场整改119条,限期整改4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

其他行业:质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条,责令当场整改3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抚管局认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组织督促检查组20个,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捕捞船只318艘,排查隐患5条,责令现场整改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0份;水利主管部门以严防汛期安全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全县水库、水坝安全隐患,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检查人员4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5个,排查隐患20条,已整改9条,限期整改1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3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督促检查组6个,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户,未发现生产安全隐患;电力主管部门积极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对策,加强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户,排查安全隐患121条,责令现场整改17条,责令限期整改104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