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度岗位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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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日益增多,这类人群在我们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也有一定比例,这些职工中育龄人员特别是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流动频繁,给我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

服务调度岗位工作计划(精选5篇)

服务调度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日益增多,这类人群在我们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也有一定比例,这些职工中育龄人员特别是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流动频繁,给我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认真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办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现根据区计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已成为一个涉及众多企业和职工的敏感的话题。面对下岗现象的出现,下岗人员的增多,如何实现再就业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办法。对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指导。由于职业指导工作刚刚起步,职业指导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盲目性。为了更清晰地把握住下岗职工的心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下岗职工尽快顺利地实现再就业,西城区再就业指导中心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对150名下岗职工进行了再就业心态调查。

一、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义。

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逐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各社区、各驻办单位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从维护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关心和支持下岗、失业职工,积极探索把下岗、失业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社区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下岗职工解决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稳步向前推进。版权所有

二、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满足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机制,率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分层推进,注意总结、推广不同社区工作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先点后面,制定分阶段的目标与任务,逐步实施;要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制约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关键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创造具有社区特色的工作路子;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维护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企业破产、倒闭的,原企业要做好育龄妇女计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对没有被分流安置的职工,由负责清产的部门将其计生档案移交户籍地社区管理。

2、对与原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其计划生育工作由原企业为主管理,户籍地社区积极配合。a.社区要单独建立并健全下岗失业职工计生管理帐、卡、册,使其达到“三清两相符”。“三清”即时间清、家庭住址清、节育措施清;“两相符”即帐、卡、册相符,册与实际情况相符。b.在职工下岗时,企业要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对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好可靠节育措施。c.职工下岗后,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其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以便户籍地街道协助做好工作,实行“双向管理”。d.企业要落实管理人员与下岗职工保持经常联系,并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和下岗职工回单位见面制度。要负责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对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进行一年一至两次的查孕查环,对无法返回单位的下岗职工,要求每半年一次将计生部门孕环情况检查证明寄回单位。e.下岗职工托管期满或重新找到工作的应及时办理其计生档案移交手续。对未办移交手续的企业,其下岗职工出现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原企业应承担责任。

3、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原企业要及时将她们的计划生育档案连同本人档案移交其户籍地社区管理。a.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原企业必须负责做好查孕查环工作,已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计划外出生的,仍追究原单位责任。b.失业育龄妇女一经离开原单位,原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在收到联系单后,应对该育龄妇女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列入居委会无业居民日常计划生育管理范围。c.乡镇(街道)计生办、村(居民会)应负责做好失业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服务。

4、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其计划生育分别由原企业及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移交新单位负责管理。a.下岗、失业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由新单位按正式职工纳入管理。原单位、原户籍地乡镇(街道)应在一个月内做好其计划生育档案的移交工作。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要及时将失业职工再就业情况通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b.未办理正式招工手续而被临时招用的下岗、失业职工,其计划生育仍分别由原单位及户籍地负责管理,但用工单位有责任协助管理。c.临时用工单位协助管理的重点是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用工单位若协助管理不力,导致该育龄妇女在用工期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要同时追究临时用工单位责任。

服务调度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为依据,以建设一支调控有力、管理有序、服务优良、高效精干的基层计生干部队伍为目标,按照“稳定队伍、调整结构、提高素质、科学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剥离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调整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计划生育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为开展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优质服务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技术保证。

二、主要内容

1、确定机构和编制。乡镇计生办属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编制4-5人,计生办主任1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乡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事业编制3-4人,服务站站长1人,服务站站长享受副科级待遇。

2、调整补充人员。各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人劳、卫生、计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计生和卫生系统内公开招考。原则上要求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医务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医学职称。同时,由县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将乡镇卫生院的妇产科设在乡镇计生服务站,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技术服务力量,实现卫计联手,资源共享。

3、乡镇计生办、服务站职责分开。乡镇计生办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执法主体,行使依法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口计划与统计、计生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督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不承担依法管理责任,主要从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培训、节育手术的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乡镇计生办是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行政主管单位,对其实施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和国有资产监管等。乡镇计生服务站在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完成乡镇计生办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享有内部用工、分配、财务、管理等自。

4、建立并实行以“四制”为主要内容的计生干部人事管理体制。

(1)实行服务站站长考任制。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任期三年,在任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如岗位发生变动,副科级待遇随之取消。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要在明确其任职资格、招考程序、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面向计生、卫生系统公开招考。具体招考和管理工作由县组织、计生、卫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县计生部门负责制定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程序和办法、招考条件、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县组织部门负责按照招考条件和招考办法实施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工作,同已考任的服务站站长按任职年限签定聘任合同。县卫生部门负责积极在本系统作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乡镇服务站站长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实行全员合同制。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要实行全员合同制。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同所有上岗人员签订岗位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凡未签订岗位合同的一律转岗分流,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安置。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和调配的,要征得县计生局同意,再由人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3)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六比”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素质。

(4)实行绩效工资制。各乡镇对计生办和服务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酬”的原则,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按比例发放工资。

三、实施步骤

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今年月15日开始,到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制定方案阶段。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文件;认真组织全县计生系统干部学习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计生干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由组织、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本着“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实施改革方案。着重理顺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的关系;按要求搞好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的考任;确定乡镇计生办、服务站一般工作人员;签订计生办、服务站全体人员的岗位合同;拟定计生办、服务站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对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做好补救工作,使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组织、财政、编制、人劳、计生、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要成立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上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基层计生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开展。

2、强化监督检查。为了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等待观望、敷衍了事等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纪检、监察、考评等部门要对改革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服务调度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物业管理部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部岗位职责有

1、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住房基金管理工作

3、对生活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4、对医务室的管理工作

5、综合治安管理

6、消防与武装工作

7、交通管理工作

8、对保安公司的管理

9、定期进行治安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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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门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一个综合性部门。

岗位名称

物业管理员

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

物业管理部

岗位定员

1

直接上级

物业管理部部长

工资等级

直接下级

岗位分析日期

本职: 负责实施公司房产检查、维修、翻新工作,并实施公司社区建设工作,分配和调整住房相关工作,协调现场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公司自身基建的设计及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责表述:负责住房基金的管理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根据国家法规,督促公司落实相关住房基金的相关政策

组织对公司房产基金的提取、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帐,形成报表

报表

财务部

组织开展住房基金咨询和宣传工作

职责表述:负责公司社区环境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提出公司社区建设理念,策划美化社区环境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环境方案

直接上级

负责公司社区的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职责表述:制定公司房产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起草公司房产管理制度,经审批后执行

房产管理制度

直接上级

会同住房基金管理员起草公司年度房屋的检查、维修、翻新工作计划,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工作计划

直接上级

起草环境建设工作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经审批后执行

工作计划

直接上级

做好年度及平时工作总结,按时向上级汇报

工作总结

直接上级

职责表述:做好房产管理日常工作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调查公司员工的住房情况,收缴住房申请书,经常检查住房使用情况,提出修理意见

修理意见

直接上级

落实员工住房的修理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

直接上级,档案

参加旧房改造、拆迁安置项目

建立健全房产档案材料和帐卡

档案材料、帐卡

档案、财务部

职责表述:起草分配和调整住房方案及处理事项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任务

起草分配和调整住房方案,提交部长审批

住房方案

直接上级

统计住房分配和调整资料和相关信息

监督住房分配和调整过程,并提交报告

报告

直接上级

职责表述:公司社区的环境建设

工作结果

分送单位

工作

服务调度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就业服务的职能初级且不完善,难以满足变化的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我国当前的就业服务职能局限在单一的岗位匹配、简单的职业指导。但大多数失业者文化水平低、缺乏市场需求的劳动技能,或对自身职业能力缺乏了解,或心理脆弱等,低层次的服务无法满足他们的真正需求。就业服务职能的不完善还体现在地区、群体差别。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就业服务体系非常发达,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体系,能够灵活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就业服务还留有很深的计划烙印,服务僵化,政府垄断,而这些地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贫困人口相对较多,他们迫切的求职需求难以满足。

(二)营利性型服务驱逐非营利的现象普遍

就业服务产品种类繁多,有公益性较强的,也有可营利的。由于这些职能没有得到科学划分,致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能、财务管理等时无法实行归口管理。一方面在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承担免费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求职服务,另一方面又开展营利性的劳务市场业务。趋利机制使得服务机构更偏好于提供可收费的服务产品,而对难以获利的服务产品不愿提供,即使在政府强制要求下,也不过是聊以塞责而已,服务的质量因而难以得到保证。

(三)管理僵化,政出多门,职能交叉,难以有效协调

公共就业服务的各项职能之间的相关性非常强。例如,短期化的职业介绍往往需要长期持续性的就业计划予以支持,而个性化的求职帮助又会成为进入培训、再培训和创业计划的关键。这需要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例如,我国针对下岗职工开展的社区就业服务,创造的岗位涉及规划、城建、卫生、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由于对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不清,服务重叠,经常发生矛盾,阻碍了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与私人组织合作能力低,难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供给的竞争性市场

就业服务需求具有多层次、多元化特点。就服务强度来看,有自助服务、一般服务和强化服务;就服务层次来看,有全国性劳动力调配、市场信息的传播和就业政策的解释,也有地方辖区的就业安排和指导;就服务主体来看,有政府行政性就业机构、民间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这样,就业服务格局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但是,我国当前的就业服务市场基本还是政府为主导的垄断格局,运行效率低下,同时民间机构力量弱小且不规范,二者难以有效合作,限制了就业服务功效的发挥。

二、制度安排的思路——基于公共品理论的策略选择

从上述问题来看,其症结的根源在于缺乏对公共就业服务内涵的全面、细致的把握。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使得制度安排的具体工作难以向纵深发展,阻碍了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成功构建。由此,必须对公共就业服务这一特殊的公共品做全面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选择制度构建的具体策略。

(一)公共就业服务产品的特性

尽管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安排、任务、战略和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千差万别,但各种职能服务产品却有许多共同的基础。下面以国际劳动组织公认的四项基本职能为支点(如表-1所示),具体分析服务产品的特性。

1.职业介绍)——职业中介的市场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公益性同时加强。职业介绍是公共就业服务的最基本职能,目的是为求职者和空缺岗位进行撮合。不管在我国还是西方国家,该职能的特性都经历了一个从政府垄断的纯公共品到多元化供给主体的市场化过程。该职能的市场化表现在互联网技术的载体之下的自助服务的普及。求职者可以利用各种自助设施进行工作的查询而不再过多依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对于雇主而言,互联网可以为他们解决最通常的劳动力供给的需要。这些都意味着普通的职业介绍职能弱化,而高质量的职业介绍市场化能力很强,一般由私人职业介绍机构来承担。互联网技术在弱化政府某些职责的同时,针对弱势群体的个性化服务使公益性得以继续体现,这表现在对无法或不能利用自助设施的弱势群体、对不熟悉求职择业的人以及长期失业的人员进行个别辅导。

2.劳动力市场调整计划——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供给。失业的持续增长和劳动力市场的瞬息万变,使岗位匹配、直接创造和维持就业岗位等传统就业服务职能难以满足宏观势态发展的要求。因此,劳动力市场调整计划出现,并在很多国家成为替代职业介绍基本职能的主要职能。目的是利用政府干预的方式对劳动力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失衡状况作出调整,创造一种有利于劳动力市场开发新岗位的环境,以弥补政府在维持现有就业机会、创造持续性岗位中能力的不足。具体调整计划包括求职帮助、培训和 教育计划、直接创造工作岗位和工作经验,以及其他各种综合计划。这些纵深领域的服务意味着服务受益群体的分化和范围的缩小,通常以小组甚至是一对一的方式出现。这些调整计划的种类繁多,有公益性较强的服务,也有需要收费的个性化服务,由服务受益群体的不同特性决定。由于劳动力市场中弱势群体占大多数,需要政府在多元化供给中把持其主导地位。诸如教育和培训一类的服务产品更多是由私人办学机构来提供,因此政府必须与这些机构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外包、特许经营或者“代用券”制度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与私人机构的合作。

3.管理失业补贴——消极的政府就业政策。失业补贴作为消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对其提供三种服务:提供求职帮助或再就业服务;持续资格认证与求职认证;对失业补贴计划的总体管理。为平衡失业补贴的消极作用,帮助领取失业补贴的人员尽快重新就业,需要对其提供求职帮助,如制定求职计划、接受教育培训等,以作为继续领取补贴的条件。这要求失业补贴与其他职能特别是劳动力调整计划密切配合,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至少在补贴管理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地方一级的一站式服务机构之间保持这种关系。

4.开发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政府和私营机构共同参与的竞争。劳动力市场信息开发职能对消除失业是间接性的,但它是自助服务最主要的信息提供者,这也决定了该职能的公益性。这一性质要求公共就业服务从全国范围搜集、加工、解释并劳动力市场信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但对信息的需求也造就了私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再是唯一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政府和私营机构共同参与的竞争。

(二)公共就业服务中政府职责的界定

对公共就业服务产品性质的分析,初步明确了政府的职责。这些服务的强度随受益群体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要想进一步明确公共就业各项服务的强度和界限,需要对受益群体的特性做详细分析。

公共就业服务的客户群体可以分为六大类:新失业者:长期失业者;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者;企业富余人员;残疾人、农民工、妇女群体;想提高生活标准的已就业者(如表-2所示)。其中,新失业者是指原本有工作但因技能落后、所在单位关闭或者某些个人因素被抛入失业大军,这些人缺乏渡过失业历程的经验,往往精神沮丧、求职迷茫,公共就业服务需要对其提供小范围的求职帮助,教授求职技巧,提高求职信心,或者提供培训使他们获得新的技能。对长期失业者而言,他们往往经历屡次失业打击,学习能力较差,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再就业障碍,是最难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需要实行“个案管理方法”,提供特殊就业咨询,制定长期就业扶持计划,进行持续追踪调查。这一职能在很多国家都得到了细致纵深的发展。对于新进入劳动力市场者,通常指应届毕业学生,他们掌握了最新的技能,但由于年轻而缺乏对职业的了解,公共就业服务除了对其提供职业介绍、求职咨询等外,应提供针对学生特点的直接创业计划,使他们尽快融入市场,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企业富余人员在我国表现为下岗职工群体,他们一般技能落后,年龄较大,知识水平较低,需要接受再培训和教育,掌握新的技能,或者提供创业计划,直接创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对残疾人、农民工和妇女这些比较特殊的失业群体,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个性化或小组范围的深入咨询和教育培训,提出针对他们自身特点的就业帮助。对想提高生活标准的已就业者,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予以提供或完全交由私营机构。

通过表-2的分析,公共就业服务要承担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劳动力调整计划中,对于不同群体的服务强度有很大的差别。职业介绍一般通过自助方式实现,受益群体数量和规模也最大,是最低层次的服务;个性化服务或强化服务需要对求职者的技能、能力和兴趣等进行评估,提供有针对,对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很高,需要较高层级的机构配合;这些评估会成为进入培训、再培训和创业计划的关键,而培训一类的最高层级服务需要更高级次的政府机构统一调配,使其能与私人办学机构顺利合作。

三、完善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要想成功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平衡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的矛盾,降低失业率,实现和谐社会,必须完善这四大职能,并根据各职能的性质改善、调整就业机构的管理运行体制,建立起多层次、多主体、多样化的就业服务制度体系,使公共就业服务的功效得以最大发挥。

(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1.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为求职者服务。大多数公共就业服务的客户群体所需要的求职帮助可以利用自助服务设施自行完成,互联网的普及使这一职能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瑞典每个月通过互联网进入公共就业服务的人数相当于劳动力总数的6%。自助服务成为最基础、最活跃的服务。新技术的普及要求对该层次的服务建立统一的标准化服务,便于监督管理和高效率服务。统一的标准化服务还体现在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建立,将求职帮助、就业咨询、职业分配、帮助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教育和培训机会的信息获取等职能整合在同一场所中,确保计划和服务的一体化和综合性,使客户普遍得到服务。

2.为失业者提供一般服务。一般服务是对自助服务的补充和拓展。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弱化了传统的职业中介职能,转向提供更多的就业咨询和指导,诸如组织求职技巧的讲习班、大型职业招聘会、帮助求职者了解自己能力的职业指导、制定失业者连续性的扶持计划等一对一的深入咨询服务等。这些咨询和指导往往与职业匹配服务相结合,同时它也为求职者接受后期的教育和培训提供了指引。培训和教育使缺乏技能的人掌握新的技术,提供的方式有很多,如脱产和教室课程、在岗培训或二者结合,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随时调整。这些调整计划对帮助失业者提高就业能力、克服再就业障碍,重新融入工作环境效果明显。

3.针对特定群体,提供特殊的强化服务。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劣势群体,包括年龄偏大、知识水平偏低、屡次就业失败的国企下岗职工、缺乏劳动技能的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群体,以及因吸毒、酗酒、育婴、债务等个人问题而失业的群体等。对这些群体的就业帮助是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的集中体现。针对该群体的特性,需要发展特殊服务。(1)特殊就业咨询。需要针对他们的心理特点提供深入面谈,进行行业测试,推荐职业,甚至陪伴他们面试求职。这需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并与社会救助等服务相配合。(2)培训教育。但因为这些群体的学习能力相对较低,培训教育比较困难,成效不显着。(3)直接创业计划。提供直接的就业岗位通常是针对该群体最直接的需要提供有效的求职帮助。一般要借助于社区、街道、中小企业等提供一些临时性、短期的岗位,建立非正规就业体系,政府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甚至直接参与岗位的创造,使该职能成为一项帮助弱势就业群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安全网”。

(二)构建合理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1.权力下放,建立多中心的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为一种专业性、地方性较强的公益机构,应当采取政事分开、自 主管理的模式,地方服务机构有自己相对自主的权利,形成在政府委托之下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大力开展地方机构,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优势,密切与用工单位的合作关系,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灵活提供服务。(1)专业性设置。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设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进城务工农民就业中心、青年就业中心、临时就业中心等,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2)地区性设置。根据不同地区劳动力市场人口密集度、供需状况等设置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并采取多元化主体的供给模式,由政府机构、私营组织以及非营利性组织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信息优势,根据辖区劳动力市场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当然,保证这些服务中心之间的交流合作,政府必须承担起统一协调的职能,抵消结构调整对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负面影响,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2.部门整合,加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就业或再就业是一项涉及众多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予以充分支持。(1)通过电子政务的建设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实现横向对接,协同开展工作,联动办理业务,使求职者可以享受到全方位的服务。(2)建立专业化就业市场,搭建纵向的统一就业体系,使部、省厅及区(县)、街道、社区连接,确保就业政策颁布实施、就业服务开展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3.打破政府垄断,提供竞争性的就业服务。就业服务领域需求的多样化为私营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要求政府必须打破垄断,主动与私营机构合作,建立竞争性的就业服务体系。(1)开发劳动力市场信息;(2)劳动力教育和培训;(3)可以有效监控的服务,如失业保险的管理、失业人员的管理等。可以采取的契约合作模式有外包、市场测试、“代用券制度”,以及纯粹的私有化。政府要根据不同的就业服务公益性强弱,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对公益性较强的服务在外包过程中,政府要予以资金支持,严格监控,保证弱势群体能够免费获得公平、公正的服务。

[参考文献]

服务调度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工作

1、做好全省2011年度“三支一扶”岗位征集工作。3月份布置岗位征集工作。在各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地基层单位申报,并按程序审核汇总,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和我省的年度选招计划和基层申报情况,研究提出《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人员选招岗位信息》,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相应岗位信息的初步审核,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并汇总。)

2、《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公告》和《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选招岗位信息》。2011年5月上旬,召开“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新闻会”,《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介绍相关情况,加大“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力度,营造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氛围。《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同时在湖北人事信息网(hbrs.gov.cn)、湖北人事考试网(hbrsks.gov.cn)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网站上。(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新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3、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2011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省内各高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意义、有关政策、“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先进典型;组织“三支一扶”工作巡回报告团,深入高校巡回演讲,动员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三支一扶”计划。各级“三支一扶”办可协调成员单位参加,有针对性的到有关高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省级各主管部门,各级“三支一扶”办负责。)

4、组织做好报名、资格初审工作。2011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报名采取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和到各省级主管部门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省内高校的应届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往届生均由所在(原毕业)学校集体组织,到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报名;省外高校的毕业生到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名。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应公布报名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各自承担相应的报名组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信息汇总的任务。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做好各报名点的衔接工作,确认报名资格,并由省人事考试院核发准考证。(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发准考证。)

5、做好双向选择、意向性签约工作。2011年6月中旬,组织各县(市、区)用人主管部门与报名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意向性签约。签约人数不足的地方,可在参加岗前培训前由省“三支一扶”主管部门调整和补充签约,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的签约活动组织。)

6、考试、体检,确定选派人员。2011年7月中旬,省级各主管部门汇总签约情况,组织岗前培训,对已签约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笔试、考核、体检,确定选派人员,选派人员名单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公布。(省“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各主管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并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选招人选;省人事考试院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组织体检。)

7、开展人员派遣工作。2011年7月下旬,由省“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各主管部门开具统一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通知书》(一式三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通知书》到相应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再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会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派遣到各用人单位。(省“三支一扶”办、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

8、做好接收安置工作。2011年7月至9月,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2011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工作,为其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住宿条件,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要与其签订统一规范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聘用合同》,并报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备案。各县(市、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情况应于9月前报市(州)“三支一扶”办汇总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落实工作

1、做好2011年新选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核定和发放工作。2011年选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生活补贴和年度考核奖金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担,县级财政负责其交通补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有关费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经费。2011年8月至10月,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县(市、区)各主管部门及时向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申请核定2011年度报到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并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在发放手续办理过程中,做好财政部门的衔接工作,少数特殊情况可由服务单位先行垫支,保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财政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1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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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往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落实的检查督办工作。

2011年10月至11月,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要对在岗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兑现。对于省级下发的年度考核合格奖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手中。落实好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办理工作。发放每年400元的交通补助。县级财政部门要在申报岗位的同时,做好相应资金的预算和保障工作。对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反映的待遇落实方面的问题,要加强督办,抓好落实。(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财政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3、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2011年12月至2011年2月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联系制度,通过实地看望慰问交谈、通信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体现组织关心,改善服务管理。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和关心。(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三、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管理工作

1、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研究出台《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省“三支一扶”办负责。)

2、做好2011—2011年度的考核工作。2011年5月至7月,对XX年—2011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2011—2011年度的考核。对于XX年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其中,对支教生的考核要结合工作特点在程序和时间上适当作出安排。(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负责。)

3、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工作。2011年6月—7月,按照《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表彰奖励办法(试行)》(鄂三支一扶办〔2011〕8号)文件精神,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2011年服务期满的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4、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省级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整合资源优势,在资金、项目上给接收“三支一扶”生的单位予以倾斜,调动基层吸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强化基层服务单位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养。在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全的、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同时,加强培训,采取领导定点联系、导师制、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政治上关心、业务上指导,培养其对基层的感情,树立其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信心和决心。(各基层服务单位、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5、加强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交流平台的建设。建立湖北省“三支一扶”网站和网上论坛、网络团支部,宣传有关政策,解答问题;宣传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促进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交流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其荣誉感和归属感。(各级“三支一扶”办、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服务单位负责。)

6、建立我省“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继续更新有关信息。在4月-5月间组织召开全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任务布置会议和培训活动,将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更新工作布置到各县(市、区),结合“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的特点开展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三支一扶”网站,建立完善我省“三支一扶”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为中央专项补助经费的发放提供有效依据。(省“三支一扶”办及各级“三支一扶”办分工负责)

四、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政策落实工作

1、出台《关于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通知》。支持和鼓励各个相关行业挖掘基层单位岗位资源,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服务,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多渠道就业。(省“三支一扶”办、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

2、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011年6月至8月,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做好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在国家信息数据库中登载服务期满人员信息,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的依据。(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

五、加强“三支一扶”工作宣传和工作机构自身建设 (2)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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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结合选招工作组织动员和年度评先表彰工作,重点宣传扎根基层、奉献社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典型,关心爱护“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单位和工作个人典型,把握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的宣传导向,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成员单位负责。)

2、加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自身建设。结合各地机构改革实际,完善健全各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及时明确工作承办机构,将服务意识好、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队伍。切实做好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督办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