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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瓶颈;银行信贷;企业融资
2011年6月,在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首次将我国的中小型企业细划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由于在对就业机会的提供、财政收入及出口的增加,包括GDP增长等方面都有巨大而明显的作用,逐渐被认为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不同于其他各类企业,由于其特点即企业规模小、门槛低,盈利增长点也常处于缺乏状态,这些直接提升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限制了企业的发展速度,使小微企业难以获得相应的信贷支持,与之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并不相称,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已成为其发展的瓶颈。
虽然小微企业难以融资并顺利发展与社会对其态度和政府的扶持力度有着很大关联,但是企业自身也对其顺利融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分析小微企业自身缺失,并提出建议以为小微企业融资途中的自救提供参考方向。
1.制约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的内部因素
1.1企业自身缺失性因素影响
小微企业不具备优良的信用状况,缺少有效管理。道德风险问题突出,信贷风险较高。我国小微企业的主要构成是民营企业,其组织类型多为合伙式、或家族合伙式的经营方式,财务上通常账、钱不分,难以达到正常的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缺乏信用观念,财务制度明显不完善,更没有完整的信用记录,不具备现代企业独立和完备的产权制度。这些情况削弱了小微企业财务状况透明度。在贷款过程中,拖欠现象时有发生,信用状况堪忧。同时,多数小微企业在财务报表规范性不佳,从而经营与财务状况也难以真正把握,不符合商业银行信贷要求,这也直接影响到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审核和发放。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能力通常偏低。由于其规模和发展程度有限,小微企业难以具备符合规定的贷款担保物。大部分小微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抵押物的价值水平与商业银行信贷要求相去甚远,使得银行在小微企业出现道德风险时无法实施事后惩罚措施,因而不得不出于自身规避风险的客观现实出发,谨慎对待此类贷款。
1.2小微企业本身存在的市场局限性
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融资产品少,短贷长投现象突出。由于企业规模有限,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发展极易受到经营环境的影响,同时资金需求与循环状况通常可用“短、频、急”三字概况,即贷款主要是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贷款需求较急、频率较高且资金需求一次性量较少,这些特点使得小微企业融资的复杂性使其融资成本较高、管理成本较高,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不愿放贷。
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技术与中高级人才短缺。营运资金不足影响了其研发力量,难以运用科技含量提升产品定价转移成本上涨的压力,只能减少利润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产品的更新。调查分析结果显示,现阶段小微企业最缺少的还是技术。同时,小微企业中高级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发展需要难以满足。技术与人才的低效利用会恶化小微企业的资金状况,使其不得不依靠小额贷款满足资金的流转,迫切的需求增加了贷款的成本,不利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与长久发展。
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近30%的中小企业在两年之内就退出市场,截至2008年末,全国小企业不良贷款率达到11.6%,风险明显偏高。导致企业很难取银行的信任,顺利获得贷款。
综上,小微企业难以融通资金的状况和其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企业规模小,自身在财务决策、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缺陷,信用等级低,资产负债率过高,普遍缺少专业型人才,企业竞争力不强,这些严重影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易程度。
2.小微企业自救途径
当前,国家与社会都已经渐渐对小微企业愈发重视,这种环境必然利于小微企业发展,但是如果小微企业想从根本上解决其融资难的发展瓶颈问题仅仅靠其他方面的支持是绝对不够,企业必须从经营理念的根本问题上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开展自救。
2.1小微企业应学习信贷知识
一般来说,小微企业只有较短的生命周期,我国小企业自创办起五年内的死亡率达到30%之高,工商部门也有统计显示,小企业这一群体具有着较高的开户注册率也有着不低的吊销注销率。银行出于自身的发展考虑对信贷发放必然要求高安全性、高收益性,所以,小微企业更应注重自身专业人才的培养,成立自己专门负责融资信贷的部门,从分析自己的企业类型、经营模式、所需要的信贷业务类型出发,深入全面的对各个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产品加以了解,主动疏通与银行信贷的合作道路,为银行信贷人员提供可信服的信用记录,积极主动且合理的申请贷款,融通资金。
2.2小微企业应端正经营态度
小微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与他不正规的信用和财务状况等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可见,小微企业若想疏通其融资渠道,使自身发展顺利进行,则应以保持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原则,重视企业会计准则,以此为依据严格编制报表,规范财务制度,并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合法的提升自有资金的比率,夯实企业基础,提升企业实力。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情况有所了解,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问题。
2.3小微企业应树立自身形象
优秀小微企业之所以成功,在于它可以认识到自身的特点,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设计企业文化与形象,与大中企业的竞争中回避规模可以带来的实力,清楚自己的特色核心技术,利用小微企业的灵活对抗大中企业的规模。自身的良好形象、适当的企业定位,与高透明度的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同等重要,这些信息可以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塑造可信赖的企业形象,最终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对信用观念的加强和对企业形象的保持也很重要,使用贷款的同时应考虑金融机构的立场,尽量按时按要求还本付息,如还款过程中有问题则与及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商榷,争取在不损伤和少损伤双方利益的同时积极解决问题,以此长期稳固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企业长期融资铺平道路。(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小微企业范文第2篇
全县共有小微工业企业440余户,主要为现代轻纺鞋服企业140余户、新型机械制造企业104户、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30余户、绿色食品企业30余户,电子设备企业24户、其他(工艺品、纸品、木材家具、玻璃金属制品)企业112户。小微工业企业数量占全部工业企业数量90%以上,1—8月份小微工业企业实现税收2500余万元,占工业税收的27.69%。小微工业企业成为促进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在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二、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措施及成效
我县出台了“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及转贷资金扶持政策,扶持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截止2017年8月底,投放给小微工业企业“三通”贷款30376万元,其中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20579万元,发放“小微信贷通”贷款8570万元,发放“创业信贷通”贷款1227万元。县财政筹集中小企业转贷资金3000万元,累计发放转贷资金46058万元,帮扶企业71家,续存企业3家689万元。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1.“低、小、散”导致竞争劣势。“低、小、散”是我县小微工业企业的普遍特征。“低”是指我县多数小微工业企业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许多小微工业企业集中在直接以鞋面加工、本地农副产品、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初级加工行业,产品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低,缺乏核心竞争力;“小”是指企业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在与大中型企业同台竞争时往往处于劣势;“散”是指地域分布较散,块状经济不发达,未能象发达地区那样实现小微企业“抱团式和链条式发展”,产业集聚程度低不利于要素共享。
2.过度竞争导致效益低下。我县小微工业企业所处的许多行业都是技术含量较低的传统产业和粗加工工业,进入的门槛较低,大量小规模工业单位聚集在同一行业中,它们生产的产品雷同、生产工艺雷同、生产成本差异也不大,产品的价格拉不开档次。在市场尚未完全饱和时,“僧多粥也多”,产品的同质性并未给企业产品销售带来太多困难,但随着市场的日趋饱和,“僧多粥少”局面的出现终于导致过度竞争。企业间为争夺订单,往往一方面相互压价,另一方面一些企业采取偷工减料、假冒仿冒他人产品、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来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逐步增多,行业内恶性竞争的日趋严重,不仅导致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的下降和市场秩序的混乱,而且造成企业效益低下,普遍缺乏诚信,是当前小微企业盈利难的内在原因之一。
3.生产要素成本高. 一是产业链不完善。我县受地理环境等因素限制,工业经济起步较晚,在企业配套产业链方面做的还不够,大部分企业未能有配套的环节或者服务,各种资源都要向外购买。二是企业物流成本高。我县地处偏远,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又还未建成,大多数企业采用自营为主的方式解决物流问题,“空返”现象严重,导致企业物流成本高,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压榨”。三是用电价格高。许多来我县投资的企业反映,我县电价要比广东、福建、湖南等周边省份要高,沿海地区一般谷电时段为8小时,全年谷电时段价格降幅50%,而我省谷电时段为6小时,全年仅有4个月谷电时段电价降幅50%,其他月份降幅只有30%。
4.企业融资困难。一方面许多小微企业前期在厂房建设、设备添购等固定资产方面投入较多,而投资回收期一般在2-3年,这段时间企业的流动资金紧缺,由于很多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当前总体经济环境不佳,银行放贷更加谨慎,审批更加严格。另一方面政策性担保贷款的“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所贷资金一年有效期,时间太短,难做长远规划使用,资金刚刚使用就要准备还贷,给企业带来新一轮融资问题。
5.用工紧缺问题大。我县地理位置较偏,人口少,外来务工少,外出务工多,而近年来我县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速度较快,许多轻纺企业落户,人力资源不足问题进一步突现,用工问题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屏障。
四、问题解决措施
1.贯彻落实好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近年来,为帮助小微企业摆脱困境,我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土地政策、税收政策、科技创新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用工及人才政策等。切实贯彻落实好这些政策,对于减轻小微工业企业负担,缓解企业用工、资金困难有较大帮助。
小微企业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小微企业 银行 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现状
小微企业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特殊作用。小微企业是解决我国就业难的主要方式,是成功创业者成长的发展跳板,也是促进科技进步,加快企业创新步伐的带动主体,我们应当进一步增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方位的提升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目标,克服现代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停滞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从去年开始,我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但目前小微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金融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很显著。因此,有效地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收益率、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是我们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各个机构和部门都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回顾2011年,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积极地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现存问题,力图为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如: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9条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第一,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六大政策措施。
这六大政策措施通过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
第二,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三大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对解决当前小微企业税费过重、经营困难,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2年是我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元年,各地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宣传月”等活动,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也接连不断的出台,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能量。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无尽的利好。
除了以上专项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也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融资及所得税鼓励措施,小微企业亦能受到惠泽。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的税收方面的政策,如到2013年年底,我国继续执行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即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将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于不足部分根据实际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再进行扣除。
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产品范围主要有一下几种: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公司及个人的结算、存取款、汇款、票据等结算业务。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小微企业服务水平低下的原因有如下主要方面:
1、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水平与小微企业金融风险特性不相适应。贷款模式相对落后,依然遵循以前的抵押和担保方式;产品定价偏低,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很严重。
2、小微企业自身风险模式不健全。小微企业本身没有充分的制度支持模式,对于出现问题的贷款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后期服务管理等仍然没有脱离传统理念,专门的业务人员仍然受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制度束缚,影响小微企业业务人员开发市场的潜力以及创造业绩的动力,而且这种制度创新的不足同时也制约了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3、自身设置的业务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其业务模式没有实现专业化、专门化的一套系统的流程,销售与管理环节在职能、团队、流程和考核上没有实现各司其职。
4、银行欠缺专门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配套制度,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仍然处于传统的观念和掌握之中。
四、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
完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而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和长远的规划。政府不仅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制发展环境,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为之作出相应的措施,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上贯彻落实法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低门槛、广覆盖、普惠制、可持续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机制。对小微企业实行单独匹配资金、单独匹配规模、单独匹配经济资本额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优先投放,足额投放。梳理现有的贷款程序,删除或合并不必要的程序,建立简约的与小微企业无缝对接、零距离服务的贷款流程。
2、是实行客户服务与信贷监控结合的制度,即将小微客户服务工作纳入到贷后监控工作中,最终实现优质客户的价值得到挖掘,问题客户的风险得到控制。
3、是政府应适度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建设的步伐,为小微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形成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好格局。地方政府应建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制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带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减少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是一项具有战略部署意义的长期工程,需要大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共同合作,同时小微企业也要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体制,发扬小微企业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在外部法制环境、金融机构的保障下,再加上小微企业自身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会越来越完善。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0级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吴涛.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与解决途径探析.中国城市金融,2006( 02) .
[2]吴为,刘同森,黄桥. 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小企业信贷中心研究. 经济研究导刊,2009( 24).
[3]姚延中. 浅议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风险. 经济师,2009( 10).
小微企业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解决对策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小微企业具有大企业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最为活跃的科技创新主体。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种种政策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然而,融资难仍然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尤其是对于中小城市而言,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更是突出。
一、当前烟台市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烟台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力量,在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以及稳定社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16年第一季度新设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小微企业规模较小,生产能力有限,但170家样本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均实现了稳步增长,资产规模逐步扩张,缴纳税金同比增长了53.9%。除了居高不下的用工成本、相对疲弱的市场需求等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之外,融资问题以及政府财政金融支持相关政策成为小微企业最为关注的领域。烟台市政府和各级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倾注了极大的关注。一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2012年,烟台市政府下达文件,从加大信贷投放、拓宽融资渠道和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烟台市中小企业局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重点选择融资金额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建立信贷扶持企业库,帮助合格合规的小微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授信资格。烟台市政府还组织和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月等活动,力图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2015年代表政府的高端服务平台———烟台中小微企业联合会成立,目前,其会员企业已经超过15000家。联合会通过举办各种类型和层次的银企洽谈会、融资对接会等方式,为烟台市中小微企业架构起间接融资渠道。此外,中小微企业联合会还跟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5家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为中小微企业带来数十亿的直接投资。烟台市银监局也开展了“普助小微,惠及民生”系列小微企业金融推进活动,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建立了协调共商机制。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也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为小微企业拨出专项贷款额度,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国银行发放贷款不仅更加向小微企业倾斜,而且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于500万元以下的贷款已经无须省行审批。恒信快贷是恒丰银行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的随借随还类小额信用贷款,这一金融创新产品不仅审批高效快捷,而且无需抵押担保,办理渠道也多样化,能较好地解决小微企业临时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民生银行面向小微企业推出了商贷通服务,其担保方式灵活多样,且贷款金额不设最高额限制,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在各方大力支持下,截止2015年9月末,烟台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259.31亿元,较年初增加58.18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6.42%,较各项贷款增长高0.67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超过27000户,较上年同期增加4648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到92.84%,较上年同期上升2.47个百分点。
二、烟台市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分析
虽然烟台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固有的特点和劣势以及传统观念的限制等因素,融资困难仍是困扰烟台小微企业的长期性问题,究其原因如下:
(一)小微企业经营缺少稳定性,抗风险能力低,加大了融资难度
2015年,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抽取了288家成立于2014年3月份以后的小微企业进行跟踪监测调查。结果显示,仅有58.35%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正常营业,停业(歇业)12家,占全部调查样本单位的4.17%;筹建59家,占全部调查样本单位的20.49%;当年关闭9家,占全部调查样本单位的3.13%;当年破产2家,占全部调查样本单位的0.69%;其他(未找到、拒访)38家,占全部调查样本单位的13.19%。在正常经营的168家小微企业中,超过13%的样本单位经营状况比较差或者很差。小微企业大多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建立和发展,企业规模小,经营缺少稳定性,抗风险能力低下,这使得金融机构在没有充足风险控制的情况下,难以向其提供资金支持。
(二)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意识淡漠,提高了融资风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的抽查,样本小微企业的户均从业人数只有5人,其中,企业户均从业人员为7人,个体户的户均从业人员为3人。调查结果显示,烟台小微企业当前主要以家庭成员经营为主。这意味着众多小微企业根本没有也无法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财务制度,这不仅无法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也加大了金融机构对融资监管的难度,使得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风险不断上升。此外,由于小微企业经营者的个人素质不高,信用观念和法制意识淡漠,拖欠还款以及逃债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小微企业整体信用水平,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成本和难易。
(三)小微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不畅,更难以进行直接融资
从烟台市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看,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但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少抵押担保,致使间接融资的渠道不畅,不仅难以获得间接融资且融资成本高。受此限制,小微企业从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可能性更近乎于零,其自身的各项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都根本无法达到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上市融资的标准。
(四)传统行业小微企业和科技小微企业融资状况出现分化
在融资问题上,小微企业也呈现出分化的态势,一方面是传统行业小微企业的举步维艰,另一方面是科技小微企业成为风险投资和间接融资的热点对象。对烟台市30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小微企业调查结果显示,不仅参与调查的小微企业营业收入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而且这些科技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充足,企业发展后劲强,政府各项优惠政策也向科技小微企业倾斜。而传统行业的小微企业,诸如服装业、零售业、运输业等,由于行业附加值低,缺少发展前景,市场竞争也更为惨烈,淘汰率居高不下,面临融资困境。
三、烟台市小微企业融资对策
(一)小微企业方面
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应逐渐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企业财务制度,满足融资时信息公开和各项财务指标监督要求。小微企业还应该提升自身素质,增强信用观念,将诚信贯穿至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减少违约风险的发生。小微企业应改变当前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渠道的状况,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尤其是科技小微企业应探寻引入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作为重要资金来源。在恰当的时机,引入民间资本也是小微企业融资出路之一。此外,小微企业在创办时应认真考察市场,对自己的产品经营以及发展前景有明确的认识。通常来说,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不仅要考察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和现在的财务状况,还要考虑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还款能力,因此,那些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才更有可能获得银行间接融资。
(二)政府方面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在条件许可下,构建针对小微企业的资信评级体系,已解决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需要政府将所掌握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共享,有意识的培育征信市场,面向小微企业开展信用担保服务。政府还应架构包含财政税收、金融、工商行政管理等在内的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健全面向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还可以牵头组建小微企业救助专项基金,应对小微企业出现的临时性融资困难或资金周转问题。烟台市政府还应大力扶持各种创业创新载体,以烟台高校和研究院所为依托,重点培育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带动小微企业的发展以及创新行为。
(三)金融机构方面
小微企业范文第5篇
此前,享受减半征税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标准是6万元。这预示着,将有更多小微企业得到税收优惠。
这项政策的推出此前已有铺垫。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此后,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表示,目前直接从税收优惠中受益的小微企业已近1000万户次,其中一大优惠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征收企业所得税。
王军还说,今年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支持,其中一项就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税务总局将与财政部一起研究继续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的政策措施,如适时适当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该项政策是在经济增长放缓,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困境的背景下施行的。国家工商总局近日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和吸纳新增就业主渠道,但也存在着两极分化严重、产业升级困难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大多集中于以资源开发型、产品初加工型、服务低层次型为主的传统行业,呈现出“锄头与卫星齐飞、高端与低端并存”的现象。
报告称,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缓慢,只有12%的小微企业表示营业额保持了快速或高速增长,近50%的小微企业反映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售困难,近60%的小微企业反映市场竞争压力加大。可以看出,相当数量的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较为困难。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中国小微企业数量已达1169.8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76.5%。
这也是近年来国务院第二次提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上限。三年前的2011年,国务院就提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该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从3万元提高到6万元。此次将上限提高至10万元,以年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为例,如某企业原来需缴纳1.6万元(8万×优惠税率20%)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只需缴纳8000元(8万×50%×优惠税率20%),一年可以少缴8000元。
2013年8月,财税部门曾推出一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施行以来饱受争议。按照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由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数量较少,政策覆盖面有限,因此该政策的含金量并不高。财税专家表示,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测算,该项政策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能享受减免税的小微企业可能还达不到600万户。
相对来说,此次提高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上限的政策含金量更高,企业能得到更多实惠。
针对小微企业松绑,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自2012年至2015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到5000元-2万元;2011年起至2014年,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小微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另外,目前正在推进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小微企业税负有所下降。
不过,有关政府部门曾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展开过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小微企业还是享受不到优惠。
一些企业受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影响无法享受政策。由于建账成本较高,小微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经营利润薄弱,大部分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而按照政策规定,它们不属于增值税减免政策享受范围,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也不能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