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核办公室(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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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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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解放军…

学校考核办公室(精选5篇)

学校考核办公室范文第1篇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8〕9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766名(男生718名、女生48名)。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

三、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志愿实行网上知分填报,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28日18时。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司法和其他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

四、政治考核

6月20日至6月28日,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eao.gov.cn)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见附件1),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核查并作出结论;县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核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生于6月28日前到县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情况,领取带结论的《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体检。

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所辖县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五、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在河南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6月30日至7月2日,区分豫北和豫南两个面试体检地点进行,其中豫北面试体检地点设在解放军153医院空军院区(地址:郑州市友爱路42号);豫南面试体检地点设在解放军第159医院(地址:驻马店市风光路1号)。各地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地点分配和时间安排见附件2。

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和省军区人员联合组成,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参加面试体检前,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见附件3),按要求认真填写。今年体检使用全军统一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由经过培训考核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学专业合格、舞蹈学专业合格和其他专业合格,不合格即各类专业不合格。

6月28日,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各军队院校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参加面试体检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以及院校招生计划4倍确定。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以上考生数量不足4倍,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信息以及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名单。

6月29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的最低分数控制线。

6月30日开始,第一志愿达到所报考院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按照《各地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地点分配和时间安排》规定的时间,于当日早晨6时空腹到面试体检地点报到(带个人1寸照片),首先进行抽血检验(空腹),尔后按计划参加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于考生体格检查次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体检医院负责于7月3日18时前将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及数据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负责于7月5日18时前将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录入数据库。

六、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军队院校录取工作。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军队院校直接与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联系。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录取过程中,军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的同时,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招生办公室印章。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七、复审复查

生长军官学员入校后,应于新生报到30日内完成体格复查,3个月内完成政治复审。凡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取消入学资格,军队院校要于10月10日前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招生办公室。对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八、有关要求

一是要压实军地责任。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选拔培养军队生长干部、提高战斗力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级要充分认清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政治考核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面试体检落实面试组责任制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和体检原因退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军队院校调整改革范围广、变化大,涉及招生院校、专业设置、培养模式、选拔条件等多个方面。各级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法手段,统筹利用军地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国防的责任意识,使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及时掌握招生资讯,为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志愿提供准确、及时、的政策信息。

三是要落实阳光招生。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把招生工作纳入舆论、社会、群众和纪律监督,全面实行招生政策、章程、计划、程序、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平公正。坚持把严肃招生纪律、纯正招生风气作为检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抓手,强化依法招生观念,加强招生全程监督。在面试体检现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考生及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按程序按规定有效妥善处理。军地有关部门视情组成联合巡视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学校考核办公室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岗位职责量化考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将岗位职责转化为工作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全面反映工作过程和绩效,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教职工的潜能,提高学校各方面工作质量,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在考核中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分层考核与集中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

1.考核工作委员会

考核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部门领导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部门领导代表由学校领导班子确定,教职工代表由群众民主推荐产生。

2.考核办公室

考核办公室是学校组织落实考核工作的专门机构。考核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专职人员、兼职人员若干名。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部处室进行日常考核和督查;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认定、汇总、反馈;负责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并请示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工作委员会,作为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

3.考核单位

以部处室为考核单位,设立一名考核员。考核员由各部处室从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教职工中民主推荐,并经学校研究确定。考核员负责对教职工考核日志的收缴、认定、上报。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对教职工考核日志核准认定。

三、考核对象、内容及标准

考核对象包括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四个类别八个岗位群。四个类别是指部门领导、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八个岗位群是指部门领导正职、部门领导副职、教师、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工勤。

考核内容由常规工作考核、专项工作考核和综合评议三部分构成。常规工作考核是对教职工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进行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和职业规范。专项工作考核是对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的考核。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考核范围的界定、量化标准见附表。综合评议是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的考核。

考核标准是以岗位职责为依据,按考核内容分配权重,给定分值的方法建立起来的指标体系。各岗位的考核标准体系见附表。各部处室根据考核对象相应的岗位职责,参照岗位群的考核量化标准制定其“工作任务”的具体量化标准,并报考核办公室审核。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

1.个人记录

考核对象负责把每日工作过程(工作任务和职业规范)和专项工作情况逐一记录在考核日志上。

2.部门考核

考核员逐日收缴、认定考核对象的考核日志。部门主管领导和考核员根据考核量化标准确认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学校考核

考核办公室依据考核对象的考核日志和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标准对所有考核对象计算考核得分(周、月、学期、年度),并签署考核意见。

(二)考核形式

1.日考核

考核对象逐日填写考核日志,考核员、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周考核

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量化标准,计算出所有考核对象的周考核得分。

3.月考核

考核办公室根据所有考核对象的周考核得分和专项工作考核得分计算出月考核得分。

4.学期考核

考核办公室根据所有考核对象的月考核得分计算出学期考核得分。

5.年度考核

考核办公室根据所有考核对象的学期考核得分和综合评议得分计算出年度考核得分。

考核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周、月、学期和年度考核得分,要及时予以公布。

五、考核分值计算

考核分值包括周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学期考核得分和年度考核得分。

1.周考核得分

周考核得分为各项常规工作考核得分之和。

其中:兼有教学任务的部门领导周考核得分=常规工作考核得分×80%+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得分×20%

兼有教学任务的其他人员周考核得分=常规工作考核得分×60%+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得分×40%

兼职班主任周考核得分=行政常规工作考核得分×40%+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得分×30%+教师工作考核得分×30%

上述兼有教学任务的人员的考核得分,取消教师常规超额工作量加分项。

2.月考核得分

月考核得分+专项工作考核得分

3.学期考核得分

学期考核得分

教师岗位学期考核得分=月考核平均得分×70%+学生评教得分×30%

4.年度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得分=两个学期考核平均得分×90%+综合评议得分×10%

综合评议以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其中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比例为:校领导20%、中层干部30%、部门教职工20%、服务对象30%。教师、管理、工勤岗位的民主测评比例为:中层正职50%、部门教职工20%、服务对象30%。

5.特殊情况的考核分值计算

考核对象每旷工一天、旷教一课时扣当月考核得分50分;由于个人失职给学校工作带来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扣除该月考核得分。考核办公室在督查中发现部门考核过程有弄虚作假现象的,扣除部门领导和考核员当月常规工作考核得分10分。

部门成员调整分=部门成员得分×部门成员调整系数

六、考核分值使用

月考核得分与岗位津贴、责任津贴(课时津贴)挂钩;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岗位津贴和责任津贴挂钩;专职教师的行为规范与岗位津贴挂钩,教学工作考核与课时津贴挂钩;兼职教学教师的管理工作考核与岗位津贴和责任津贴挂钩,教学工作考核与课时津贴挂钩;各类人员的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与班主任管理津贴挂钩。专兼职教师根据学期考核得分,每学期期末计发学期奖,行政管理人员相应计发责任津贴;年度考核得分与年终奖励,作为年度考核等次和“创先争优”的主要依据,是职称评审与职务晋升的参与依据。

考核得分的计算和各种津贴的发放按部门岗位群进行。根据考核得分确定津贴发放金额,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不再享受岗位津贴和责任津贴。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核员由所属部门和考核办公室共同考核,部门负责人由考核办公室和主管领导共同考核。

2.因公出差期间(含短期学习培训)正常填写考核日志,返校应主动补办确认手续。

3.经学校同意的外出进修学习,超过一个月的,学习期间不参加量化考核,津贴按学校规定的有关标准发放。

4.实习、试用人员参加量化考核,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学校考核办公室范文第3篇

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各警备区、军分区司令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军队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以及原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报考军队院校(以下简称军校)和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以下简称军检)和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2016年,军队和武警部队31所军校在我省招收986人(男生953人,女生33人,招生计划见附件1)。其中,解放军理工大学招收人防系统定向生6人,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预备军官学员61人(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57所高校招收国防生452人(男生440人、女生12人,招生计划见附件2)。均为本科层次。二、考生基本条件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后出生),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和心理健康。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既可报考执行本科一、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军校,也可报考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招收国防生的高校或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全省首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达到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只能报考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的军校或专业。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志愿在提前批填报。符合报考军校和高校国防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军检。三、政治考核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及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6日至29日。凡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级人民武装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如实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3)。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以及《政治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考生须于6月29日前到县级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检及录取。对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级人民武装部要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县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所在中学、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四、体能测试自2016年起,我省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考生须集中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参照军人体能和高中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耐力、速度和协调性等身体素质进行测试。其中,男子项目为5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50米、8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具体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所在市军分区(警备区)具体承办,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仅作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无故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11日-29日。凡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报名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填写《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5),向考生介绍安全常识,进行必要的准备活动。每个项目测试结束后,工作人员现场填写测试成绩,并由考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现场仲裁。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宜进行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协商考生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再集中组织补考。对考生的体能测试工作,各军分区(警备区)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细化程序方法步骤,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体能测试工作顺畅有序进行。测试中要严格执行标准,全面搞好服务保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加强安全管理,制订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体能测试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组织体能测试情况(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会同政治考核情况一并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五、军检军检包括面试、心理检测和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5的比例确定参加军检人员名单,全省设济南1个军检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军检站实施全面领导。军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6日,军检地点为济南市鲁慈体检中心(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与七里河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各市招生办公室要于6月30日前进行广泛宣传。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查询参加军检的时间。(一)考生参加军检时,须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体能测试证明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到时,将《政治考核表》《体能测试证明表》交军检站,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6)、《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表》(以下简称《军检表》)后,到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完毕,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军检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参加体检资格,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原因后,收回《面试表》、《军检表》,并注明不合格理由。当日面试结束后,面试组要按照合格、不合格分类,将《面试表》统一交军检站。(二)面试合格考生,凭面试工作人员签发的《军检表》按规定程序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体检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进行,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考生如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指挥专业合格者,同时取得非指挥专业合格资格。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各科检查项目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在“主检医师结论”栏内填写明确的体检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种,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三)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检项目,应于考生体检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自行查询军检结论。军检站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逐级向全军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四)军检站实行封闭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全军招生办公室、山东省军区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巡视员凭工作证在军检现场巡视、监督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六、录取军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和高校招收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校(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实施。今年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派出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录取工作。招生军校(高校)要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录取期间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录取过程中的问题一般应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沟通交流,招生军校(高校)也可通过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相关联络。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军校或国防生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区分性别及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考生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其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共享。招生军校(或高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情况、高考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军校(或高校)负责处理。当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对上线合格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提前批未被军校或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高校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通知规定,招生军校(高校)严禁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无政策依据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招生军校(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应及时上传、下载相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超过规定录取时间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招生军校(高校)要填写《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3日内寄发给考生本人。军校录取考生的《入学批准书》由军校所在大单位招生办,依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考生录取名册,加盖公章后寄发相关军校。被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本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军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单,统一邮寄至相关院校。录取结束1周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校和高校国防生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专用印章。新生入学3个月内,由招生军校(高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因复审复查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相关军校(高校)要及时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身体复查结果有异议的,交由指定的院校驻地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对政治复审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录取为军校的,排除弄虚作假的可能后,如符合高校录取条件,本人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有关高校同意后,安排改录高校;录取为高校国防生的,取消国防生资格,由相关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被高校国防生录取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联系人: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张明坤电 话:0531-81916021(地)山东省军区司令部 寇耕晨电 话:0531-51627122(地)0421-627122(军)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周跃东电 话:0531-85123545(地)

学校考核办公室范文第4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督办有效、服务到位”为目标,加强办公室人员的思想建设和队伍建设,发奋努力,负重奋进,切实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坚持原则,规范管理,当好党总支和校长室的参谋和助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1. 加强内部管理,追求工作实效

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效能,主动学习兄弟学校办公室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围绕“及时、全面、准确、高效”八个字来要求办公室成员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成员的岗位职责, 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协调能力,追求工作思路的前瞻性、工作内容的务实性、工作流程的有序性、工作方法的科学性。

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党总支和校长室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当好参谋;做好年度各类考核、各类年报和评优工作;做好考勤和病事假统计;做好结构工资的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各类人员的进出手续。

坚持保密原则,认真做好文件(包括电子邮件)的收发、登记、批办和分类存档,及时做好重要文件和通知的催办工作;认真做好文书、业务档案及各类获奖情况的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依据档案调阅制度,严格调阅手续,真正做到文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深对学校整体工作脉络和校领导工作思路的理解和把握,做好学校各类材料的起草和整理工作,贯彻执行好学校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学校重大工作。做好各种会务安排和接待工作,确保各项重要活动的顺利开展。认真做好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和全校教职工大会的会务安排和记录工作。

2. 创新工作机制,追求工作高效

协助校长室处理学校日常工作,协调好各领导小组、各处室、各年级工作组工作,做好学校一周工作安排,每周工作汇总,开学和结束工作安排,各类值班安排,公务派车等工作,确保学校整体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了解领导决定事项的进展,在协调中督查,在督查中落实,确保各类工作准时高效地完成。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热情接待领导视察、校友和各界人士的来访,主动做好联络工作。建设办公室电子信箱,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重要事项形成书面材料呈送学校领导参考和决策。

3. 加强教育宣传,树立学校形象

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多途径、全方位地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与宣传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成立校讯报道小组,继续做好校报《传是》的编辑工作,发挥教育、宣传功能。会同学校各部门做好学校网页内容的更新工作,提高我校网络宣传的效果。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校务公开和校庆六十周年,合理布置学校宣传橱窗,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继续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树立昆中教师良好形象。

三、成员分工

徐永琴:主任

1. 主持党政办公室全面工作

2.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重大工作和活动的安排与落实

3.学校的对外宣传与联络

4.协调各处室工作,做好学校一周工作和重大活动安排

5.学校党政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6.校长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

7.制定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9.学校结构工资的管理发放

10.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姜萍:主任助理

1.行政会议、行政扩大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的会务及会议记录

2.学校行政值班、宿舍值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及管理

3.起草学校一般文字材料

4.学期考核奖的管理发放

5.校内外来访的接待、对外宣传和联络

7.全校教职员工的日常考勤

8.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朝荣:人事秘书

1.人事和工资、奖金等的管理

2.教职员工职称评审、业务档案及行政人员考核的材料工作

3.学校集体及教职工个人的获奖记载

4.学校、工会、退协之间的联络

5.协助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6.处室其它工作

贾永林:工作人员

1.学校印章和重要文本的管理与使用

2.学校资料的收集、保管、装订与存档

3.校园网的管理

4.学校年鉴的编纂

5.协助学校文件的复印

6.主要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照相与照片的管理

7.有关重要刊物(包括校际交流的报刊、杂志等)的收集、装订与利用

8.学校有关物品的保管

9.处室材料的收发

10.处室其它工作

曹云峰:工作人员

1.学校公务用车

2.上级来文的领取、登记、传阅、批办与收集等

3.学校电子邮件的收发与处理

4.主要负责学校文件的复印

5.协助学校各类活动的照相

6.校领导办公用品的管理与配备,办公设备的维护

7.处室材料的收发

8.处室其它工作

四、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学校开学系列工作安排

2.签定岗位聘任合同暨岗位责任书

3.办理新教师的报到手续及调出教师材料转移工作

4.教职员工聘任合同签订工作

5.教师节活动安排

6.业务考核扫尾工作

7.事业年报、人事年报的统计及核编工作

8.各处室工作计划的收集,办公室工作计划等有关文字工作

9.校务公开及橱窗布置

10.教职工学期考核奖结算

12.师德师风教育有关工作

13.校园网的建设与更新

15.六十周年校庆准备工作

十月份:

1.国庆与校庆活动安排

2.正常晋升职务者的工资核算及兑现工作

3.学校工资、劳动用工、法人年检、需求教师调查等工作

4.协助教务处做好公开课工作

5.协助体育领导小组搞好第六十二届校运会

6.9月份结构工资核算

7.职称计算机考核工作

8.机关事业单位晋升工资的准备工作

十一月份:

1.修改教职工工资演变表

2.合同制职工订合同准备工作

3.整理教职工有关材料

4.做好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

5.配合教务处做好期中考试工作

6.10月份结构工资核算

7.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的报名及年报工作

8.机关事业单位晋升工资的准备工作

十二月份:

1.调整教职工工龄、教龄津贴、岗位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的审批工作

2.遗属补助工作

3.学校年鉴材料收集、整理

4.元旦活动安排

5.11月份结构工资核算

6.年度考核和学期考核

7.教龄、职岗津贴申报

一月份:

1.年度行政考核工作

2.各处室总结材料的收集,学校学期总结起草工作

3.学校集体、教职工奖惩情况统计

4.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5.春节慰问工作

6.编撰xx年年鉴

7.学校规章制度的整理结集

8.12月份、xx年1月份结构工资核算

学校考核办公室范文第5篇

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招生办(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下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 [2008]19 号)通知精神,为高标准做好 2013 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务区分

(一)军区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全区的政治考核工作以广西军区政治部为主、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助并共同负责监督和指导,同时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巡视员进行巡视督察。

(二)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市公安局政治部及招生办(考试院)。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的协助下负责本区在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政治考核表》的发放工作;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在各市招生办(考试院)的协助下负责《政治考核表》的收集工作,并督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在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和招生办的协助下开展好政治考核工作。各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公安局做好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招生办公室。 1. 各县招生办公室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的协助下负责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有关中学,各中学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并于 5 月 20 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2. 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政工部门组成考核组,由 1 名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001] 政联字第 1 号)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通过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做好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的政治考核均放在高考划线之前进行,时间为 4 月 20 日至 6 月 20 日。具体时间和阶段划分是:

(一)发放《政治考核表》时间。 4 月 20 日— 4 月 30 日。军区招生办公室通过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市招生办(考试院)将《政治考核表》下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招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配合招生办公室根据辖区内有关中学情况有重点的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学校,学校应综合考生成绩情况组织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二)组织学生填写上交《政治考核表》时间。 5 月 1 日— 5 月 19 日。各中学要在 5 月 20 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或由考生家长或考生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三)组织考生政治考核的时间。 5 月 21 日— 6 月 10 日。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在收到考生《政治考核表》后,应及时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政工部门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填写考核结论。在 6 月 15 日前将《政治考核表》送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四)《政治考核表》的收集汇总上报时间。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对《政治考核表》按合格、不合格(附信息表电子档案)分类整理后,于 6 月 20 日前送交军区招生办公室。

三、几点说明

(一)《政治考核表》的填写。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根据历年来报考军校生和国防生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向重点中学发放《政治考核表》。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 年龄在 20 周岁以下(截止 2013 年 8 月 31 日),未婚。

3.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 162 厘米以上,女生身高 160 厘米以上,两眼裸眼视力放宽至 4.5 以上,矫正视力 4.9 以上,无传染性疾病、色盲、红绿色弱、明显的疤痕斑痕等。

4. 预测高考成绩能达到区内二本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

5. 由于在高考成绩出来前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表》上“报考院校及分数问题”栏不需填写。

(二)政治考核的组织实施。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把好政审关,各县(市、区)招生办应积极配合并及时通知有关中学做好政治考核准备,按照征兵政审的程序和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001] 政联字第 1 号,国防生的政审也按此规定执行),对考生进行考核,如实填写好《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 , 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没有填写《政治考核表》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报考机要、技侦等特殊专业考生的政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政治考核表》的汇总。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按各县(市、区)中学对考生《政治考核表》进行归类汇总,区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能装订、不得折叠,以便扫描),制成电子表格(具体样表见附件),于 6 月 20 日 16 时前将原始材料与信息数据报军区招生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考生参加政治考核的人数多、工作量大。军地双方要从服务国防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搞好统筹计划,精心组织,搞好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确保政治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政治考核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有关部门要严格掌握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政治考核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三)要加强沟通,增强责任心。学校领导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加强与其他学科老师的沟通,切实把成绩优异,思想品质好,吃苦精神强,志愿到军队工作的学生和骨干推荐进行政治考核。

(四)要加强协调,做好考生迎考工作。各单位在组织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和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时,应加强与学校的协调,充分利用考生课外时间进行,尽量不影响考生的正常复习迎考,同时避开全国统考时间。

附件: 1 .《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2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3 .拟报考军校(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信息汇总表 广西军区政治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