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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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Key words: energy-saving emission reduction; condition; method;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继续全面深入推行排放污染物节能减排制度,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控制我国环境恶化加剧…

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精选5篇)

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条件;方法;措施

Abstract: The work of energy-saving emission reduction is the focus of the work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for a period of time,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al work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ergy-saving emission reduction work from put forward ideas, methods of work condition and safeguard measures.

Key words: energy-saving emission reduction; condition; method;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继续全面深入推行排放污染物节能减排制度,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控制我国环境恶化加剧趋势的重大举措,也为实现我国“十二五”环境目标提供了一项根本性保障。但是应当指出,实行节能减排,在技术上还有相当大的难度,管理上尚有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县级实施节能减排,从规划部署、计划制定、总量指标分解、监督管理、技术政策处理诸多方面,都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调整和改革与节能减排不适应的地方,避免对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结合县级环保工作实际,就节能减排计划的实施提出如下看法。

一、县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的准备工作

由于多年来我国环境管理体制是以浓度控制为基础,县级环保部门每年的环境统计范围未能囊括所有排污单位,实际上县域内的排污总量始终未能搞清楚。所以制定节能减排计划首先要确定总量基数,搞清县域境内的污染“本底”,只有弄清底数才能有效地实施总量控制和节能减排计划目标,达到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因此,县域节能减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掌握4个底数:

1.掌握县域境内污染企业的底数。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分区域、分行业摸清污染企业的总数,并建立动态档案,跟踪各企业变化情况,为制定节能减排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2.掌握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结合开展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资料及数据,对未列入监管的企业要重新监测或计算,然后分行业或区域列出污染企业名单、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种类等,统一计算口径,建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为节能减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效数据。

3.掌握县域内主要环境本底值现状。调查了解主要溪流内污染物本底值情况,确定主要溪流污染排放控制指标,调查不同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确定区域大气环境现状,为节能减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重点控制目标。

4.掌握现有污染企业的治理情况。定期了解和掌握污染企业治理状况,计算治理企业的污染物削减量,鼓励积极治污者,惩罚消极治污者,为节能减排计划的实施提供保障。

二、推动县域节能减排工作可采取以下方法

实施县域节能减排计划是“十二五”期间县级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为确保这一事关全局、事关环保基本国策落实的重要目标的实现,在具体实施操作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96)31号《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推动节能减排计划的实施。

在关停取缔“15小”污染企业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继续关停一批规模小、污染重、无法治理的“小土”企业,以更大限度的削减排污总量。在发展传统产业和民族工业中,要禁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必须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环境质量为基点,严格控制对水源和大气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凡技改和新建项目必须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治理资金、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落实,治理资金不到位,治理方案不可取,治理设施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以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2.调整产业结构,依靠科技加快现有污染企业治理步伐。

依据国家环保产业发展导向、禁止审批及控制审批项目目录,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引导企业向无污染、少污染方向发展。新建项目,必须实行规模控制和排污总量限额,总体规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对现有未列入取缔关停的有望治理的污染企业,要通过加大投入,进行技改,或走联合兼并、规模集约经营之路,促使企业上规模、产品上档次、治理上水平,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一些乡镇个体企业“低、粗、多”的现状,向“高、新、强”方向发展。依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现有污染企业的治理投入,全面推行新型污染治理达标技术,实行分厂治理和区域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限期治理项目,力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做到达标排放,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3.建立以县长目标责任制为龙头的节能减排管理体制,确保节能减排工作有效运转。

节能减排计划实施要充分体现县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把节能减排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排污总量削减指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由县层层分解到镇、乡,最后落实到企业的限期治理或关停并转项目。为保证目标总量的层层分解,在制定和实施节能减排计划过程中可细分为区域、断面、行业、点源等总量,县政府可采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全县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到有关镇乡或主管部门,再由他们层层分解到行业、企业、区域等,实行层层有总量、厂厂有指标,逐级签订责任制,横到边纵到底。在县长与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后,县乡两级政府和环保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监督管理。镇乡或个体要新上项目,必须以是否超过该地区总量指标作为审批条件和“三同时”验收的重要依据,凡没有总量指标的地区不得新上有污染的项目。如果要上,必须新老污染一并治理,总体原则不仅新老项目要达标排放,而且排污量要有明显的削减,达到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的目的。

4.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总量收费体系作为的削减污染物的保证措施。

县域节能减排计划的实施必须同排污许可证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的基础上,通过综合治理、点源治理和区域整治,使各治理单位削减排污量,达到分解指标的规定标准,由县环保部门对企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凡需总量削减的企业应结合限期治理,在发放排污许可证时企业必须做到治理资金到位,治理效果落实,治理期限保证。凡达不到治理效果,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必须坚决实行停产治理。达标后仍超过当地总量削减指标的企业仍要进一步制定削减计划,落实削减措施,对停产治理或二次削减无望的企业必须采取关停并转措施,以保证总量削减指标的实现。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排污总量收费,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排污费高于治理成本的原则,用经济杠杆来保证排污总量指标削减。对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加倍收取排污费或罚款,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三、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保障措施

实施节能减排是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县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将其列入政府工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努力工作,讲究实效,使节能减排工作在县域内有效开展。对此,在节能减排计划实施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切实搞好协调,避免环保部门单枪匹马孤军作战。

节能减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环保工程,需要政府的统筹协调,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协同作战,县政府应委托环保部门建立适应这项工作要求的协调机构。在这个机构中必须有发改、工商、财政、税务、银行、供电、工促等部门参加,制定计划时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使节能减排计划符合当地实际,既具有原则性,又具有可操作性。要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使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各部门的中心工作。环保部门是实施减排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但也不能孤军奋战,关键要搞好协调,加强监督,提供服务。所谓搞好协调,就是经求部门意见,征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调动部门、企业之间的积极性,共同为节能减排计划指标的实现努力工作。实施节能减排需要严格的监督机制,因此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有效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程。完成节能减排指标要有资金作保证,环保部门要帮助企业疏通资金渠道,监督限期治理企业在未完成治理任务前,其自有资金不得用于扩大再生产。在治理技术上,环保部门要积极引线搭桥,热心为限期治理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2.切实摸清底数,制定好计划,切忌盲目草率,以虚掩实而影响计划落实。

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实打实的工作,一定要认真对待,高度负责,特别是总量底数要清,才能够定好实施计划。必须实行以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的节能减排统计体系。县、乡、企业三级排污申报数据库必须建立,要逐步形成一个连续的动态信息网络,为科学制定节能减排计划提供切实的总量基数,还可在总量指标下达后及时掌握节能减排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总量削减指标的完成情况。因此,制定节能减排计划前,必须组织力量全面调查摸清原有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勿盲目从事,以虚代实,底子不清而影响节能减排计划实施的效果。

3.切实建立科学合理的总量监控网络,切忌内部关系不顺而造成监控不力。

要切实理顺环保系统的内部关系,管理、监测、监察和法规等部门应分兵把关,分工合作。法制部门作为节能减排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法律保障,必须切实为监理和监测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现场监控和技术监控的力度。监察队作为一支现场执法的队伍,应认真检查企业关停、限期治理、治理设施运转等情况,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管理部门应把好新、扩、改项目的审批、验收关,引导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督促企业落实治理措施,保障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监测站是负责节能减排的监测和技术监控的部门,对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效果和重点污染企业排污口水质及境内溪流水质的变化进行定期监测分析,为节能减排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数据和效益分析,为节能减排提供决策依据。因此,节能减排计划的实施,给环保部门内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内部机制建设,搞好内部协调,使其形成适应节能减排工作需要的内部协作机制,才能使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收到良好效果。

4.切实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节能减排的认识,切忌忽视宣传而造成工作被动。

要改变节能减排是国家实施的重要环保工程,搞不搞宣传无关紧要的错误观点,调动各种舆论工具,宣传实施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大造节能减排工作的声势。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讲清节能减排的目的、要求、政策手段、实施步骤等,直观形象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公众的参与率。同时,对那些在实施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得好的要及时宣传推广,对消极怠工和无动于衷的典型案例要给予公开曝光,宣扬节能减排计划实施中的正气,保障节能减排顺利而有效地进行,形成公众、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工作全局,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燃油、节约土地、岸线和环境保护为重点,以规划、政策、督查、服务为着力点,以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为保障,扎实做好交通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湖北交通“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模式。

二、节能减排目标

(一)节能目标。到“十一五”期末:

全省交通营运车辆百吨公里油耗、船舶千吨公里油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其中:营运汽车百吨公里油耗下降到汽油客车9.52升,柴油客车8.56升,汽油货车6.48升,柴油货车4.08升;营运船舶千吨公里油耗4.48升。营运车船实现节约汽柴油折合81.5万吨标准煤(其中汽油车节约19.1万吨标准煤,柴油车节约51.7万吨标准煤,船舶节约10.7万吨标准煤);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5%。

(二)减排目标。到“十一五”期末:

1)省级以上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达到100%,省级以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营运高速公路声环境达标率达到90%,高速公路附属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污水排放达标率80%;

3)内河运输船舶油水分离设备配备率达到100%,船舶油污水处理率达到100%,船舶主要污染物(油类污染物、生活垃圾)排放总量减少10%,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等级航道水域达到100%;

4)营运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率80%,维修汽车竣工出厂尾气排放达标率90%。

(三)管理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在我省交通行业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减排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管理顺畅、机制严密、考核到位的交通节能减排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湖北省交通厅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志慧

副组长:徐佑林、龙传华、徐健、马立军、张月斌、熊涛、高玉玲、李光辉。

成员:省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高管局,厅办公室、法规处、计划处、基建处、财务处、运安处、科教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统筹解决在交通节能减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科教处),承担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也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做到节能减排管理责任到人,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工作任务

1、研究制订节能减排规范性文件。按照建立健全综合运输体系和合理利用资源的要求,在充分调查我省交通行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湖北省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湖北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奖惩办法》、《公路生态环保技术指导意见》,《道路运输经营者生产过程能耗考核办法》和《湖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计划处、科教处、运输处、法规处、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

2、优化完善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要在交通发展中抓好资源节约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网络,全面推进不同层次路网间的衔接配套,最大程度地发挥路网的整体效益;要科学规划建设综合运输体系,通过优化配置不同运输方式和公路运输站场布局,使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努力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和“零换乘”;要充分发挥我省发展水运得天独厚的优势,加快航道、港口建设步伐,通过优化港口布局、改善航道条件、实施船型标准化建设,提高港口的通过能力和水路运输效率。(计划处、运输处、公路局)

3、推广应用交通节能示范项目。全面总结推广神宜科技环保示范路建设经验、沪蓉西科技示范工程技术经验、武汉工交系统“王静驾驶操作节油法”和麻武节能环保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创建一圈一市两条线公路养护生态环保示范路、一条高速公路节能减排示范路;推广应用沥青冷再生、热再生,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等技术,推广应用山区公路节能环保型安保设施;推广4-6项交通运输部推出的的节能示范项目,在省内道路运输、公路工程、船舶运输、港口物流领域各推出1-2个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鼓励推广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电力等替代能源。(科教处、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高管局、设计院)

4、建立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行业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和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开展行业用能状况的统计普查,全面掌握和监测行业用能状况和水平,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交通企业均要建立相应的能源消耗统计体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统计数据的填报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计划处、科教处、运输处)

5、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联系点制度。对全省交通行业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耗能装置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监控制度,实施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管理企业用能绩效、设备用能单耗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交通行业节能监测服务体系。(科教处、运输处、计划处、运管局、港航局)

6、开展节能减排项目专题研究。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材料再生等技术;开展营业性车辆能耗准入与退出、节约和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公路建设节约与集约用地和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4个专题研究;开发利用信息技术,降低交通发展对资源的占用和消耗。重点开展《天然气燃料在湖北省三峡库区标准船型上的应用研究》、《节能减排测算和分析方法研究》、《沪蓉西高速公路隧道(群)运营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在用汽车燃油消耗测试方法研究》、《敏感水域桥面集中排水设计研究》、《公路典型路基滑坡灾害整治及预测预报研究》、《农村公路弹石路面施工技术指南》,开展内河新型船舶及动力装置、内河新型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备以及船舶节能技术与代用燃料的开发应用。(科教处、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设计院、沪蓉西指挥部)

7、加强节能减排培训。充分利用交通报刊和交通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国资源环保形势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宣传交通节能“四新”技术等;对交通行业各类从业人员开展交通节能专项培训,在营运驾驶操作员从业资格考核中增加节能驾驶操作知识的考核内容。交通教育部门和交通学校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交通工会、共青团要重视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和系列科普活动。(科教处、运管局、港航局、机关党委、团委、工会)

8、建设节约型机关。厅机关和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示范,发挥政府部门节能减排的表率作用,倡导健康文明、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从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到日常管理建立节约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从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和推进公务用车节能等方面提出要求,将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室、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

四、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造势。深入开展全方位节能减排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新颁布的《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交通行业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全行业的节能意识,增强全行业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全行业人人讲节能、事事为节能、处处抓节能的氛围,使节能减排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

2、加强行业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等,落实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管理和交通工程管理中的节能减排工作内容。在制(修)订相关规章和政策时增加对企业节能降耗的扶持条件,增加对企业节能方面的要求;在公路水运工程的投资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及验收审批中,增加对土地、岸线的合理利用,对施工装备选型的节能性评价;在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中加大施工机械装备技术改造、更新力度;在加强监督管理中逐步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行业重点耗能设备和运输装备准入与退出制度;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设备能耗限值标准,开展对行业内在用的重点耗能设备和运输装备的抽查检测,不符合能耗指标的要坚决退出。

3、推进结构调整。重点是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在道路运输方面,实施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标准,引导和鼓励发展高效低耗的新型客车和中高级客车,推广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通过规费征收政策导向,鼓励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运力,加速淘汰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型;引导和鼓励使用柴油汽车及重型车、专用车和厢式车,逐步提高其在营运货车中的比重;重点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汽车列车和短途集散用小型货运汽车;推进拖挂、甩挂运输,提高牵引车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运力增长,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调配,对于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不得再新增运力;建立并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车辆维护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动态监管;发展现代物流业,引导道路运输扩展仓储、配送等运输功能和服务范围,为道路货运中小型企业提供社会化的货物配载、交易及其他的信息服务,提高货运实载率。

在水路运输方面:加快航运结构调整,用足用好运力发展引导资金;加快船型结构调整,鼓励发展自航船,加快内河船型标准化进程;开发推广节能船型和先进动力系统,在三峡库区试行天然气燃料标准船型;发展集装箱运输、大宗散货专业运输和多式联运、江海直达等现代运输组织;限制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大的船型,杜绝使用报废改装拼装船;加强船舶运力调控,引导航运企业优化结构,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

4、推进科技进步。开展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积极推广和研究制定交通行业有关节能减排的标准规范,积极推广使用交通部评定认可推荐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强路面结构、材料、工艺技术研究;开展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节能评估审查;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5、加大和争取资金投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项目,采取多项措施,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交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局部地区有所好转。

1。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是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三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2个监测断面均满足III类水质标准,满足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长江干流巫山培石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上游和中段满足III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90%和93%。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主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274天),预计全年满足优良天数比例超过目标任务(75%)2个百分点。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森林植被状况持续趋好,预计森林覆盖率达到33%,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全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4平方公里。

四是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值为56.5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2。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快。*年,我市将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累计41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国家批准的18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总投资9.2亿元,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场10座(累计29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2座(国家批准的15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全部建成),总投资5.4亿元,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75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3%。主城区和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建成,具备投用条件,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93吨/日。桃花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顺利建成,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清水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御临河石船镇垃圾处理场、梁滩河土主污水处理厂、桃花河污水截流管网建成投用;苎溪河环境综合整治、濑溪河龙水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上报;其余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试点项目也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已批准建设,并落实了中央补助资金,即将启动实施。

二是工业污染搬迁治理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钢环保搬迁综合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启动;完成19户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我市86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纳入《规划》修编,将在“*”期间实施。

三是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取得新进展。*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荒地造林90万亩,封山育林48.7万亩。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造林绿化任务全部完成,基本农田建设累计完成超过60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岩溶地区石漠化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酉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彭水县和巫山县列入了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11万户。库区消落区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开县水位调节坝开工建设;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专家审查;巫山小三峡生态保护、武隆白马镇、忠县新县城后山新桥河等重点消落区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其中: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工程纳入了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工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示范试点项目。

四是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二期治理工程全面建成;三期应急治理173个新开工项目(不含8个结合市政建设项目)除奉节猴子石滑坡和云阳宝塔滑坡治理项目外,其余均完工;高切坡防护项目累计完工率达到80%;非应急项目顺利启动。

总体来说,*年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受历史欠账和未来加快发展双重因素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仍然巨大。生态环境质量方面,三峡库区水质持续优化趋势不明显;随着国债资金逐步淡出林业工程和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完毕,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缺乏项目支撑。项目推进方面,由于受特大洪水灾情影响,在建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矛盾突出;《规划》修编未出台,影响了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国家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未能出台,影响了我市规划编制工作。基于上述分析,预计*年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将呈现“一增一减”特征,库区水污染防治随着《规划》修编出台,城市污水处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将进入又一个高峰期;生态建设则需落实项目储备和资金来源,进入调整期。

(二)节能减排

*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坚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结构调整三大措施并举,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级有关部门成立节约能源办公室和污染物减排办公室,负责全市节能减排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各区县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是初步构建起政策框架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我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行动指引;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综合指导;印发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拟订了淘汰项目名单,目前正在加快实施。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到2010年,我市将陆续关停小火电机组48.61万千瓦,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36万吨。

四是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4万吨/年。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5万吨/年。启动实施工业、城市道路交通、建筑、社会服务、农村能源、节能服务体系等6大节能重点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节能减排的本质要求。*年,我市出台了《第十一个五年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明确了“*”期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化工园区和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列入了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比2006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全市“一圈两翼”战略的着力实施,产业和人口聚集,将给节能减排将带来巨大挑战;同时由于工业结构重型化特征及传统高能耗产业在经济中比重较大,淘汰落后产能需要较长过程,进一步增加了节能减排难度。加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不均衡,监管能力建设滞后,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等制约因素,影响了总体效果。基于上述分析,*年全市节能减排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目标

*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心任务,拟订工作目标,狠抓贯彻落实。

(一)生态环保。“三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III类之间,次级河流水质局部地区好转,饮用水源保护区稳定达标。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重进一步提高。争取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建成投用,其中: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启动实施《规划》修编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推进;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34%;库区消落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三期地质灾害应急项目完工,非应急治理项目加快建设。按照国家安排,适时推进我市生态补偿工作。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研究取得成果。

(二)节能减排。*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81.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25万吨以内。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考核体系更加完善。监测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三、*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思路与重点

*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总体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小城镇生活污染、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林业建设,为城乡提供均等的生态环境保护。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合理配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为“一小时经济圈”产业和经济发展提供环境容量,同时,适时开展“一圈”对“两翼”、城市对农村的生态补偿试点。在完善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基础性技术平台上,将排污权作为资源,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合理配置。节能减排以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资源(主要是原材料)在生产、消费、回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延长资源循环周期,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碧水行动”。已建成项目抓紧竣工验收,落实责任和资金,确保正常运行。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确保年内按计划建成。按照修编《规划》,重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工业废水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苎溪河、梁滩河污染综合治理和一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二)以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重点,强力推进“蓝天行动”。继续推进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关闭和搬迁。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主城区继续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扩大创建无煤区域范围,按计划完成一批城镇和居民社区创建无煤区域的任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深入开展在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

(三)以库区林业工程和消落区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绿地行动”。抓紧制定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面完成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尽快启动生态屏障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试点区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广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促请三峡办尽快出台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力争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一批消落区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四)以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建筑道路交通噪声控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宁静行动”。按计划建设一批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市级“安静居住小区”。深化建筑施工、交通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有效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五)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抓手,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加强对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扩大对外合作,有效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要加快实施,促成经核证的碳交易,尽快产生经济和技术效益;已获得国家批准的项目要抓紧完善项目设计文件,尽快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积极策划上报一批项目,争取获得国家批准。

(六)以节能减排三大措施为重点,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程节能减排的优势作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抓紧完成74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培育壮大专业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进以燃煤小火电为重点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明确监管责任,通过“关、停、并、转”实现达排放。稳步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限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工作,并与市环保局中央控制室并网运行。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和考核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减排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执法水平。

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安排,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在本月召开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节能减排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于4月上旬组织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全市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主要由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主要做法有:

1、编制规划,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了《*市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对“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统盘计划。编制了《20*年*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市20*年节能实施方案》等年度实施方案,用政府规章引导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淘汰落后生产产能,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二氧化硫减排23.2%,化学需氧量减排10.1%的目标。

2、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市政府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到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初步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能耗5万吨以上的企业编制了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6家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通过了省专家的审查,列入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也正在审核中。在其它重点耗能企业中,开展了节能对标等活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电厂脱硫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二氧化硫总量(含新增量)控制目标为24.56万吨,COD为4.19万吨。

3、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引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从*年7月1日起,对我市第一批25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其中限制类企业24家,每千瓦时加收0.15元,以经济杠杆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出局,为技术先进的产能提供发展空间。

4、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为突破,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近年来,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列入市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全面启动火电企业脱硫计划,与各县(市)政府和相关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市政府领导分包督办、市财政补贴资金、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定期公布进展情况等措施,全面推进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大唐*首阳山电厂、*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燃煤电厂的26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945MW)安装运行了烟气脱硫设施,年可削减二氧化硫9万吨。

5、采取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采取了半月调度、月督查、季通报的形式,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督促落后生产工艺按期限关闭。对已经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严密监控,在已经运行的9个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已经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加强在线监控,确保其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把节能减排工作为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做了大量的工作。市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国债和财政专项资金;对依法关闭的违法企业,市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供水部门停供其生产用水,电力部门停供其生产用电。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进减排工作,确保了减排目标的完成。

6、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建筑节能。20*年8月1日以市政府86号令公布施行《*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了《*市“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草案)》。今年开始在县(市)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全市开展“禁实”以来,先后关停粘土砖窑600余座。并逐步对现有5652.8万㎡的建筑完成20%以上。近年来的主要做法:一是抓试点工程,启动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二是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使建筑节能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紧抓国家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仅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为我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贡献突出;四是实施闭合管理,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全市在建、拟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大多执行了新的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五是积极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省财政厅、建设厅为推进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拟对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财政资金奖励的政策,这一政策必将对我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产生积极作用。

7、寻找合作伙伴,整体推进*市节能减排工作。我市是重工业城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加上缺乏资金,技术力量不足,更增加了节能减排改造的难度。市政府于元月21日和新奥燃气投资公司签订了节能减排的合作协议,借力在全市整体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新奥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有雄厚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新能源优势、引资融资优势,由政府引导、企业行为、项目运作,采取远近结合、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将会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步伐,实现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

8、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近年来,我市投资10多亿元,先后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3个,总处理能力41万吨/日,分别是:20*年建成投运的涧西污水处理厂、20*年建成投运的涧河污水处理厂和20*年建成投运的瀍东污水处理厂。截止20*年底,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栾川县污水处理厂、嵩县污水处理厂、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孟津县污水处理厂、新安县污水处理厂、伊川县污水处理厂、汝阳县污水处理厂、洛宁县污水处理厂和洛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用。

9、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增产不增污。多年来,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98%以上,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82%以上。对新建项目,凡是没有得到环保部门批准,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工,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好污染物排放入口关的工作机制。通过“以新带老”、“上大关小”等措施,近3年来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6万吨。

10、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实现产业聚集和节能减排。为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标准化厂房的单位在用地和项目审批、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或扶持。同时,各县、区政府加强此方面的工作领导,抽调专人负责协调标准化厂房建设。截至*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厂房面积112.89万平方米。

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节能减排总量双下降。一是节能效果明显,20*年我市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4.2%。二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将新增量全部削减后仍然双双下降,二氧化硫减排率为7.3%,化学需氧量减排率为13.3%,城市区域优良天数达到3*天,空气污染指数达优良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为84.11%。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前列,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3.33%,达标率比*年上升13.89个百分点,全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了产业结构。截至目前全市共关闭淘汰167家企业落后生产线262条,关停铝矾土窑140家,耐火材料厂13家,关停取缔271家小冶炼、小锻造、小铸造、小石灰窑,等高耗能企业。相继关停新安、偃师电厂、汝阳热电厂、伊川热电厂等一批小火电,关停30万千瓦发电机组,共削减二氧化硫4176吨。全部淘汰机立窑,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0万吨,可实现年节约能源25万吨标准煤,*豫翔红星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陶瓷企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查处非法盗采矿点234个,关闭91个;拆除黏土砖瓦窑厂600多个。煤炭企业由原来的215家整合为64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23%。

3、抓好示范项目,建筑节能初见成效。在全市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年均竣工节能建筑面积240万m2左右,占年竣工面积的87%左右。“上元国际大厦”、“吉利区河阳家园住宅小区”、“*凯旋花园(时代城小区)”获得“河南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截至20*年底,我市累计竣工节能建筑约660万m2,仅20*和20*两年的采暖期,我市城市规划区新建节能建筑已实现年节约标准煤9.*万吨。

4、积极探索和开发利用了新的能源。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全市已发展农村户用沼气32万户,每年可节能6.73万吨标准煤。启动了洛宁、嵩县各2台1.2万千瓦秸秆发电项目,年可消耗秸杆薪柴37万吨,可发电2.7亿千瓦时,折合10万吨标准煤。我市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应用面积已达40余万m2,“上元国际大厦工程”、“和光园小区工程”两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被推荐申报列入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财政将分别于20*年底和20*年初,分别给予296万元和520万元进行财政资金支持。

5、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推进工程节能。依据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我们抓住机遇实施了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其中,一拖集团的电液锤节电改造、煤气系统节能改造,洛玻烟气治理及余热发电项目、中信重油改煤气炉、黄河同力水泥窑炉余热发电等八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专项资金计划,可获得5763万元节能奖励资金支持。项目个数和奖励资金数均列全省前列。栾川县三个南水北调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也列入国家支持项目中。这些项目竣工后可实现节能21.25万吨标准煤。市政府也安排了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这些节能项目的实施,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效支撑。

城市污水处理成效明显。20*年以来,我市投资7.5亿元,新建成廛东、涧河等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处理能力40.5万吨/日,共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3万吨。建成污泥处理厂一座,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80吨。涧西污水处理厂自20*年建成以来,日处理污水20万吨,一直保持稳定运行;廛东污水处理厂20*年12月开始运行,已向华润电力集团供应中水近千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节能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比重大,我市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我市煤炭、石化、化工、建材、冶金、有色、电力等七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95%,其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3%,在这种经济结构下,要谋求经济发展的新发展,又要搞好节能减排工作,难度确实很大。我市*、*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增大了“十一五”后三年的压力,平均降幅5%以上才能完成“十一五”目标;“十一五”全国二氧化硫削减目标10%,全省17.4%,因我市是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大户(近全省的三分之一),下达我市目标为32.8%,这个目标的完成难度非常大;总之,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2、有些地方、单位对节能减排的认识、投入、监管不够到位,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氛围不够浓厚。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还没有完全摆脱依靠“拼资源、拼消耗”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对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不够到位,没有建立单独的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造成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缓慢,建成的项目也很难正常运行;节能减排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存在没编制、少人员、无经费的问题,城市区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还很普遍。

3、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降低能耗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片面追求GDP增长;一些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逃避社会责任,不执行环评制度,不落实环保“三同时”,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些地方领导干部节能、环保法律意识不强,干预执法,包庇违法,违法违规审批项目、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环保部门迫于压力,对违法行为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造成监管不力现象的严重存在。

4、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制、激励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年市政府下达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从年底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未完成控制任务。其主要原因是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节能减排的激励政策,没有将政府的环保责任落实到行政首长身上,没有将环保责任制纳入干部任用考评体系,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考评机制。造成有关领导对环保工作不重视,各县(市)与基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具体,不切合实际,针对性不强,甚至根本未将目标分解落实,未签订责任书;有些重点企业责任意识不强,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违法排污现象屡有发生。

5、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市自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以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城市地表水水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涧河、廛河水质恶化,整治迫在眉睫;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还十分突出;三是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减排工作压力大,完成减排目标需要有大的决心和长期的踏实工作。

6、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存在监管盲区,影响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健康发展。重点工程项目从施工图节能审查、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办理等环节,规避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大部分工程未采取或未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节能法》明确了建筑节能监管主体为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必须依法严格查处包括重点工程项目在内的建筑节能违法案件,确保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对以述问题应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直接影响《节能法》和《环保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也直接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意见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节能法》和《环保法》,加快出台节能减排配套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落实。在20*年拟出台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监测体系实施办法、*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关于对节能目标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意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计分方法和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应尽快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并加大《节能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强化目标体系考核,强力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可以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委局及重点耗能企业,与被考核单位和企业订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责任人的责任目标考核,将节能减排纳入到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要建立健全协调例会制度,充分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作用,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及时分析研究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3、尽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行政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和检测、监测机构。国务院和省政府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建立节能监察、检测机构,并把机构建设与资金支持作为节能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节能降耗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节能法》是从法律上规范节能行为的有力保障。我市应尽快成立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改变目前我市无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的现状,加强我市的节能监察和检测工作,确保完成后三年单位GDP能耗的目标任务。

4、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和奖励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是政府引导企业搞好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市、县两极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示范工程和被国家列入资金支持的项目、高效节能产品和新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管理及能力建设,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投入作为考核百分制的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预算要设立独立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科目,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节能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财经工委会同城建环保工委,于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对本区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7月中旬,课题组专题讨论并制定了调研方案。7月下旬,吕玉龙副主任带队走访区经委,并召开区发改委、经委、科委、建交委、财政局、环保局、房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的座谈会,了解本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8月上中旬,走访了上海松下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单位,实地察看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应用、设施改造情况。8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宜家家居、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龙华水质净化厂,听取了区经委、区环保局、区机管局和三家被视察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实现,将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来加以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责任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XX年初成立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区经委下设节能办,形成了由政府、部门、用能企业组成的产业节能三级管理架构体系。制订《xx区产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方案(XX-XX年)》、《xx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xxx”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xx区能源统计实施方案》等配套规划和制度,明确总体思路和政策导向,将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

(二)抓住重点环节,深化重点监管。在加强能源统计、摸清能耗底数的基础上,对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和500吨标煤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楼宇)等能耗大户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服务。以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区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的减排目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黄浦江准水源保护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漕河泾开发区和都市型工业园区、高校实验室污染物排放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宏观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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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