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车通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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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宣传报道等…

物业消防车通道(精选5篇)

物业消防车通道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宣传报道等。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贾茹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电话:723271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落实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1月22日至2月20日)。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与辖区物业联合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整治难度大的及时上报街道。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1日至2月底)。街道将会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各社区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居民楼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六、工作重点

(一)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障碍物。

(二)突出整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三)突出整改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永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四)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动社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社区组织成立管理机构,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固定障碍物等情况。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物业消防车通道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 登高面 探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地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为适应扑救高层火灾的需要,各地配备的云梯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和举高喷射消防车(统称举高消防车)数量不断增加,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举高消防车的外型、自重都明显大于普通消防车,因此,在使用举高消防车时,对消防扑救面、登高作业场地及消防车道转弯半径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消防登高面的涵义及问题的提出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2.1在消防登高面设计过程中易出现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2.1.1与消防登高面对应的建筑立面未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1.2与消防登高面对应的建筑立面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玻璃幕墙多采用全封闭式,玻璃幕墙上的玻璃多采用热反向玻璃、钢化玻璃等,这些玻璃耐火性能差,高空破拆玻璃幕墙难度大,而且火灾时玻璃幕墙因高温会引起大面积脱落或炸裂,造成“玻璃雨”,对疏散人群、消防队员造成危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增加火灾的扑救难度和危险性。另外,玻璃幕墙的破裂,给新鲜空气的进入创造了条件,易造成轰燃或加速蔓延。

2.1.3与消防登高面对应的建筑立面未在每个楼层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口。目前许多高楼为了体现造型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框架构架或仅仅是为了采光通风而设计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宽度小于登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使得登高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开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既无法进入建筑内,其他人员也无法从建筑内撤出,因此登高操作面的长度应适合实际情况,且不宜太短、太零碎。在登高操作面的立面上应尽可能地设有阳台或较大的开窗。

2.1.4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未与登高面保持一致。登高车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着把屋顶疏散平台和避难层的人员解救到地面上的任务,但目前较多的建筑追求立面设计的效果,在屋面设置各种形式的屋架和玻璃棚,这样,既不利于人员的安全停留,也不利于消防人员登高救援。

2.1.5消防登高面设置大面积的广告牌。部分高层建筑在登高面和沿登高面的屋顶侧设置大面积广告牌,在登高面及屋顶平台与登高车之间设置了一道屏障,这违反了规范要求。

2.1.6消防车道转弯半径过小,消防举高车不易到达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坡度设计过大,对举高车无法升起。

2.2 原因分析

设计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片面追求建筑立面的美观和过分注重建筑内部的使用功能,对消防扑救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在灭火和人员施救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忽视了消防扑救面和登高作业场地的设计,这是造成消防扑救面及登高场地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而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扑救面的要求过于简单,对登高场地未作任何要求,使建审人员无据可寻,无法从源头上进行把关,也是造成消防扑救面及其登高场地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2.2.1 设计人员在进行总平面布置时,都是先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把总平面布置好,而后再从四个立面中选定一个认为最佳立面作为消防扑救面,而忽视了登高作业场地对操作空间的要求。实践表明:满足与相邻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并不能保证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的操作空间。如两幢超过 50 m 的一类高层建筑,其中一幢裙房与另一幢高层建筑主体之间只需要满足 9 m 的防火间距。而一辆登高消防车的宽度为 2.5 m,登高作业时两侧的支撑臂须向外展开 1.5 m,加上消防车停靠时所需预留的宽度,这就要求消防登高场地的宽度大于 5.5m,而为了避免登高消防车在建筑坍塌时受损,根据施救建筑物的高低,登高消防车应与建筑物保证 7 至 15 m 的安全距离。换言而之,要保证登高消防车安全地工作,就至少需要 12.5~20.5 m 的空间,9 m 的间距是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显然,颠倒设计顺序,很可能造成消防扑救面的登高作业场地空间不足。

2.2.2 举高消防车在作业时,须快速调整撑角,保持车辆稳定,如场地不平,坡度较大,登高车将无法作业。而且举高消防车的自重一般在 40T 以上,工作时的安全荷载更是不小于 50T,而这么大的荷载一般集中在消防登高车的两个支撑点上,这都要求登高作业场地及消防车道地面有足够的承载力。如在登高作业场地及消防车道的下面设计了地下管沟或污水井、化粪池、煤气管道、通气孔、埋地油罐等辅助设施,对这些设施的水泥盖板在结构上不作任何处理,是很难满足大型消防车作业和通行要求的。

2.2.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对消防扑救面的材质作任何要求。而许多高层建筑,因片面追求建筑立面的美观,在外墙上大量使用玻璃幕墙,消防扑救面也不例外。而消防扑救面是消防队员进行施救的主要作战场地,火灾时大面积脱落的玻璃幕墙会对消防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由于在消防扑救面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是火灾时室内人员逃生自救的主要安全出口,火灾时大面积脱落的玻璃幕墙也会对疏散人群造成人身伤害。同时,玻璃幕墙的大面积脱落也给火场补入了大量的新鲜空气,易造成火场轰燃,加速火灾蔓延,给火灾扑救带来更大的困难。

2.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4m,而对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没作要求。而现在的许多大型登高消防车长度均大于 12m,4m 的车道在转角处很难保证大型消防车顺利通行。

2.2.5目前许多高层建筑为了突出建筑造型,将建筑外立面设计成不规则形状。特别是一些居住建筑,为了满足采光、通风的需要而将建筑设计成山型、凹型,其凹口宽度比举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还小,并且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构造梁,使得云梯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门窗洞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无法利用举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进入建筑物内进行灭火,其他人员也无法利用举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从建筑物内逃生。

三 消防登高面设置的合理化建议

3.1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是解救被困人员、火灾扑救的主要立面,为确保人员疏散安全及火灾扑救的顺利,与登高面相对应的建筑立面满足上文所提到的方面。

3.2把握好登高作业场地的设置形式

笔者认为,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率,减少投资成本,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可以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等实际情况结合登高作业面的环行通道,适当增加道路宽度作为登高作业场地。这样既有利于沿登高面开展多方位灭火救援,又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

3.2.1.车道距建筑物的距离、宽度的确定。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交会和考虑到云梯车的支腿跨距,车道宽度宜设为6-7.5m的双车道;根据火场实际作战经验,车道距建筑物不应小于5m,距建筑的最大距离可由建筑高度、当地消防部队登高云梯车的装备情况确定,如建筑高度为40m,辖区内配备的额定工作高度为52m的马基路斯云梯车,根据车辆的登高安全工作范围应在距建筑5-13m处设置车道;具置还应根据消防登高平面来共同确定。

3.2.2.登高作业场上空举高车作业幅度范围内不能有架空管线和高大树木、路灯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道附近,应设有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并且在该范围内不得设有影响消防车停靠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的出入口。消防车操作平面范围主要参照消防车的技术参数决定。对于高度50米左右的建筑,距离消防扑救面17.89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建筑物和妨碍登高的架空物。因此50米以上高度的高层建筑留有18米的消防车操作空间,沿登高面设置7-8米宽的消防车道,车道离建筑10-11米间距,这样基本可以满足一般的高层建筑登高作业。但是如果建筑物的高度在30米左右,那么消防车的臂高不用50米,上倾角也适当减少,则消防车操作空间可以适当减少,通过计算可知,预留14米左右的登高操作空间已经足够。

3.3把握好作业场地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3.3.1 登高作业场地必须为硬地,承重力应满足大型消防车荷载要求,并设置消防车道直接进入登高作业场地内,确保登高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3.3.2 登高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应避免设置影响登高作业的架空电力、通讯、电车管线。

3.3.3登高作业场地应设置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避免与市政管线、道路、绿化等发生矛盾,登高作业场地应尽可能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3.3.4登高作业场地要尽量平整,范围以内不能有较大的高度差,以方便登高车操作时,快速调整撑角,保持车辆稳定。

3.3.5 要合理布置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冲突。根据灭火的实际需要,登高作业场地40米附近最好应有两个以上的环状消火栓,因为一辆登高车或高喷车出水,一般需要两辆普通消防车同时供水,为此,要给供水车辆留有停车位置和空间。水泵结合器应设在距离登高作业面足够远处,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普通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占用登高车的作业场地而影响登高作业为准。

参考文献:

物业消防车通道范文第3篇

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现状

据福建省房管部门统计,全省居民小区约8300个,其中,公房居民小区1600余个、商品房居民小区6200余个、混合型居民小区500余个。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4.89亿平方米,按房屋建筑类型分:多层住宅2.8亿平方米、高层住宅1.4亿平方米、老旧住宅690万平方米。2007年至2017年(均以3月起算),居民住宅共发生火灾1.4万余起。此类火灾占全省火灾的四成以上,火灾原因多为吸烟不慎、电气故障、生活用火不慎引发,占火灾原因的80.08%;此类火灾易造成小火亡人,且火灾亡人多为60岁以上老人,占亡人总数的56%(详见图1、图2)。从火患类别看,主要集中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法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依法申请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方面。

居民小区火灾高风险共性问题

居民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火灾发生的最根本原因。2015年,福建省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得分仅为56.8分。尤其在“对家用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灶具等的检查习惯”“了解灭火器功能及使用方法”等方面得分较低,均在50分以下。一是部分老旧小区、危棚简屋内居民不迁出原居住地。此类小区集中区域,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有违章用电、用火现象。二是占老年人口逾45%比例的独居老人抗御火灾风险能力低下。但城市针对性投入往往不足,公共消防管理服务资源短缺,使得该群体往往既是火灾事故肇事者,也是主要受害者,受害者中弱势群体占77.3%。三是外来人员居住简陋、工作环境复杂、文化程度不高,普遍缺乏消防常识。从近年来小火亡人事故原因分析看,多为违章用火用电、逃生自救不及时等原因,生产生活多以牺牲公共或自身安全为代价。消防通道不畅是影响居民小区整体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调研中,反映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消防车通道不畅。据统计,居民小区火灾扑救中,90%以上灭火救援战斗都只能采用小区门口的市政消火栓进行远距离供水,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灭火救援行动展开的时间。一是老旧居民小区建设因早期建设没有同步设置相匹配的停车位,致使私家车无处可停,“被迫”占用消防车通道。二是业委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未能就缓解停车难题达成一致,对居民小区管理不力,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在划定停车位时已堵塞消防车通道。三是居民小区周边停车场或夜间空闲场地利用率不高,车辆疏导力度不够。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缺损增大了灭火救援的难度。经抽样调查,全省居民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和报警系统等)缺损率达11%、公共部位增设的灭火器缺损率达16%,这些公共消防设施缺损的问题均增大了控制火势的难度。一是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盲区。由于市政规划原因,一些居民小区及周边公共消防设施缺损、消防水源缺乏,还有部分公房或售后公房虽设置了公共消防设施,但全省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缺损的后续维保措施难以得到保障。二是维修基金保障不到位。部分商品房、公房和售后公房物业管理单位的维修基金落实不到位。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217亿元,划转业主大会账户178亿元,累计使用28.3亿元。其中,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归集30%的小区有412个,占已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总数的7.8%。疏散通道堆物是影响单幢建筑里居民生命安全显要火患。疏散通道堆物不但影响居民逃生疏散,还会加重火灾负荷,助长火势蔓延,极易造成居民群死群伤事故。一是通道堆物主要物品为闲置家具家电和纸箱、塑料制品等废旧物品。堆放这些物品的一部分是不舍得扔废旧物品的业主(老年人居多);一部分是房屋内空间不大,闲置物品无处可放的家庭;还有一部分是在家捡、卖废旧物品的住户。二是调研过程中,街道乡镇、居村委普遍反映,对住宅小区内部分居民通道堆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具体处理过程中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导致违法成本过低而难以有效执法或执法成本过高。电气线路故障及用电隐患是居民小区火灾事故主因之一。家用电器的创新发展,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引发电气线路火灾事故的概率,特别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量大的老式民宅、群租房、违法建筑、居改非等电气类火灾隐患更为严重。一是电气线路老化,存在乱接、乱拉等违规现象。部分老旧小区每户住户的电气线路总线在电表箱以前,基本都是带绝缘护套的电缆。但是电表箱之后的线路,存在私拉乱接,裸线、线路上直接分支接等现象。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容易引发电气火灾,很容易导致周边构筑物着火,引起砖木结构类建筑连片燃烧。二是违规使用家用电器。部分居民缺乏科学用电常识,居家大量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厨具设备等,常常导致拖线板“小马拉大车”,一旦超过规定负荷容易短路引发火灾。三是旧电器“超期服役”。为节省开支,部分居民未及时更新、更换旧取暖器、旧彩电、旧电脑、旧洗衣机、旧充电器等旧家用电器,导致旧家电超期服役过程中出现带电作业故障而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对居民消防安全构成新的威胁。从全国看,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三村一幢四层楼房内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充电时电气故障引发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从福建省看,2015年7月24日零时,福州市仓山区某住宅小区发生火灾,造成出租房内1对夫妻死亡。经调查,该起火灾均是由于停放在疏散通道上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充电器及电源连接线故障引发。一是电动自行车质量把关不严。有的厂家选用线径小、质量差的电线,有的甚至是非标线,导致线路通电量不足,长期通电后极易引发过载;有的厂家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未按规定进行捆扎固定,容易掉落或磨损导致短路引起火灾;有的厂家装配的蓄电池和充电器质量不合格。二是电动自行车防盗报警器24小时通电。因为报警器不受电源开关控制,一旦报警器损坏,则有可能产生短路,逐渐发热并起火引发自燃事故。三是居民小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到位。有的居民为了方便,将其停放在疏散通道上充电,使得“生命通道”变为“死亡之路”。

防范措施与工作建议

物业消防车通道范文第4篇

关键词:消防登高 设计

Senior civil construction design of the fire climb surface

Abstract: Design of Tall Buildings Fire climbing surface defect problems, the practice of senior civil remedies to improve the fire and climbing surface, climb the fire site design issues discussed. To look forward to the fire fighting design process to solve the problem climbing surface.

Key words: Fire ascend Design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高层建筑拔地而起,但就其高层民用建筑扑救登高面的设计来说,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虽然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消防登高面概念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二、登高面实际存在的设计缺陷问题

随城市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土地使用率的不断提高,给高层民用建筑扑救面设计带来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裙房的设计问题。在城市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多为追求商业价值,建筑裙房设计多在四层左右,由于裙房作商业用途,每层层高净空多为4-4.5米以上,往往裙房高度超过防火规范5米要求,多数裙房的进深也大于4米。

2.防火间距设计问题,高层建筑防火间距不仅仅只限于满足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即可,还要考虑消防车转弯半径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许多高层建筑对登高消防车辆的操作场地考虑不周,多数仅以环形消防车道宽度来考虑。以此宽度作为登高消防车的场地,将远远不能满足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要求。

3.玻璃幕墙问题。城区内的多数高层建筑,为达到设计美观的效果,许多高层建筑均设计有幕墙,尤其是设计玻璃幕墙且作为消防登高面考虑。

4.登高面一侧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设计问题。临街高层建筑底层均设计为商铺。当考虑作为登高面时,而多数设计为追求商业价值而规避设计布置直通室外疏散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往往将疏散楼梯或出口布置在非登高面的另一侧。

5.登高作业面和消防车道的设计问题。目前,大部分高层建筑在设计时不考虑消防车操作场地和消防车道的要求,致使有些建筑在落成后登高消防车根本无法操作。

6.幕墙下设计室外消火栓等问题。高层建筑临街面往往设计有装饰幕墙,而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池等也宜临沿街设置。稍有忽视,很容易将室外消火栓等布置在幕墙之下,一旦火灾幕墙坍塌,严重影响消防车吸水、供水等扑救。

三、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设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和登高场地

1.登高面选择设计,在确定消防登高操作面时,宜将临街一面确定为消防扑救登高面,当几个面都符合登高条件时应尽量选在该地区常年风向的上风侧。这样,尽可能地避免出现登高施救时,消防队员被迎风吹来的高热烟气及火焰阻拦而无法靠近登高操作面的情况。

2.临街登高面外墙设计。登高面外墙设计时,要避免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外墙设置玻璃幕墙、霓虹灯之类的大型商业广告和其它影响消防登高扑救的景观设计。登高面一侧还应避免过多的凹凸造型,影响登高消防车登高平台靠近各层门窗、洞口。

3.登高面疏散楼梯与出口,登高消防车上裙房设计。目前大多数高层民用建筑在设计是过多考虑其商业用途和外观布置,往往规避设计布置直通室外疏散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所以在登高面设计上,每栋建筑必须设计要满足有一个直通楼梯间的出口于登高面一侧,这是硬性指标,必须满足,且在开口处上方设防火挑檐,同时各层宜设外挑阳台。

为了解决裙房给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带来的不便,以及节约用地等方面考虑,可以尝试采用登高车上裙房等方法解决,再进行二次登高施救的作法。但这种设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裙房屋顶结构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荷载;二是裙房屋顶应具备同地面层一样的操作条件及室外消防火栓;三是消防车上屋顶的车道要考虑双车道及车道的转弯半径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等。

4.登高消防车操作空间设计,登高场地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没有条文明示,往往在设计时容易被忽视。登高场地的设置应结合消防车技术参数确定。参照高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要求,根据国内常用登高消防车的技术参数,国内登高消防车的最大长度15.6米,并考虑登高车的支腿横跨距不超过6米,再考紧急情况下虑普通车(宽度为2.5米)的交会以及消防队员携带装备搬运救援设备的穿梭,车道宽度宜设为7―8m的双车道,以及火场实际作战经验得知,车道距建筑物不应小于5m,一般宽度为13米为妥。在留有余地情况下,登高场地不宜小于18米长×13米宽。同时,登高作业场上空举高车作业幅度范围内不能有架空管线和高大树木、路灯等障碍物。在消防登高作业场地附近,应设有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如消火栓等,并且在该范围内不得设有影响消防车停靠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的出入口。

5.登高操作面还应考虑大型登高消防车对消防车道及转弯半径的特殊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以下简称高规)[1]中4.3.1、4.3.4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同时,尽可能地考虑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距离大于5米,以保证消防车的顺利通畅。如设计环形车道确实有困难是,应考虑在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计消防车道,如遇有尽头路,应考虑设计回车场,一般为1.5米×15米,大型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8×18米。在设计消防车道和转弯半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设计消防车道时应重点考虑消防车的最小通行转弯半径要求,在城市密集区的建筑往往容易忽视该问题。所谓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园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目前,国内轻系列消防车一般≥7米、中型系列消防车≥9米、重型系列消防车≥12米。因此,要根据城市消防装备的不同情况设计环形消防车道,最小轻弯半径不应低于上述标准,高层建筑扑救登高车道应按重型消防车转弯半径考虑。

6.在消防车道上尽量避免设计地下暗沟、化类池、燃气管道、电缆沟等,确有困难时,在结构设计上应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荷载通行。

结束语: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扑救登高面及其施救场地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平面布置、消防装备、建筑周边环境、道路等因素,目前《高规》对登高面及其施救场地的要求不尽详细,建议今后结合高层建筑的具体建筑设计,科学合理的设计消防登高面和登高场地。

物业消防车通道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进一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线,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理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改善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状况,全面提升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发现率100%、整改率100%;消防设施完好率100%;消防安全宣传率100%。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201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区所有已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进行专项整治。

四、整治重点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对辖区内居民高层住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重点和内容如下:

(一)消防设施

1.消火栓是否正常可用;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3.消防控制中心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二)消控中心

1.消防控制中心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设立专人值班制度;

3.消防控制中心从业人员是否会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程序是否熟悉、正确;

4.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三)消防车道、疏散通道

1.是否有违章搭盖、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情况;

2.是否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情况;

3.是否有非法设置的停车泊位在消防车道上的情况;

4.是否有挡车墩和其它障碍物阻挡消防车道的情况;

5.是否有将消防车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情况。

(四)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

2.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

(五)宣传教育

1.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规范;

2.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居民和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及人员疏散演练。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物业进行管理的,各社区(村)应当组织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所有的高层住宅小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督促物业单位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对住宅建筑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对没有物业单位的高层住宅小区由各镇、开发区、街道筹措经费,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组织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每个消防控制室有6个取得上岗资格的从业人员。

3.针对辖区内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负责人。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对小区内停车位和停车场所进行全面规划和治理,划定停车线和停车场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畅通。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居民、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由各镇、开发区、街道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向居民家庭发放或张贴《居民防火公约》。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并每半年组织一次人员疏散演练。

(二)区公安分局

1.安排治安部门、各派出所全力清除高层住宅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清除小区消防车道上非法设置的停车泊位、挡车墩和其它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2.组织各派出所社区民警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安全制度,将小区物业、治保巡逻、群众居户争取到监防安全的监督力量中来,形成隐患排查网格。

(三)区公安消防大队

1.指导督促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分阶段进行考核验收;

2.对发现的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进行协调,制定整改方案。

(四)区住保房管局

加强对物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并对其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指导业主委员会(产权人)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维修、改造、更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发动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等社会力量,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现场互动问答、器材操作演示、应急演练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通告栏、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在消防部门指导下,积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查找火灾隐患。对能够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改正;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联合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与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区消防部门要加大跟踪指导和帮扶力度,对排查发现的整改难度大、推进力度弱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提交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四)考核评比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实地抽查每个镇、开发区、街道的3个高层住宅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显著的高层住宅小区,将确定为示范小区,在全区推广其工作经验;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够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的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全面负责高层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保障整治工作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二)加强整治力度。各镇、开发区、街道,各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无法处理的,要及时书面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