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精选5篇)

  • 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二)下发《桃西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通过具体的责任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确保一岗双责,同时,街道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和评选先进和基本条件,严格了各级责任追究制度。 (…

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精选5篇)

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年初以来按照区纪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要求。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合力。按照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和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下发《桃西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通过具体的责任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确保一岗双责,同时,街道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和评选先进和基本条件,严格了各级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格落实廉政承诺制度。5月初街道纪委与三个社区分别签定了廉政责任状,街道纪委与机关干部、各社区支部分别与工作人员签定了廉政承诺书 ,把廉政承诺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加大纪检宣教工作力度,牢固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今年街道结合《XX年全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区纪委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宣教手段,结合街道工作实际,陆续开展的警示教育月,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教育活动,融入到街道各项工作之中,在实际中发挥纪检宣教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

(一)完善纪检大宣教平台建设,融合纪检外宣教媒介和资源,开展纪检宣教工作。今年以来,街道纪检分别开展了 学习党纪条规、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主题廉政教育月活动、互赠廉政名言活动、学习典型事迹活动 ,还开展了 廉政文化 书画展活动。同时加大了对外宣传工作,目前已经上传网评16篇,廉政动态3篇,在市级报纸上发表新闻报导3篇。

(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按照活动要求,详尽做好计划和组织,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重点开展了一是互相赠送警示名言一条。二是街道党委开展了以 警示教育 为主要内容的中心党课,并在中心党课之后,每个党员书写了学习心得。三是组织街、社区党员干部观看了电教片《忏悔录》。

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3月10日,我区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执行。区纪委办公室已将今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提前分发给了大家,并对区纪委职能科(室)、各街道纪工委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刚才,各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结合各自实际,就本单位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同志们回去以后再好好地理一理,抓好落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下面,我再谈三点意见:

一、要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必须按照从实际出发,权衡轻重,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协调推进的要求,分清轻重缓急,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在宣传教育上要有新举措。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必须始终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抓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我们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鼓舞广大群众的反腐败信心和决心,营造廉政文化的氛围。二是在制度建设上要有新发展。围绕建设“坚强党(工)委、阳光政府、文明社会”的总体要求,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要在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当好裁判员和评判者。要形成制衡机制,监督各级各部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下行使权力。各级各部门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要继续坚持,对于尚不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对于还没有建立、工作实践又切实需要的制度,要本着科学规划、系统构建、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积极运作,逐步建立起来。制度和监督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就会出生产力。三是在服务第一要务上要有新思路。要切实把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要务,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特别要鼓励、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大力保护改革者。要从纪检监察职能出发,及时调查、了解和分析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干扰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四是在从严抓好党风政风上要有新力度。党风正、民风正。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注意捕捉那些上不了纲、上不了线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从小事抓起,要关注一些新的不良苗头问题,促使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影响民风,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性好转。五是在经验总结上要有新提高。同志指出:“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向自我毁灭”。因此,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区纪委要加强对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区纪委准备在5月份召开一次工作交流现场会,就是想提供一个平台,便于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希望大家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创造出更多的经验,力争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工作中都有排头兵,发挥好典型和示范作用。

二、要加强协调,努力形成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局面

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克服人手少、事情多的种种困难,做到纪检监察干部既分工明确,又加强协调配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好职责范围的工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都负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只有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经常向单位党(工)委、党支部(总支)请示和汇报工作,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要加强与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换工作意见,要坚决防止工作不落实甚至推诿塞责等现象的发生。

三、要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全面清理、重点治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纠正和治理劳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使用行为,确保劳动保障专项资金在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治理范围

对20*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包括:(1)就业补助资金;(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4)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贴资金;(5)离休干部公费医疗费;(6)列入预算的经费类专项资金;(7)财政部门拨付的其他专项资金(包括上级补助和本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8)按规定渠道收取的具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的各项资金;(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失业保险金;(12)医疗保险金。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列入重点治理项目。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且连续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清理范围可以向前延伸。

三、治理重点

1、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查资金的流向、用途等各个环节;

2、20*年以来,由各专项资金安排的开工、在建、完工项目,按定额标准核查资金预算、决算、验收和效益情况;

3、其他检查和审计中已经发现的截留、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的纠正情况以及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4、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章、制度、政策情况,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全面清理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重点检查相结合,沿资金流向自上而下核查与按资金使用项目自下而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综合治理工作从20*年3月份开始,到11月结束,时间服从质量。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12日至3月31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抽调人员并进行学习培训,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治理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4月1日至5月31日)

各县区、各单位对所涉及的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资金底数,纠正违反规定管理、拨付、使用资金问题。同时,对每笔资金的数量、来源及拨付、使用情况等,要逐项进行认真登记。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按规定认真纠正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

自查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要写出自查情况工作报告,由一把手签字,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政策认真处理。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6月1日至7月31日)

各专项资金检查组的检查深入各县区、各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整改建制。(8月1日至8月31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全面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探索长效的资金监管机制,全面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区、各单位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深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准备接受上级验收检查。

五、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薛铁民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东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资金检查组,具体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各专项检查组分别由各位主管局长牵头负责,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检查组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做到机构、职责、人员全面落实到位,尽快展开工作。对所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都要一查到底。方案和机构人员名单于5月8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专职人员,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治理工作,单位“一把手”做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检查纠正本县区、本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治理。市本级、各县区、各乡镇都要按照专项资金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制定方案、自查自纠要做到三级同步运行。四个专项检查组要深入县区及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级级不漏、层层落实、上下联动、一查到底。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市局重点做好对县区的检查,县区重点做好对乡镇(街道)和基层业务平台的检查。对领导不力、工作懈怠、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查不报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专项检查组要抽查乡镇及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抽查面在30%以上。

(三)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各县区、各单位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0日内按要求向局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反馈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各专项检查小组要就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局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按规定做好对市和省厅领导小组的报告工作。

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一)各考核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各室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社区纪检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2013年全区党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__x届__x次全会、__x市纪委__x届__x次全会和中共__x区第__次代表大会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党风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为__x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具体任务是“五加强五确保”:

一、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1.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意识不强、不按规定办事的及时提醒,对严重违章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2.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刻学习、切实把握党的十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二、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一)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省实施意见、市、区两级实施办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制定监督检查具体办法,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等,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改进文风会风,严格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年内加强对民政、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管理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到防患未然。

5.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或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改进作风抓落实,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奢活动,突出解决不谋事、不作为、不尽责的问题,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激情、本领能力和责任意识,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6.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省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实施办法的行为。

(二)参与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7.积极参与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8.认真执行中央、省及__x市、__x区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问题。

9.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的问题。

10.继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抓好违规车辆的处理处置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1.按要求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坚决纠正行为

1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

13.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整治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

1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督促推进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违规违纪行为。

15.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1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抽查核实工作。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维护群众利益

(一)深化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17.继续抓好示范点建设,各镇(街道办事处)选择1-2个村(社区)确立创建主题,建成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和档次。

18.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以社区廉政建设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健全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19.继续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20.加快推进村级财务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加强镇(街道办事处)“三资”服务中心建设。

21.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村务监督机构履职行为。

22.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制度。

23. 完善社区事务民主管理,健全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

24.深化社区事务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等。

25.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6.督促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

(三)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27.加大学校校务、党务公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28.积极探索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规范用权行为

29.加强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便捷,保障制度健全,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0.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强化对区委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3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实施“干部清廉”工程,在全区试行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握领导干部行政动态,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五、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32.强化责任分解。把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有关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

33.强化责任考核。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开展专项检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34.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结合起来,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