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精选5篇)

  • 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道路智能交通系统是指:将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讯技术、传感技术、控制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道路交通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主要用于监控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实行道路交通智能化和信…

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精选5篇)

系统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高道路智能交通系统的覆盖率,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科技水平,经研究,现就我区今后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全区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实施统一规划

(一)道路智能交通系统是指:将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讯技术、传感技术、控制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道路交通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主要用于监控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实行道路交通智能化和信息化管理,提升道路车辆通行效率,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该系统具体由信号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信息采集及诱导系统等各类智能交通子系统组成。

(二)全区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规划主体为区交通运输局,并负责区本级投入的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工作。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大队(以下简称:交巡警大队),负责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形成全区统一的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规划,并报区政府同意,逐步加以实施,以实现对全区道路智能交通监管全覆盖。

(三)交巡警大队要将以下情形,纳入区智能交通系统管理范围:

1.设置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但未纳入区智能交通系统管理的;

2.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或路口;

3.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严重的路口或路段;

4.限制车辆通行、单向行驶等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路段;

5.其它有潜在需要智能交通设施的路口或路段。

二、统一全区道路智能交通系统技术规范

(一)区范围内的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技术标准,要严格按照道路智能交通系统相关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以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交通系统示范工程技术标准》执行。道路智能交通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力量的单位实施。

“三同时”,是指道路智能交通设施必须与新建、改建、扩建的主体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区交通运输局、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站区)、村(社区)在建设智能交通(监控)设施和道路新建、改建、扩建时,要充分听取交巡警大队的意见,统一道路智能交通(监控)设施的技术规范,按照“三同时”要求,确保全区所有道路、路口的设施和信息接入到交通指挥分中心,不断提高区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三、推进道路交通监控信息资源的共享

市公安局分局、交巡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按照“监管平台统(同)一、技术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资源共享统一”的要求,加强全区范围内技术监控设施、道路智能交通设施的整合利用,努力实施智能交通设施与治安监控、校车管理、客运车辆管理、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并利用监管平成信息交换、共享,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个能够融合多种设备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道路交通、治安监控、车辆运输等管理功能的智能化联网监控系统。

四、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运输局职责:会同交巡警大队统筹协调全区道路智能交通系统的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和汇总年度建设计划,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负责区本级投入的道路智能交通系统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交巡警大队职责: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区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规划,制定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年度需求方案。会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道路智能交通系统验收和使用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把好智能交通设施建设的质量关和技术关。负责已接管的道路智能交通设施的使用管理,编制年度维护资金预算,并报区政府同意实施。

(三)道路建设单位职责:按“三同时”要求,积极听取交巡警大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道路智能交通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以及接入工作,资金纳入工程预算。通过验收后,及时向交巡警大队移交本单位所建设的道路智能交通设施,并向区交通运输局备案,负责设施移交前的管养维护工作。

系统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促进依法行政、管理规范、优质服务、廉洁高效为目标,着力解决质监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优良的行业形象,推动质监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端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优化服务规范行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忧患意识和公仆意识。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始终把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质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提高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争做人民群众欢迎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按照“务实、清廉、为民”的要求,努力提升质监形象。要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为首要职责,综合运用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等工作手段,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和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质监、认可质监、信任质监,真正树立起人民质监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执法监管、完善退出机制,着力加强风险与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对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整治效果。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开门审案”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处罚裁量行为。抓好执法队伍整顿,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坚决防止生产许可、执法打假、品牌评选、资金项目、重大工程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整改行政执法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合规、、选择性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随意性执法现象。

(四)落实规定,查纠,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要层层建立责任制,自觉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央22条、省委9条“”表现,进一步纠正“”问题。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掌握行风建设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行风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工作。采取以会代教、专题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工作,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教育中要重点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脱离基层的问题;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因循守旧,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学习满足于应付,深不下去,学风不浓的问题。在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教育中要重点解决重复检查、交叉检查、随意封存扣押、随意处罚的问题;乱罚款和吃请的问题;方法简单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和谐的问题。在技术机构队伍的管理教育中要重点解决不按规定抽取样品,多抽样和私自处理样品的问题,收了好处出假报告的问题;解决服务不热情,效率不高,不能兑现服务承诺,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的问题;工作不认真,做事敷衍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好的制度措施要坚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和制约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

(二)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主要是执行禁酒令、工作作风、办公秩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公务车辆不得在饭店、宾馆及各种娱乐场所停放,执法人员不得穿质监标志服装出入饭店、宾馆等场所,严禁公职人员‘八小时’外在公共场所打牌,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并作出严肃处理。

(三)开展内部民主评议活动。局纪检组将建立内部评议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构建外部监督机制。分别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并制作政风行风监督箱放置在大厅内,接受服务对象的投诉。进一步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接受派、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加大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

(五)严格正风肃纪。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五公开、十不准、五严禁”的,要坚决纠正,一律严肃查处。对乱收费、乱罚款、以收代罚、越权执法所得的经济收益,一律责令退回或予以追缴,对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出具伪证、徇私枉法的人员,一律要取消执法资格,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基层部门或技术机构违法违纪不能履行法定职责的,要中止其行政执法工作,取消对技术机构的授权。对无证人员上岗执法的,立即调离岗位,并追究主管领导失职的责任。对由于部门领导直接原因产生的违法行政行为,要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系统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稳健发展,对巡视整改、审计反馈、纪委驻在式监督问题整改进行深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医保中心开展为期两年(2020年6月—2022年5月)的“三学三比三提升”系统工程建设。现就如何开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落实,努力建设一支“理论强、业务精、作风实、素质高”的医保队伍,实现芝罘区医保工作在全市医保系统各类工作中争当“排头兵”的目标。

二、参与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三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

1.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深刻领会党的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和实质,系统学习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思想。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安排,结合“金色麦穗”党建品牌特色活动“追梦人—我与医保共成长”、“追梦人—医保人的故事”等引人入胜的学习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学习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一是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学习政策规定。学习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规定,吃透政策内容,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医保讲坛”活动,根据不同科室、岗位的工作特点,由科室人员轮流对全体干部职工培训业务知识。四是实行一线工作法。机关干部到医保中心一线学习,直接参与经办业务工作,边学边干,边干边学。

3.学习先进模范事迹。学习全国各行业先进人物、学习身边榜样人物,通过宣传栏张贴宣传先进个人事迹,号召医保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充分利用党组会、支部会、学习讨论、心得体会交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先进学榜样。看先进、找差距,比先进、查原因,学先进、抓整改,赶先进、明方向,确保学习成效。

(二)强化“三比”,做到比出成绩、比出特色。

1.比业务技能,在服务本领上赛强弱。主要比政策法规理论功底、业务熟练程度等。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当表率、作标杆,切实提升专业技能和水平。

2.比工作作风,在服务态度上赛优劣。主要比事业心、责任感,比工作态度,比工作纪律,比工作成效等。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红旗窗口”等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3.比工作业绩,在工作质量上赛高低。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创佳绩。在工作中,比创新工作方法、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成效,看谁贡献大,看谁实事办得多。

(三)注重“三提升”,做到提高迅速、提高全面。

1.提升工作效率。把学到的知识、理念和技能全面应用到履职尽责中,严格按照标准及规范要求,规范办事程序,完善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2.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做懂政策的明白人。全面提升素养,提高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水平,做工作上的行家里手。

3.提升落实能力。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民服务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高效服务上,为群众提供快捷、规范、优质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同志任组长的医疗保障局“三学三比三提升”系统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卡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和要求,由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确保不走过场,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系统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为加快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切实提高化工生产过程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控制化工企业事故的发生,逐步实现化工生产过程安全自动化控制,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9)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在化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化工生产过程大多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一些化工反应工艺过程复杂且蕴含着巨大的能量,一旦生产过程出现异常且控制不当,将会给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能对化工生产装置和设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措施不当行为致使继续恶化的状态进行及时响应和保护,使生产装置和设备进入一个预定义的安全停车工况,从而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最低程度,保障人员、设备和生产装置的安全。这类安全控制系统以其可靠适用的设备和先进的控制技术已被发达国家石油和化工企业普遍采用,为此,在化工相关行业中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对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对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总体要求为,一要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灵敏度,当生产装置出现紧急情况时,安全控制系统能在允许的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发出保护联锁信号,对现场设备及装置区域进行安全保护;二是根据不同装置工艺安全等级的保护需要,选择相应安全等级的安全控制系统;三是不管是独立设置还是混合设置的安全控制系统,其安全联锁保护功能模块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处于静态,不需要人工动态操作。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末,全市已建或新建、改建和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工艺过程的;对其它装置或项目工艺过程,采用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第七版)评价,经现有的安全措施补偿后,其危险等级仍在很大及以上(火灾爆炸指数≥128)的;对不适用道化学法评价的项目可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其危险等级在高度及以上(危险度分值≥16)的,要根据安全风险程度等级选择安装不同类型的安全控制系统。

到2013年末,其他项目或装置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介质、剧毒、高毒和极度危害介质,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设施,其危险等级为中等程度及以上(火灾爆炸指数≥97),或其危险度评价法危险等级为中度及以上(危险度分值≥11)的,均要安装相应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对项目工艺(装置)确实安全、稳定等特殊情况不需要安装的,须经设计单位或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不需要安装的技术报告。

涉及上述情况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安装相应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三、加快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行步伐的工作措施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其设立评价报告应对建设项目工艺及装置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价划分,对符合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委托安全设施设计时应同时进行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设计。

设计单位在编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时,要根据建设项目设立评价报告对项目工艺及装置的安全风险分析、风险级别和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建议,设计中要充分体现重要参数的测量、报警、自动联锁保护及事故状态下的紧急停车等自动化安全控制措施。

(二)进入施工和试生产阶段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在《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补充有关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方面的专项评价报告和专项设计专篇,并在本《意见》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承诺。

(三)对已建成项目工艺及装置的企业应对对照本《意见》,对安装装置、工艺和依据安评机构按照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或危险度评价法得出的结果进行自评自报,并须经安评机构和设计单位确认,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符合安装要求的,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安装。

(四)2009年12月底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符合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要求的,换发许可证前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五)本《意见》下发之日起,生产装置发生化学品爆炸、火灾、泄漏,致使人员伤亡事故的化工企业,且符合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六)在本《意见》规定的期限内符合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要求的而未安装的所有化工企业,规定期满后,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七)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完成后,安装业务技术机构要向建设单位提交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技术报告书,内容主要为:设计和安装期限、该企业的生产工艺、安全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采用的逻辑控制单元、检测变送单元等、能达到何种生产安全控制要求、安全质量保证责任范围以及系统日常维护要求等。为便于对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行工作的管理,报告书同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八)2009年后受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申请,其安全评价报告必须有专题内容对其项目工艺及装置开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方面的评价。

1.新改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评价报告,要对项目工艺及装置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或危险度评价法评估其风险级别,按照本《意见》提出是否需要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建议。

2.新改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要对建设项目是否按建设项目设立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作出评价。内容包括:安全工艺控制参数及控制点、安全控制工作原理、采用的逻辑控制单元、检测变送单元等;其设计、安装单位名称及资质,并分析评价控制系统在试生产期间的调试、运行情况等。

系统建设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幼儿园建设、幼儿学籍、教职工、办园条件及收费等方面信息,为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监测各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尤其是各地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入园难”等方面的情况。

三、为区县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动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系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系统的数据查询统计、数据上报审核等数据管理相关功能,建设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在线直报功能,满足学前教育日常管理、教育事业统计、教育资助、重大项目管理的数据需求。同期优先建设数据快速采集工具,在区县和学前教育机构端快速采集学前教育基础数据,并经地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次第审核,在中央汇总形成学前教育数据库,为系统一期运行提供完整的基础数据。二期建设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动态监管各类幼儿园的功能,建设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业务管理及监管功能,数据动态采集,并丰富完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实现中央、省、市、县对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办园条件、教师配备、卫生保健、收费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动态监管。二期系统上线之后,各级用户(不含学前教育机构)可自定义数据填报指标、填报范围、填报方式,并且学前教育机构级用户可在线上直接填报本机构内机构、教师、幼儿动态数据。

系统架构为“五级应用系统”,即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和学前教育机构级。系统一期在中央级物理部署,系统二期完善中央级运行环境,建设省级运行环境,在省级进行物理部署。

系统于2011年8月通过信推办审批立项。2011年7月份在福建、河北两省进行需求调研,11月份完成系统详细设计,12月份面向全国征求系统功能和数据采集设计的意见,并在浙江、江苏两省实地征求意见。2012年1月份完成系统招投标工作,2月数据采集单机版程序开发完成,2月22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实地测试单机版程序,在新市区测试采集学前教育机构数据,在徐水县、满城县测试采集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相关数据。通过实地测试,发现问题、改进系统并积累部署实施经验。目前,系统一期正在紧张开发测试中,并在湖南全省试点数据采集工作。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是:总结湖南数据采集工作经验,召开数据采集工作全国培训会,并开展全国数据采集工作,同时系统一期上线。系统二期拟定于下半年上线。为保障系统二期省级系统的顺利部署和运行,教育部不久将下发《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技术保障方案》,用于指导省级系统运行环境的网络及软硬件建设。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基础教育二司在需求调研、征求意见、实地测试采集系统单机版、湖南省数据采集省试点等工作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基础教育二司与信推办还共同制定了《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并面向全国征求意见。

作为“教育服务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的子项目,“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设计严格遵循“信息系统总体技术设计项目”与“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规划设计项目”制定的各项规范,并严格按照项目监理、安全等级保护制定的要求开展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