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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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景观设计是关于土地、植被、环境的分析、规划、设计、管理、保护和恢复的科学和艺术。 景观设计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场地的规划设计、户外空间感的设计,在景观设计中显得尤为重要。景观设计是由地形、水体、植被、建筑、构筑物、公共艺术品等要素连接而成,…

景区管理工作计划(精选5篇)

景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景观设计;电厂环境;生态设计;人文工业

1 火力发电厂景观设计的必要性

景观设计是关于土地、植被、环境的分析、规划、设计、管理、保护和恢复的科学和艺术。

景观设计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场地的规划设计、户外空间感的设计,在景观设计中显得尤为重要。景观设计是由地形、水体、植被、建筑、构筑物、公共艺术品等要素连接而成,开放的空间,广场、步行街、居住区、绿地、湿地以及城市滨湖滨河地带等都是被设计的主体,通过土地划分、土地分析、生态、技术上的发展规划和可行性研究。设计出景观系统、开放空间系统、公共游憩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等诸多单元之间关系的相互关联,使土地的保护、使用与发展达到平衡关系。不但要满足人们生活中功能上、生理需要上的要求,还需要不断的提高人类生活的品质,例如丰富人心理体验和提升精神追求。

目前,工业化进程在不断推进,环境日益恶化,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把景观规划与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得到均衡的发展;坚持景观创新设计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形成一套经济且切实可行的景观规划理念;创造具有个性化特点的景观作品,达到展现不同地区风貌文化,提升企业文化的长远目标。景观工艺与科技的运用使得景观的运用不断融入我们的生活,把崇尚自然,力求人与自然的高度融合作为景观设计的基本思路,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2 火力发电厂景观设计现状分析

在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景观规划设计已经在设计、实际生活应用中积累了很多年的设计发展经验,并在不同领域中融入景观规划设计。在西方发达国家火力发电厂是其电力供应的重要设施,其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大,各大公司都尽可能的改善其生态环境,提升企业形象。在发达国家中,景观评价也逐渐成为国家评价电力工程环境评价新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我国,电力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有关于电力工业景观的理论与实践成果都相对较少。电力工程建设对于景观设计的关注较少,数景观设计上还仅仅是停留在简单的表面绿化和功能分区的层面之上。

2.1 对火力发电厂景观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强

普遍观念中的景观建设完全是附属在厂区建筑物建设之后的。当投资成本成为问题,只是围绕建筑物随意添置一点花草树木充当园林景观,从而就会忽略景观设计美感与周围建筑环境的融合。

2.2 景观设计形式单一,缺乏观赏性及生态性

许多厂区的景观规划设计,呈现模式化布局。只是在厂区主干道两旁栽种树木,植物搭配粗放不精细。道路的分布也是中规中矩,局限于方框式组合,形式单一,设计感单调;可供员工休憩娱乐的场所较为匮乏;厂区中硬质铺装面积过大,样式较为传统,颜色过于单调。

2.3 生搬硬套,盲目模仿

在厂区的设计过程中,雷同的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反复出现屡见不鲜。重复的复制,盲目的翻版使园区的景观循规蹈矩,毫无设计感。景观与周边的环境不协调,缺少厂区景观独特的风格,使景观表现形式变得很乱不堪。场所的环境特性,功能分区要求,资金投入量等被模式化所覆盖。

2.4 设计程序的不合理

景观设计工作与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工作不同步。目前基建电厂在设计过程中,往往是把电厂厂区的建筑设计先完成,再进行景观的设计,或是在工程后期再进行景观设计的工作。通常这样的设计顺序会造成景观设计团队对厂区的景观设计效果没有一个很好地把控,造成在空地地区,随意添加植被,破坏了整体景观设计的协调性,致使厂区景观效果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

2.5 设计与施工脱节

在景观设计方案的评判,过分依赖于效果图。但对于景观设计中重要的观察与分析的基础工作,规划布局方式的整体研究,设计场所的生物物理特征,人类活动特征,文化与社会含义以及设计要素之间的关系分析等重要的细节工作却被忽视。缺少了基础性数据作支撑,只是单纯的从造景美观的角度考虑,使用景观树等造景手法也是很难让设计达到最佳的景观效果。所以单纯从效果图的视觉效果上是无法判断设计方案是否是完整与合理性。

2.6 施工单位施工工艺不达标,无法很好地展现景观效果

绿化施工单位水平不一,难以充分体现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思想。绿化工程其严谨性和技术性不及建筑工程,使得很多人都会误认为绿化施工不过是种种树,铺铺草而已。施工水平低下的施工单位,不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方法进行现场施工,不能严格按照行业规定及景观设计图纸的意图进行施工,造成材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无差,工程造价高,维护管理费高等结果。

2.7 不重视对绿化工程监理

监理工作在园林绿化中主要体现在:土质,肥料的质量管控;苗木规格及种植技术的管控;工程水平安全控制;工程垂直安全控制等方面,监督条例不到位,监督标准不齐全,导致电厂树木,植被花草生长不良,参次不齐,加大后期的管理费用,维护保养费等不良后果。但要保证厂区景观绿化为厂区增光添彩,做到严格控制施工程进度,做好施工前工作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严把资金管等。不但可为的电厂景观绿化质量关保驾护航,还可帮公司节省部分财务费用。

3 火力发电厂工厂景观设计浅析

3.1 注重景观要素的分析与运用

火电厂景观要素分为自然要素、工业环境要素、人文要素、其它要素。

自然要素包括电厂厂区的地形地貌、气象气候、水文情况,土壤类型、植被属性以及周边环境的关系等方面,都直接影响到厂区景观的形成,是景观设计的基础要素。

工业环境要素是工业企业景观设计的必要条件。火力发电工业环境具有其特殊性,包含废气;废水;电磁辐射;噪声等;有高大的钢结构厂房、钢桁架栈桥,钢筋混凝土冷却塔等,构成电力行业特有工业环境要素。景观设计有序的进行配合,不但可以美化环境,愉悦身心,还可起到降低粉尘低空污染等实际问题。

人文要素是企业的发展史,企业精神与企业理念、企业文化特色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人文景观等,是工业厂区景观体系人文化、内涵化的基础。

其它景观要素需要根据不同厂区的规模大小、发展需要、厂区性质、自然条件、人文条件等各方面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与判断。

找准环境景观要素,对企业做好精准的定位,对进一步的景观设计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3.2 景观规划与总体规划相适宜

电厂的景观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要在电力工程建设总规划的同时进行景观规划。在总体规划进行时让园林景观规划同时跟进,可以给予设计团队对工业项目更深入,更透彻的了解,对企业文化感知的更多,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思考与观察,让设计灵感融入于厂区。

例如可以利用植物造景;几何图形拼接、中式园林树石结合手法;水系的弯曲绵延,时断时续等多种设计手法丰富景观内容;设计师还可利用对建筑结构框景设计;廊道或炉顶俯视效果等多方式尝试展现更好的视觉效果;厂区各区域功能性不同显示给人们的景观感受也不尽相同,如何让个功能区有特色,衔接过渡的更柔和等等都值得反复推敲研究。

规划需要有长远考虑和整体性安排,要与全厂的分期建设协调一致,以便达到所期待的景观效果。

3.3 景观设计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景观规划设计要与建筑主体相协调。电厂建筑结构外观质感坚固,淳朴粗狂,涵盖着钢筋混凝土的几何美感,是严谨,复杂,简洁,有序的结合体,极具观赏审美价值。

例如在景观小品上就可以就地取材,大型设备零部件都是彰显火力电厂特殊设计,刚硬风格,高水准,态度严谨,强技术性的特性,给人提供很强的观赏,借鉴性。再如凉水塔与烟囱是火力电厂典型性建筑结构形式,在这些体积庞大的建筑上也可以考虑加上颜色,图形的处理或外立面材质的变换或加上植物的攀爬等景观设计手法形成立体构筑物,使本身僵硬冰冷的建筑物附加上动感及生命力。

在景观设计中把景观小品、雕塑形式、屋面绿化、屋顶花园等融入生态设计的艺术形式用来丰富景观,起到与主体构筑物合二为一,融洽展现的作用。将园林景观纳入工厂总平面布置中,厂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是设计的核心,形成点线面结合,系统绿化的布局,从厂前区到生产区,从作业场到仓储区,从地面延伸到空中,充分展现立体景观形式与建筑、构筑物的大融合。

3.4 景观设计布局合理、保证安全生产

景观设计给人的是直观视觉享受,但在设计过程中不只包含“面子”工程,还要有坚实的“里子”工程。景观设计的走线走管也需要精心设计,不能影响生产所用管线和车间生产。具体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3.4.1 综合管架

综合管架在电厂中很常见,承载着很多条来自不同方向,作用不同的管道。要充分掌握综合管架作用,利用树木的植物特性,即可降低钢架带来的压迫感,又可美化环境,在架空线下种植一些低矮灌木和草本植物。

3.4.2 树荫

在合理的搭配下,树荫会使景观增添新姿。在电厂厂区机房、烟囱、凉水塔等高大的构筑物无时无刻给人以压迫感,高大的灌木可以很好地遮挡高耸建筑物,减小对人的压迫感,把人们的注意力从空中吸引到地面,利用植物的颜色搭配,形状,拼接形式其他景观小品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但是也要注意栽种位置,例如办公楼前向阳面不宜栽种,树影会阻碍窗户透光性,影响人们的心情,进而影响工作效率,存在安全隐患。

3.4.3 地下管线

地下主要考虑到地下管线的问题,诸如排水管、给水管、电力管、热力管、电信管等。不宜在管线周围栽种根系发达的植物,不可影响管线正常而简捷的铺设。

4 结束语

随着景观环境在我国人居环境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我国电力工程设计中引入现代景观设计已经是必然趋势。电厂景观环境是针对工业生产“主体”的分析,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方案设计。景观的营造不只是追求“景观型”企业,从工业企业内部结构规划出发,工业区的各种类型用地也需要协调规划,保证生产用地的同时,也严格控制非生产用地,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在利用良好的厂区环境为员工营造舒心场所感,带动周边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利用多学科的融合寻找更加生态的设计理念与设计手法,实现景观对火力发电企业的文化、经济、艺术价值的更好展现。

参考文献

[1][美]约翰・西蒙兹.景观设计学――场地规划与设计手册[M].俞孔坚,王志芳,孙鹏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辛娟.浅谈绿化工程施工管理[J].2014.

[3]李道增.环境行为学概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J],1999.

景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技术规范;行业标准;

作者简介:吴承照,教授,电子邮箱:wuchzhao@vip.sina.com;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作者简介:臧亭,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200092)

构建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是风景园林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行业各项标准得以发挥功能的保证。风景园林行业横向和纵向范围不断拓展、分工趋于细化,对风景园林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构建标准体系,理顺各标准之间的层级关系,进而对行业今后各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指明方向,实现整个行业系统的高度协调统一,使管理实现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我国风景园林标准化水平,促进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

1现代风景园林行业实践范畴

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呈现多样化和细分化的发展趋势。在服务对象方面,从为少数人服务拓展到为人类及其栖息的生态系统服务;在价值观方面,从较为单一的游憩审美价值取向拓展为生态和文化综合价值取向;在实践尺度方面,从中微观尺度拓展为大至全球小至庭院景观的全尺度。MichaelLaurie(1986)认为风景园林(LandscapeArchitecture)应当包括景观评估和规划、场地规划、景观细部设计和城市设计四种实践类型。目前,我国对于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没有明确的界定,丁绍刚(2009)将风景园林行业实践分为规划、场地设计、要素设计、工程和管理五个部分,较为详实完整的概括了国内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从景观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园林工程、养护与管理是紧密联系的整体,因此,本文依据不同类型和尺度的实践对象将国内风景园林的实践范围划分为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场地规划设计、景观要素设计、工程与管理四个方面。

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主要是在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景观规划,包括城乡与自然地。具体可划分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乡村景观环境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等。

场地规划设计是结合场地特征,针对该项目方案的用途需求做出的综合性创作过程[1]。主要是对城市中的开放空间、附属绿地、道路进行的景观规划设计。具体包括城市设计、废弃地景观改造、城市公园规划设计、郊野公园规划设计、滨水区景观设计、古典园林及历史遗迹保护设计、宗教及纪念性景观设计、道路及附属绿地景观设计、康体游憩专类场地设计等。

景观要素设计是在各类场地规划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景观要素进行的更为详尽的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和具体设施的设计。具体可分为种植设计、环境设计、建筑与小品设计、游憩设施设计、服务设施设计等。

园林工程与管理主要负责园林的实际工程建设、建成后的管理与服务以及后期的维护与更新。具体表现为园林材料、园林工程技术、施工建设与管理、养护与管理、管理与服务等方面。

上述四个风景园林的实践方向同时也是从大区域的规划到具体的设计再到实施的景观规划设计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这四个方向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共同组成完整的风景园林实践范畴。

2国内风景园林标准现状特征与问题

2.1研究现状

我国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起于20世纪80年代。卓国祥[2](1986)将城市规划视角下对环境噪声标准的研究延伸至风景区,结合杭州西湖实际案例,探讨风景旅游区环境噪声的允许标准,为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各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内容和方法上的参考。从近30年的研究来看,风寒园林的标准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下研究趋势。从研究的实际范畴来看,上世纪末对于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以对各项制定实施的标准进行说明为主。潘家莹[3](1994)和刘载芳等[4](1992)分别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公共绿地和城市绿地总量的数据来源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进行说明,以确保方法和数据的科学性。进入21世纪尤其是近几年,国内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已经逐步向规划设计方面拓展,包含评价、规划、设计、设施、工程图纸等多方面的研究内容。从研究的对象来看,从起初笼统的绿地绿化标准研究发展到现在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公路绿化、城市公园、园林标志等不同对象的标准制定与实施研究。袁振国[5](2001)结合麦积山风景名胜区的实际情况,阐述《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标准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细化的具体措施。殷云龙、王双生[6](2004)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以交通量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资源和政策等制约因素,综合制定公路绿化建设标准的方法。王菊萍等[7](2010)从深圳公园建设与发展战略出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制定深圳综合公园建设标准的相关建议,为今后综合公园的建设提供借鉴。爱新觉罗毓宇[8](2012)通过分析风景园林标志系统设计中的解读,阐述了风景园林标志标准的应用对策。从研究的层级来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制定各类风景园林地方性标准的必要性与建议[9]。在标准体系研究方面,周向频、任婷婷[10](2012)尝试从风景园林行业、工程制图标准2个领域着手,构建出风景园林制图标准体系。张凯旋[11](2007)对国际标准体系以及美、日、德等发达国家风景园林的标准体系进行了初步分析,初步构建了我国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框架,该框架突出园林行业的纵向层次,对风景园林所涉及的众多领域(横向层次)关注不够,实际上不同领域由于其关注问题与内涵不同,相应标准要求也不相同。风景园林标准的研究现状与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我国目前风景园林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由此可见,我国下一阶段的风景园林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是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框架,依照这个框架逐步制定出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的相关标准。

2.2标准制定起步晚发展快

我国风景园林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我国第一本风景园林专业的技术标准是1986年颁布实施的。早期标准主要有《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CJ12—1986)、《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CJ14—1986)、《城市容貌标准》(CJ16—1986)等。

根据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范畴,笔者对我国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部分地方标准进行筛选和归纳。上述两图分别显示的是自1986年我国第一部风景园林专业的标准颁布至今我国风景园林专业相关标准逐年制定的情况。进入2000年后,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每年出台的标准数量较之前相比有显著增加。其中,图2显示的是部级(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和地方级标准制定的情况1)。可以看出,部级标准的出台数在2000年到2005年达到峰值,其后略有下降的趋势。而相较之下的地方级标准却发展迅猛,尤其是近五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地方标准的出台数量已明显高于部级标准。从各类标准的制定情况(图3)来看,工程管理类的标准出台的时间早、数量大,其次是细部设计类。而景观规划类和场地设计类的标准虽然起步略晚、数量较少,每年出台的数量相对稳定。

2.3标准制定快更新慢

一般情况下,标准出台实施后每隔3-5年需要对其进行重新审核以判断是否需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我国风景园林行业目前的标准更新较为缓慢(图4),现行的217项标准中,更新过1次的标准有16项,更新过2次的标准有5项。

2.4园林工程与管理类标准多,规划设计类标准少

由于风景园林综合交叉的特点,涉及众多行业和部门,某些标准难以界定,因此风景园林标准的数量难以准确统计。截至2014年1月1日,我国共颁布涉及资源环境、规划设计、设施设备、工程技术、园林机械、植物、管理等风景园林相关标准159项,其中国家标准93项,行业标准66项2)。此外,现行的可查询到的地方标准有57项。

按风景园林行业的实践类型划分来看,园林工程与管理类的标准较多,而规划设计类的标准较少。

总体而言,目前国内风景园林标准相对滞后,标准数量少,内容宽泛,远没有形成系列,加之更新缓慢,难以覆盖行业整体、指导具体操作。

2.5标准体系不健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3年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设部分》中在城镇建设部分对风景园林标准体系结构进行了归纳(图8)。该标准体系含有技术标准26项,分为城镇园林、风景名胜区、风景园林综合三个部分。该标准体系明确了风景园林涵盖领域,协调城市建设中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标准与城市规划专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中相关标准的关系。但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标准归入城市规划标准体系,风景园林信息化建设标准归入信息技术应用专业,园林工程主体标准归入风景园林技术标准体系,不适用于构建完整系统的风景园林标准体系,加之近10年来风景园林专业实践领域不断拓展、专业分类更加细致化,使得该体系结构显得过于粗放。新的标准体系框架应当基于当前以及未来风景园林的实践范畴对其进行重新分类。

(1)标准所涵盖的范围不足

从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我国风景园林现行标准所涉及的领域仅有21类(详见表3),而对2013年发表在《中国园林》和《风景园林》上的文章所涉及的实践范畴进行分类统计发现,《中国园林》(2013年1-12期)共涉及45类,《风景园林》(双月刊2013年1-5期)共涉及31类,现有的标准无法满足整个风景园林实践的需要4)。因此,今后风景园林标准的编制工作的重点之一应当是尽快建立各专业方向的标准。

(2)标准的种类过于单一

从现有的标准种类来看,规划设计类的标准类型过于单一。以城市公园规划设计的相关标准为例,国内现行的标准仅有《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一项标准,其内容难以顾及整个规划设计内容。而国外发达国家涉及的有关城市公园规划设计的标准种类丰富、关系明确、各有特色。以美国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相关标准为例,其包含的标准种类从规划到设计再到建设管理、从整体到专项、从国家到地方、从游憩到设施和安全等,使得标准内容更加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我国风景园林未来的标准编制工作的另一重点是尽快健全各系统下的各类标准。

2.6风景园林标准多头管理

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我国各级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各自的职责范围。以政府各级有关主管部门为管理机构,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检验机构和企业为依托机构,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性管理模式,是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的特征。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企业、地方归口单位批准设立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特定领域或范围的标准化归口工作,包括跟踪对应世界主要标准化机构的标准化动向和我国的有关标准进程,受委托起草相应标准,解释、宣贯重要的技术标准,开展相应级别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化的课题研究等。2009年5月2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成立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等10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国标委综合函[2009]30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全国城镇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9年10月16日,风景园林标委会在北京成立。主要负责城镇风景园林设施的分类、评定、保护、监测和管理(不含旅游服务)国家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目前,城镇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至今还没有出台或归口任何一部关于国内风景园林行业的标准。现有各类风景园林行业标准的归口单位主要有: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部科技教育司)、国家林业局(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住建部(建设部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建设部城镇建设技术标准、建设部给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建设部地产标准技术委员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国家水利部,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8)、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3基于风景园林实践范畴的标准体系架构

3.1基于标准制定的风景园林分类系统

风景园林是一门结合了多学科理论与技术的综合性科学,涉及的领域广泛、操作方法多样,其实践范畴的分类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从标准的体系方面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技术与管理标准体系的实质是构建每项标准使用范围之间的关系。随着标准的使用范围的缩小,其内容也应当更加详实、更加具有针对性。风景园林按照实践范畴分为4个方向: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场地规划设计、景观要素设计、园林工程与管理。4个方向可再细分出24个类型,每个类型又可根据以下4种情况再进行细分:

(1)根据上一级对象不同构成元素划分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适用于子系统之间差异较大的类型,如村镇景观与环境规划、宗教及纪念性景观设计等。

(2)根据不同资源属性划分

资源属性在风景园林的实践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场地中资源类型的不同、资源重要程度的差异通常也是操作者选择不同操作方法与流程的依据。如不同资源类型的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和森林公园,不同资源的废弃地等。

(3)根据不同地域或气候特征划分

园林中的植被对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的要求较高。风景园林中的建筑和人工环境也受到自然条件与地域文化的共同影响。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较大,历史久远,文化底蕴深厚。因此,不同地理位置的气候差异、不同民族和地区的文化差异也是分类的标准之一。

(4)根据特例或专项划分

这种划分方法适用于通用的管理或技术类别,需要在某些领域进行加强或特别说明时采取的划分方法。

3.2工程建设类标准体系结构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城市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设部分》中将标准之间的关系抽象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三层关系,将标准的性质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层级上的划分,上层标准的内容包括了其以下各层标准的某个或某些方面的共性技术要求,并指导其下各层标准,共同成为综合标准的技术支撑。

这种划分的方法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类的标准体系结构。因此,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层级划分方法和风景园林专业的实践范畴可以构建出风景园林标准体系的三维坐标系。

基础标准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城市规划术语标准、建筑结构术语和符号标准等。

通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用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

专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的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等。

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都是相对而言的。在某一层级的专业标准同时也是其下一层级的通用标准。

3.3部级标准与地方级标准的结构关系

部级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两大类。地方标准是在部级别标准的基础之上,针对具体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更加详实的标准。整体而言,地方标准是部级标准的专用标准,但同时,各地的地方级标准也应当自成系统(图11)。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的三层结构中,基础标准所包含的术语、制图和分类等方面的内容是制定后续各项通用和专用标准的基础,为了国家的统一管理以及为了便于风景园林行业的统一规范操作,笔者建议各地方不需要在部级基础标准的基础之上再制定一套术语、制图或分类标准,地方标准编制的重点应当在于研究具有地方特色的通用和专用标准。

3.4风景园林各类型下标准的种类

一套完整的风景园林标准系统从范围上应当包含整个实践领域,从类型上来说应当囊括该范围下的各类操作,从内容上应当包括整个实践操作的流程。为了构建出完整的风景园林标准体系框架,势必要探讨各标准结构所需包含的标准种类。

基础标准主要是对使用范围内的基本术语、类型、图纸等做出规定,因而基础标准一般分为术语标准、图形标准和分类标准三种类型。专用标准是针对通用标准而制定出的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更为具体的标准规范,因而较之通用标准,专用标准所应当包含的种类也较为灵活。在实践环节中,不同的对象与类型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不尽相同,因此,不同的风景园林类型所对应的通用标准所包含的种类各异。

(1)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在规划层面上通常的实践操作是对对象进行总体或详细规划。由于这一层级的研究对象尺度较大,资源种类丰富且对生态与环境考量较多,应当制定出有关的环境与资源的评估、评价标准。此外,对于这类规模较大的场地,某些要素的系统规划对于其风貌、管理与服务上的统一协调也是必要的,如游径规划、游憩规划、设施规划等标准。因此,区域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范畴下的标准应当包含:环境或资源评价标准、总体规划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准、游径规划标准、游憩规划标准、各类设施规划标准等。

(2)场地规划设计

这一层级的操作内容较上一类型更为具体,并且与人类活动更加密切相关,因此,除了制定出各自规划设计的标准外,游憩规划设计、各类设施规划设计以及景观风貌、安全和无障碍等方面的规划设计也是标准编制的方向。此外,对于某些特殊对象如废弃地、古迹等,对其场地本身环境和资源的评估和分类标准以及后期的管理维护方面也应当制定相应的规范标准。

(3)景观要素设计

细部设计的对象通常较为明确,因此一般情况下编制出各自的设计规范即可。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经济、低碳、乡土、智能、安全的设计是此类型的发展趋势,因此,对于景观要素设计尤其是硬件设施类,标准化、产品化是其发展的方向。

(4)园林工程与管理

在园林工程方面,除了通用的施工建设、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规范外,对于特殊地质、建筑、环境等对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编制规范。在后期的维护、管理和服务方面,除了制定出通用的管理维护措施标准、园林质量评定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等外,对于重点对象如保护地和古城古迹的管理者的操作规程,公园等的质量监管工作,风景区和度假区的服务管理等,可编制专门的管理标准。

3.5风景园林现行标准体系结构与差距

风景园林的分类是标准分类的依据;工程建设标准结构和国家与地方的标准关系共同构建出标准的层级框架;依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操作内容确定了各层级下标准所应当包含的种类。依据上述分类和层级关系构建出风景园林的现状标准体系,从中可以发现我国风景园林现行标准体系的差距(表3,表4,与表2可以做对应分析)。将表3、表4与表2进行对应分析可发现,我国风景园林行业现有的标准涉及的实践范畴不全,对于设施产品、材料、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较多,而对于行业主体的规划设计类的标准存在大量空白。同时,现有的标准不够深入,大量缺乏针对具体对象的专用标准。由于部级标准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各级地方为了能够更好的实施各项标准而自行编制部级空白的标准类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帮助地方各项标准得以系统化运作,但也存在着各地地方级标准雷同,缺乏地方特色等问题。建议逐步完善部级标准,具体化、特色化地方标准内容。

景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在这个万物复苏、春意盎然的美好日子里,我代表*湖建设规划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市规划局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百忙之中莅临我局考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向各位领带做一个简要的汇报,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一、我区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规划局的科学指导下,我区的城市规划工作从无到有,各项工作逐步跨入正轨。我区各级领导历来都非常重视规划工作,把实施科学规划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面对全市上下热火朝天、你追我赶的发展势头,区领导指示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区规划编制、管理的工作力度,逐步完善我区的规划体系,建立一套符合*湖实际的规划管理制度。根据这一重要指示,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克服人员不整、资金不足等实际困难,两年来共编制完成各类规划13个,完成规划评审2个,完成规划报批3个,主要有:

(一)《新余市城西*湖片区概念规划》工作

为全面推进市政府确定的“打造现代化城西休闲度假中心”工作,促进*湖各项事业的发展,*年初,市政府决定,由市规划局委托技术力量较强的设计单位,我区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高标准编制《新余市城西*湖片区概念规划》,*年10月,市规划局确定由宁波市规划设计院承担此次规划任务。*年元月,宁波规划设计院项目组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预计年内整个规划将编制完成。

(二)《*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报批工作

《*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于*年修编评审文本完成编制,并于*年10月通过省建设厅主持召开的“*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专家评审会”,*年5月,正式报批成果已顺利上报国务院,今年4月份,国办将规划文本签转到了国家建设部、国家林业总局、国家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提出修改意见,5月份,我局按照意见反馈完成解释和修改工作,*年元月,建设部主持召开了部际审查会,目前国务院批复在即。

(三)《体育公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湖环湖东路北片区概念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适应现代旅游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湖景区开发建设步伐,我区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分期分批对*湖肖公庙片区、老码头片区等重点开发区域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两个规划的初步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正积极筹备召开后续的评审、报批工作。

(四)*湖旅游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

为全面启动*湖旅游城建设工作,加快项目落户进度,我局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对旅游城编制了总体规划,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继续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年7月,规划评审成果正式完成,8月通过了由市规划局支持召开的专家评审会,目前,规划正式成果正在加紧编制,预计年初就可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湖码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报批工作

*年8月,我局组织市规划设计院专家编制完成了《码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码头片区的开发建设行为。*年11月,正式通过了由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年获省建设厅批复实施。

(四)小城镇规划、规划管理取得新成绩。

*年以来,我局以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抓好十个重点镇、一百个中心村规划建设,推动小康文明村镇建设工程为契机,通过宣传教育、分片实施、规划保障等手段,应用科学规划指导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镇、处编制集镇总体规划。我局一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决定》、《*湖风景名胜区集镇、村庄规划管理审批办法》等政策文件,规范村镇规划工作,另一方面,坚持以规划为龙头,指导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截止目前,全区所有小城镇总体规划均编制完成,乡镇均设置了规划所,并配备了专人进行规划管理。同时,我局积极引导各乡镇编制村庄规划,目前,在我局的指导和督促下,全区共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52个,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打算

我局在执行规划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全区规划体系还不健全,规划滞后建设的现状尚未根本扭转。目前我区景区总体规划已修编完成,整个片区的概念规划也正在紧张编制,但各分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还没有展开。

(二)规划控制不能严格落实,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还没有很好地显现。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因其特殊性,导致不能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来执行,规划建设的简易性、随意性较大。

(三)体制不顺。目前我区的规划管理权限统一收归市局,建设项目办理“一书两证”无需经我局把关,导致规划政令不通,不能依法行政。

(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力度不够。

(五)业务水平发展不够平衡。专业技术人员欠缺,后备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脱节,导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难有较大突破和提高,特别是乡镇规划所,虽配备了专人从事规划管理工作,但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造成了乡镇规划管理水平不高的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规划龙头,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手段,紧紧围绕科学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化这一主题,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完善我区城乡规划体系。*年,我们将抓住全区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埋头苦干,在*湖片区概念规划的指导下,着力开展各分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早日完善我区规划体系。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排查景区内外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一是对景区《*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于违反规划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加强乡镇建设工程督查力度,提高“一书两证”覆盖率。

(三)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全区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我们将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和集中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全区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与我区理顺规划审批手续,赋予我局一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权限,与高新开发区规划管理模式统一,使我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经常抽调相关技术人员对我区的规划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定期培训,并通过送科技下乡等方式,选派一些技术骨干下乡蹲点指导帮扶,以提高我区基层规划管理水平。

景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夜景照明管理,规范夜景照明行为,美化城市夜景,展示西安历史文化名城形象,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和开发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夜景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夜景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美化城市夜景为目的的装饰性照明。

第四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夜景照明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夜景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发展和改革、建设、文物、市容园林、公安、财政、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夜景照明相关工作。

第五条 城市夜景照明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科学设置、节能环保、突出特色、和谐美观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第七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夜景照明分区规划,并报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下列建(构)筑物或场所,应当设置夜景照明设施:

(一)繁华商业区和城市主要大街两侧的建(构)筑物;

(二)城市广场、绿化、雕塑、喷泉、车站、桥梁、风景名胜区、河湖水域及沿岸景观地带等公共场所及临时性重大活动的景观照明场所;

(三)体育场(馆)、剧院、博物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体设施;

(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主要大街以外五十米以上的非住宅类建(构)筑物;

(五)主要大街的广告灯箱、商业门匾;

(六)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及分区规划确定的其他场所。

城市繁华商业区、主要大街两侧的建(构)筑物和城市景观地带的具体范围,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等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九条 城市广场、桥梁、文物景点等政府部门管理的建(构)筑物或场所的夜景照明设施,由其管理部门设置;其他应当设置夜景照明设施的建(构)筑物、场所,由其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负责设置夜景照明设施。

第十条 设置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图案、造型、规格比例与建(构)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避免光污染;道路两侧的夜景照明设施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三)符合环保要求,有防火、防风、防漏电等安全设施;

(四)采用平时、一般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庆典活动)的分级亮化模式。

第十一条 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夜景照明设施技术规范、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从事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或城市广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分区规划,配套建设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本办法实施前未配套建设夜景照明设施或者现有城市夜景照明设施不符合本办法和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进行建设或者改造。

第十三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规划、建设事项时,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和分区规划对附属的夜景照明设施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附属的夜景照明设施建设内容进行审查,并查验建设单位与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同步建设夜景照明设施责任书。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时,对建设项目的夜景照明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建设单位将夜景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城市大型、标志性建(构)筑物以及重要文物景点、广场的夜景照明设计方案,应当通过专家委员会论证,由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方案初审后,报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重大夜景照明项目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五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建立全市夜景照明工程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市建设、规划、财政、电力等部门,协调解决夜景照明工程推进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 城市夜景照明的启闭时间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遵循科学、合理、必要、节俭的原则,分区域、分时段确定;遇重大活动需要调整启闭时间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七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夜景照明管理控制中心系统,对城市夜景照明设施运行实行统一管理。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相应的夜景照明控制系统,并与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的夜景照明管理控制中心系统联网。

第十八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城市夜景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并依据有关规定,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第十九条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夜景照明能耗等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城市夜景照明的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的行为。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由其管理部门负责维护。设施运行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夜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由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维护。

第二十一条 维护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应当执行夜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设施运行正常,整洁美观,图案文字清晰、完整。

第二十二条 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用电实行电价优惠,电费收取按路灯电费标准执行。夜景照明设施用电应当与单位内部商业、办公以及其他照明用电负荷分开,并安装电表单独计量。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夜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在城市夜景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性物质或者挖坑取土;

(二)在城市夜景照明设施附近堆放渣土、垃圾或者设置建(构)筑物,堵塞、覆盖维修通道或者设施设备;

(三)擅自停用、拆除、迁移、改动城市夜景照明设施;

(四)擅自接用城市夜景照明电源;

(五)擅自在城市夜景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或者张贴、悬挂物品;

(六)在城市夜景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七)盗窃、损毁、非法占用城市夜景照明设施;

(八)其他危害城市夜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将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对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具体考核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实施。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全市夜景照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加强日常巡查和抽查,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夜景照明设施运行工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城建计划。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一)未按规定建设或改造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启闭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

(三)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图案、文字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未按规定修复、维护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城市夜景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盗窃、损毁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和市辖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9日起施行。

城市夜景照明1. 一般概念:泛指地域或城市的自然景观和人文 景观。

2. 特定区域概念:专指自然地理区划中的区域景观。

3. 类型概念:指相互隔离地段,按其外部特征的相似性,归为同一类型的景观,如建筑景观、园林景观、草原景观、江河景观和森林景观等。

自然景观

natural landscape

只受到人类间接、轻微或偶尔影响,自然面貌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天然景观,如高山、极地、热带雨林及某些自然保护区等。

人文景观

又称文化景观culrure landscape

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景,是自然风光、田野、建筑、村落、厂矿、城市、交通工具和道路以主人物和服饰等构成的人文现象的复合体。

夜间景观

景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__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自1982年成立__风景区管理处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对如何理顺体制问题作了积极的尝试。乡镇撤扩并前曾由当时__乡的一名副乡长兼任管理处主任,但工作重点还是在农村。1993年,成立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局(以下简称__管理局)。1994年,又决定由五云镇党委一名副书记兼任__管理局副局长。1998年,县委、县政府计划将__管理区从五云镇划出,建立一个__乡(镇),由于条件不成熟,未能得到上级批准。20__年3月,县委、县政府经过反复论证研究,借鉴了永康方岩等地的成功经验,出台了县委〔20__〕13号文件《关于__风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授予__管理局一定的行政区域综合管理职能,撤销原__管理局党组,建立局党委。由五云镇人民政府将__景区所在的12个行政村(原__乡)委托给__管理局管理,__管理局对12个行政村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负全责,并设立“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局__农村管理处”(以下简称__农管处)。__农管处设立党总支,隶属于__管理局党委。__管理局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农村工作,兼任__农管处党总支书记、主任。这种管理体制,通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土地政策处理、风景资源保护、景区村庄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在运行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行政管理不够顺畅。__农管处不是一级政府,没有一级政府的管理职能和人员、机构的配置,而级别却与__管理局同级,但又受事业单位__管理局的领导,运作起来不够顺畅。例如:党代会是由__管理局党委组织召开,人代会则由五云镇人大组织召开;农管处十二个行政村使用的公章仍是“__县五云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可农管处的公章则用“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局__农村管理处”,这对村民外出务工、上大中专、计划生育等方面带来了许多麻烦。

2、难以发挥最佳工作效能。目前__农管处具体负责景区12个行政村的农村工作,旅游只是其中的一项工作内容。由于__农管处不是一级政府,但又相当于一个乡镇,其人员配备不足。虽然从表面上看景区管理的机构已经比较健全,但事实上与__管理局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造成了工作多头、重叠管理、人员分散、力量削弱的局面。

3、考核体系不相一致。__农管处各种考核列一级政府三类乡镇范围,__管理局则按部门考核,由于考核量化指标不一致,造成双方工作侧重点难以达到完全统一。

4、行政职能难以履行。__管理局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建设和全县旅游行业的管理和发展工作,但由于景区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政府部门均对景区实行条块管理,景区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在工作上带来了种种弊端,使得__管理局在具体工作中往往执行不够到位。

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政出多门、相互制约、衔接脱节、多头管理等种种弊端,成为景区管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因此,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三、方案分析

根据《__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我县将以撤县建市和建设中等城市为努力方向,提出要把旅游作为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龙头,以“大投入、大景区、大产业”为目标,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要素,加快旅游开发建设,延伸产业链,使我县成为浙中南独具山水和人文特色的旅游休闲度假基地,促进旅游经济不断上台阶,努力争创全国旅游经济强县。因此,必须建立适宜和有效的风景旅游管理体制,在实施过程中真正把体制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工作优势。现参考各地的经验,结合__当前实际,提出以下三个方案:

[方案一]成立中共__县__风景旅游

区委员会(以下简称__风景旅游区党委)和__县__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__管委会),撤销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局,改设__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旅游局),保留__农管处(名称改为__县__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__农村管理处,待下步行政区划调整后考虑设立街道办事处),实行__管委会、县旅游局、__农管处“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运行模式。即:――实行统一领导。__风景旅游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旅游局局长、__农管处主任由一人担任,负责全面工作。

――实行人、财、事“三统一”。人事方面,所有人员由管委会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混岗使用;财务方面,县财政将管委会、旅游局、__农管处的所有经费统一划拨,由管委会统一安排;事务方面,由__管委会全面履行风景区内的保护、规划、开发、建设及其他各项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同时履行建设、环保、交通、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工商、民族宗教等部门通过依法委托的相关行政职能。具体委托的权限和方式,由相关部门依法与管委会签订委托书加以明确,权限委托方案须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行。

――考核体系合二为一。县委县政府直接对管委会工作下达综合考核指标,景区农村工作纳入管委会考核内容,不再单列考核。

――景区内下洋、上前湖、下前湖、笋川、板堰、田村、梅宅、沐白、上章、塘后、梧源、仙岩12个行政村的部分事务(如召开人代会、村民需盖公章等),仍然归属五云镇人民政府管理。

――保留__县__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开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景区的维护管理和经营。

――建立县风景旅游管理工作协调机构。撤销现行的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成立“__县风景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涉及风景旅游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__风景旅游区党委、__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县旅游局、__农管处)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县风景旅游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风景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订我县风景旅游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监督执行各主要的规章制度;制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全县旅游发展战略和旅游发展规划;负责__风景旅游开发建设和市场营销;负责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行政管理,实行区域内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与风景旅游管理统一协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__风景旅游区党委、__管委会、县旅游局和__农管处合署办公,下设综合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科5个职能科室和__综合执法大队、__景区管理处、__文化开发处、__旅游咨询中心4个下属事业单位。各职责如下:

1、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党建、机关财务、人事、教育、后勤、文秘、

宣传、档案、信息、、保密、会务、票务、接待等各项工作。2、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__农管处12个行政村的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民政、政法综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务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负责__农管处的党务工作和辖区内的土地征用、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

3、规划发展科。负责全县风景资源的勘察调查;负责风景区和风景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办理风景区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审核或审批;负责风景区内重大(要)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区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各相应职能部门依法委托的管理职能。

4、行业管理科。负责全县旅游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推广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服务、旅游商品开发及旅游统计;负责指导全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资格审核、申报、年检及星级宾馆申报、推介、评定等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年审考核工作;履行各相应职能部门依法委托的管理职能。

5、市场开发科。负责旅游市场开发拓展工作;负责旅游宣传促销工作;负责旅游节庆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指导驻外办事处日常工作。

6、__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风景名胜区和旅游行业的执法管理工作;履行各职能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

7、__景区管理处。负责__景区各景点的售检票、接待、安全、卫生、文明服务、影视拍摄等日常管理工作。

8、__文化开发处。负责__文化开发与黄帝文化研究工作。

9、__旅游咨询中心。负责旅游服务咨询工作;负责建立旅游咨询服务点,代办交通住宿预定等工作;负责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领导岗位配置

设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共9名。

1、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县旅游局局长、农管处主任由一人担任,主持全面工作。

2、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一名兼任纪委书记,分管党建、人大工作;一名兼农管处副主任,分管农村工作。

3、管委会副主任、旅游局副局长3名:分管风景旅游规划和开发建设、风景旅游市场开发和旅游行业管理及综合执法等工作。

4、农管处副主任3名。

(三)利弊分析

――有利方面:

1、实行人、财、事“三统一”,实现“景政合一”。人事方面,管委会主任兼任旅游局局长,便于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有利于协调景区内农村工作与旅游工作之间的矛盾。所有人员由管委会根据需要统一调配,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财务方面,县财政将管委会、旅游局、__农管处的所有经费统一划拨给管委会,由管委会统一安排使用;事务方面,部门将管理权限委托给管委会后,使管委会拥有“块块”管理职能,领导主体更加明确,管理权限更加集中,执行工作更加顺畅。

2、理顺关系,减少矛盾,提高效能。管委会与旅游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消除现行体制下职能重复、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等矛盾,理顺风景保护、规划、开发、建设与旅游行业管理之间的关系,同时也理顺风景旅游管理工作与部门、农村之间的关系,使风景区的各项管理工作执行更加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3、暂时保留__农管处,待下步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考虑设立街道办事处。这既与即将开展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衔接,体现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有序性、严肃性,也可以使当前景区内面临的农村行政管理问题得到相应解决,促进景区开发与城区建设实现联动发展,为今后的撤县建市、创建旅游强县打下良好基础。

4、考核体系合二为一。县委县政府直接对管委会工作下达综合考核指标,景区农村工作纳入管委会考核内容,消除了两头考核带来的各种矛盾。

――不利因素:

1、景区内12个行政村的部分行政事务依然归五云镇人民政府管辖,在行政区划调整设立街道办事处之前,现行体制下农村行政管理的相关问题依然存在。

2、部门权限委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有的职能委托缺乏法律依据。但可偿试运行。

[方案二]保留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局和__农管处,优化20__年改革管理体制,统一人、财、事,统一考核,实行部门职能委托。待下步行政区划调整后,__农管处改设为街道办事处。即:

――统一人、财、事。人事方面,__管理局对局及__农管处所有人员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混岗使用,对__农管处所辖村支部书记拥有任免权;财务方面,县财政划拨给__管理局和__农管处的所有经费均由__管理局统一安排使用;事务方面,赋予__管理局“块块”管理职能,由__管理局履行风景区内的各项行政职能。

――统一考核办法。县委县政府直接对__管理局工作下达综合考核指标,景区农村工作纳入__管理局考核内容。

――实行部门职能委托。建设、环保、交通、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工商、民族宗教等部门通过依法委托,由__管理局全面履行景区内的保护、规划、开发、建设及其他各项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具体委托的权限和方式,由相关部门依法与__管理局制订委托书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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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管理局和__农管处按职能要求,设置、调整相应科室。待下步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__农管处改设为街道办事处。这种管理体制有利方面是:

1、对现行体制进行改革优化,便于尽快实施。

2、统一人、财、事,理顺__管理局与__农管处之间的关系,实现“景政合一”。

3、待下步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__农管处改设为街道办事处。有利于与下一步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衔接。

4、统一考核办法,消除了两头考核带来的各种矛盾。

不利因素是:

除与“方案一”相同的不利因素外,其行政管理仍不够顺畅。如,局与农管处是平级关系,同属正科级单位,并且农管处是行政单位,__管理局是事业单位。

[方案三]成立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撤销__农管处,撤销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局,改设__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管委会主任兼任旅游局局长,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即:

――撤销__农管处,景区内12个行政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由管委会增设农村工作科、社会公共管理科具体负责,并由一名副主任分管农村工作。12个行政村的部分行政事务(如召开人代会、村民需盖公章等),仍然沿袭目前的体制,归属五云镇人民政府管理。待下步行政区划调整后设立街道办事处。

――撤销__县__风景旅游管理局,改设__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作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

管委会主任兼任旅游局局长,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作模式。

这种管理体制的有利方面是:

1、撤销__农管处,在管委会下直接设置农村工作科、社会公共管理科,有利于协调景区内农村工作与旅游工作之间的矛盾。

2、统一人、财、事,理顺__管理局与__农管处之间的关系,实现“景政合一”。

3、统一考核办法,消除了两头考核带来的各种矛盾。

不利因素是:除与“方案一”相同不利因素外,由于撤销__农管处,风景旅游工作与农村工作面多量广,人员混岗使用,许多工作将不能及时得到衔接,并给景区内各村群众带来办事不便等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