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实务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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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贸易实务论文(精选5篇)

贸易实务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本文根据我国1997年~2007年的对外贸易数据,通过格兰杰检验分析了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因果关系结果,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是货物贸易发展的原因。通过进一步对时间数列的平稳性分析、协整检验、最终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并对计量结果进行分析,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在长期和短期推动作用的大小,发现我国的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短期弹性大于长期弹性,并根据计量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 服务贸易 货物贸易 因果关系 协整分析 误差修正模型 一、文献综述 过去的研究中有的学者运用传统的贸易理论解释其根源,其中R.J.Langhammer的研究认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模式与其自身的资源禀赋有着密切的关系,B.Heokman和G.Karsenty认为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与国家的收入水平正相关,但是收入水平低的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服务贸易部门也拥有比较优势。B.Chosh通过验证发现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对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问题的研究中,加拿大学者James.Melvin于1989年提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存在逆向相关关系,谢康通过实证分析认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有互补性。程南洋、于金花分析了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相关关系,货物贸易影响着服务贸易的结构变动。综上所述,已有研究普遍认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有逆向相关关系,货物贸易影响服务贸易,但运用误差修正模型估计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变动关系的研究并不多见。 本文试图利用1997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分类和数据,进行协整分析,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关系进行分析。 二、数据的处理与模型的建立与实证结果分析 1.变量的选取和处理 本文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网站上收集了1997年至2007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处理得到了1997年以来我国的货物贸易额和服务贸易额的数据。用lntg表示货物贸易额的对数形式,用lnts表示服务贸易额的对数形式。 2.时间数列的平稳性检验。 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的结果,首先对两组数据进行时间数列的平稳性检验。分别对lntg和lnts分别进行ADF检验。 没有时间趋势项、只有截距项的情况下,lntg的ADF检验结果(表1): 结果表明,lntg的ADF值为-4.912487,小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4.8875。 在没有时间趋势项和截距项的情况下,lnts的ADF检验结果(表2): 结果表明,lnts的ADF值为3.575294,小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3.0507。这说明lntg和lnts的二阶差分是严格平稳的,都是I(2)序列。 3.协整分析。 lntg和lnts的二阶差分是平稳的,说明lntg和lnts都是二阶单整的,两者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 对lnts和ints进行简单的OLS回归分析,结果如下(表3): 计量结果分析:常数项的t=0.218184值小于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2.201,不能通过检验,说明常数项不显著异于零,所以剔除常数项再次进行回归,结果如下(表4): 计量结果分析: (1)该回归中虽然决定系数的值有所下降,但变化极小,只有0.000322,可以忽略不计。 (2)但是自变量系数的t值明显提高,大于1%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3.106。所以选择对第二个模型进行检验。 > (3)DW值也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当k=1,n=11时,dU=1.010,dU (4)对R进行ADF检验,发现R在平稳时间序列的置信度是95%,这说明lntg和lnts是二阶协整的,是(2,2)的协整关系。 可以确定两者的长期均衡关系为 lntgt=1.123019lntst+Rt 从模型中可以看出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长期弹性是1.123019,对长期数据的计量分析,服务贸易额的变化率变动一个单位,货物贸易的变化率将随之将变化1.123019个单位。 4.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把上一步中长期均衡模型中的残差的滞后一期和lnts作为变量,重新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下(表5): lntgt=1.243653lnts-1.245807Rt-1 型中可以看出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短期弹性是1.243653。从短期看,服务贸易额的变化率变动一个单位,货物贸易的变化率将随之变化1.243653个单位。 5.对lntg和lnts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运用Eview软件进行检验,结果如下(表6): 第一个假设的F统计量的值小于临界值,接受原假设即货物贸易发展不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第二个假设的F统计量的值大于临界值,拒绝原假设,接受备择假设即服务贸易的发展是货物贸易发展的原因。 虽然有的定性分析研究和理论分析表明,货物贸易能够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但是单纯根据数据的计量分析结果得出的结论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是货物贸易发展原因,而货物贸易的发展不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这个结果证明了确实能够影响货物贸易发展,而不是像以前的研究认为的那样,仅仅是货物贸易能够带动服务贸易。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将服务贸易分为十三类,其中运输、通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都是直接可以为货物贸易提供方便的,最典型的是运输业,运输业的国际间服务贸易有益于国际货物贸易的从业人员运输货物的时候成本更低、更方便快捷,直接促进了货物贸易。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比较注重制造业的发展,我国的加工贸易的快速增长对拉动我国的对外贸易额的增长起了很大的作用,而服务贸易的发展一直处于从属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对服务业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也是处于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考虑。传统的研究认为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存在逆向相关关系,或者仅仅是货物贸易能够带动服务贸易的发展。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虽然表面存在的逆向相关关系,但实际上服务贸易的发展对货物贸易的发展存在着推动作用。 通过考虑通过推动国际服务贸易来推动货物贸易的发展,既可以对我国的服务贸易产生新的推动力,又可以改善我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极不平衡的状态,还可以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国国内服务业的发展

贸易实务论文范文第2篇

关注的中心一方面是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另一方面是内容的正确性,英文交流还有哪些问题等,积极从正面引导学生用英语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提高学生参与的兴趣和热情。4.6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双语教学是一种新教学模式,因此,如何考核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是双语教学的另一个重点和难点。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双语教学中应用的考核方法应如下:根据双语教学的特点,对学生的考核可以不采用传统的试卷考核,而采用综合几次课业成绩的方式。这里所说的课业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课后作业。首先它需要学生以英文形式来完成,这从一定程度上锻炼了学生英文写作的能力;其次,课业的内容注重实际操作性,即学生在运用课堂知识的基础上,必须通过社会调查、查询资料、观察研究、实际操作等方法获取课业中所需要的部分资料,通过完成课业,既巩固了所学知识,又锻炼了学生与他人交流、与他人合作、获取信息等能力。应注意的是在向学生布置课业之前,教师必须仔细设计课业,要明确该课业所要达到的知识点、学生应从哪几部分来展示该达到的知识点,并向学生讲述清楚。根据知识点的多少,结合实践课程设计进行设计,学期末依据理论课和实践课的综合情况给出最终成绩。5混合型双语教学模式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5.1避免走向极端混合双语教学模式在实施过程中要避免走向极端。一方面,学生因为对英语的畏惧,期望老师在课堂讲解的过程中适用更多的汉语进行教学,教师对此则没有原则地满足学生的要求,只是对一些课堂用语使用英文,最后使得教学走向全部中文教学的极端,混合双语教学模式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教师因为担心学生英文水平过低,理解不了课堂讲解内容,过分关注对英文的理解进行讲解,从而使得混合双语教学模式变成了英语课堂。5.2提高学生认识,使双语教学作为学生一种自觉的需要对于开设的双语课程,部分学生出现畏难情况和抵触情绪,有些学生认为自己英语还没有过三级或四级,面对大量的专业词汇,即使教师用中文讲解,也无法看懂教材和板书。因此,在开设双语课程时,应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接受双语教学,使之成为内心的迫切需求。教与学相配合,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双语教学没有上升为学生内心的需要,要提高教学效果是一种奢望。

参考文献:

[1]任道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双语教学初探[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6(3).[2]王振宇.国际贸易主干课程双语教学的思考[J].江西教育科研.2004(3).[3]刘永峰.高校双语教学的误区与对策[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2).[4]郑荷芬.高职国际贸易专业人才需求情况的调研[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6(3)[5]魏琴.实施《国际贸易实务》双语教学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13).[6]郑爱仙.高职院校英语教学创新的探索[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4(4).

贸易实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服务贸易进出口经济增长协整关系

一、引言

目前,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服务经济社会,而我国的服务经济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的发展目标。

随着我国全面加入WTO,我国如何迎接这个“服务经济”时代的到来,发展服务经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中国服务贸易和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宏观经济数据往往都是非平稳的,应用古典回归计量方法所得到的估计量可能是有偏的,进而造成错误的回归结果。20世纪80年代恩格尔—格兰杰(Engle-Granger)提出了可对非平稳时间序列进行协整分析的计量方法。

1.指标的确定和样本的选取

选择1985年~2005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服务贸易出口额、服务贸易进口额、货物贸易出口额和货物贸易进口额五个指标。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根据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平衡表》计算得出。国民生产总值、货物贸易进出口额来源于各年《中国统计年鉴》,按美元计算。

为了消除各指标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将上述五个指标取自然对数,取对数后各指标分别表示为:国民生产总值:lngdp;服务贸易出口额:lnse;服务贸易进口额:lnsi;贸易出口额:lnge;贸易进口额:lngi。由于篇幅关系,不能列出各指标原值,

2.单位根检验

在进行各指标的协整关系检验之前,首先要确定各个指标的平稳性。采用ADF(AugmentedDickey-Fuller)检验进行时间序列的单位根检验。

ADF的检验结果见表1,取对数后的各指标均不能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即各指标是非平稳的。而其一阶差分后值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了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因此取对数后的各指标均是I(1)单位根的时间序列。

表1ADF单位根检验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有单位根(非平稳)的原假设。

3.协整检验

为了克服小样本条件下EG两步法参数估计的不足,Johnsen和Juselius提出了自回归模型VAR,即建立VAR(p)来估计模型的长期均衡关系,以得到一个有效无偏估计量。

使用极大似然估计法检验经差分修正后的模型时对滞后量比较敏感,所以在滞后期数的选择上,本文参照赤池信息准则AIC(Akaikeinfocriterion)和施瓦茨准则SC(Schwarzcriterion)。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AIC和SC准则检验结果得出滞后量为2。

转贴于热点

表2滞后量检验(*表示准则选择的结果)

用JJ(Johansen-Jusdius)迹统计量协整检验法得知五个指标存在2个协整方程,用Eviews5.1计算协整关系,标准化后各指标的协整方程如下(括号内为各变量的标准误差):

LNGDP=7.68+5.41*LNSE-2.78*LNSI+1.29*LNGE-3.01*LNGI

(2.77941)(1.46836)(0.80763)(1.97499)

从协整关系来看,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出口跟经济增长正相关,而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进口跟经济增长负相关。长期来看,结果表明,lnse关于Ingdp的长期弹性为5.41,表示如果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每增长1%,我国GDP会增长5.4%左右。lnge关于Ingdp的长期弹性为1.29,如果我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额每增长1%,我国GDP会增长1.29%左右。因此,每单位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于货物贸易出口的贡献。

4.Granger因果检验

协整检验显示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Granger(1969)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根据AIC和SC最小化准则,在进行Granger检验时本文选取滞后期为2,各指标的Granger因果检测结果如表3所示。

从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在5%置信度上服务贸易出口、货物贸易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之间存在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而服务贸易进口、货物贸易进口和国民生产总值之间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出口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反之不成立。

三、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策

1.发展服务贸易出口,扭转服务贸易逆差

从协整模型来看,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大于货物贸易出口。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我国改变目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改变“三高一低”粗放的局面。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还较低,服务贸易总体逆差,增长不稳定,国际市场占有率低,贸易竞争指数小。而服务贸易状况代表一个国家在世界经济分工中所处的地位,因此,我们要重视服务产业的出口。培育和发展我国服务产业,大力开发国外市场,增加服务出口,提高我国GDP的服务出口弹性,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来说,既是紧迫任务,也是长期战略选择。

2.保持合理服务贸易进口,改善对外贸易环境

从协整模型看,虽然服务贸易进口跟我国经济增长负相关,但是服务贸易进口推动了服务贸易出口的需求,为货物贸易提供了源动力。因此,我国的贸易政策同样应该重视服务贸易进口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我国服务贸易进口的产出弹性,使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从贸易中获益更多,以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3.以外贸结构转换为出发点,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

协整模型得出服务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比货物贸易大。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货物贸易出口对服务贸易出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起着支撑和促进作用,货物贸易优势的发挥与竞争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与相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我国外贸结构转变时必须大力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使我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同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1]张晓峒:计量经济分析[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

[2]朱钟棣张秋菊:中国需要新的贸易模式[J].国际商务研究,2006年第

2期:5~5

贸易实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FCR运输单据信用证对比分析风险防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IATA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TBL(FORWARDERSTHROGHBILLSOF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而FCR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还是由出口厂商承担风险的。因为超市买家的订单,一般都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张订单很可能会分许多次出

货,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买家就会掌握主动权,利用FCR的特点,先行提货,不影响自己的销售,同时随便找个什么理由暂时不赎单不给钱,给出口厂商带来资金周转压力。除非出口厂商与买家撕破脸打官司,但这种情况显然不太可能,劳神费力花钱不说,还有剩下的货物交还是不交?特别是某些产品季节性强,资金占用多,专为某个买家生产的货物,转卖他人往往损失颇大。各项因素考虑下来,出口厂家多半会选择吃点亏,息事宁人。

因此,对于FCR要相当谨慎。特别对于那些容易出问题的单,如原料紧张,价格波动大、订单下得太晚等等的,宁愿承担运费波动风险,也要坚持做CFR或CIF以及信用证提单结算。因为,信用证提单结算在上述情况下的风险都远远低于FCR单证结算,大大保护了卖方的利益。

(四)FCR还有一个常见的法律诉讼风险那就是当卖方结汇失败时,卖方就有可能将买方的货物运输人当作承运人来告。因为通常物流公司有很多服务产品,包括性质相反的人服务和无船承运人服务,如果不注意服务产品风险管理.就有可能被法官认定为承运人.从而产生可能的法律诉讼风险。那么.如何防范FCR下的法律诉讼风险?我认为要从两方面着手:

贸易实务论文范文第5篇

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定位与目标

《国际贸易实务》是高职市场营销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本课程承载培养市场营销专业熟悉国际市场惯例和规则以及掌握外贸业务具体流程的专业能力的任务,是市场营销专业的必修课程。

二、学情分析

(一)基本学情

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学习态度一般较为端正,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分析,这些学生理论知识学习能力较弱,但内省智能较突出,能自律、按时完成任务。交流交往能力较强,擅长分组合作。在学习本课程之前,掌握了市场调查分析能力和经济学基础理论,具备商务英语基础,掌握计算机、互联网知识,能熟练使用PPT制作软件。

(二)学情分析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学习目的现实,希望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能直接应用到工作中或取得较高的考核分数从而获得奖学金,理论学习兴趣不足,缺乏意志力、易出现学习障碍,学习方法单一,学习动力不足。

(三)学法指导

针对以上学情,采用任务驱动,开放、互动式的多样化的学习方法,模拟真实外贸工作过程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教师点评与学生互评均以积极评价为主,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三、课程内容的选取

针对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和以上学情,将课程内容按真实外贸过程设计为五大任务14个子任务。其中,任务三合同签订和任务四合同履行为本课程学习的重点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课程任务设计

任务名称 分项任务

任务一 交易前准备 国际市场调研

寻找客户

资信调查

任务二 交易磋商 建立业务关系

出口报价核算

还价成交核算

任务三 合同签订 合同条款拟定

签订合同

任务四 合同履行 商检报关

制单结汇

落实货款

备货出运

任务五 业务善后 核销退税

索赔理赔

四、教学模式与方法手段

(一)教学方法设计总体思路

本课程按照高职项目化课程改革进行教学设计,选取教学模式为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即把进出口业务流程设计为一个完整的项目,用五大任务驱动这个项目。这五大任务均是企业或职业活动典型工作任务,以外贸合同为主线,基于真实工作过程而设计。每个任务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组成,又分成进口和出口两个分支。

(二)教学模式

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具体操作为,在学期初,将每个教学班划分为六个任务小组,分组时注意气质搭配、知识结构搭配和性别搭配,分小组完成各教学任务。

在进行教学过程中,每个任务小组的成员相同,但进行理论和实践教学中的任务不同。在理论教学中,各任务小组按区域构建模拟贸易公司,组内确定公司内部职位。每个模拟贸易公司对应一个外贸区域,分别为:欧洲、亚洲、中东、美国、东盟和非洲。在实践教学中,学生分小组扮演船公司、进口商、出口商、进口地银行、出口地银行和以海关为代表的政府机构角色,完成外贸工作实训。理论、实践教学穿插、同步进行。

理论教学把课程内容分为进口、出口两大分支。实践教学则是按外贸流程实施,具体过程为:由进口商、出口商经过交易磋商环节签订外贸合同,在以海关为代表的政府机构、银行、船公司参与下共同完成合同的履行。

(三)教学方法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任务驱动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分组讨论法等教学方法。各任务所主要使用的教学方法各有不同。教学方法选择总的原则是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如表2所示。

表2 各任务主要教学方法

任务名称 教学方法

任务一 交易前准备 任务驱动法

启发式教学

任务二 交易磋商 角色扮演法

任务驱动法

任务三 合同签订 案例教学法

分组讨论法

任务四 合同履行 分组讨论法

启发式教学

任务五 业务善后 案例教学法

任务驱动法

(四)教学评价

对于学习成果如何进行量化考评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本课程旨在构建多元化、全方位、过程化课程考核体系。考试以行动过程为导向,重过程考核。为了更好地构建以上考核体系,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进行考试改革的探索,方向如下:总评成绩=理论成绩(70%)+实践成绩(30%)。其中,理论成绩(70%)为末考笔试成绩,在理论成绩中,加大实操考核力度。实践成绩(30%)构成如图1所示。学生实践成绩中,每次任务由教师对于学生分组完成情况打分占40%,教师对学生学习态度情况打分占30%,学生各小组互相评价打分成绩占30%,每次任务三部分成绩相加为学生实践成绩。

图1 实践成绩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