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务处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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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理顺管理机制,成立以教研组长为核心的教学科研队伍。 2、以教师会议、教研活动等形式,进行责任心、事业心、使命感教育,提升教育教学理念。 3、开展听评课活动。评出教学能手,,并向县教研室推荐优质课。 (二) 抓好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规范执行。只有…

初中教务处工作计划(精选5篇)

初中教务处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教师培训,促进教师队伍成熟,加快教师成长、成熟的步伐,实现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1、理顺管理机制,成立以教研组长为核心的教学科研队伍。

2、以教师会议、教研活动等形式,进行责任心、事业心、使命感教育,提升教育教学理念。

3、开展听评课活动。评出教学能手,,并向县教研室推荐优质课。

(二) 抓好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规范执行。只有严格的教学常规管理,才能保证教学活动有序地运行,才能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务处抓好教学管理的几个重点: 1、强化教学常规的检查力度,注重课堂教学质量。强化、细化教学常规管理。教学常规管理还从六个方面抓起,即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考核与评定。

2、严密组织各年级的质量检测,必须把各科试卷和练习册作为重点,使其发挥作用。“六认真”每月第四周星期四检查。重点检查试卷、成长资源、课堂练习和作文(作文两周一次),必须达到“考必改,做必批”。检查内容同课程进度一致。

(三)搞好教学科研,力求教学效率提高

1、加强教研组建设,开展好每次教研活动。坚持每月一次教研组长例会,及时交流各学科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分析。

2、我们鼓励每位教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把平时搜集的优秀教案、教学光盘、录象、课件充实到校园教学资料库中。

(四)九月份为“学习规范月” ,将通过学科教学、班主任教育、代课教师要求等形式,抓好学习规范训练,并对作业、笔记评比、展览,通过平时老师的督促巩固学习规范的养成。

(五)、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学习困难生进步。

关心学习困难生,转化学习困难生始终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学校学习困难生的转化与否,关系到保学控辍的任务,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学校在社会中的信誉的高低。因此落实好转差工作是我们职能部分的重要工作之一。

1.结合学校情感教育总课题,研究困难生。情感教育着手,建立学困生档案。

2.要开展帮困活动。我校对学习困难生的辅导具有优良的传统,我们要发扬这种传统,并争取把这种辅导工作做得更好。每位老师帮助辅导不少于两人。

3.要进一步落实帮困的有效性。学习困难生的辅导要处理好课内和课外的关系。尤其是课内,要给困难生些成功的机会,即课堂上的提问,板演及其他练习提问要优先照顾困难生。对他们都肯定,都激励,通过课堂的引导,激励来引导他们课外学习,主动请求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在课外,老师要鼓励学生多问多做,多请教,老师要每周安排一定的时间为学习困难学生补差。

4.提倡互帮互学。互帮互学是一个双赢的好方法,对被帮者来说受到了别人的帮助,成绩会有所提高,对帮者来说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增进了同学间的友谊,我们应积极提倡这种方法。

(六)、规范管理学籍,做到数字准确,记录详细。

(七)、继续做好科技活动不放松。9月要完成“讲一个科普故事”、“绘一副科普话画”和“做一件科普作品”三项活动。

初中教务处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1.根据学校实情,作好部分教师的思想工作,配合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坚持初一实行双向选择;初二、初三保持相对稳定而略有调整。

2.配合总务处完成学生报名注册工作,完成好初一新生的录取分班工作,初二、初三按计划开学,正常开课。

3.配合政教处参考资料站。】安排好初一新生军训工作,召开开学典礼暨表彰大会,对前学期成绩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配合政教处完成对各班级的量化考核,有利于调动和为以后评价班集提供依据。

4.积极配合各年级组完成各组计划,积极组织有关教师,对讲优质课的教师进行评定。

5.积极配合学校和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开好实验课,并做好“普实”验收的准备工作。

6.配合各处室完成学校督导评估自查工作,同时做好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并教育学生要有爱护环境的意识。

7.加强各年级学生的学籍管理,并查对各班学生的考试成绩,为今后各教师的考核提供依据。

8.负责完成好排课、代课、调课的临时性工作,为学校教学的正常运转作好工作。

9.配合年级组订好本学期的考试资料,注重把教学放在平时来抓,积极参加各年级组的活动。

10.完成好教材征订工作,并对存书进行统计,以便以后利用,指导和配合图书室工作人员。完成好图书室的『nn40.com 开放,教材发放和各教师、学生征订服务工作。

11.配合微机室人员完成好期中、期未成绩统计和各项工作。

12.努力完成教务处日常事务工作,并完善期未考试制度和阅卷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改卷前做好评分标准,责任到人。配合学校对工作不认真的教师制定出处罚意见。

13.配合教研组做好本学期教研工作。

初中教务处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二条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须执行国家、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三条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第四条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

市及县(市)、区教育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好实施义务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督学机构,负责本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

第五条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使适龄儿童在2000年以前,由7周岁过渡到6周岁入学。

盲、聋哑、弱智儿童入学年龄一般不超过8周岁。

第六条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各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在城乡征收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贫困的农村,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所得的经济收益,按规定的比例用于补充教育经费。

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应当纳入财务管理。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审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违者,由政府或有关部门追回款项,并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义务教育规划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各级计划、规划建设部门应根据义务教育规划和人口分布变化,对当地小学、初级中学的布局进行全面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市规定保证校舍建设用地。校舍设计须先经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经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审批。

城市新区建设和老区改建,应当同时按规划、规定标准配建和扩建小学、初级中学校舍,交付使用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参与验收。未按规划、规定标准配建和扩建小学、初级中学的,由规划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应建校舍造价的1倍处以罚款,并且以后不再为其办理其他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农村小学、初级中学校舍的建设、维修,由乡(镇)、村负责,经济确有困难的,由上级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并要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

小学、初级中学校舍的新建、扩建、翻建和设备的购置更新,应当综合考虑财力、实际需要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由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多种途径解决所需基本建设投资,逐步使小学、初级中学校舍和教学场地、设备、图书资料等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小学、初级中学,捐资助学,资助贫困学生就学。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小学、初级中学,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办学条件,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其加强指导、管理。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小学、初级中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者,所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普及义务教育规划,培养和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师资,并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在职教师、干部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按计划分配给小学、初级中学及为农村小学、初级中学定向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应当接受的单位不得拒收。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及时足额兑现教师工资,改善教师居住条件,统筹解决教师医疗费,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对在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补贴,逐步使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同等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的工资水平。

全社会都要尊重教师。教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计划、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编制小学、初级中学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班额、招收重读生和借故拒收应入本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并应允许农村适龄儿童、少年跨乡(镇)就近上学。

持有本市居民暂住证的外来暂住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小学、初级中学借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借读费。

第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被授权的小学、初级中学,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应将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开除学生或责令学生停学、退学、转学、提前结业;不得为学生出具虚假转学、学历证明。违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不得隐匿实情,农村学校,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城市学校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通报学生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在报告的同时,应采取措施动员学生复学。

学生辍学情况应当纳入对各级有关负责人和教师的考核内容。

学校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辍学及学校、政府有关部门对学生辍学不及时报告、处理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科学安排教学进度。不得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得擅自停课和增减学科、课时,不得以学习成绩划分班级,不得违反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补课。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积极开展校内外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与学生家长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认真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得将学生逐出课堂,严禁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者,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城区,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市房地产行政部门批准;其他地区未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校舍和教学场地改作他用或出租。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校舍和教学场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毁坏学校校舍和教学场地、设备;不得干扰学校教学秩序和擅自决定学校停课或抽调教师、学生从事其他活动;不得在学校附近设置妨碍教学的摊点、停车场等设施。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加强收费管理,禁止乱收费。小学、初级中学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要求学校、学生购买学习资料、用具和其他物品。违者,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退回款项,并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违者,城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农村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对其按每月一个子女或被监护人100元以下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

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或中途休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入学或不能坚持学习的,经学校审核批准,可减收、免收杂费或给予适当助学补助。

第二十二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用或引诱、迫使小学、初级中学学生弃学做工、经商及从事其他活动。违者,由教育、劳动、工商等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对用工单位按招用一名学生3000元至5000元处以罚款,直至依法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认真执行本规定,达到规定标准的,授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合格单位”称号;对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市督学机构应定期对实施义务教育合格单位进行复查,经复查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合格单位”称号。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罚没款项全部上缴同级财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当事人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初中教务处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规和政策,确保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迎泽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监察局、教育局、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都不得突破招生规模、擅自提前招生和举行招生考试。

(二)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实施。

(三)乡镇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镇初中。

(四)跨区借读或非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学升初中分配,由学生及其家长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按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安排升学。

(五)原**所属小学毕业生仍按以前的原则和范围进行分配。

(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实行就地登记入学,需持“四证”(暂住证、婚育证和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家长工作单位证明),由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就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

(七)除符合“四证”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外,其它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可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借读,并按规定缴纳借读费。各学校招收借读生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招生人数,确保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

(八)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任何学校不得以储备金等名义集资,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文化课考试,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九)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采取到中学随班就读或转入特教学校等办法安排,确保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教育部门分配的残疾学生入学。

(十)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四、分配程序

(一)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分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启动前由区教育局与区属各学校签订“分配工作承诺书”,以确保分配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小学要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男女生相当的比例,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分配计划,采取全市统一编制的计算机分配程序完成分配、录入、校对、签字等项工作。

(四)区教育局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对各小学分配学生的资格,分配学生的人数,招生计划的落实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保证每位学生分配到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五)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农民工子女的“四证”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上报区教育局。

(六)要求跨区分配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户口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复印件,学校统一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

(七)凡自愿选择到民办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所选择的学校报名,填写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申请表,经学校审查同意后缴费,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一)教育部门和区属各中小学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初中入学工作,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确保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顺利进行。

(二)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实行初中入学分配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分配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三)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的宣传、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的处理,使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分配期间要向社会公布固定办公地址、电话、工作时间,成立专门小组并指定专人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咨询接待工作。

初中教务处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目前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课程体系结构划分不明确

财务会计学课程一般分为初级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3部分。但对于初级、中级、高级的财务会计学课程应该包含的内容,却没有统一的认识。在实际的课程内容和教材编写上难以把握。例如。对于企业最基本、最简单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程序和方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理论内容。初级会计学阐述过,中级会计学有涉及,高级会计学也有描述,且基本内容差异不大。又如,独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学知识,本来属于初级财务会计学知识,但却列入高级会计学,造成高级会计学课程内容“忽‘高’忽‘初”.难以形成系统的体系毗又如,非货币易,在企业中也是常见业务,其处理的基本内容应放在中级会计。而不是高级会计。

2课程内容体系条块分散

中级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的章节安排基本上是按会计要素内容的不同来分类设置的。一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往往涉及多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这必定会造成相同经济业务在不同章节体系中的重复论述以及课程容量的虚增等。例如,现金折扣的总价法、净价法的处理,涉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等,至少在3个会计要素中重复讲述。又如,非货币易本是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按会计要素顺序来安排,就会造成内容分割,人为增大教学难度。很多会计理论和会计准则的内容是对某一类或全部会计业务的总体描述,在结构上是不宜进行条块拆分的。例如,中级会计学往往将关于资产减值业务的论述分散地放置于各项资产业务处理的条块体系中。实际上,资产减值业务是资产期末计价会计方法的具体应用,其凝练度较高,应该集中加以比较论述,这样既可以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进行系统、直观的对比,也可以帮助学习对象充分了解资产减值业务的实质,有利于专业理论被系统地消化和吸收。

3.专业理论与实务层次级差不够合理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学的专业理论级差层次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初级会计学部分原理、概念描述过多。而实务操作内容简单、数量较少;相对于初级会计课程而言。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和难度急剧增加。造成初级会计学起来太容易,中级财务会计又太难。学生难以适应脚。高级会计本应体现专业理论与实务的高度统一.但实际上该部分内容往往是对初级、中级理论与实务内容的重复描述。出现重实务、轻理论的现象,有高级会计实务之嫌。

4.实验教学薄弱

财务会计是实践性很强的的课程,由于种种原因,安排学生到企业中实践越来越难。很多学校都采用手工及电算化模拟实习。电算化模块主要是针对企业实际开发的,与教学实践结合不好。

二、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模块的划分构想

针对财务会计课程体系的目前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应调整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的内容体系安排,同时对中级财务会计内容在教学安排和教材编写中做重新划分。并加强实践环节。笔者对财务会计课程体系模块的划分构想如下:

1.初级板块

分为3个子模块:会计原理、会计基础、与中级财务会计的衔接模块。会计原理子模块主要包括:会计基本理论的内容,如会计的涵义、目标、职能,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原理及其应用等:会计基础子模块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程序等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处理流程);与中级财务会计的衔接模块主要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准则、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企业的资金循环业务流程、银行结算方式及简单的票据业务、税收基本业务等一系列内容,应将货币资金的核算、与货币资金收付直接相关的其他会计要素的初始确认和简单计量、经营成果的简单核算与计量等作为最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置于初级会计学部分。新晨

2中级板块

鉴于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长期采用以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来划分教学内容的习惯和以会计要素划分基本教学内容具有的简洁、与会计报表要素具有一致性等优势,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业务内容,如供应、生产、销售、资金筹集、利润形成和分配等仍以会计要素来划分,有利于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业务的核算原则和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但在安排教学内容时,应考虑业务本身的整体性,会计要素之间重复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应视情况删减,进行整合。其他仍属于企业常规常见业务,但有一定理论和实践难度的内容。如投资、资产计价、资产减值、借款费用、非货币交易、债务重组等,应以会计原则为导向来安排。注重内容的整体性。划分中级会计内容,有利于学生进一步从会计原则高度认识和理解财务会计的要求。

3.高级板块

高级会计学主要是从会计原则的理论高度出发。结合具体会计准则的基本规定和具体要求。阐述财务会计信息在特定条件下的确认和计量。为全面且高质量地输出会计信息而服务口】。高级板块内容应涵盖企业业务中一些常规内容的延伸,属于成长中不太成熟的内容,如商品期货会计、退休金(企业年金)会计、融资租赁会计、中期报告和分部报告以及那些突破甚至否定会计假设的特殊业务。如合并会计报表、分支机构会计、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企业清算、重组、破产、企业合并与分立。

4.实践板块

财务会计的实践教学环节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感知度和动手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实践进一步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之间的联系。随着对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目标定位的调整。应更加重视财务会计课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板块内容应包括初级会计实践和中级会计的实践。初级会计实践围绕初级板块内容进行。可将实验室的模拟实习与教学计划中的专业认识实习结合。中级会计实习,既应重视对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的实习。更应联系企业的生产、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来进行。

参考文献

[1]荆新,孙茂竹,张玉周.财务会计学课程设计的一种新方案[J].会计研究,200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