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安全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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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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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互协调的食品贸易安全规制机构 日本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主要有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日本法律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 食品安全委员会(FSc)于2003年7月设立,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风…

贸易安全论文(精选5篇)

贸易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作为社会性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规制是以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卫生为目的,对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一定的标准,并禁止、限制特定行为的社会性规制。在国外,食品安全规制已形成三次浪潮,即:行为规范(Practices)、危害性分析(HACCP,又称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和危险性分析。第一次浪潮为建立良好的生产规范(GMP);第二次浪潮的重点是鉴别、评价和控制食品中危害因子;第三次浪潮的重心已经转移到人类健康和整个食物链。世界卫生组织(WH0)、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1962年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其颁布的食品法典,已经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贸易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基本参考标准。随着现代食品安全管理第三次浪潮“危险性分析”的到来,对人类健康和整个食物链安全的关注也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众多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都加入了关心食品安全的行列,甚至制定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多边协定,WHO也提出了“全球食品安全战略草案”(D.Banati)。

二、日本食品贸易中的安全规制

1.相互协调的食品贸易安全规制机构

日本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主要有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日本法律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

食品安全委员会(FSc)于2003年7月设立,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部门(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以及进行风险信息沟通与公开,直属于内阁。食品安全委员会设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有权独立对食品添加剂、农药、肥料、食品容器,以及包括转基因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在内的所有食品的安全性进行科学分析、检验,并指导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

农林水产省成立消费安全局,主要负责:国内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在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销售与使用环节的监管;进口动植物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性检查;国内农产品品质、认证和标识的监管;农产品加工环节中推广“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屠宰场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搜集、沟通等。

厚生劳动省将原医药局、食品保健部分别改组为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增设食品药品健康影响对策官、食品风险信息官等职位,增设进口食品安全对策室,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部主要负责:食品在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食品中农药、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和加工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安全检查;核准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许可;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等。

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在职能上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各有侧重。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生鲜农产品及其粗加工产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阶段;厚生劳动省负责其他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侧重在这些食品的进口和流通阶段。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则由两个部门共同制定。

2.具有较强时效性、完善的食品安全规制的法律体系

日本《食品卫生法》于1948年颁布并经过多次修订,仅1995年以来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为了进一步强调食品安全,2003年日本颁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为日本的食品安全行政制度提供了基本的原则和要素。一是确保食品安全:以消费者至上为原则,以科学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实现从农场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二是地方政府和消费者共同参与。三是协调政策原则:在决定政策之前进行风险评估,重点进行必要的危害管理和预防,并实施风险信息交流。四是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也就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提供科学建议。“消费者至上”、“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从农场到餐桌全程监控”以及加强风险管理的食品安全理念都得到确立。《食品安全基本法》要求在国内和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并允许预防性进口禁运,使日本政府在元法要求出口国遵循和日本国内相同的强制性检验程序时可根据该法对进口产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从而从制度上保证食品安全。日本的食品安全规制法规除了两大基本法之外,还包括了《农药取缔法》、《肥料取缔法》、《家禽传染病预防法》、《牧场法》、《土壤污染防止法》、《农林产品品质规格和正确标识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防治法》、《农药管理法》、《持续农业法》、《改正肥料取缔法》、《饲料添加剂安全管理法》、《转基因食品标识法》、《包装容器法》、农林规格制度(JapaneseAgricuturalStandards,JAS)等。随着国内对有机农产品需求的扩大,日本于1992年颁布了“有机农产品及特别栽培农产品标志标准”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要领”,并于2000年制定、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日本有机食品生产标准”。《农林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S)还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加以标识,经过指定机构认证方能加贴有机食品标识。

3.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及标准

日本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全国48个道府(县)、市共设有58个食品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农产品和食品的监测、鉴定和评估,以及各级政府委托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督检验。

日本厚生劳动省颁布了2000多个农产品质量标准和1000多个农药残留标准。农林水产省颁布了351种农产品品质规格。日本希望通过严格的针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制度,确保进口食品安全。根据新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日本于2006年5月起正式实施《食品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禁止含有未设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且其含量超过统一标准的食品的流通。2004年8月公布的《肯定列表》在原来仅制定残留标准的350种农药基础上修改和制定了669种农药、添加剂和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了世界上实际使用的700多种农兽药,对没有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兽药设定的“统一标准”数值非常低,仅为O.01PPM,实际上就是禁止尚未制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的食品进入日本。

综上所述,基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日本食品安全规制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贯彻遵循了消费者至上的基本原则,实施各部门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管理策略。食品安全规制部门均把消费者健康保护和利益放在最高地位;严格贯彻产品责任原则,要求食品生产与加工企业对食品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在保护健康和保障安全中应用预防性原则(在不确定风险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预防性措施);食品安全管理高效、透明、可靠。强调法规管理机构的一致性、风险管理与风险评估的一致性、利益相关者责任的一致性、各部门协作的一致性、公众的积极参与性。

其次,日本通过比较完善的时效性很强的严格食品安全规制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构筑了保证食品安全规制体系和食品贸易的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日本的食品法规种类很多,涉及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所有领域,与法规相关的标准也很多。日本还制定了大量的涉及食品安全的专业、专门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规章及实施标准、检验检测标准等。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质量标准等,从方方面面完善了食品安全规制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范围包括了农作物的生态环境质量、生长、采收及加工的全过程。整个法规体系形成一条主线,多个分支,脉络清晰的框架。各法规间相互补充,系统全面。

第三,日本特别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连续管理,注重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强调预防规制,抓住了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日本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强调所有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之上,即运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3种模式。风险评估的基础是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包括食品或饲料的各个环节得到的数据、疾病监督网络、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分析等;科学地协调与控制是风险管理的核心,风险交流也需要科学信息的广泛产生和及时获取,这些都体现了法规的科学性。日本将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法规和技术要求相融合,对于政府管理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使规制机构责权明确,可依法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日本的《食品卫生法》仅1995年以来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可见其效率之高。

此外,日本的食品安全规制还重视食品溯源制度为基础的风险管理、食品与营养标签制度、信息制度,重视信息技术的积极利用,食品安全规制的社会监督,加强信息的供给,确保食品安全规制透明、公正、公开,使规制合理、合法、可信、可靠,使食品安全规制切实达到了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起到了良好的规制效果。

三、日本食品贸易规制经验对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改革的启示

首先,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规制机构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制度成本,提高效率,成为确保食品安全的基本保证。西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规制的一种重要经验就是由统一协调的国家食品安全规制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规制,同时辅之以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加强规制规制者。日本尽管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两个机构负责食品安全规制,后来增加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部门之间综合协调统一,保证了规制高效、经济。借鉴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我国宜组建一个跨部委的国家食品安全规制机构来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在这一机构的领导和组织下,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以检测技术为评价和控制食品污染的主要手段,建立快速预警应急系统,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涵盖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方面。

其次。建立、完善一个以食品安全核心法律为基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规新框架,形成了良好的制度框架,有效减少了契约不完备可能造成的败德行为和逆反选择行为的发生。控制源头是保证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关键。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规制的经验,可以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实行管理为主线,重新通盘考虑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和调整,使法规覆盖整个食品链的全过程。核心法律的建立将会对我国食品控制措施的效能产生深远影响。还要加快相关配套法规体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要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加快法规体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防止在发生全球性食品安全事件时形成被动局面。我国还要考虑食品安全立法的国际化。在法律框架下,保证依法规制。

再次,建立和完善预防性的规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西方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规制普遍强调预防性原则,普遍建立以HACCP为基础的预防性的危害与关键点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预测与风险管理,同时加强风险交流,将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极致。这样规制成本将大幅度下降,即使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对社会的危害也是最低程度的。

第四,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检疫体系,积极探索我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积极与世界接轨。我国存在检测机构分散、检测设备落后、检测人员技术总体水平不高等现象。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可在拟成立的国家食品规制机构下设立与国际接轨的部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并垂直建立各区域检测分中心,组成新的国家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同时,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标准体系。

第五,加强对规制者的规制,使规制者的责任明确到位。西方国家食品安全规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对规制者的规制权限设计合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容许推诿扯皮,超出职责范围的行为绝对禁止,一旦发生,规制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就启示我们要加强对规制者的规制,明确对规制者的规制职责和权限范围,严格规制者的责任,避免规制者寻租、创租或抽租。发挥社会性团体在规制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监督机制,减少寻租现象,避免过度规制或规制不足。

贸易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一、导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由沿海向内地的加速推进和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安徽省的区位优势逐渐显现。安徽省是长三角地区的纵深和腹地,是沿海发达地区江、浙、沪等最毗邻的一个省。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省外贸进出口额由1978年的不足1000万美元,发展到2008年的41.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近25%,出口占GDP比重已由1978年的0.1%上升到2008年的5.7%。2008年全省GDP达到8874亿元,全年进出口总额达204.3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达34.89亿美元,经济外向度迅速上升至17.07%。但是,目前安徽省的经济外向度还处于较低水平,不仅远低于全国69.6%的水平,而且全年进出口总额仅占全国的0.7%左右,可见,与全国相比,安徽省外贸出口额占GDP的比重、人均水平均明显偏低,对外贸易发展的差距还很比较大。

为此,安徽省委、省政府提出把对外开放作为主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但是对外贸易对安徽省经济增长是否具有促进作用,以及促进作用大小如何,如何促进安徽省对外贸易的发展,这是安徽省对外经济贸易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文献综述

(一)国外有关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论述

第一,“对外贸易促进”论。该理论创始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提出,分工的发展是促进生产率长期增长的主要因素,而分工的程度则受到市场范围的强烈制约。对外贸易是市场范围扩展的显著标志,因而对外贸易的扩大必然能够促进分工的深化和生产率的提高,加速经济增长。

第二,“对外贸易无关”论。其主要观点是:从短期来看,一国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和净出口需求三个因素。但是,如果从长期供给的角度分析,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则是要素供给的增加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两大类,与对外贸易没有关系。

第三,“对外贸易悲观论”,其主要观点是自由贸易不利于经济发展,尤其是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自由贸易会加剧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恶化,导致发展中国家出现外贸与国际收支逆差,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利用和产业发展,而且自由贸易所决定的生产专业化对发展中国家十分不利,可能会导致更大的国际不平等。因此,发展中国家往往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重新安排投资和配置资源。

(二)国内有关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论述

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的进出口贸易一直被视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但也有不同的声音。例如,张小济等(1999)等发现“贸易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呈负相关”;彭福伟(1999)提出“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往往与国民经济增长呈反方向运行趋势”等。

随着国内有关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学者就这一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李健(1998)概括了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张明玉(1999)则认为在经济起飞过程中,出口对经济增长显示出强大的推动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进口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更为明显;许启发和蒋翠侠(2002)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极强的相关性,主张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并重。

三、安徽省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一)数据的选取

本文数据的选取取自《中国金融年鉴》和《安徽统计年鉴》,样本数据为安徽省1990-2007年度的数据(见表1)。

(二)协整关系检验

为了分析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在假定其他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变或影响是平稳的基础上,以GDP为因变量,分别以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为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用Y表示GDP,X表示进出口总额,X1表示出口额,X2表示进口额,借助 Eviews5.0软件进行协整关系检验(见表2)。

协整方程为:

Y=-1098230+66365.45*X1-66322.76*

X2+66357.35*X+994*T

贸易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二重社会功能,它一方面可以促进社会进步,保护环境和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另一方面又会损害社会公平,成为一些国家变相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我们必须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热潮,正视技术性贸易壁垒,并以正确的态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建立自己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

一、引言

随着国际贸易发展的自由化趋势,尤其是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国际贸易中的保护措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作为国际贸易中非关税壁垒之一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日趋增多。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或法规,这些措施和法规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TBT形式繁多,大致可归为五大类,即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商品检疫检验措施;包装标志和标签要求;信息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

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已经遭遇了多次商品出口被拒的事件,给我国造成了很大损失,国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多是持一种批判态度。事实上,在国际分工格局变化的今天,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过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起着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及促进技术进步等积极作用,而另一方面它又可能会引发贸易争端,封闭市场,阻碍经济增长。因此,不同利益主体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甚至会出现激烈的冲突。客观理性地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功能,不仅是一个理论命题,而且直接影响着我们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态度,进而影响有关决策。本文主要讨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重社会功能,以期有助于人们更为准确地理解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利于社会进步

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可以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在给各国人民带来巨大的利益和便利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的过度开发,污染物过量排放,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技术壁垒之所以能在WTO规则体系下存在与发展,最重要的是技术标准体现了对产品质量、产品安全、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关怀,因此,也体现了对人类的福利和动植物的安全的终极关怀。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威胁而制定的。例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对食品卫生的要求正成为国际贸易的热点,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人类和动植物却面临着更多的安全挑战。有些病虫如松树线虫,一旦由出口产品带入进口国,很容易在进口国领土上“定居”繁衍,造成危害。于是目的明确、用意良好的食品检验检疫和食品标准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应用。

当今人们的价值观已经开始由重视物质价值转向以强调非物质价值的绿色价值观,尤其在发达国家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偏好和需求促进了国际贸易中绿色产品市场的扩大,为发达国家制定较高的环境保护标准提供了市场基础,使某些国家可以借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理由,提高环境水平、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环保技术落后,过于追求低成本等原因,采用的环境标准低于发达国家,这就为发达国家采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商品进口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国际贸易中也存在不合格、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如不安全家电、不安全儿童玩具、含汞化妆品、假药、旧服装、未经过安全证明的转基因食品、农药含量超标的食品等。如果不对这些商品的国际贸易严加限制,就会危害进口国国民的健康,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在贸易中加强检验、检疫措施极为重要。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完全有必要就各种商品制定相关的技术规章、技术标准、认证程序、包装与标签的要求等技术性贸易措施。一旦这些措施超出WTO有关协议的规定与约束,就成为阻碍商品贸易的壁垒。

日趋成熟的消费群体对生命健康的重视,对消费的产品质量和档次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产生并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应用。同时,随着新化学物质不断增多,导致近十多年以来,全球环境日益恶化,严重地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动植物的安全。气候变化、臭氧层损耗、温室效应、越界空气污染、水污染、食品污染、海洋污染、有毒有害与危险废物的处理,以及包括干旱和沙漠化在内的土地资源退化、森林破坏、酸雨沉降、物种灭绝等,使生态平衡遭到严重地破坏。对于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现对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保护健康与安全,促进公共目标的实现。技术法规与标准吸引着一个面临相似问题并能产生共同的消费利益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说,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本身就是公共产品。比如制定有关废气排放量的技术法规与标准有助于保持清洁空气;可以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如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一国建立有效的TBT体系可以帮助其维护基本的安全。在国际贸易领域,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即绿色壁垒,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又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这些产业将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会损害社会公平

虽然技术性贸易壁垒在保护环境和健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往往在环保绿色、安全卫生等名义的掩护下,打着合法的外衣行贸易保护之实。许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标准法规,为技术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技术性贸易壁垒或者通过其数量控制机制的作用将外国产品阻挡在国门之外;或者通过价格控制机制,抬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使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出口方往往会对对方采取贸易报复措施,从而引起贸易纠纷和贸易战。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贸易争端的重要领域。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案例中,技术贸易壁垒就占据了28个,双边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争端更是层出不穷。技术性贸易壁垒经常会被用为经济制裁的手段。在国际社会中常常会出现某些国家由于一些政治原因而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制裁。例如发展中国家就是发达国家制裁的主要对象。发展中国家作为世界政治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必然与发达国家控制的现行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发生冲突。而西方发达国家倚仗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不断对发展中国家施加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压力,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部事务,寻找各种借口对不合他们胃口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经济制裁或禁运。这种强权政治的行径遭到了发展中国家日益强烈的反对和抵制,效果越来越差。这时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广泛性、形式上的合法性及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而常被使用。

根据WTO有关协定要求,在运用TBT时,不得任意采取不合理的歧视手段。但实际上,由于很难界定合法性和歧视性,加上TBT涉及面广,有关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及合理保护水平等常常引起争议,TBT较易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发达国家利用TBT的合法性,变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其直接影响,就是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产品由于技术、环保或劳工等因素无法进入目标市场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发达国家通过制定法规、法令等方式设置的技术壁垒的程度非常高,其中美国有2.5万个,英国有2.2万个,法国有1.6万个,日本仅在农残量方面的技术标准就达6000多个,这样就导致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种产品无法进入这些发达国家的市场。比如在肉类生产上我国一直居世界首位,但由于美国检验局采用拖延方式拒绝接受我国企业进行有关检验、审查申请,使我国对美国的肉类出口仍是空白;在机电产品方面,由于欧美等国严格规定机电产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节能性等,给发展中国家的机电产品出口带来了许多障碍;在纺织品方面,欧美调整了原产地规则,轻而易举地就达到了限制的目的;在化工产品、药品等方面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就给市场准入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造成这种状况原因有三个:一是我国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被拒之门外;二是贸易对象国任意提高标准,致使出口企业无法达到;三是标准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业无法承担费用,不得不退出市场。

四、简要结论

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促进社会进步,有助于环境、健康等社会目标的实现,并具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一面,但同时会损害社会公平,成为一些国家变相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作为一个正在复兴的大国,从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角度出发,更加理性地看待各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不是只停留在一般的应对国际贸易中层出不穷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贸易纠纷。我们必须积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热潮,正视技术性贸易壁垒,并以正确的态度,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建立自己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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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与就业岗位关联度的标准划分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贸易业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外贸人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因此成为了我国毕业生收入与就业率双高的专业。不过,随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人数的迅速增长,以及外贸环境日渐复杂多变,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逐渐变成了毕业生收入与就业率双低的专业。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社会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行业和就业岗位。所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变得多种多样。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也不例外。但是哪些就业岗位属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基本对口的就业岗位?哪些就业岗位属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部分对口的就业岗位?哪些就业岗位属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完全不对口的就业岗位?

一般来说,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是否与所学专业对口,主要与该生所受的专业教育内容密切相关,但由于个人、社会、家庭等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不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与其所受的专业教育内容部分相关甚至完全无关。因此,要想搞清楚以上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专业教育的内容。众所周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培养以能在涉外经济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经济与贸易业务、行政管理、调研与策划等工作的复合型、外向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的,所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育内容安排自然是围绕着这个人才培养目标来安排。以安徽财经大学为例,目前,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公共限选课和公共任选课等六个模块,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数据库应用、微积分上、微积分下、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英语精读高级上、英语听说高级上、英语精读高级下、英语听说高级下等课程,学科基础课包括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等课程,专业必修课包括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操作实验、国际市场营销、商务英语函电、国际金融实务、电子商务概论等课程,专业限选课包括中级商务英语、国际金融、国际商务概论、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支付与结算、服务外包、国际企业经营、国际投资学、跨国公司、现代期货贸易、商务网站经营、统计软件、经济法等课程,公共限选课包括世界文化史、汉字文化、欧洲音乐史、广告作品欣赏、中国财政史、会计史、外国经济史、创业经营、商业机会识别等二百多门课程,公共任选课包括合同法、劳动法、法律与生活、网站建设、地方财政管理学、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企业文化、证券投资基金等几百门课程。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育内容,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进入外贸公司、政府商务局或经贸部门,从事外贸跟单员、外贸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行政管理等工作,这些工作岗位肯定是属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基本对口的就业岗位。进入银行、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从事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期货业务、财务会计事务、市场营销、英语翻译、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工作,这些工作岗位就属于部分对口就业岗位,而进入教育业、非营利性行业、农业、政府非商务经贸部门从事教育管理与培训、行政管理、农业生产开发、文字综合管理等工作,这些工作岗位则属于完全不对口就业岗位。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与就业岗位关联状况的调查分析

根据以上论述可知,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进入外贸公司、政府商务局或经贸部门,从事外贸跟单员、外贸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行政管理等工作,是属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基本对口的就业岗位;进入银行、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从事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期货业务、财务会计事务、市场营销、英语翻译、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工作,是属于部分对口就业岗位,而进入教育业、非营利性行业、农业、政府非商务经贸部门从事教育管理与培训、行政管理、农业生产开发、文字综合管理等工作,则属于完全不对口就业岗位。

为了便于调查和分析,本文选取安徽财经大学2012届和2013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作为调查和分析的对象。安徽财经大学2012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有6个班,共265人,其中进入外贸公司、政府商务局或经贸部门,从事外贸跟单员、外贸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行政管理等工作的毕业生,有63人;进入银行、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从事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期货业务、财务会计事务、市场营销、英语翻译、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工作的毕业生,有165人,进入教育业、非营利性行业、农业、政府非商务经贸部门从事教育管理与培训、行政管理、农业生产开发、文字综合管理等工作的毕业生,有9人;另外有28人攻读硕士研究生。2013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有7个班级,共316人,其中进入外贸公司、政府商务局或经贸部门,从事外贸跟单员、外贸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行政管理等工作的毕业生,有90人;进入银行、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从事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期货业务、财务会计事务、市场营销、英语翻译、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工作的毕业生,有164人,进入教育业、非营利性行业、农业、政府非商务经贸部门从事教育管理与培训、行政管理、农业生产开发、文字综合管理等工作的毕业生,有11人。另外有51人攻读硕士研究生。

通过上述的调查统计,可以明显得出,真正进入外贸公司、政府商务局或经贸部门,从事外贸跟单员、外贸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行政管理等工作的毕业生人数远远少于进入银行、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从事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期货业务、财务会计事务、市场营销、英语翻译、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工作的毕业生人数。因此,可以说,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还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和完善,以进一步适应这种就业现状。

三、对策建议

通过对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与就业岗位关联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当前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还需进行一定的调整和完善,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调整培养目标。前面已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培养以能在涉外经济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经济与贸易业务、行政管理、调研与策划等工作的复合型、外向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但是从对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与就业岗位关联状况的调查和分析的情况来看,这个培养目标显然需要调整。在培养能在涉外经济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经济与贸易业务、行政管理、调研与策划等工作的复合型、外向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同时,还应培养思想品德优良,具有广泛经济、金融、物流、证券、营销等理论知识,对人文社会科学都有广泛涉猎,能够运用计算机及网络从事日常工作和涉外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应变、协调、创新和创业能力。

2、完善课程的设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设置应该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完善课程设置。既要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也要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能够拓宽理论知识和更好适应社会需要的课程,比如金融投资、物流管理、市场营销、项目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管理心理学等课程。通过以经济学为主,金融学、管理学和人文科学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培养,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生提供较为宽厚的学科理论基础。

3、加强实践训练和考核方式改革。学生在课堂里学到的主要是理论知识,很少有实践训炼,这就导致大部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而这与培养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培养目标来说,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在提升理论素质培养的同时,要加大实践训练,改革考核方式,把实践训练纳入考核内容当中,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巩固理论的学习。

贸易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80年代以来,安徽省国际贸易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迅猛发展。该文利用协整检验(Co - integra-tion Test)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方法,运用安徽省1985 - 2008年数据检验了国际贸易与FDI之间的长期相互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安徽省国际国际贸易与FDI之间的关系是贸易投资一体化。在此基础上,提出安徽省应该注重国际贸易投资政策的协同关系。网

1、引言

  贸易投资一体化是跨国公司为主导的国际贸易和FDI之间呈现出双向促进、互为高度融合、合为一体的经济现象,是跨国公司进行全球资源配置的直接结果。安徽省对外开放程度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提高,国际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迅猛发展,根据《安徽省统计年鉴》各期资料,安徽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从1985年的163万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34. 9亿美元,同时出口贸易年出口额由1985年的3. 07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113. 5亿美元,进口贸易年进口额从1985年的1. 23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90. 8亿美元,(表1)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发展具有明显的同步性和关联性(图1)。安徽省FDI与国际贸易之间是否存在一种长期稳定均衡的关系?是否存在长期的互为因果关系,即贸易投资一体化。本报告将通过安徽1985一2008年的样本数据,利用协整检验(C。一integration Test)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进行实证分析来进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安徽省贸易投资的政策建议。

2、文献综述

  西方学者蒙代尔(R. A Mundel1957)最先提出外商直接投资(FDI )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理论模型。其研究采用比较静态分析方法,结果表明在存在国际贸易的壁垒会产生生产要素一国际资本的流动,而国际资本流动的障碍会产生国际贸易。当两个国家的资源察赋、技术水平相接近时,这种替代效应尤为明显。马库森(Markuson ,1983 )则认为蒙代尔关于要素流动与商品贸易替代性是在严格假设条件下得出的结论,如果放松假定,则会导致要素贸易和商品贸易之间的互补性。费农(Vernon ,1966)则从动态角度阐述了FDI对贸易的替代效应。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伴随产品生命周期运动而展开,是对企业出口贸易的替代。日本学者小岛清( K. Kojima. 1978)运用比较优势原理,提出了FDI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互补效应的边际产业扩张论,指出由于FDI是从投资国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边际产业依次进行,可以在投资母国与东道国之间创造出新的贸易机会,从而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总量。[2〕对FDI与国际贸易关系的争论引发了大量的实证研究;Pain和1Vakelin (1998 )对11 个OECD国家1971一1992年的面板数据作回归分析,发现FDI流出会减少出口,而FDI流人会扩大出口;Zhang(2001)将中国分为高FDI、中FDI和低FDI进行研究表明,在高FDI的沿海地区,FDI与出口有显著的双向因果关系,在中FDI地区显示出口引起了FDI,而在低 FDI地区声DI对于出口发展起决定作用。Liu ( 2001)采用中国和19个贸易伙伴1984-1998年贸易和投资的面板数据研究FDI和贸易的关系,进口增加引致了进口国的FDI,而FDI又引致了出口的增加。

3、国际贸易与FDI之间相互促进的内在机理网

3. 1国际贸易对外国直接投资的促进机理

3.1.1国际贸易通过国际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促使以公司“内部需求导向型”的“引致对外直接投资”得以产生。由于公司内贸易额的发展为规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使得更为细化的国际分工在成本承受能力上成为可能,从而以国际分工为依托和条件、以公司内部需求为导向的对外直接投资得以发展。

3.1.2跨越国界的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所获得的可观收益对后续的外国直接投资活动提供了持续激励。

3. 1. 3产成品贸易所隐含的未来乐观预期和实现的企业利润目标刺激了外国直接投资的产生和增力口。

3. 2外国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促进机理

3. 2. 1国际分工的细化、深度发展通过扩展企业在地理和空间上的原有边界来利用原本无法利用的资源,以实现其发展贸易的功能。

3.2.2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对“外国直接投资促进国际贸易”提出了主观要求,即跨国公司要想通过内部贸易的方式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必须以对外直接投资为基础和前提。

3.2.3基于东道国市场需求增长趋势的外国直接投资日益增加,并直接导致产品贸易的发展。

4、实证分析

  为了从定量角度考察安徽省国际贸易与FDI之间的关系,本文选取了安徽省1985一2008年期间的年度数据,采用协整检验(Co一 integration Test)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进行实证分析。FDI是各年度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EX代表各年度的出口贸易额,IM代表各年度的进口贸易额。由于取各变量的自然对数后不会改变变量之间的关系,本文对各序列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变换后各变量分别为LNFDI , LNEX , LNIM 。

4.1单位根检验

  在时间序列分析中为避免谬误回归现象而导致结论无效,因此应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单位根的存在即为时间序列非平稳的表现形式,所以平稳性检验可以转化为对单位根的检验。进行单位根检验的方法主要包括PP法、DF法和ADF法三种,本文采用ADF(Augm,ented Dickey一Fuller) 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从而对时间序列X,建立如下回归模型:

  其中,a为常数,t为趋势项,P为最佳滞后期数,为随机误差项。

  现作如下假设检验:

  当y=0时,则说明X‘存在单位根,从而该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当y显著小于0

  时,则说明X,不存在单位根,因而该时间序列是平稳的。若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则必须对其差分进行平稳性检验,直至n阶平稳,此时的时间序列被称为n阶单整,记为,I(n)。采用ADF检验方法对变量LNFDI ,LNEX ,LNIM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LNEX ,LNIM,LNFDI均为非平稳序列,而它们的一阶差分LNEX , p LNIM ,p LNFDI均为平稳序列。由此可知,LNEX ,LNIM,LNFDI均为I(1)单整序列。

4. 2协整关系检验

  如果若干个服从单位根过程的变量的某一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则称这一稳定线性组合为协整关系,协整分析描述了这些变量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协整关系的检验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最典型的Eagle和Granger提出的基于协整回归残差的ADF检验的EG两步法,但它通常只能检验两个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二是Johansen提出的基于VAR模型对协整向量系统进行极大似然估计检验,它可用于检验多个变量,同时求出它们之间的若干种协整关系。本文采用第二种方法。

首先,建立VAR模型:Yt=。

  其中,Yt为LNEX ,LNIM和LNFDI所构成的列向量、A为系数矩阵、C为截距项、为随机误差矩阵、t表时期、i表滞后期、k表示最大滞后阶数。本文对最优滞后阶数的选取是基于无约束的VAR模型的残差分析来确定的,即根据AIC,SC准则来确定。

  其次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本文使用Eviews6. 1软件进行处理,结果如表3和表4;

4.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从协整检验的结果,国际贸易与FDI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基本思想是如果X的变化引起Y的变化,则X的变化应当发生在Y的变化之前。特别地说“X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则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X应该有助于预测Y,即在Y关于Y的过去值的回归中,添加X的过去值作为独立变量应当显著地增加回归的解释能力。第二,Y不应当有助于预测X,其原因是如果X有助于预测Y, Y也有助于预测X,则很可能存在一个或几个其他的变量,它们既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也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

  现考虑两个时间序列,要检验是否为的原因,可以构造以下两个回归模型。

有限制条件回归:  

  其中,P和q分别是Y和X的滞后期,而且是任意的。如果同时显著地不为0,则X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反之亦然。现作假设=1 ,2,??,q)=0,即“X不是引起Y的原因”,再分别对上两公式进行回归,并得到回归的残差平方和,进而构造F统计量:F=。F服从第一自由度为q,第二自由度为T一(p+q)-1的分布,若F的计算值比给定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大,则拒绝Ho原假设,即X是引起Y的原因。然后检验"Y不是引起X的原因”的原假设,做同样的回归估计,但是交换X与Y。若两个检验的零假设均被推翻,则表明X与Y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本文将以安徽省1985一2008年的数据为分析样本,对FDI与进口、出口之间的因果性关系进行格兰杰检验。同样考虑滞后期的问题,并取滞后期为1年。

5、结论与安徽省贸易投资政策建议

5. 1结论

  本论文通过运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实证分析了安徽省FDI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FDI和国际贸易存在长期的互为因果关系,即贸易投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