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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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日程行为规范使幼儿在活动规程中理解并遵守学习游戏常规,与同伴友好地一起活动,不打扰和影响他人。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好提问,勤动手树立孩子们的自信心。在上课和活动中能大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会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

行为规范心得体会(精选5篇)

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幼儿教育要为幼儿的一生打好基础,幼儿阶段是人一生的启蒙期,孩子从小养成的行为习惯将会终生受益。

一、幼儿日程行为规范对幼儿的影响

幼儿园日程行为规范使幼儿在活动规程中理解并遵守学习游戏常规,与同伴友好地一起活动,不打扰和影响他人。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活动,好提问,勤动手树立孩子们的自信心。在上课和活动中能大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会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乐于参加艺术活动,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在活动中乐探究,尝试各种材料进行操作学习,养成轻拿轻放的好习惯。

二、日常行为规范对老师的影响

幼儿园日常行为规范,不仅关注着孩子的点点滴滴,更关注着老师的言行举止。

1.“敬业”与“爱幼”是教师行为规范的核心。

社会说:教师要献身!教育说:教师要为人师表!名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家长说:教师要为孩子负责!教师说:俯首甘为孺子牛!我说:教师面对幼儿、社会、教育家、家长、同行,乃至整个国家的普通“工人”。教师或许是孺子牛,或许是自然地蜡烛,或是园丁又或是百科全书。其实,教师是个普普通通的角色,我们在一个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工作。我们能影响孩子,同时也被影响着……正己、敬业、爱幼!这六个字可以表述我的学习体会。教师是大部分幼儿心目中的榜样和楷模,教师的言行在幼儿心目中是有着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们教师应该严于律己,要求孩子们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这就是所谓的“正己”。一个教师是否敬业,是教师行为规范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一个教师是否爱幼儿,是教师的行为规范最集中的表现。爱孩子、有高度责任感是每个教师最起码的行为道德。教师在爱幼儿方面主要表现为:它应该是面向全体幼儿的“博爱”。

2. 不管什么职业,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

《幼儿园日常行为规范》是作为一名幼儿园合格教师的基本条件,是对一名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更应该要有很高尚的职业道德,至少教师的言行举止都可能影响到班里的孩子。作为一名教师要对自己选择的职业无怨无悔,要为教师的职业而感到光荣。在平日的工作中更要毫不犹豫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最好的自我,让自己转变为合格的幼教主力军。通过学习,首先增加了认识,努力建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其次,知道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的标准与措施。再者,明确自己价值体现的方向。同时我会把我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工作中来,忠于自己的选择。有人为教师总结了一些四字真言,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不难,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3。老师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作为幼儿园教师应该多以鼓励和表扬去激励每一个孩子,善于发现孩子的闪光点,无论孩子取得了什么样的进步,老师都要及时给予表扬,还要及时的拥抱,亲吻孩子,或送给孩子小礼物,要让孩子从老师的身上感受到妈妈的温暖与和蔼可亲。同时还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孩子的表现,如:孩子的饭量,挑食情况;孩子的大小便习惯;睡觉规律等等。作为小班老师不但要多和孩子沟通,还要常常与家长交流,将孩子一天在幼儿园学习和生活表现情况等及时反馈给家长,让家长充分了解自己的孩子。通过交流,让家长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最棒的,老师是值得信任的。通过交流,教师也可以获取更多的意见和建议,让家长更好的理解、支持并配合教师进行孩子的教育工作。

4。明确方向

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近段时间,在学校整体部署下,我认真学习了《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及师德师风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对照检查。现将我的学习体会和对照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师德的重要意义和六字衡量标准

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教师劳动的对象是那些正在长身休、长知识、可塑性非常强的学生们。教师的工作态度及道德观直接影响学生品德的形成与发展,而这种影响又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甚至是长远而深刻的。对此,教育家胡昭广先生曾经有一句十分形象的话:“教师是一种精神。老师在我们心中留下的是对我们灵魂的塑造、品德的塑造,他们的灵魂,他们的思想,是深深扎在我们心中的。”

同时,教师的思想道德状况也是学校发展的重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精神文明和校风建设,而且也影响着学校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整体素质。我校历史上曾形成了许多优秀的师德传统,如爱国主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教学态度等。在新时期继承和弘扬学校的优秀传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意义深远。

师德的内涵是很宽广的,但衡量师德的最基本的标准可浓缩为“正己、敬业、爱生”六个字。

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榜样和楷模,教师的言行在学生心目中是有着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们教师应该严于律己,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正人先“正己”,“正己”是师德的基础,不能正己,也就不可能有教师的垂范。

“敬业”与“爱生”是师德的核心。一个教师是否敬业,是师德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一个教师是否爱生,是师德最集中的表现。教师在爱生方面主要表现为:从多方面去关心每一个学生,不只是从学习上,而是从思想、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十分重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注意尊重学生的人格;强调对每一个学生负责;重视激发学生的进取心;严格要求学生,严也是爱,做到严而有度。首先要热爱学生,这是师德的核心。只要爱学生,才能爱教育事业,才能做好教育事业,也只有爱学生,才能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才能激发学生的潜能。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而又始终贯穿在整个师生交流之中。

二、师德建设情况和个人对照检查结果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近年来师德问题也逐渐突现出来。像有些学校单纯强调升学率,把教学成绩作为衡量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尺,只重视教学,忽视了对教师自身师德的要求,对本校在师德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及时制止。久而久之,一些教师在职业道德上的要求越来越低,粗暴的教育方式和对学生的体罚渐渐地就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另外有些个别从业教师本身就存在着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问题,如品行不良、利欲熏心、侮辱学生等。像前不久发生的华阳市一女教师在学生脸上刻“贼”字、陕西省山阳县两岭乡九年制学校初一(1)班荒唐的“投票选小偷”事件,这些极少数教师所表现出的师德之低下、法律意识之淡薄,让人触目惊心。这在学生和家长之中造成极不良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声誉。

但我校教师忠于职守、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自己高尚的职业道德教育学生、影响社会,涌现出了许多爱岗敬业、锐意改革、成绩卓著、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像3年级小班班主任程老师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对照她们这些优秀教师,我感觉自己欠缺得东西还很多。首先自己在关心学生的生活方面还有待加强,我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能重视学生思想和学习的变化,但对他们业余生活及其对学习成长的影响了解得不够、分析得不深。第二在管理教育低年级的学生方面,耐心和细致程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特色班的学生们年纪小、自理能力差、情绪波动快、对教师依赖心理强,这使得小班任课教师经常要忙于建立和保持学生像就餐、上课、午睡等一日生活秩序,忙于稳定学生情绪、处理突发事件。这些工作对教师的耐心考验很大。第三在“严与爱”的尺度把握上,还要向身边的优秀教师们多多学习。

三、加强师德建设的八条举措

本人在今后的“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学实践过程中将努力做到以下八点:

1.爱岗敬业,热爱学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岗位,热爱仁寿路小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全面建设献计献策,把自己的知识、才华奉献给光荣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依法执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不正之风,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弘扬师德,积极工作。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要不断提高自身师德和人格修养,为培养明天社会的有用之才尽心尽责,为办好学校的特色班作出自己的贡献。

4.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要把了解、尊重学生和严格要求学生有机结合起来。要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5.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要在教育教学的内容、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遵循教学规律,坚持教改方向,使课堂教学常讲常新。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6.严谨治学,追求真理。要刻苦钻研业务,锐意进取,努力实践。

7.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学校、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与其他教师相互尊重,团结协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一、提高执法水平是关键

交通警察执法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交通警察的执法质量,也关系到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群众的情绪,是否为群众所接受。为此,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至关重要,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真正理解群众对警察的渴求,以群众为本,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克服畏难情绪,面对困难,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面对问题,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面对挑战,要有应对挑战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要继续加大科技强警战略。在现有的电子警察、测速器、测酒仪、警务通和数码相机拍照等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利用电视监视系统实现人机对话,使交通指挥智能化,减少民警与群众的正面接触,同时对减轻外勤民警的劳动强度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使交通执法和管理由体力型向智能型转变。二要探索道路执勤管理模式。在目前实行的岗、段执勤方式的基础上,推行管段辖区责任制的勤务管理模式,引入交通秩序评估手段,以责任区的秩序改善的幅度大小来衡量民警的工作成绩,充分调动民警的潜能,使现有警力水平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三要全面实行警务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凡能公开的都应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充分了解交警的权力、职责、处罚手段、法规条文、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以便群众有效实行警务监督,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严格依法办事是根本

严格依法办事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警察最迫切的需求。是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随着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交管部门要抓住这有利时机,促进执法公正,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只有适应时展的趋势,抓住严格依法办事这个根本,才能真正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去。

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只有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严格依法办事,才能负起这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严格依法办事。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端。对待执法程序要一是一,二是二,不得有丝毫的含糊和省略,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严格规范执法,使用“告知词”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违章,做到办事公正、程序规范。

三、改善执法环境是保证

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群众个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社会多年积累的矛盾,执法环境大不如前,警察的执法也越来越难。这决定了公安交警必须下大力气改善执法环境,彻底改变单兵作战不利局面,才能保证执法的公正、文明、高效、快捷,才能更好地服务当地的经济建设。

一要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为民警执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在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方面要强化民警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抵制权力干预、克服人情干扰,把公正贯穿于各项执法活动中去;另一方面要在各级党政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负责协同、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形成全民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为民警顺利公正执法铺平道路。二要走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之路。建立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必须通过“党政主抓、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各单位要积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对民警的正常执法,要予以理解和配合,逐步实现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交通管理防控体系,实现交通安全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四、开展“端正执法思想,促进执法公正”促进干警的综合能力的提高

通过开展“端正执法思想,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

一是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交通管理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交通民警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使自己逐渐培养具有科学的执法观念,坚持用党的宗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领执法思想,指导执法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积极热情地做好群众发映问题的处理工作,预防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树立科学执法观念。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穿于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交通民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

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遗豫常至于亡身。古之如此,现在亦是如此。前不久,在公司举行的一次技术比武中,一位电焊工人自恃技术过硬,但在比赛中被裁判当场判为不及格,单位领导让他回去后认真学习操作规程。究其原因,原来在焊接的时候没戴手套和防护镜,而他却说没事,不会伤害到别人,试想,一个不对自己负责的人,能对他人负责吗?能对企业负责吗?当前徐矿集团公司党政领导本着关爱职工的生命安全,为适应企业的长远发展要求,开展了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活动,要求每个职工必须学习岗位规范、规范操作的规程,使他们把“规范”二字刻骨铭心,真正把规范操作、安全生产的意识入心、入脑,常打安全预防针,彻底拉紧安全工作这根弦。

从某矿新闻媒体上,我看到,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这项活动已经深入广大职工的内心。在矿务集团有这样一个普通家庭,母亲多年来含辛茹苦拉扯几个孩子长大成人,直至参加工作,其中的辛酸不言而喻,在这样的家庭里,母亲深深知道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在母亲的督促和检查下,他们全家人每天一起学习规范上岗材料,有读、有写,互相谈体会,母亲从切身体会教育子女,诉说岗位规范教育的重要性。我看了以后很受感动,也深深感受到此次规范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虽然我是在辅助单位工作,但甚至被不论是采煤一线,还是辅助单位都要重视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犹如煤矿生产的一盏明灯,引领煤矿的安全生产,如果不能牢牢遵守制度,按照规程生产,就无从谈起煤矿的安全。

我是一名教师,虽然远离煤矿生产,但各种血的事实告诫,谁漠视规范,谁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一组组数字,就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自己深感责任的重大,一俟不敢马虎,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徐矿集团教师岗位行为规范,将各种规范要求烂熟于心,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教学工作,各项校内外教育活动严格按照规定举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用自己的言行带动身边的同事,使我们的教师成为一支品牌过硬的品牌队伍!我们共同用爱心、恒心培育矿工子女,让那些在外进行创业的矿工们安心、放心,为徐矿集团的双二百亿宏图贡献自己的力量。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注定肩负着许多责任和义务,你们的安全就是我们的幸福,你们的安全就是我们的期盼。为了自己的人生,为了含辛茹苦把我们养育成人的父母,为了需要你们抚育的子女,为了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为了不给亲人留下无尽的痛苦!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注意规范操作、注重安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让我们共同乘着集团公司的学习春风,树立为徐矿双二百亿立功的雄心壮志,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牢牢抓住安全这根弦,为最终实现本质安全化企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康,让规范教育与我们同行吧!再创某矿集团新的辉煌!

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知情同意原则;规范伦理;德性伦理

一、知情同意原则的规范伦理视域

知情同意原则是现当代社会中医疗实践与科学实践(与人体试验相关的实验或试验)所遵循的最基本的伦理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包括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方面,意指病患者或人体受试者在医务人员或实验人员应当提供充分信息的前提下作出同意或选择的自主决定。知情同意原则最初源于二战后的《纽伦堡法典》(1946年,Nuremberg Code),是对二战时期纳粹医生不人道的医学人体试验的回应。随着现当代社会中人们权利意识、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全社会对医患关系和人体实验受试者境况的广泛关注,知情同意原则迅速成为医疗实践和与人体实验紧密相关的科学实践的普遍道德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作为医疗伦理和相关科学实验的道德原则充分体现了医患关系的平等、研究者和受试者关系的平等,体现了对患者和受试者的道德尊重,呈现出了厚重的道德性质。

规范伦理与德性伦理都是人类道德生活中的重要现象和内容,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和不同阶段上,二者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规范伦理是一种把关于人的行为的原则、准则或规范作为关注的中心或全部的伦理思考和伦理建构,是一种针对和着眼于人的行为、以对人的行为的规制为目标、中心与着力点的道德建构。德性伦理则是着眼于作为行为主体的人,以对人的道德品质、品格和习惯的培养或培育为核心和目标的道德建构{1}。

在现当代社会中,人们对知情同意原则的运用基本上是在规范伦理的视域下进行或展开的。知情同意原则自产生以来,大都处于规范伦理的支配之下,这是由现当代社会中规范伦理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的大环境决定的。由于人们生活的社会条件的变化,伦理对人的道德要求也不得不相应地作出改变。从人类社会及其伦理发展的阶段性来看,德性伦理主要存在于社会生产发展缓慢、人口流动缓慢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于个人人际关系的大多数是“熟人”的社会;规范伦理则存在于社会生产发展迅速、人口流动不断加快的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于个人人际关系的大多数都是“陌生人”的社会。“熟人”社会的道德以德性伦理为主,“陌生人”社会的道德则以规范伦理为主。在近现代社会中,由于每一个体在社会结构中的快速流动和整个社会成为“陌生人”社会,对人的道德评价和对行为的道德评价开始分离开来,着眼于人的整体评价和品质评价的德性伦理开始边缘化,而着眼于对具体行为进行规范约束的规范伦理开始兴盛起来。无论在伦理学理论的探究中还是在人们现实的道德生活中,规范伦理逐渐取代德性伦理而占据道德生活和理论体系的核心的和主导的地位。

二、规范伦理视域下的知情同意原则的局限

知情同意原则作为处理医患关系的首要道德原则和科学实验中对待人体受试者的道德原则,都是针对医方(医务人员)和实验主持方(实验人员)的具体行为的,而非针对他们的个人品格的,因而毫无疑问是从属于近现代以来的规范伦理的。

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的运用呈现出很大的局限性。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的局限从根本上说是由现当代社会中规范伦理陷入困境的大环境决定的。伴随着西方近代社会的发展,以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为典范的传统德性伦理不断被边缘化,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规范伦理逐渐取代德性伦理在西方社会生活中占据中心地位。但进入现当代时期后,伴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和膨胀,社会生活愈益趋向复杂化。各个个体的利己行为不断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使得“看不见的手”自动导向经济和谐与社会和谐的神话破灭;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频繁爆发,利己损人的不道德行为充斥社会。仅仅注重对个人利己行为的正当性予以辩护、对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予以约束的规范伦理开始显露出其不能有效维系社会道德生活秩序、不能有效解决社会现实矛盾的弊端。正如万俊人教授所指出的,“无论现代社会伦理规范系统多么周全和完备,如若缺乏个人自主美德的内在心理基础,都不可能成为健全有效的伦理规范。这一点正是现代社会规范伦理的内在缺陷和弊端”{2}。以对人的行为规范为导向和中心的规范伦理已经呈现出不能满足社会道德生活需要的态势,一方面,它既不能解决各种伦理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另一方面又经常呈现出滞后于社会生活领域新发展的态势,对现当代社会生活的新领域缺乏及时的指导和关照。西方近现代规范伦理由于轻视德性的教育与培养,片面单一地倚重对行为的伦理规范,导致其不能及时而有效地解决西方现现代社会的现实困境而陷入理论困境。知情同意原则的践行与现当代社会中的伦理实践主要受到规范伦理的支配相一致,在现当代规范伦理总体上陷入困境的状况下,人们在医疗领域和与人体试验紧密相关的科学领域进行的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毫无疑问同样也会陷入困境。

规范伦理视域下的知情同意原则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规范伦理视域下的知情同意原则会陷入形式主义。知情同意原则作为当代医疗伦理和相关科学实验的道德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它既是患者和受试者的权利(知情同意权)同时又是医方和实验方的义务。规范伦理所寻求的只是遵守伦理规范的行为的道德正当性和合理性,由于规范伦理仅仅着眼于对行为主体的具体行为的规制与约束,严重忽视和淡化了行为主体的德性教育和品质培养,对行为规范的遵守成为目的,结果就会使得人们为义务而义务,从而陷入形式主义;与此相应,规范伦理主导下的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只要求行为合乎既有的道德规范,由于规范伦理不再涉及医方和实验方这些行为主体的品格和动机,只是聚焦于对他们外部行为规范的遵守,这种遵守和履行行为义务的活动势必成为一种程序性的和走形式的操作,成为“例行公事”式的行为活动。手术或其他医疗方案的选择都要患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方或院方常常是例行公事式的执行这些程序,其目的并非为了患方的利益,而是为了对自身的保护;一旦手术失败,这些文书即成为医方自我辩护或逃避责任的凭据或借口。似乎医方和实验主持者只要履行了必要的告知义务并和患方及受试者签订了同意书就万事大吉,责不在我;这种规范伦理主导下的知情同意原则的形式主义实践,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而且会使得知情同意原则本有的道德内容被消解或解构。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的例行公事式的、形式主义的践行,医方和实验方以淡漠或冷漠的态度对待患者和受试者,缺乏对他们的现实利益的真切关怀,缺乏对患者和受试者的真诚道德关怀,不仅不能改善医患关系,甚至会使医患关系走向恶化。

其次,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客观上受到一些特殊情形的限制。在广泛的医疗实践中和与人体试验相关的科学实验中,很难做到对知情同意原则的绝对的、毫无例外的严格遵守。也就是说,在医疗实践和科学实验中总是存在着一些特定情况,需要我们超出知情同意原则的限制而展开活动。在医疗实践中总是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医生或医院作出紧急处置或先行处理(急诊救治中经常出现),无法或无暇事先告知并获得患方的同意;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病人必须隔离治疗和强制治疗而无须得到其同意;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也必须予以强制治疗。医疗实践中的这些特殊情形客观上都要求医方必须把治病救人放在第一位,搁置或超出知情同意原则的约束。特定的科学实验――这一类实验通常以不损害受试者的身心健康为前提――要求对受试者采用盲法原则即让受试者处于不知情的条件下才能获取客观真实的实验效果,如若僵化地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将无法取得客观有效的真实结果,无法推进科学的发展,从而也无助于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德性伦理:对知情同意原则的必要补救

西方近现代伦理学由于过于倚重伦理规范,轻视德性,加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现当代伦理学权利意识泛化,责任意识淡化,使得规范伦理学理论不能及时而有效地解决西方现当代社会的现实困境而陷入理论困境。以对人的行为规范为导向和中心的规范伦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道德生活的需要,现当代社会开始呈现出向德性伦理回归的态势。与这一现实趋势相一致,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所呈现出来的日益严重的局限和弊端迫切需要予以改变,这就是以德性伦理的实践来对知情同意原则的规范伦理实践予以补救。

首先,对知情同意原则的践行能够以德性伦理的方式展开;这就是说,我们对知情同意原则的操作、运用和实行,可以在德性伦理的视域下进行,可以上升为对行为主体的德性品质要求。无论是在理论上(伦理思想史)还是现实的实践(道德生活)上,任何一项道德要求――包括作为行为原则的要求和作为行为规范的要求――本身都兼具规范性质和德性性质,是规范伦理和德性伦理的内在统一。因为作为主体的人与其行为是统一的,“主体就等于它的一连串的行为”{3}。主体是表现为、展现为一系列行为的主体;行为必然是主体发出的行为。当一项伦理要求针对人本身、指向人本身时,这一道德要求即是德性要求;当这一道德要求着眼于(或指向)具体行为或具体事务时,该道德要求即是规范要求。人类伦理思想中和道德生活中的任何一项道德要求都兼具个人德性品质要求和行为规范要求的双重特点,兼具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的双重属性;例如,古今皆存、延续久远的正义伦理――正义既是一种德性或美德,又是一种伦理规范;当我们把正义这一伦理要求着眼于人本身、指向人本身时,正义即是德性伦理的要求;当我们把正义这一伦理要求着眼于(或指向)具体行为或具体事务时,正义即是规范伦理的要求。其他伦理要求如勇敢、节制、谨慎、节俭等等莫不如此。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只是德性伦理侧重于对行为主体的整体要求和品质培养,规范伦理侧重于对具体行为的规范约束。在伦理思想史和道德生活史的历史延续中,呈现出了以德性伦理为中心到以规范伦理为中心再到德性伦理复兴的阶段性变化。出现于近现代社会医疗实践和人体科学实验中的知情同意原则,固然受制于近现代社会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理论与现实环境,但它也完全能够接受德性伦理视域的指导。

其次,知情同意原则的德性伦理实践能够有效地弥补其规范伦理实践的不足。规范伦理视域下的知情同意原则的运用,既不能有效应对各种紧急医疗的情况,也不能在一些特殊的人体试验中得到贯彻从而有益于科学和医疗的进步。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需要建立在德性伦理的基础上,也应当上升为德性伦理的实践。规范伦理仅仅要求行为合乎规则、准则或原则,不触及行为者的内心或品质,这种外在的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具有道德合法性,但却缺乏道德价值;德性伦理则进一步要求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应当出于德性,这种出于内在德性品质的行为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我们知道,知情同意原则一方面是患方或受试者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医方和实验方的义务。从知情同意原则的长期的各方面的实践看,医患双方(实验方与受试方)在对该原则的运用过程中,信息是极不对称的,双方在医疗活动或人体试验中的地位与作用也是极不平等的。如果仅仅只是在规范伦理的视域下运用这一原则,将会使对这一伦理原则的运用陷入形式上、程序上的操作,使得对这一原则的实践陷入逃避责任的、冷漠的情形,将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对患方(受试方)的权利尊重与利益保护。在全社会权利意识以及患者和受试者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医患纠纷不断增加的状况下,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已经愈益呈现出了其巨大的局限性,需要以德性伦理的视域来予以弥补。这就是说,在当今社会的医疗实践和人体科学实验中践行知情同意原则,不仅仅是对具体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是一种美德要求;只有当我们以美德的方式来要求对知情同意原则的践行时,才能够克服过去仅仅以规范伦理的方式践行知情同意原则的局限;只有当把知情同意原则的规范要求上升为对行为主体的德性品质要求时,才能使得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避免那种空洞的形式主义和例行公事式的程序操作,才能真正使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充满道德关怀。当行为主体养成良好的德性品质时,其对行为规范的遵从就呈现出高度的自觉性。具有良好德性品质的人即是社会中通常所说的好人,好人会自觉地去做好事。基督教伦理把德性品质的培养看作是栽种一棵好树,“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4}。基督教近代改革家马丁・路德指出,正是因为行为者的德性品质引领其行为,善人总是会做出善行、恶人总是会做恶行,“因此在能够做出任何善行之前,常必须先使人格或品质善良。善行常附于善人,发自善人”{5}。当然,知情同意原则的德性伦理实践,不是单一的片面的仅仅以对知情同意原则的德性伦理实践而展开的;德性伦理的实践本身就具有整全性和统一性,这就是着眼于对人自身的美德教育和品质培养;只有把落脚点放在对人的德性品质的教育和培养上,才能高屋建瓴、水到渠成地践行规范伦理的各种要求。

在现当代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和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和矛盾多发的时期,规范伦理视域下对知情同意原则的践行固然既是对患者权利的尊重,也是对医方的自我保护。但从根本上看来,这种消极的自我保护仅仅着眼于行为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实践活动而无助于各种问题的解决{6},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医患关系。知情同意原则的践行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把知情同意原则的践行提升为德性伦理的状态和要求,不是仅仅要求医方和实验方遵循知情同意的行为规范,而是要求他们做一个好医生,做一个具有高度美德或良好美德的人,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克服和弥补规范伦理视域下知情同意原则实践的不足。传统医学伦理的“医者父母心”就是指医生以美好的德性品质要求自己,具有良好德性品质的医务人员对待病患者就会像父母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真正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即便在知情同意原则的操作程序上有所欠缺,即便在治疗中因客观原因(医疗技术发展的限制等)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疗效,都能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谅解甚至道德上的感谢与感激。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一个人只要发自内心地对他人给予关心、关怀和照顾,必然在其言行举止中自然地流露出来,人们就能自然地感受到其实实在在的善意和道德上的善良。人们如果都以德性伦理的要求对待自己,就能够十分和谐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把知情同意原则的践行置于德性伦理的引领之下,将会使现当代社会中的医疗伦理实践和人体科学实验呈现出一片新天地和新境界。

注 释:

{1}规范伦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规范伦理乃是与元伦理学相对应的探讨道德领域的实质性内容的伦理体系,广义的规范伦理包含了德性伦理,即在G.E.摩尔之前的传统伦理和摩尔之后回归传统德性育规范的伦理体系;本文对规范伦理的运用是狭义上的。

{2}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36页。

{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6页。

{4}《新约圣经・马太福音》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