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活动营销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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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鲁菜是中国北方第一大菜系,历史悠久,影响广泛,是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鲁菜以其味咸、鲜、脆嫩、风味独特、制作精细享誉国内外. 在川粤菜系大举北上和东北特色菜蜂拥入关时,鲁菜式微,锋芒内敛.值当此时,__鱼馆在市场搏杀中脱颖而出,成为…

餐馆活动营销方案(精选5篇)

餐馆活动营销方案范文第1篇

一、前言

中国辛勤的劳动人民,在数千年的饮食文化的探索和发展中,逐渐形成了风格各异的粤、鲁、湘、川等各大菜系和具有属地风味的特色小吃.

鲁菜是中国北方第一大菜系,历史悠久,影响广泛,是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鲁菜以其味咸、鲜、脆嫩、风味独特、制作精细享誉国内外.

在川粤菜系大举北上和东北特色菜蜂拥入关时,鲁菜式微,锋芒内敛.值当此时,__鱼馆在市场搏杀中脱颖而出,成为新派鲁菜的代表之一.

当今的餐饮行业,发展趋势可概括为:发展十分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不断繁荣.然而,繁荣的同时意味着竞争的加剧,每天总有一些餐饮店铺倒下去,又有更多的餐饮店铺站起来,但总有少数几家在大浪淘沙中站稳脚跟并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作为新派鲁菜代表的微山湖鱼馆一直屹立在餐饮界的潮头,“__全鱼宴”成为响当当的招牌.

二、市场/企业分析

__的餐饮市场同样存在激烈的竞争,自生自产的宾馆、酒店林林总总,外来的菜系如谭鱼头、火锅城、姜仔鸭、烧饿仔等连锁加盟店在__均有分布,争夺着__有限的餐饮资源,冲击着食客的味觉、视觉.

一个酒店要获得成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自己的特色;

2、全面的(质量)管理;

3、足够的市场运营资金;四、创新,不断推陈出新.

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如昙花一现.这也是许多酒店、餐馆风光开业又迅速消失的原因所在.

近五、六年来,公司通过自身繁殖、管理输出、品牌输出等方式在餐饮界大展身手,同时又在不断的积累着雄厚的管理、技术、资本.而作为鲁西南代表的“__全鱼宴”既可以看到传统鲁菜的精当和细腻,又有孔府菜的豪华与高贵,更能感受到微山湖气息的清新与曼妙.

三、营销策划

餐饮服务的目的是让顾客满意,只有顾客满意了,酒店才能获得利润;要做好优质的服务,离不开企业内部员工的努力;内部员工营销的成功又以全面的(质量)管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为基础.

在这恰逢十一周年店庆和圣诞节到来,借此时机,我们以顾客满意营销、内部员工营销和文化营销三者相结合,作为本次店庆活动的重点进行.以__市五个店为例:

1、本次店庆活动目的:

增加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公司形象,增加企业竞争力;加强公司员工的企业忠诚度和向心力;提高全员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展现公司文化底蕴,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的企业文化;提升公司销售额,增加利润;为20__年更好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本次店庆活动时间:

20__年12月13日至22日,共计10天.(圣诞节策划可和店庆一起搞,消除日期空档.)

3、地点:__市五个店

4、参与人员:公司所有员工、前来就餐的顾客等

5、营销主题:顾客满意、员工满意、管理提升、文化创新

6、具体方案策划

(一)SP方案

(1)“微笑服务”.在店庆期间,所有员工一律微笑服务,细致耐心,让顾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提高顾客的感觉消费价值.

策划如下:

12月12前各店召开动员大会;13日至22日服务员之间开展“服务大比武”竞赛,在大厅设立一个专门版面,每日评出“当日服务最优之星”,并给予物质奖;

(2)特价.

①每日推出一款特价菜,每日不重样.

②随顾客所点菜品加赠部分菜品,如当次消费满100元,加赠2碟凉菜;满200元加赠4碟凉菜等;

③打折,这是一个迅速提高销售额的法宝,建议适当打折刺激消费.

(3)礼品、抽奖.有计划发放公司店庆纪念品、小礼物,增强与客人亲近感,扩大宣传面.公司统一印制部分店庆纪念品要求小而实用、漂亮大方,如带有店庆标志的签字笔、气球、打火机、帽子等,按桌发放.

抽奖方案:主题——“品全鱼宴、中大奖、游微山湖”

凡是于13日至22日店庆期间,当日当次消费满150元以上的顾客均可以参加.每店设立一等奖2名,奖励“微山湖一日游”,公司统一组织,中奖顾客食宿住行完全免费;二等奖11名,奖店庆红包1个,现金100元;三等奖100名,奖店庆红包1个,现金5元.

(二)内部营销方案

内部营销是一项管理战略,核心是发展员工的顾客意识,在把产品和服务推向外部市场前,先对内部员工进行营销.这就要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企业之间双向沟通、共享信息,利用有效的激励手段.

1、在全体员工内部加强温情管理,要求每一位员工将所面对的其它员工视为自己的顾客,像对待顾客一样进行服务.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内部员工营销固定下来.

2、征文比赛.

内部员工征文:“我的选择——__鱼馆”

要求:

(1)题材围绕微山湖鱼馆所发生的事情,可以是工作经历、感想、看法、寄语等.

(2)体裁不限.散文、杂文、记叙文、议论文、诗歌皆可.

(3)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__.本次征文活动将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元.并进行集中展出.

3、成本节约比赛.

通过系列活动,对内部员工再教育,提高其的积极性.

(三)产品营销方案

1、在推行传统餐饮的同时,推进情侣套餐、商务套餐、家庭套餐、孝心套餐等.如:情侣套餐可推出18元、28元、38元、48元套餐等.

2、绿色家宴.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饮食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温饱,而是吃“绿色”,吃“健康”.绿色家宴的推出,无疑会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原材料使用上,力推生鲜类绿色食品;烹饪方式上结合现代人的消费时尚,使菜肴风味化、营养化;在家宴的菜谱上,注重菜肴的营养搭配,平衡膳食,满足人们的健康要求.强烈建议厨房部推出.

3、秋冬季节是滋补的好时候,建议引进高档营养滋补菜品.

四、文化营销方案

1、借店庆11周年之机,向消费者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在目标消费者中的影响力.

策划如下:

13日至22日店庆期间,设立大型宣传板,上面张贴公司的精神口号,微山湖风光图片,鱼宴的制作流程,各分支公司的图片资料,公司员工的寄语等,让顾客把“吃”当作一种享受,使顾客乐而忘返.

2、店堂现场气氛,包括灯光、音响、海报、POP等.

五、广告营销方案

在信息发达的现代社会,媒体无疑是吸引大众眼球的媒介.酒店根据不同媒体有不同媒体受众的特点,合理进行自己的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的定位,合理的选择媒体投放广告,不可片面追求覆盖率,造成广告的浪费.

餐馆活动营销方案范文第2篇

至今,该案已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仍未有定论。

前世今生

据了解,该案双方当事人主营业务均为糕点生产、销售等。

原告总经理卢某于1987年担任刚成立的案外人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饮食业、面包西饼,并于2003年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7月,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分别在咖啡、蛋糕面粉、含淀粉食品油脂面团等商品与餐馆、咖啡馆等服务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第1328994号与第1344787号“采蝶轩CAIDIEXUAN及图”商标的注册,并先后于1999年10月及12月被核准注册。2001年4月14日,这两件商标被转让给中山市石岐区宏基食品厂。

在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申请上述两件商标之前,案外人黑龙江鹤岗市弘达食品厂曾于1995年1月在面包、糕点等商品上申请过“采蝶轩”文字商标,并于1996年11月获准注册。此后,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于2004年5月17日被撤销,后经复审,该件商标最终于2008年12月16日失效。

2002年8月7日,梁某成立中山市采蝶轩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中山采蝶轩公司)。

2003年9月14日,卢某、梁某从中山市石岐区宏基食品厂受让第1328994号与第1344787号“采蝶轩CAIDIEXUAN及图”商标。记者了解到,卢某、梁某目前在蛋糕、面包等商品和咖啡馆、餐馆等服务上已注册“采蝶轩”图文、“CAIDIEXUAN CATE”文字等数件商标,并许可给中山采蝶轩公司使用。

安徽“采蝶轩”全称为安徽采蝶轩蛋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采蝶轩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8日,成立时的企业名称为合肥采蝶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肥采蝶轩公司),主营糕点生产、销售等。

2002年5月15日,合肥采蝶轩公司向商标局申请第3176274号“采蝶轩”商标,并于2003年11月18日获准注册,指定在广告、推销等服务上使用。

2005年,该案另外两名被告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巴莉甜甜公司)和合肥采蝶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采蝶轩服务公司)先后成立。2006年5月,合肥采蝶轩公司将其第3176274号“采蝶轩”商标转让至采蝶轩服务公司名下。

据中山采蝶轩公司官网显示,其“采蝶轩”门店数量为14家,分布于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安徽采蝶轩公司的门店数量近200家,均分布在安徽省合肥市,占据合肥糕点市场的龙头地位。2008年12月,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采蝶轩服务公司使用在推销服务上的第3176274号“采蝶轩”商标为安徽省著名商标。2010年,卢某、梁某的第3422492号“采蝶轩CAIDIEXUAN及图”商标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下附图示:

纠纷焦点

该案一审阶段,原告卢某、梁某主张称,其拥有8件“采蝶轩”相关商标,被核准在面包、蛋糕、咖啡、茶、咖啡馆、餐馆等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其“采蝶轩”品牌系享誉全国的知名食品品牌,3被告作为与原告同业的食品生产、销售商,明知原告“采蝶轩”商标的存在,仍长期使用该商标销售其产品,主观故意明显,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对此,安徽采蝶轩方面认为,原告的主张没有依据。首先,其早在1999年即在合肥市创立“采蝶轩蛋糕世界”,并持续使用“采蝶轩”商标,至今已建立起极高知名度。而原告从未在合肥地区进行任何商业行为以及投资,“采蝶轩”商标在合肥的商誉系由其经营所得。其次,其1999年开始生产经营,并先于原告在面包、糕点商品上使用“采蝶轩”商标。因此,其在经营中使用“采蝶轩”商标的行为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也不可能构成侵权。

据合肥中院判决称,原告主张的8件商标中,由于第1328994号与第1344787号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被告被诉侵权标识使用的面包、蛋糕不构成类似商品,因此这两件商标与该案无关。由于被告在原告主张的另外6件商标获准注册日前,已使用“采蝶轩”字号从事经营活动,“采蝶轩”标识与被告经营的蛋糕、面包等商品产生紧密联系,并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将“采蝶轩”标识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在先,其被诉使用行为并无主观过错。

此外,考虑到蛋糕、面包等烘焙食品的生产、销售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合肥中院认为原告商标主要在珠三角部分地区使用,并未延及合肥,而被告“采蝶轩”在合肥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其使用“采蝶轩”的行为,不会造成消费者与原告商标的混淆或误认。

基于上述认定,卢某、梁某的诉讼请求被一审判决驳回,其随后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安徽高院)。

据了解,安徽高院审理后,基本认可合肥中院对该案事实的认定及判决结果,认为被上诉人具有“采蝶轩”字号和商业标识的在先使用权,未侵犯上诉人的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安徽高院还认为,结合该案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允许涉案双方的商标共存,不会损害上诉人的权益,也可以尊重和维持被上诉人在合肥多年发展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符合利益平衡原则。

安徽高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卢某、梁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再审程序。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该案。

专家观点

由于该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专业性及典型性,本刊特邀请多位国内知名知识产权和法学专家、学者就该案所涉及的包括申请人主张的8枚商标是否可以一体看待;申请人是否构成在再审期间变更新主张;商品和商品、商品和服务以及服务与服务之间是否构成类似;鉴于案外人商标的存在申请人商标的禁用权范围是否可以扩张;被申请人是否构成在先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及是否进行赔偿及赔偿额如何计算等七个核心问题,分别从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两个层面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一、申请人主张权利的8枚商标是否可以一体看待?

针对该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认为:注册商标具有独立性,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不能简单依据商标权利人为同一主体,即将其所主张的不同注册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应当谨慎考察“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在标识上的相同或近似程度、“在后商标”与“在先商标”在所使用商品上的类似程度、“在先商标”的实际使用以及知名度、“在先商标”与“在后商标”的使用人或注册主体的相互关系等情况,来判断是否将“在先商标”的商业信誉延续至“在后商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将“在先商标”的保护期限与“在后商标”的保护期限混同,仍然应当各自计算权利保护起止期限。具体结合本案,首先,申请人所主张的8枚商标的商标标识各不相同;其次,1999年最早注册的两枚商标与在后注册的6枚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并不完全相同;第三,1999年最早注册的两枚商标无任何实际使用证据,不存在商誉在商标之间延续的情况;最后,1999年最早注册的两枚商标是申请人于2003年才从他人处受让而来,与在后的6枚商标的原始申请注册主体不同。故而申请人所主张的8枚商标应各自独立看待。

二、申请人是否构成在再审期间变更新主张?

针对该问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蒋志培博士认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二审或再审中变更主张,法院不会审理新主张,这一点没有疑义。本案之所以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原因在于,再审申请人认为其在一审阶段对于注册商标核定范围内的商品都做了主张,只是以“蛋糕面粉、含淀粉食品油脂面团”为例进行说明,所以在二审阶段增加“米乐”,在再审阶段全部变更为“咖啡、茶、冰淇淋、各种调味酱”等并无不当。再审中的被申请人认为,在原审阶段,被申请人曾当庭询问申请人,使之明确其究竟主张何种商品之间类似,申请人一审、二审阶段均当庭做过确认,这种确认亦被记入庭审笔录。因此申请人的做法应当被认定为变更主张。在本案中,结合申请人的状、上诉状和再审申请书及各阶段的庭审笔录来看,其再审阶段的主张确实已超出原审范围。二审审理以及再审审理应当限于原一审双方当事人所主张和抗辩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范围之内,否则法庭审理将无边界可循,也有失控辩平衡。正如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原告在一审阶段就应当确定其主张的具体权利要求,在二审或再审阶段不能改变为主张其他一审未主张过的权利要求,否则案件将失去审理基础。

三、关于商品和商品、商品和服务以及服务与服务之间是否构成类似?

1.关于咖啡、调味酱等商品与面包、蛋糕同场所售卖的商品是否构成类似的问题,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琳认为:

类似商品一般关联,关联商品未必类似。不能因为某些商品在同一场所售卖,就简单地认为商品之间类似。“蛋糕面粉、含淀粉食品油脂面团”属于原料、中间产品,其生产方式、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对象等均与作为最终产品的蛋糕、面包商品完全不同,因此两者不构成类似商品。“米乐”不是《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中列明的商品,可能是申请人根据中山当地特有小吃或者其自己特创的糕点而申报填写的,这种特有商品一般消费者并不熟知,所以不能被认定为与普通的蛋糕、面包商品构成类似商品。咖啡馆也有兼售面包、糕点的,或者有些面包店里面也兼售咖啡、饮料,但这些仅是为方便消费者顺便选购,而非其主营商品,不能仅因为这些商品出现在同一消费场所就当然地认定它们之间构成类似,若按如此思路,则随着超市的出现和普及,岂不是超市的相邻货架上的各类不同商品都有可能构成类似商品?

同理,关于面包、糕点等商品与餐馆或咖啡馆等服务是否构成类似,若仅基于面包、糕点这类产品会在餐馆、快餐馆或咖啡馆等内提供就主观认定面包、糕点等商品与此等服务构成类似,岂非作为餐饮服务的其他商品,如酒类、茶类、饮料类、冰淇淋类、水果类的产品均会与餐馆、快餐馆、咖啡馆等服务构成类似商品?从实际的经营情况出发,例如COSTA 咖啡店除售卖咖啡还售卖糖果、坚果、牛奶等商品,上岛咖啡除售卖咖啡,还售卖茶、啤酒、花生、开心果、水果、葡萄干、披萨、意大利面、冰淇淋等,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这些商品较多在第29类、30类和31类。根据区分表,这些商品之间有着严格的划分,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上的使用秩序,若仅因为随着日前市场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像咖啡馆此类的服务活动愈发灵活和便利,就贸然主观认定同时在此类服务场所出现的商品均与该种服务类似或商品之间类似,则意味着原规范于区分表不同类别的几十种商品均与餐馆、咖啡馆等服务跨群组甚至跨类别类似,几十种原本不在同一群组或类别的商品也可构成类似。这不仅悖于普通消费者的认知习惯,过于严格地限定了商品/服务之间不类似的标准,且必然会导致现有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使用秩序的失范,甚至出现商标注册无据可依,商标使用是否侵权无预见之可能的乱象。市场经济情况的改变是必然的,商品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的类似判断标准的改变也是必然的。结合本案则表现为增加竞争力亦是出于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需要,咖啡馆提供的商品愈发多元,也导致原本不在此服务场所出现的商品开始逐渐出现。但市场经济情况的改变应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商品/服务类似的判断标准,应当慎之又慎。不应陷入主观看待问题而简单认定是否有造成混淆的可能。

2.关于经营销售面包的面包店是否与咖啡馆、餐馆构成类似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的冯晓青教授认为:

并非所有销售食品的场所都是提供餐饮服务,不应不加以区分地笼统看待,举例来说,在面包店内销售蛋糕、面包的行为是否是一种餐饮服务行为就值得探讨。尽管申请人在2011年后获准注册的商标有指定“面包店、面包连锁店”,被归至《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的第4301群组,但到目前为止《商品服务区分表》的标准服务项目名称中从未出现“面包店、面包连锁店”。《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我国商标主管机关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总结我国长期的商标审查实践并结合我国国情而形成的判断商品和服务类似与否的规范性文件。该区分表对类似商品的划分就是在综合考虑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销售对象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从我国最早于1988年制定区分表开始,经过多次修改,但至今并未出现“面包店、面包连锁店”这一标准服务项目名称,这是有客观原因的。在实际生活中,如面包店、鞋店、服装店等售卖场所实际并非是一种服务,而是一种销售商品的场所,因为此类场所主营就是出售专门商品,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服务内容。

面包店与“餐馆、快餐馆、咖啡馆、自助餐馆”等堂食餐饮服务不同,在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中面包店经营所需的许可证类型上亦能得到印证,“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正是由于面包店的这种场所性质,决定了其与“餐馆、快餐馆、咖啡馆、自助餐馆”等有着本质区别,售卖食品的场所和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消费者的消费内容、消费方式、消费体验完全不同。

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相约茶馆、咖啡馆或是餐馆见面,但少有人群相约面包店会面。人们到面包店买完即走的情况非常普遍,堂食者是个例。而在茶馆、咖啡馆、餐馆这类地方,就地堂食才是多数情况,外卖者相较而言是少数。在同样是可以购买食物和茶饮的地方,为何消费者的选择具有上述如此明显一致的取向?这恰是前述区别导致的:首先,消费者在咖啡馆消费的内容是休闲的氛围、齐备的休闲设施和休闲类食品;在餐馆消费的内容是餐馆的优质服务和美味的食品;在面包店消费的内容是面包、蛋糕等食品。其次,消费者在咖啡馆消费的方式更多是体验环境、使用设施和堂食;在餐馆的消费方式更多是体验服务和堂食;在面包店的消费方式主要是即买即走。再次,消费者在咖啡馆消费的体验更倾向于环境是否令其享受并放松;在餐馆的消费体验更倾向于堂食环境和食物是否令其满意;在面包店的消费体验则几乎仅是产品是否新鲜,是否可口。即便是面包店同样设置一两个座位,也仅是基于少数顾客的歇息需求,作为配套设施,不会影响到消费者对面包店的整体定位。

四、鉴于案外人商标的存在,申请人商标的禁用权范围是否可以扩张?

针对该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楚教授认为:不仅应当从正面角度分析涉案商品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构成类似,还应当关注到本案的一点特别之处――曾有一枚案外“采蝶轩”商标,注册时间最早,且核定使用在“蛋糕、面包”等商品上,此枚商标与申请人最早注册在“蛋糕面粉、含淀粉食品油脂面团、米乐、咖啡、茶、冰淇淋、各种调味酱”等商品上的“采蝶轩”商标从申请人注册之日起至2008年底共存了近10年,直至案外人商标因不使用被撤销。这一事实恰能提供看待问题的另一个角度,即从禁用权的角度看待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核定的商品是否与面包、蛋糕商品构成类似。基于前述事实的存在,这不仅说明了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所指定的所有商品与案外人商标所核定的“糕点、面包”等商品不构成类似,也说明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的禁用权不应延伸至“糕点、面包”等商品上。

在2008年底之后,案外人商标被撤销,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的禁用权能否随之扩张,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商品禁用权与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密切相关,不会无故扩大,即不会仅因案外人商标被撤销而自动扩大。只有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具有了高知名度,才有可能使其禁用权范围扩大,而就商标知名度来说,根植于商标的实际使用,但从案件资料来看,商标权利人针对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并无任何实际使用。在此情况下,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不可能具有知名度。因此,即便在案外人商标被撤销之后,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的禁用权也不会扩大,即仍然不能延伸至“糕点、面包”等商品上。

值得探讨的是,能否仅依据客观市场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商品类似判断的变化来主张或判定商标禁用权范围的扩大。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若允许一方的商标禁用权范围基于客观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扩大,则会令其他不特定方承担此商标禁用权范围的扩大所带来的可能被控侵权的风险,这是极为不公平的,法律不应要求市场经营者有如此远见,亦不应要求市场经营者承担因客观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全部不利后果。因此,即便是客观市场环境的变化带来商品类似判断的变化,这种改变也不应被某特定的商标权人用来主张其商标禁用权的扩大,或被司法审查机构作为判定某特定商标权人商标禁用权扩大的依据,否则将损害在此变化之前已经长期使用商标标识的权利人合法利益,并破坏已有的市场格局。因此,假设客观市场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变化可能使与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咖啡、茶、糖浆、蛋糕面粉、面条、米乐、豆浆、含淀粉食品油脂面团、冰淇淋、各种调味酱”等商品、“餐馆、咖啡馆”等服务与面包、蛋糕等商品关系更为密切,也不宜认定申请人1999年注册的两枚商标的禁用权范围扩大至面包、蛋糕等商品上,否则将严重损害被申请人长期以来建立的信赖利益,也将破坏已有的稳定的市场格局,有失利益平衡。

五、被申请人是否构成“在先使用”?

针对该问题,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和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教授分别从法律适用和基本事实的角发表了各自观点。

程永顺认为:本案关于被申请人是否构成在先使用的焦点问题是本案关于“在先使用”的法律判断标准。申请人主张其先于被申请人使用“采蝶轩”商标,是在根据2014年5月1日施行的新修改后的《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规定来主张的。申请人理解新修订的《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主张“在先使用”抗辩应当适用“双在先”要求,即不仅要“先于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使用”,还要“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申请人的这一理解有待商榷,如果“双在先”要求成立,实际上大大提高了主张“在先使用”抗辩的难度,这不符合新修订的《商标法》第59条第3款关于“在先使用”抗辩原则的立法本意。

而且,实际上由于本案和受理时间在2012年,所以本案适用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虽然当时《商标法》没有明文规定“在先使用”抗辩,但根据当时《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先权利人及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使用人可以申请撤销在后的注册商标,故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其当然有权以其在先权利、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来进行抗辩,认为其不侵犯在后的注册商标权”。因此,本案应当适用“单在先”的判断标准。

张平教授认为:首先,申请人主张其于1981年即开始使用“采蝶轩”商标,实际上是指申请人曾任法定代表人的国有企业――“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成立于1981年。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看,“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与申请人并无法律上的承继关系,“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在2000年以前是否在蛋糕、面包商品上使用过“采蝶轩”商标,与申请人没有关系。其次,申请人主张其于1999年就开始使用“采蝶轩”商标,实际上是指其于2003年受让1999年注册的第1328994号注册商标和第1344787号注册商标。但是第1328994号注册商标和第1344787号注册商标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并不包含本案系争的蛋糕或面包商品以及面包店,申请人不能据此主张其在蛋糕、面包商品或面包店上早于被申请人使用。因此,申请人主张早于被申请人在先使用并不成立。

再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来看,首先,被申请人早于2000年开始就在相同的蛋糕、面包商品上使用“采蝶轩”商品,早于申请人第3422492号商标的申请日2002年12月31日;其次,在申请人第3422492号商标的申请日2002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在合肥地区已经有数家直营门店并已在当地获得一定荣誉奖励,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实际上,在先使用抗辩中的“有一定影响”这一要求不用太高,远低于驰名商标的要求,甚至应低于知名商品的要求;再次,被申请人的使用具有善意,从被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来看,被申请人的“采蝶轩”品牌创意并非来源于申请人,而且在安徽合肥当地,申请人从来没有经营活动,不具备任何知名度,被申请人没有攀附其商誉的可能和必要。因此被申请人已满足“在先使用”的构成要件,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六、被申请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针对该问题,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欧万雄认为:案件中如果申请人在本案中是依据“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这一企业名称来指控被申请人构成不正当竞争,由于“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仅是一家申请人曾任法定代表人的国企,在并无证据证明其与申请人具备法律上的承继关系的情况下,申请人在本案中无权主张“中山市饮食总公司采蝶轩”这一企业名称。

如果申请人在本案中是依据其于2003年受让的1999年注册的第1328994号注册商标和第1344787号注册商标来指控被申请人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之间的冲突,要考虑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由于在被申请人成立的2000年6月8日前后,申请人上述两枚注册商标亦刚获准注册,并无多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尤其申请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在被申请人所处的安徽合肥地区拥有知名度和影响力。因此,被申请人于2000年使用“采蝶轩”字号,并不会与申请人拥有的第1328994号注册商标和第1344787号注册商标造成混淆、误认,所以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七、是否进行赔偿及赔偿额如何计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吴汉东教授就该问题发表了观点,他认为:我国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主要适用“填平原则”,即立足于弥补权利人的损失,而非使之成为不正当谋利的手段。实际上,2014年5月1日新修改后的《商标法》第63条亦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选择做出了顺序上的规定,对赔偿数额的计算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因此,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首先考虑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餐馆活动营销方案范文第3篇

如今,公司即将迎来自己十一周年的店庆,面对竞争激烈变幻不定的餐饮市场,作为新派鲁菜的代表如何来筹划十一周年店庆呢?

一、前言

中国辛勤的劳动人民,在数千年的饮食文化的探索和发展中,逐渐形成了风格各异的粤、鲁、湘、川等各大菜系和具有属地风味的特色小吃。鲁菜是中国北方第一大菜系,历史悠久,影响广泛,是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鲁菜以其味咸、鲜、脆嫩、风味独特、制作精细享誉国内外。在川粤菜系大举北上和东北特色菜蜂拥入关时,鲁菜式微,锋芒内敛。值当此时,xxx鱼馆在市场搏杀中脱颖而出,成为新派鲁菜的代表之一。

当今的餐饮行业,发展趋势可概括为:发展十分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不断繁荣。然而,繁荣的同时意味着竞争的加剧,每天总有一些餐饮店铺倒下去,又有更多的餐饮店铺站起来,但总有少数几家在大浪淘沙中站稳脚跟并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作为新派鲁菜代表的微山湖鱼馆一直屹立在餐饮界的潮头,“xxx全鱼宴”成为响当当的招牌。

二、市场/企业分析

济南的餐饮市场同样存在激烈的竞争,自生自产的宾馆、酒店林林总总,外来的菜系如谭鱼头、火锅城、姜仔鸭、烧饿仔等连锁加盟店在济南均有分布,争夺着济南有限的餐饮资源,冲击着食客的味觉、视觉。

一个酒店要获得成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自己的特色;

二、全面的(质量)管理;

三、足够的市场运营资金;

四、创新,不断推陈出新。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如昙花一现。这也是许多酒店、餐馆风光开业又迅速消失的原因所在。

五、六年来,公司通过自身繁殖、管理输出、品牌输出等方式在餐饮界大展身手,同时又在不断的积累着雄厚的管理、技术、资本。而作为鲁西南代表的“xxx全鱼宴”既可以看到传统鲁菜的精当和细腻,又有孔府菜的豪华与高贵,更能感受到微山湖气息的清新与曼妙。

三、营销策划

餐饮服务的目的是让顾客满意,只有顾客满意了,酒店才能获得利润;要做好优质的服务,离不开企业内部员工的努力;内部员工营销的成功又以全面的(质量)管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为基础。

在这恰逢十一周年店庆和圣诞节到来,借此时机,我们以顾客满意营销、内部员工营销和文化营销三者相结合,作为本次店庆活动的重点进行。以×××五个店为例:

1、本次店庆活动目的:增加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公司形象,增加企业竞争力;加强公司员工的企业忠诚度和向心力;提高全员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展现公司文化底蕴,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的企业文化;提升公司销售额,增加利润;为**年更好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本次店庆活动时间:**年12月13日至22日,共计10天。(圣诞节策划可和店庆一起搞,消除日期空档。)

3、地点:×××五个店

4、参与人员:公司所有员工、前来就餐的顾客等

5、营销主题:顾客满意、员工满意、管理提升、文化创新

四、具体方案策划

一、sp方案

1、“微笑服务”。在店庆期间,所有员工一律微笑服务,细致耐心,让顾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提高顾客的感觉消费价值。

策划如下:

12月12前各店召开动员大会;13日至22日服务员之间开展“服务大比武”竞赛,在大厅设立一个专门版面,每日评出“当日服务最优之星”,并给予物质奖;

2、特价。①每日推出一款特价菜,每日不重样。

②随顾客所点菜品加赠部分菜品,如当次消费满×××元,加赠2碟凉菜;满×××元加赠4碟凉菜等;

③打折,这是一个迅速提高销售额的法宝,建议适当打折刺激消费。

3、礼品、抽奖。有计划发放公司店庆纪念品、小礼物,增强与客人亲近感,扩大宣传面。公司统一印制部分店庆纪念品要求小而实用、漂亮大方,如带有店庆标志的签字笔、气球、打火机、帽子等,按桌发放。

抽奖方案:主题——“品全鱼宴、中大奖、游微山湖”

凡是于13日至22日店庆期间,当日当次消费满×××元以上的顾客均可以参加。每店设立一等奖×××名,奖励“微山湖一日游”,公司统一组织,中奖顾客食宿住行完全免费;二等奖×××名,奖店庆红包×××个,现金×××元;三等奖×××名,奖店庆红包×××个,现金×××元。

二、内部营销方案

内部营销是一项管理战略,核心是发展员工的顾客意识,在把产品和服务推向外部市场前,先对内部员工进行营销。这就要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企业之间双向沟通、共享信息,利用有效的激励手段。

1、在全体员工内部加强温情管理,要求每一位员工将所面对的其它员工视为自己的顾客,像对待顾客一样进行服务。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内部员工营销固定下来。

2、征文比赛。

内部员工征文:“我的选择——xxx鱼馆”

要求:1、题材围绕微山湖鱼馆所发生的事情,可以是工作经历、感想、看法、寄语等。

2、体裁不限。散文、杂文、记叙文、议论文、诗歌皆可。

3、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投稿。本次征文活动将评出一等奖×××名,奖金×××元;二等奖×××名,奖金×××元;三等奖×××名,奖金×××元。并进行集中展出。

3、成本节约比赛。

通过系列活动,对内部员工再教育,提高其的积极性。

三、产品营销方案

1、在推行传统餐饮的同时,推进情侣套餐、商务套餐、家庭套餐、孝心套餐等。如:情侣套餐可推出×××元、×××元、×××元、×××元套餐等。

2、绿色家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饮食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温饱,而是吃“绿色”,吃“健康”。绿色家宴的推出,无疑会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原材料使用上,力推生鲜类绿色食品;烹饪方式上结合现代人的消费时尚,使菜肴风味化、营养化;在家宴的菜谱上,注重菜肴的营养搭配,平衡膳食,满足人们的健康要求。强烈建议厨房部推出。

四、文化营销方案

1、借店庆11周年之机,向消费者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在目标消费者中的影响力。

策划如下:13日至22日店庆期间,设立大型宣传板,上面张贴公司的精神口号,微山湖风光图片,鱼宴的制作流程,各分支公司的图片资料,公司员工的寄语等,让顾客把“吃”当作一种享受,使顾客乐而忘返。

2、店堂现场气氛,包括灯光、音响、海报、pop等。

五、广告营销方案

在信息发达的现代社会,媒体无疑是吸引大众眼球的媒介。酒店根据不同媒体有不同媒体受众的特点,合理进行自己的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的定位,合理的选择媒体投放广告,不可片面追求覆盖率,造成广告的浪费。

作为公司本次店庆来说,一般选择媒体有《齐鲁晚报》一栏×××元左右,《济南时报》一栏×××元左右,电视可以上5秒、15秒广告,其次还可以在互联网上宣传(费用优惠)。

硬广告和软广告相结合,软硬兼施,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具体可为:店庆前两天一次,13日一次,18日一次。利用媒体整合,实现小投入,大产出。

五、店庆现场布置

一、所用媒介:

氢气球、条幅、公司吉祥物、大型宣传海报、宣传单、展板、pop(各种张贴画)、礼仪小姐、纪念品等

二、店庆时酒店外观:

氢气球带着条幅在空中飘飘欲飞;吉祥物热情向你招手;楼体外打出“11周年店庆”醒目标和优惠项目的大条幅,以及供应商的祝贺单位的条幅;进门处设置一个高精度喷绘的店庆告示牌;礼仪小姐发放公司店庆纪念品;整体呈现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营造出简洁又有品位的节日氛围,消费者从门前一过,就会被这种气氛所吸引。

三、店内景观:

服务员穿戴整齐,面带微笑,热情洋溢;总台服务细致耐心;地面光可鉴人;桌椅一尘不染;公司各种宣传资料随手览阅;灯光明亮柔和;音乐如高山流水;绿色盆景赏心悦目;顾客从进店时刻起,即能享受到一流的服务和视、听、触、嗅觉的全方位感官享受。进餐完毕,还可以参与抽奖,并赠送纪念品。

让顾客自始至终享受到xxx鱼馆一流的服务,留下美好的记忆。

六、费用预算

氢气球×××元

纪念品×××元

条幅×××元

宣传资料海报×××元

微山湖一日游×××元

内部竞赛×××元

广告费用1000×××元

合计×××元

七、效果分析

一、宣传造势,五店联合店庆,气势宏大,让消费者产生强烈的记忆感,引起良好的口碑宣传,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店内外造型富有人情味,服务周到,能提升目标消费者的本企业忠诚度。

三、通过服务比赛、征文比赛、成本节约比赛,能极大的增强本公司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和向心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餐馆活动营销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依附型;旅游小企业;发展特征

1引言

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是指依靠景区而生存、规模小、投资额和营业额也较小的旅游企业。风景区因为旅游服务的需要,促生了众多的旅游商品销售、土特产销售、餐饮、住宿、休闲等服务性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依附风景区旅游业而生存,服务对象主要是游客,我们称之为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1]。旅游小企业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在90年代获得了快速发展,2000年以来不断繁荣。2002年,在第二届旅游小企业国际研讨会上成立了旅游小企业研究小组,标志着旅游小企业研究已成为一项国际性的研究领域,研究地域从西方发达国家转向其他地域[2]。国外旅游小企业的研究较为成熟,研究范围较为全面,各种文献表明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旅游小企业的发展。在欧洲,中小企业在就业、创新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观点已被广泛接受,如何促进和帮助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小企业发展是该类研究的主要内容[3]。对于这类旅游小企业的研究有利于指导更多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立足已有文献,借鉴前人研究理论,将着重对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的发展历程、经营模式进行梳理,以期为薄弱的旅游小企业研究积累新的案例,为我国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研究作出贡献,为当地旅游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2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的发展过程

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发展过程与金刀峡景区发展历程息息相关,随着金刀峡景区的开发建设,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以下4个阶段:1998-1999年,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开始出现。1998年5月1日,金刀峡景区对外开放,外来游客对食、住、行、游、购、娱的需求增多,当地居民发现了商机,部分居民将自己的房屋开辟出空间供游客居住,接待水平还处在比较原始的状态,设施设备简陋,一些率先从事这项工作的居民从中得到了收益,收入显著增加。也有部分社区居民,挑担游动销售,出现旅游商店、特色餐馆的雏形。总的来说,这个阶段景区游客数量少,收入低,收入稳定程度也相对较差[4]。2000-2004年,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纷纷发展起来。随着景区各项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游客大量涌入,大批农家乐应运而生,由于自有资金有限,农家乐规模和档次受到限制,在旅游旺季依然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部分社区居民通过和景区合作,租赁景区竹楼从事旅游商店的经营。2005-2009年,农家乐建设出现高潮,出现争夺客源、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等恶性竞争现象,严重影响了游客体验,政府开始通过严格审批程序限制农家乐无序经营、盲目建设[5]。随着金刀峡景区客流量的增加,特色餐馆通过和旅行社签订用餐协议进行经营活动。2010年至今,农家乐数量保持在30多家,2014年政府组织成立了农家乐协会,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通过评星定级鼓励农家乐提高服务质量。特色餐馆和旅游商店分别保持在4家,分布于景区入口附近、景区内和景区出口处,满足游客旅游活动前、中、后的用餐和购物需求。

3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的类型及经营模式

3.1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的类型

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主要是利用住宅开展观光和销售地方特色工艺品、土特产,一些距离游览线路较远的房屋通过一定的内部改造,开展餐饮、住宿以及其他娱乐设施项目。从事旅游商店和特色餐馆经营的均为零雇工企业或微小型企业。旅游小企业早期为满足过夜游客需求而提供简单的食宿服务,随着旅游市场结构的变化,休闲度假市场比例增加,以体验农家风情的农家乐数量急速增加。根据调查,旅游商店、特色餐馆、农家乐旅游小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10%、10%、80%[6]。

3.2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的经营模式

3.2.1“公司+经营户”模式旅游商店提供满足游客需求的旅游商品,主要有旅游纪念品店、金刀峡土特产店以及售卖水枪、太阳帽、雨衣等外出旅行用品的购物商店。本地人主要从事传统工艺品、土特产品的经营,产品同质性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金刀峡景区公司通过统一规划、包装、建设与景区外观相匹配的特色竹楼,将房屋租赁给当地居民从事旅游商店经营活动。通过这种方式吸纳社区居民参与景区的旅游发展,充分利用社区居民闲置的资产、富余的劳动力、丰富的农产品,增加居民收入,丰富旅游活动,向游客展示真实的本土文化。同时,通过引进旅游公司的管理,规范居民的经营活动,避免不良竞争,推动景区旅游的健康发展,形成“公司+经营户”的经营模式。

3.2.2“旅行社+经营户”模式特色餐馆与农家乐提供的餐饮形成鲜明对比,虽然两者均为游客提供农家菜、农家味儿,但特色餐馆经营主要针对团队游客,一般与旅行社签订协议,主要接受团餐预订,偶尔接受散客用餐,形成“旅行社+经营户”经营模式[7]。

3.2.3“个体经营”模式农家乐是当地旅游小企业的主要存在形式,主要满足游客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方面的需求。通过调查发现,金刀峡景区依附型旅游小企业均为私营企业,家庭独立经营,且多为夫妻经营,雇佣少量当地居民,经营者既参与管理工作又参与一线劳动工作。当地居民将自家房屋按照农家乐标准进行修建,由政府审批,获得农家乐经营资格。居民是经营实体,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8]。在农家乐中,政府提供政策扶持,不提取任何费用,形成“个体经营”的独立经营模式。

4结语

餐馆活动营销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移动互联网 运营模式 营销模式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一、移动互联网的爆炸性发展

自从2007年苹果了iPhone系列智能手机,开创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短短的五六年便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影响。十年前的传统行业经历了互联网的冲击和改造,如今迎来了移动互联网更猛烈的冲击。今年,移动互联网设备的数量将达到5亿,手机网民将首次超越PC网民,移动互联网从数量和流量上都将全面超越互联网,预示着传统行业发展的全面转型。传统产业面临着互联网的冲击,移动互联网正在加速淘汰和改造传统产业模式,特别是餐饮行业,成为所有行业移动化的领头羊,在移动互联网普及方面远远超过其他行业,在最容易接受移动互联网的行业中,餐饮食品行业移动互联网普及率最高,占28%。

二、移动互联网改变餐饮行业的运营模式

餐饮业将成为移动互联网的最大受益者。2012年,艾瑞咨询的《科技如何改变餐饮》显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有外出就餐习惯的受访者中,99%以上有餐前搜集餐馆信息的习惯,50%以上在就餐前习惯查询优惠信息、口味特色、餐馆环境、地理位置和服务质量等信息。人们摇一摇手机就可以找到餐馆,扫一扫微信二维码就可以打折,传统的会员卡变成了存在手机上的虚拟卡片,移动互联网让人们的饮食消费决策变得立体而精准。人们就餐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都有很大的随机性,这也让移动互联网的随时在线特点能够发挥最大的便利性。移动互联网对餐饮行业的渗透不仅仅是在饮食信息如何更低成本、便捷、快速的传递给消费者,更多的改变在整个餐饮业价值链都在改变。运用移动互联网应用,消费者可以在进入餐馆前先点餐,团购等预付费业务可以实现先付费后付费,餐饮价值链条出现倒置。餐饮的营销从传统的口碑营销变成社会化媒体的立体口碑营销,这些已经让传统餐饮行业尝到了甜头。来自人们分享的真实感受成为更实用的评价。智能手机、手机应用、社交媒体让人们对就餐的真实分享全面而随时随地。首先,人们根据自己的位置,通过手机APP,比如大众点评、美团等寻找附近的打折促销的饭馆。然后,具体确定哪个饭馆就餐则依赖于人们的口碑,这些口碑来自于APP本身的用户评论,或者从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的推荐和朋友评价,饭馆的官方微博、微信也成为信息推介的一种渠道。接着,前往就餐的路途有可能依赖地图类应用,百度地图、谷歌地图、高德导航等公司地图应用会牌上用场。最后,在餐馆坐定后,可以查询哪些菜品属于大家的推荐菜,菜品的口碑同样来自于手机的社交媒体。当然,在点菜前或者需要结账时,消费者可以在手机上查询是否有团购或者电子优惠券,并在用餐中或结束后,点评该饭馆或者菜品,或者拍照分享。

三、餐饮行业如何借助移动互联网营销

民以食为天,中国作为美食大国,餐饮业一直是最受消费者欢迎的行业。但随着业内竞争加剧和房租、人力成本不断升高,也给餐饮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生存压力。如何在不增加店铺数量和面积的情况下扩大经营范围?如何能让自己的新菜品、新活动第一时间让附近的消费者或者老顾客知道?如何更好的管理会员并发挥会员的社交网络影响力?如何增加客流量和人均消费以及消费体验?这些问题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有了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解决方案:基于自有APP的O2O移动营销。

O2O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下,人们新的消费习惯和商家新的营销模式。对于消费者来说,O2O是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到线下,消费者通过APP获得商家信息,并获取电子优惠券或者通过手机支付提前购买商家的产品,线下去接受服务;对于商家来说,O2O是Offline to Online,即线下到线上,商家线下的促销活动和优惠券,通过网站后台发送给app消费者。APP就是链接消费者和商家的桥梁。人们通过手机APP寻找附近的餐厅,通过微博等社交网络搜寻其它消费者的点评信息、推荐和评价来确定是否去就餐,甚至关注官方微博、微信做进一步了解,特别是可以查询是否有团购或者其它电子优惠券,以及预定功能。进入餐厅,iPad代替了传统的菜单,餐厅的价格和菜式可以经常更改,订单一目了然,菜式不局限于图片并可融入视频,进餐完后还可以移动支付,非常方便。已经有相当部分大型餐企开发了该类app,如必胜客、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app,可以订餐送餐,赠送优惠券等促销信息,还可以查询就近的门店,并评论菜式。俏江南、湘鄂情等大型中餐企业,拥有餐厅预订、活动信息和个人中心等功能,能让消费者了解餐厅的介绍、经典菜肴推荐、门店位置、订餐电话等信息,并内置了电子菜谱和移动支付。这种营销模式对于中小型的餐饮企业更为重要,结合微信营销,可以更多的提高知名度,避免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情况。

餐饮企业需要开发自有品牌的app,服务于老顾客,通过手机建立会员体系,更好的记录分析会员的消费喜好,制作电子菜谱,让消费者通过手机就可以提前选择要点的菜,通过手机定位技术显示消费者附近的门店信息,并赠送电子优惠券,环保的同时也不会丢失和忘带,还可以分享转赠给好友,带来新的消费者,通过APP完成预付费、充值,在线购买等,实现餐饮企业的电子商务工作,开通社交媒体帐号,积极同消费者互动。如果做到这些,一定会稳定和促进客流的增加。

四、移动互联网点评成为餐厅的生死簿

10年前,餐饮业是一个很简单的行业。在临街的旺铺租下门面,在客流量大的商圈设置门店,就能够保证生意不愁。一些美食杂志和电视节目会不断推广各种好吃的店铺做推广,然后,餐厅点评网站开始兴起,每个人都可以对餐馆进行点评,现在,一切都将被移动互联网颠覆。

餐馆将迎来一个APP点评的新浪潮。每一天都会有消费者在餐馆里消费后点评。得益于网络连接状况的改善,3G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餐厅开始提供免费的WiFi服务,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和平板电脑通过移动互联网向社交网络分享更多的点评信息。餐馆需要意识到这些点评信息的来源是来自四面八方的,餐馆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用“车马费”收买评价者,因为点评平台是开放的大众的,消费者现在可以在多个点评平台跟数以千计的人分享他们的点评,而且是随时随地。餐馆要避开糟糕点评的唯一方法,就只能是烹调出更美味的食品和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样它们就能获得前所未有的好口碑,相反,如果你有一个恶评,也会导致营业额的恶化。点评好的餐厅客流越来越多,点评差的餐厅则门可罗雀,移动互联网的二八效应也作用于餐饮业了。另外,人们都喜欢分享美食的图片。现在很多人在就餐前一定要给美食自拍留念,这些高清图片如果处理得当,能成为餐厅最好的点评和免费推广广告。餐馆也没有办法知道何人何时在他们餐馆拍下了某张照片,所以唯一真实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地让食物变得更美味,服务更加到位。

(作者: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移动互联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