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岗位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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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2006年起,用5年的…

学校财务岗位工作计划(精选5篇)

学校财务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2006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6.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

8.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9.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2006年拟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2007年至2010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0.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12.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14.“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5.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16.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7.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18.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学校财务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摘要:会计定期轮岗制度作为财务工作管理的一种手段,能够避免财务人员因长期处于一个岗位工作而产生不思进取的心理,对于高校财务人员来说,对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有一定的帮助。本文通过介绍定期轮岗制度对高校管理的重要作用,指出了在高校财务管理中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的弊端,并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 :定期轮岗制度;高校;财务

一、对高校财务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制度的作用

(一)使高校财务人员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会计工作处理是业务操作与分析判断同时进行的过程。因此,财务业务分析判断与财务岗位业务操作的重复次数决定了财务人员对财务业务操作的熟练度。正确的分析判断,有利于财务业务操作过程的顺畅进行,提升操作人员自信心,提高其业务操作能力及操作效率,但由于对会计业务处理的全过程缺乏详细的了解,很容易被人利用。实行高校财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可以使每一位高校财务人员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能够使其技能得到全面发展,减少操作失误次数,避免不良后果的产生。

(二)使高校财务复核机制发挥实效

财务复核能够发现和纠正财务业务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行为,使资料保持可靠性。它贯穿于整个高校财务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是高校内部财务控制的重要内容。复核机制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应用广泛,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财务业务中错误的出现。但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执行人员只是将财务复核作为一道程序随便走走过场,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使得工作中产生的一些财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通过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可以使复核机制重新焕发活力。因为在财务工作轮换中,工作的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每个人职责明确,会主动进行复核;轮换工作后,接手的财务人员为保持先前工作处理的一致性,会对工作进行复核和了解,这样一来,自然而然就强化了财务复核机制。

(三)强化了高校财务监督职能

高校财务人员的相互监督能够保证财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高校财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建立健全一方面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而且能够带动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使其在以后的工作中配合得更默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从另一方面来说,对贪污、舞弊等行为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高校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等基本财务制度,为高校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保证制度在高校内部的贯彻执行,确保高校财务人员的监督独立性。

(四)有利于防止高校财务内部腐败现象的发生

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系统本身具有严密性与保密性,但由于部分财务人员相互勾当,利益关系网中的人员互相掩护,为彼此提供捷径,使得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系统丧失了本质性。关系网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稳定的人事组织环境。实行财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可以有效地打击这种行为,打破利益的关系链,降低关系舞弊行为的出现,防止高校财务内部腐败现象的滋生。

二、高校财务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制度的弊端

(一)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不连贯

高校财务岗位的设置有其特殊性,每个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各不相同。因此,高校财务管理实施定期轮岗制度不应是简单、随意的,应循序渐进,保证计划的有序性。

(二)产生不满情绪及不稳定因素

高校财务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容易给财务人员带来心理压力,使之在心理上产生不良情绪。对业务水平较低的财务人员来说,其本身业务水平不高,再加上轮换的新岗位带来的压力,使其容易对不熟悉的新工作产生挫败感,从而导致工作状态不佳,影响其工作效率。工作岗位因其业务的不同,工作繁忙程度也大不一样。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有的员工工作轻松,有的员工工作繁忙,大部分员工都不会选择繁忙的工作岗位。因此就会导致调往工作岗位繁忙的财务人员产生不满情绪,降低其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降低工作效率

财务人员在轮岗前必须先进行工作交接,在这过程中,势必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及工作精力,影响工作的开展;交接工作后,对新岗位的工作环境以及工作业务势必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会导致工作进展变得缓慢,降低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

三、对高校财务人员实施定期轮岗制度的建议

(一)设置科学的岗位轮换制度

为确保轮岗的有序运行,建立科学的岗位轮换制度很有必要。首次应确保部门之间职责分明,合理分工。各岗位间需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其次应确定好轮岗岗位的排序及间隔、岗位交接时间的长短等,制定合理、科学的交接计划,确保交接的顺畅有序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岗位轮换的时间应根据各个岗位的特殊性进行合理安排,并形成有效的制度;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岗位,应安排一定的适应期,确保交接人员对该专业技术的熟悉度,且轮岗时间应保持稳定,不应太过频繁。

(二)加强高校财务人员培训力度

高校需加大财务人员培训资金的投入,分批次按照计划选派优秀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会计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鼓励人员自学,鼓励与支持财务人员参加日常培训,并对通过会计考试并拿到专业资格证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定期开展岗位技能比赛,提高财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确保财务人员对各个岗位的专业知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岗位轮换做好准备。

(三)完善财务工作交接

保证会计工作的连贯性是防止在交接过程中出现财务混乱、资料丢失等现象发生的关键环节。轮岗人员在进行财务工作的交接时,应认真谨慎地办理好交接手续,将轮岗前未完成的工作项目详细告知接手人员,对于比较重要及机密的工作项目,应事先做好工作记录,交由接手人员处理,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对于一时难以处理的工作项目,应当说明情况,由移交人员负责书面材料的书写,并交接。

(四)明确财务人员轮岗去向

应根据高校人事部要求,对财务人员的轮岗去向有一个明确的记录。应根据财务工作岗位的性质,分层次分批次进行轮岗交接,每次轮岗人数应有一个确定的控制量,并明确轮岗年限和轮岗时间,从而保证高校财务队伍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何金龙.试论高校财务人员定期轮岗的利弊[J].商业会计,2013,(8).

[2]朱敏,吴新刚.对教师轮岗制政策真现象的反思[J].教学与管理(中学版),2011,(8).

学校财务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人员;能力框架;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8-0281-03

高校财会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会人员肩负着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职能。近几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理财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校的办学资金从原来政府拨款的单一型转化为以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多元型,高校办学资金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济行为市场化、后勤保障社会化等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高校财务关系更加复杂,财务管理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高职院校的财会部门不仅承担会计核算职能和财务监督职能,还要承担参与学校的战略制定、资金筹集、财务风险控制等职能,这就对财会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高职院校财会人员队伍的现状

高职院校大多从中专升格而来,系行业举办的事业单位。目前浙江省公办高职院的管理体制是财政厅管投入、支出,教育厅管业务,行业管人事,人权、事权、财权三权分离。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普遍没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重视,总体来看,高职院校财会人员素质偏低,执业能力不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化。

为了了解和分析高职院校财会人员队伍现状,我们对浙江省20所公办高职院、3所民办高职院的会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并走访了5所高职院,参与调查的人员年龄、职称、学历、岗位分布情况比较均衡合理,高职院校大多数财务会计人员具备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并自始至终从事财会相关工作。绝大多数人员所学专业为财会类专业。

通过调查问卷分析,结合实际走访了解,我们认为近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会计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漏,具体表现在:

1.注重财会队伍建设,但各层次财会人员能力需求意识薄弱。由于自身缺乏对能力问题的认识,所以部分会计人员认为经验就是能力,就是财富,并以此作为资本,而很多会计人员的经验是依靠大量重复性手工作业和时间的延续堆积而成的。

调查所涉及23所高职院校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比例为100%,并且所有的软件都具有项目管理与预算管理模块。可见高职院校很重视信息技术对财务会计工作的促进作用,并且不再局限在传统的以计算机代替手工处理日常工作的财务会计职能,开始探索兼有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会计电算化管理信息系统。

分别有92%的被试学校对财务人员岗位设定岗位说明书或有类似形式的岗位说明文件。从而使得认为对自己岗位职责的了解程度:很清楚、比较清楚、一般的人员比例分别为56.7%、40.4%、2.8%。可以看出高职院校财会人员对岗位职责的分工与细化工作做得比较踏实。

对有拥有的会计类或相近专业证书的调查中,106人拥有会计上岗证,占总被试人数的75%,比例偏小,说明持证上岗的原则还没有得到充分贯彻,另外,5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两人具有注册税务师证,3人具有内部审计师证书,拥有相近证书的人数很少。

岗位基本业务知识,财会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知识各层次人员掌握普遍较多。越是高层次的财会人员掌握的基本知识类型越丰富。但有些基本知识,如管理学知识,教育管理知识,信息化知识各层次财会人员掌握比例普遍偏少。

财会人员应具有的最重要的素质中,诚信可靠被选择104次,专业胜任被选择71次,对自身素质的评价,10.1% 的被试认为亟待提高,6.5%认为一般,难以满足现在工作,51.4%认为一般,能胜任工作,13%认为综合素质好,实际工作中需要不多,13.8%认为对实际工作很有帮助。在工作技能的获取方式上,工作习得与学校教育培训占大多数。能够看出诚信可靠与对专业的重视的多数财会人员的共识。高职院校大部分财会人员认为自己的基本素质普遍能胜任工作,但仍有很大部分扔亟待改进提高,其中多数为初级、中级职称财会人员。

2.学院层面对财会管理的重要程度开始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还没有上升到战略的高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没有进入学院决策层。通过调查发现,50.3%的财务人员认为学院不够重视财务会计人员的发展。82.9%被访高级会计师享受副教授待遇;52.6%的高职称会计人员在学校兼课;44%学院涉及资金安排的项目决策总是请财务处长参与论证,29.8%学院涉及资金安排的项目决策经常请财务处长参与论证。财务人员在学院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制定中作用上,47%认为作用一般,21.3%认为属于执行部门,基本没作用。可以看出高职院校的学院层面对财会管理的重要程度开始有了一定的认识,但还没有上升到战略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财会人员的工作强度普遍较大,被访的高职院校,平均学生与财务人员比908∶1,教师与财务人员平均比 48∶1,少数学院学生与财务人员比超过1 000∶1,教师与财务人员比超过100∶1。41.4%被访人员认为工作强度很大,47.8%认为工作强度较大,10.7%认为强度一般。44.8%的人员兼任其他岗位;30%的被访人员认为导致工作强度大的原因是管理体制不健全,63.5%的被访人员认为,工作强度是由财务管理工作性质造成的。19.2%的被访人员认为主要是人员不足导致工作强度大。认为工作强度大是因为自身业务水平不高导致的比例为13%。可以看出,高职院校财务会计工作强度普遍较大,一兼多职、管理体制不健全、工作性质,自身业务水平不足、人员不够都是其原因。

3.财会人员具备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成长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现在所从事的财会行业的评价:7.9%的被试认为不满意想转行,14.8%不满意但还是一份工作,66.4%基本满意,10%非常有成就感。说明高职院校的财会人员对会计岗位满意程度是比较高的。对最能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内容中,46.7%的财会人员认为更多的培训、学习机会是最能调动积极性的因素。其次是物质激励和岗位晋升。

关于财会人员个人发展方面:只有10%的财务人员对今后职业规划有明确目标,28.8%想过,但不明确,12.23%没想过。2.87%的被访人员满意目前拥有的晋升机会,可以看出,高职院校财会人员在个人晋升、考核奖励、职业规划方面所考虑的问题较为模糊,还没有形成一个便于操作的个人可持续发展体系。

在具体的学历晋升、职称晋升方面,只有27.3%的被访人员满意当前的财会人员再教育的培养力度,只有29.6%的被访人员对当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机制感到满意,在对会计人员的培养上,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有35.5%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高职院校的财会人员有一定的培训考核。高职院校的财会人员对每年的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但是对每年的继续教育,只有48.9%的被试人员认为效果一般,5.8%的被试不满意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工作,他们多数认为培训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学习效果不好,内容缺乏吸引力。

二、高职院校财务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方案

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利用各种切实有效的办法,充分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改善人力资源的组织和管理。使人力资源处于最佳状态,发挥他们的最佳智慧,基于上述高职院校财会人员的能力框架,我们要在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诸多方面进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具体实施如下:

1.提出分层次的会计人员准入标准,创建学习型组织。分层次建立准入标准(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员的准入标准分别为获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可以规范财会人员岗位转换行为,规范“部分会计人员半路出家”的行为,从而切实保障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可以规定“高职院校要想担任相应的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知识培训合格证书。会计人员要想担任相应的教学工作,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应职业证书”。这种灵活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的建立,打通了学院各类人才之间的交流渠道,实现有计划的岗位轮换,最终培养出复合型人才。

2.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在未来的高校财务管理中,传统的会计观念和会计模式已不适应时展的要求,对包括知识资本在内的总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管理,需要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和超前性,用管理有形资产的传统手段是难以适应的,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的新的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为了更有针对性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能力素质,学院和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的专门针对会计从业人员展开自愿性后续培训和强制性后续培训。由于高职院校多数为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只有一所所属高职院校,主管部门在会计人员培训的问题上没有像企业会计这样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方面需要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从丰富个人知识结构、拓展视野的角度,学院应当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以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自愿性后续教育,给会计人员一定的自去实现他们自身的发展,允许他们以更有效的方式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另一方面,对具有准入资格的会计人员除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参加相应学时的会计业务培训以外,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学院自身应分别针对初、中、高级会计人员组织不同强度和不同内容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进行约束。

3.建立完善会计人员尤其是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体系。我们要重视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逐步形成并建立一种科学、公平、公正的有效机制,充分挖掘、培养这类高精尖会计人才。进一步加大正教授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力度,完善高级会计人才的评价机制。初步形成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教授高级会计师“阶梯式”考试评价体系;提高了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含金量”,使得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级会计人才脱颖而出,以高职院校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

4.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能力需求意识和能力素质水平与领导者的重视程度密切相关,如果领导者决策科学,重视加强财务管理,把财务信息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会计人员能力素质的要求就会比较高,比较重视,那么,会计人员也会有很强的能力需求意识,也会非常注重自身能力素质的提高;相反,如果领导者素质较低,决策不科学,那就会对会计人员起到很大的消极影响,不利于会计人员需求意识和能力素质水平的提高。另外,财政厅、教育厅、上级主管部门应发挥应有的作用。

5.完善激励晋升机制。财会人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必须依靠各项规章制度来保证。然而,高职院校目前普遍存在的会计人员成长激励机制没有充分调动会计人员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因此,应当完善现有的成长激励机制,对会计人员施以适当的压力和动力。对在资产运营、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会计人员,可以结合学院的实际,不仅授予他们各种荣誉称号,还要使他们的收入高于部分负责人,使得会计人员的创造和贡献得到学院和社会的认可。通过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评价和奖罚制度,将会计岗位资格、聘任专业职务、提职、晋级与精神奖励、物质奖励有效结合起来。

6.通过轮岗,岗位继任计划,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手段,实现财会人员的梯队人才发展。在财务会计本岗位任职者正常任职的情况下,着力发现并培养本岗位后备人选,后备人选一般来自于下一级岗位,它是作为本岗位的储备干部,并非取而代之。在发现并确认继任者的情况下,结合学院财务会计人才发展与培养的规划,给予后备人选更多的业务辅导、重点管理沟通和培训机会,使后备人选得到更大的提升,从而具备担任上一级岗位的资质和能力,从而形成人才梯队。高级会计人员要对下一层次人才进行定期的一对一沟通,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前景及努力方向,对其起到引导作用,了解他们的发展状况。初级和中级会计人员则通过在各岗位的轮岗,认识自身的问题,挖掘潜力,提升和发挥潜力,每个财会人员都可以全面经历熟悉学院管理及会计业务的各项事务,从而实现财务会计人员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宏,张巍.企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与会计人才评价研究[J].会计研究,2007,(4).

[2]刘玉延.中国高级会计人才职业能力与评价机制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4,(6).

[3]夏云祥.《学记》培养人可持续发展能力思想浅析[J].株州高等师范学院学报,2004,(1).

[4]黄少云,王建升.论当代大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5]许萍.会计人员能力框架问题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6:4.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题研究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读[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学校财务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1.1高校财务管理缺乏风险意识

很多高校都还存在着“吃大锅饭”的现象,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进而使得高校有限的教育经费难以满足改善教职工生活福利、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而高校为了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学校硬件设施建设,会想尽办法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来改善办学条件。但是有相当一部分高校还不能正确认识银行贷款,认为银行是国家的,学校也是国家的,盲目上项目、盲目贷款征地,给高校的财务管理造成了许多的隐患。

1.2高校内控检查还不能满足管理需求

从目前来看,很多高校每年都会开展一次或者多次内控独立评审和内控综合评审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但是效果却不太明显,主要原因有3点。第一,内控检查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很多高校还没有建立起专业化内控评审队伍,检查人员大多不是专门从事内控工作的,仅仅接受过一些短期培训,对于内控检查评审把握不足,也不太熟悉内控制度。第二,对于内控检查结果过于看重,尤其是对于检查分数互相攀比,这样一来,往往就形成了外部审计问题较多,但是内控检查分数却较高的怪现象。第三,目前的内控检查存在问题,大多数高校在进行内部控制检查时,由于人员、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很难检查到相关流程控制点业务内容,而往往只是对于一些程序化问题进行检查,这样就很难发现高校的实质漏洞和内控重大缺陷。

2、新形势下如何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2.1确立财务管理在高校中的地位

制度管理是现代管理最主要的特色,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就在于确立财务管理在高校中的地位,而地位的确定应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来实现。一方面,建立健全高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既能使财务制度满足高校的发展需要,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统一;另一方面,能够让高校财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解决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制度缺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领导不能简单地把财务管理工作理解为单纯的后勤服务工作,也不能把财会工作理解为记账报账,而是要视为整个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保证,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基础和在学校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工作,是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守护者。

2.2注重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必须要注重技能培训。①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培训内容要实在具体,培训人员要按时到场、培训时间要落实到位,力争通过培养使高校员工的业务素质上一个档次。②培训应该具有广泛性。应该对培训内容进行合理设置安排,要兼顾财务管理的各种知识,要让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尽量多掌握一些技能和知识,成为“多技型”“复合型”的人才。③细化人才培养计划。高校应该结合财务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晋升计划、再教育计划、人才引进计划以及培训计划等。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既安排员工外出参加各类培训班,也要邀请专家学者到单位、到岗位上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④为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建立科学的激励和评价考核机制。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的高校现行的绩效考核体系都没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而定量评估能够大幅度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便于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正确评价。笔者认为定量评估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该详说明每个岗位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评价、岗位条件、工作职责等;第二,量化考核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廉、绩、勤、能、德”;第三,详细分解“廉、绩、勤、能、德”,将分解项目制定为相应的评价标准;第四,根据财务管理人员不同的行政职务来制定相应的分值标准,即按照普通员工、一般干部、中层干部、主要领导来设定标准分值,总分为100分。对于那些评价考核长期低于60分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找其谈话,要求其整改,若还是屡教不改,则应该予以处罚(待岗、淘汰),扣发绩效。这种评估方法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工作人员的绩效,优化配置岗位人员。

2.3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

首先,高校教师所承担的各项横向、纵向项目都必须通过学校有关部门的审批,并且签订相关的科研合同。其次,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决算、预算的管理。在申请科研课题时,课题负责人就应该多咨询学校财务人员及科研管理部门,结合课题研究的需要来合理编制课题预算,在课题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情况执行报销制度,以此确保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再次,为了有效地确定出科研支出的合理水平,应该要对全额成本核算制度进行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协作研究支出、项目管理费(间接费用)和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是指修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外协测试化验与加工费、设备费、人员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事务费、燃料及动力费、材料费、信息传播费、文献查询费、出版物版面费等一系列实际在课题研究中耗用的、能够将其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协作研究支出是指将部分课题研究工作委托给其他人员或者其他单位完成所产生的各种支出费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协作研究支出必须要经过高校各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批,支出费用的划拨统一由财务部门来办理,避免出现借协作之名而行挪用科研经费之实。项目管理费(间接费用)是指学校为了支持课题研究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仪器设备使用费、房屋占用费等。应该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或者高校的具体规定来合理计提项目管理费(间接费用)。

2.4实现内控与财务稽核有机结合

学校财务岗位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贫县”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解决当地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09年拟为我省“国贫县”招聘特岗教师400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保持相同或相近。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本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乡镇学校间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我省成立陕西省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市应成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由教育局牵头,人事、财政、编制部门积极配合,负责制定本市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组织招聘工作、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政府应由主管县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在县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特岗计划”办公室,分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要亲自参与该项工作,就业指导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毕业生推荐和派遣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25日前,各市应将辖区“特岗计划”实施县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分别报省级四部门审查备案。经省级四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负责于6月26日前通过http://snedu.省略和http://teacher.省略向社会信息。

(二)自愿报名。各市应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服务志愿,时间截止7月5日。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配合做好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7月6日至7月10日,各市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严格进行资格初审。

(四)公开招聘。7月10日至25日,各市教育局会同市人事局按照公开招聘的办法开展招聘工作,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

(五)集中培训。7月20日至8月5日,各县教育局应根据本市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六)资格认定。鉴于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教师资格和数据处理时间一般安排在春、秋两季的实际,此项工作由各地先行提出实施方案。如需组织教师资格理论知识考试,请各市务必于8月15目前提出申请,以便及时安排。

(七)签订合同。7月20日至8月10日,各县政府应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结合其参加培切情况,与申报本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09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4);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e非师范教育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要求)等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备案。8月10日至18日,各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将“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省级四部门。8月底前,省教育厅下发聘用《合同书》,并将招聘结果报教育部、财政部,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核拨2009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八)上岗任教。8月中下旬,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县报到,赴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县之前,各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特设岗位受聘人员服务期满后,各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和个人表现,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留用工作,同时鼓励他们自主择业。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县应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择优正式聘用,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受援学校、所需学科及具体人数,并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督促有关市县按标准足额发放,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省特岗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负责对“特岗计划”实施县需设岗位数额及教师编制进行确认,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并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县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各市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市级各部门要根据省级四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主要负责“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各县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底以报表形式将本月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其他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

各县政府要拿出具体的落实意见,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如有变化,应及时据实报告;要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