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报账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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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明确委托方与方的权限 村级财务是在村民委员会授权下的财务管理。在《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基础上村民委员会与中心签订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方及方的权利与义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村级进行会计核算、办理资金结算、实施会计监督等。 三、设置必要的…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精选5篇)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遵循五权不变

村级财务制从法律上讲,是一种委托行为,就是会计服务机构受村民委员会的委托,代村集体记账、做账及进行财务管理。因此,推行村级财务制,要在五权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即村民组织的财务管理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财产处置权不变、委托双方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

二、明确委托方与方的权限

村级财务是在村民委员会授权下的财务管理。在《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基础上村民委员会与中心签订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方及方的权利与义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村级进行会计核算、办理资金结算、实施会计监督等。

三、设置必要的账户及工作岗位

中心要在银行开设村级代管资金账户,并设置审核员、记账会计、资金会计三个工作岗位,资金会计最好由零户统管的资金会计兼任。对各村实行审核报账制,各村不设专职的会计岗位,从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委员中指派1人担任村报账员。

四、制定规范的操作程序

(一)账务处理程序。各村报账员每月定期到中心报账,将合法的收支凭据交中心审计员审核盖章,填制《乡(镇)村级财务报账单》两份,双方各持1份。除按规定应发放给村民的专项资金外,村级报账原则上只允许使用税务发票、财政票据、农经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白条和花名册等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据。中心记账会计依据各村报送的凭据登记总账及明细账,村级报账员只登记明细账和辅助账,由中心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一式三份,中心、村委会及其主管部门各持1份。年度终了,中心将各村财务会计档案集中管理。

(二)资金收支划拨程序。村级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开支计划下拨。各村的收入一律先到指定的银行填写《现金进账单》,缴入村级代管资金专户。支出由村月初编制用款计划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再由报账员填写《村级用款申请表》,经中心审核通过后,由资金会计办理划拨手续。每月核定每村的备用金,以便日常开支。

(三)资金开支审批程序。中心对村级开支执行先收后支、先批后用、先审后入账的办法。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村主任、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的审批权限,村级的公益事业集资和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重大经济决策,要由村民代表大会审批通过后依照有关决议和上级政府有关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规定执行。

(四)资金管理约束程序。取消村级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的所有资金账户,由中心为各村开设一个村级代管资金专户进行核算。各村应在资金会计处预留付款印鉴,划转资金需在申请单上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报账员印章,不得透支资金。

(五)民主理财程序。各村成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定期办公,监督村级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审批资金开支。收支单据需经过四签一审的程序方可入账,即所有收支凭证先由经办人签说明性意见,然后由与收支有关的人(可以见证收支事项的其他人)签证明性意见,村财务主管领导签肯定性意见,村民主理财小组签监督性意见并盖民主理财章,交中心审核入账。

(六)财务公开程序。中心每月同村级报账员对资金余额进行对账签证,在《村级财务公开栏》上公布各村资金余额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各村监督。各村每季度末依据中心提供的财务报表,编制《乡(镇)村财务公开工作底稿》,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在公开栏上公开。

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收入管理制度

村级所有收入,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取得收入时,各村一律由村会计开具省统一监制的集体经济结算凭证,各村在取得收入资金3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上交村级专用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私分、挪用或者拖欠收入款项,不得坐收坐支,更不得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不得借其他名义保留现金,不得公款私存。各村委会必须设1名报账员负责本村财务工作,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票据由村报账员一人领用、保管,非报账员代收各种款项的,应在收款后三天内向报账员结清。非特殊情况其他人员不得经手现金及银行业务。

支出管理制度

1、村级日常开支采用备用金形式,现金存量不得超过3000元。现金支付后未及时报账核销,超出上限的,不得再提取现金。村与外单位发生的经济往来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以现金进行结算,确需现金结算的,须附情况说明并村两委成员签字同意。

2、各村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日结月清,超过三个月的不予入账。较大项目工程的结算应在完工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结清工程账务。上一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办结财务手续。村干部领取的公款购物办事,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账,凡支出发生后二个月不报账的,无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审批报销。

3、经批准后的基本建设支出,必须附有工程合同和结算清单,对重大工程项目还须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预决算报告书等。

审批制度

1、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规范的原始凭证。自制凭证统一使用付款单,工资报销单,原始单据要统一实行“五签”(经办人、证明人、村主任、村书记签字;并注明用途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会计不得入账,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付出发票,会计、报账员有权要求补充更正,另外对所有开支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律凭正式发票报账,不得以便条报账。严禁将报销项目化整为零,申报审批。

2、金额2000元以下的各项支出,由民主理财小组盖章认可,村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报销。

3、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需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共同审核认可,村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报销。

财务档案管理及报账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各村报账员应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及保存各种经济合同。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各村所有开支均实行集中报帐制,每季度报一次帐。每季度次月15-18日为集中报帐日,此前,各村要组织村理财小组对本期收入和支出原始凭证审核签字并整理好,报帐日,报帐员将所有票据送乡财经所审计合格后入帐,审核不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入帐,同时盘点现金、存款余额。对未按时报帐的村,记入村主干年终绩效考评。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各村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为5-7人,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月23-25日为各村理财日。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村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2、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工程招标方案与实施情况、资产处置方案、对外签订合同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财务;办法

中图分类号:F30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029-1

1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涉及到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直接影响到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在对部分农村财务审计中,我们发现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下8类问题:一是工程承包不民主,预决算制度未执行;二是收入不入账,贪污挪用公款;三是白条报销,手续不全;四是报账员白条抵库,库存不实;五是以收抵支,收支均不入账;六是多人审批,且超越权限;七八是开支不合理,缺乏监督;八是结报账目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

2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办法―农村财务

农村集体财务是涉及农村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性问题,管好财务是各级农经部门的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农村财务委托,就是乡镇农村财务机构在保持村委会、村民小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向村委会、村民小组提供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服务。农村财务委托制,就是村委会、村民小组依据法定的程序,委托财务机构对本村的财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的一种制度。其具体内容为:

2.1 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

实行农村财务制度,保持四权不变,即村资金所有权不变、收益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资金属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截留、挪用和私分,不得阻挠资金所有者的合理开支。

2.2 创造两个基本条件

清理村级财务,做到账清、钱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这是实行农村财务的首要条件。其次是创造有利的办公条件,包括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的硬、软件建设。

2.3 实施三项改革

一是改乡镇农经站单纯的财务管理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强其服务监督职能。乡镇农经站是乡镇主管村级财务的职能部门,通过与村级签订财务委托协议书,具体村级的财务工作。乡镇农经站设财务会计、稽核和总出纳(统称会计),业务上接受市农经局的指导。各村设报账员一名,由村文书或具备报账员条件的其他村干部兼任。农村财务人员(包括会计、村报账员和农村其他财务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二是改村社单独建账为乡镇农经站分村社建账,按要求审核、接收村社的财务单据,分村社组织会计核算,按时填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榜,组织财务公开,接受财务查询。三是取消村社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和活期存折,村社货币资金由乡镇农经站代管,专户存储。村社现金开支实行备付金制度。备付金由村报账员管理。报账员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代管资金)日记账,按时将审核后的财务单据交乡镇农经站审核、做账。

2.4 加强五个统一

一是实行收据专用、统一管理制度。由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专用收据,收据由村报账员凭证明到所在乡镇农经站领取,未用的收据和已用的收据存根要及时交回乡镇农经站备查。二是村社所有资金都必须统一纳入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三是统一交接单据和做账、报账时间。村社每月定期将按程序审批的财务单据交乡镇农经站审核、做账,乡镇农经站将审核后的财务单据按程序和要求做账,每季度末按要求计算出季度余额,编制会计报表,按要求填写《财务公布榜》,交村报账员张贴公布。四是统一财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乡镇农经站根据统一的公开内容和时间,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督促各村财务公开。五是统一建立会计档案,本着“一村一柜”、“分类立卷”的原则,由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村社财务档案。

2.5 建立四项基本制度

一是严格会计报表制度。按季度结账,编制村社科目余额表和集体收入支出明细表;年终编制村社收益分配表和资产负债表。各种会计报表应一式四份,乡镇农经站、乡镇财政所、村委会和村社会计档案各存一份,乡镇农经站汇总上报市农经局。二是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社成立集体资产民主理财小组,由广大村民民主推选5-9名有议事能力、思想素质好、有正义感的村民组成,并报乡镇农经站备案。其职责是:参与村社财务计划制订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审核财务收支。三是实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社集体财务开支审批程序是:财务开支单据由经办人签字、村社长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交村报账员报账,由报账员交乡镇农经站审核、做账。金额较大的财务开支应先提计划、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后实施,具体金额由乡镇农经站确定。四是实行财务审计制度。实行村社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制度,村社主要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资金定期专项审计制度。对村社或多数社员反映较大的财务问题,要及时查清。

2.6 实行会计电算化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今天的现场会是根据“三个代表”精神和上级要求,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围绕全面推行村账乡(镇)工作这个主题,交流经验,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部署工作。刚才,乐成镇、蒲岐镇、岭底乡领导分别介绍了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经验,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是值得各乡镇学习借鉴的,明确地讲,是我们下步要做的基本模式、样板。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沿袭了三十年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统一经营、统收统支”的集体财务管理体制被打破,财务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手段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的强烈呼声和农村工作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村双委换届之后,农村量不断增加,主要反映财务不清、处事不公、办事不力等问题。前一阶段,乐成、蒲岐、岭底三乡镇从实际出发,开展了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从这三个乡镇的实践来看,乡镇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对于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对于深化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用改革的思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我们的党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党,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建立以后,村里的所有开支都将通过“中心”反映出来,这样就有利于乡镇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运营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把更多的资金用到农村建设、管理和服务上。通过改善农村环境、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从而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服务,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可以大量精减财务人员,减少费用,减轻村级集体经济支出的压力,有利于从制度上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据统计,全市可减少财会人员多人,按年人均费用元计算,一年可减少支出多万元。

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能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使广大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了实现。同时,将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传统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由于制度不严,监管不力,财务管理的漏洞很大。一些村的集体资产实际上成为“全体村民所有,少数干部使用,个别领导占有”,群众意见很大。少数村干部为了自己用钱方便,出现了换一届班子换一任会计甚至换几任会计的现象,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财务管理严重失控,贪污、挪用、挥霍浪费、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村级财务问题也不断增加。据统计,去年纪检机关接受农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有件,直接举报村级财务问题的就有件,占量的;今年月,农村件,其中举报财务问题的有件,占量。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建立后,“中心”财务人员可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村里的每一项支出除了继续执行一支笔审批之外,必须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核准,“中心”才能给予报销。村干部除了制度规定的权力以外,没有其他特权,从而杜绝了贪污、挪用及不合理支出的现象发生,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需要。

我市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而用现代管理手段管理经济是现代化建设对经济管理工作提出的内在要求。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业务电算化等现代管理手段已普遍应用到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但村委会在财务管理上仍然沿用过去传统的手工操作手段,效率低下,质量不高,与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很不相适应,加快推进会计电算化工作迫在眉睫。从我市的现实情况来看,农村财务队伍普遍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业务水平较低的状况,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强,集体经济薄弱村还占一定比例,因此要全面推行会计业务电算化并非易事。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可以选配那些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财会人员到“中心”来工作。通过配置好电脑等电算化设备,从而实现村级会计业务电算化的目标。“中心”的建立,会计业务的电算化管理,可以保证村级财务定期向村民进行公开,使村民及时了解村里的收支情况,更广泛地参与村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行使民利,推进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版权所有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是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财务管理这个重点,按照“统一规范、进笼管理、强化预算、避免暗箱、提高透明”的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推进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首先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电视、报纸、黑板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发动群众,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把建立“中心”的目的、意义讲深讲透,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村干部的思想。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即“五个统一”是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建立以后,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权保持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保持不变,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权保持不变;“三个不准”是乡镇政府和“中心”绝对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违者一律追究责任。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疑虑,增强改革、发展的意识,积极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确保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版权所有

(二)清理财务,搞好审计。抓好村级财务的清理和审计,是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在村级财务账册移交“中心”之前,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和审计。在具体方法上可采取先由各村自查,然后再由乡镇农经站进行审计、核对。自查工作要在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参与下进行,各村都要成立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的村级财务清理小组,集中时间对村委会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财产物资等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清理审计后,要把清理审计的结果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清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财务账册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要通过这次村级财务进“中心”,把党员干部借用村集体资金收回来。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财务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建立。要明确财务清理的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引起群体性闹事、上访等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选配人员,搞好移交。选配好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保证“中心”优质服务和高质量、高效率运行的关键。各地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强,业务熟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有会计专业职称的人员选配到“中心”财会工作岗位上来。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选配好“中心”财会人员:一是可以从现有村会计队伍中挑选那些年轻有为、业务熟练、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会计到“中心”工作;二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现有乡镇干部中挑选一些熟悉财会业务的同志到“中心”工作;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配备“中心”工作人员要体现精干、高效,一般按照至个村配一名财会人员原则进行配备。要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中心”建立后,市里将统一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落实好办公场地,通过政府适当补一点,各村自己出一点的办法,落实好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好电脑、档案柜等必备的办公设备以及防盗、防火、防潮设施。在此基础上,及时办理财务账册的移交工作。账册移交要在乡镇分管领导的监审下,在“中心”负责人、村财务负责人、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三到场的情况下,由移交人和接交人办理移交接交手续。要严格按规定办事、规范操作,防止草率办事。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建立后,原有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因此要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原来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要建立起与新的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村级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财务审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审计监督、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正确划分“中心”财会人员与各村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村账委托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真正达到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村账乡(镇)后,村财务室一般只设报账员一人,负责办理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集体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和账目公布等工作,并负责报账及有关统计、报表等财务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特别是曾犯经济问题的、经商办企业亏损严重的以及家庭负债较多的人员不得担任村报账员。对经济往来多、财务管理任务繁重的村,可增设管理会计。经济规模较大的村要逐步推行会计任职等级资格制度。村企不分的要先将村办企业的财务与行政村的财务分离,不允许将企业和村并账到中心。

三、加强领导,深入指导,认真抓好村账委托服务中心建设

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深化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它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市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把建立村账委托服务中心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市村级财务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好村账乡(镇)相关事宜。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及村账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民政部门要抓好村务公开的深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农业、财政部门要抓好村级财务会计实施方案阶段性目标的落实、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的提高、清账理财和账务的移交等工作的落实;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来认识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列入农村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高度重视,做到工作有位置、时间有安排,精心部署,求真务实,确保在今年月底前建立乡镇村账委托服务中心。

各行政村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好财务清理、账册移交等工作,在“中心”运行后,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财务预决算、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制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推进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村集体的财务管理)。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也参照本办法执行。村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村集体应当坚持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

第四条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村账乡管”业务由基层财政管理机构承担。村集体财务工作要接受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财务计划

第六条村集体应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

第七条财务计划须经村集体成员(以下简称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通过。

会计年度结束后,村集体应当在次年的2月底前将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向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村集体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其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具体管理办法见*农监办[20*]1号),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土地补偿收入,捐赠款,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的补助资金)和其他收入。

第九条村集体应依照有关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其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等管理费用,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集体管理费用支出实行限额管理。具体限额标准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坚持量入为出、适当节余的原则拟定,经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通过。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村集体管理费用支出限额标准的制定予以指导。

第十条村集体应认真编制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应当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丰补歉、适当积累、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分配前应核算全年收支,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做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收益分配方案须经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村集体必须严格管理各项资产。村集体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

第十二条村集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账款分离管理。非现金出纳员不得保管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实行支票与印鉴分别保管办法,定期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账目。禁止公款私存,禁止出租、出借账户。

第十三条村集体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时准确登记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定期清产核资,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村集体应当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季或按年提取。

第十五条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投资入股等,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确认。资产出让应采取拍卖等公开形式。出让过程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十六条村集体资产用于投资的,应当编制投资方案,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村集体投资项目的施工和大宗设备采购,应当实行招标或申请上级政府采购。招标及采购方案应由村集体拟定或委托专业机构,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村集体应当依法管理土地、村集体所有的林木等资源性资产。对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要实现保值增值,防止流失。出让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时,应当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确认。

第十八条村集体依法受有关部门委托而收取的各种代收款项,应列入应付款项核算,及时登记、上缴,并张榜公布。

村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结余部分应计入公积金、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规定的用途。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村集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分清资金(物资)来源及时入账,专款(物)专用。

第二十条村集体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为民办事、勤俭节约、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要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村(组)干部基本报酬按照*办发[20*]4号文件标准执行,绩效报酬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村干部岗位目标、工作职责,制定《村干部年度千分考核办法》作为计发依据。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的比例一般为7:3。集体经济好的村可适当提高标准。具体标准应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十一条村集体应当及时清收各项应收款项。对农民群众的欠款,其中合理的,应当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制订计划,逐步清收;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对确实困难、无力偿还的,由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过半数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可给予减免。

村集体要逐步消化历史形成的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第二十二条村集体应当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须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坚持一支笔审批,村集体主管财务负责人应在审批权限内审批,超出权限的要由村集体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审批。

第二十三条村集体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凭证、账簿和报表。

第二十四条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的签名,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入账,严禁无据收付款。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村集体委托实行“村(账)乡管”的,村级只设一名报账会计。

第二十六条村集体会计报账人员应经区以上财政部门和农经部门业务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村集体会计报账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村集体会计报账人员的聘用和撤换,由村集体提出,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道)财政所和农经管理机构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撤换村集体会计报账人员。

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会计人员。

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对村集体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村集体会计报账人员的职责:

(一)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二)编制财务计划,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

(三)承担村集体资金的筹措、使用的日常工作;

(四)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会计财务报账,编制有关会计报表,严格依照规定保管会计档案;

(五)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的行为,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六)办理财务公开事项;

(七)办理其他财务收支相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会计报账人员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监交人由村集体负责人、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财政所有关人员担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档案

第二十九条村集体会计报账人员应按规定每日准确、及时、完整地登记现金收付日记账,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向全体成员公布。

第三十条村集体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照*财农村字[20*]第199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

第三十一条村集体要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选派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员。

第三十二条民主理财小组履行下列职能:

(一)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制度和财务计划;

(二)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否定不合理的开支;

(三)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四)监督财务公开工作;

(五)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财务管理问题。

第三十三条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成员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意义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村集体财务的各项收支,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或组长)印章后,方可入账。

第三十五条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作完整的活动记录。民主理财活动每月(季)定期集中活动一次,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

第三十六条村集体要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依法代收代缴费用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村集体成员关心的财务收支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第三十七条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公开账目要及时、真实、完整,每次财务公开的内容都要存档备案。

第三十八条财务公开方式要以群众看得懂、听得明为原则。以填写财务公开栏张榜公布的形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明白卡等多种公开形式。

第三十九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村集体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将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

第八章审计监督

第四十条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业务由镇(街道)以上农经管理机构承担,基层财政管理机构配合,并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监督。

第四十一条农经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专(兼)职审计人员。农经管理机构在履行法定审计职权时,不得向村集体收取审计费用。

第四十二条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其他专项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查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完整、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