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政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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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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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改革方向确定之后,“现在重要的是如何找到一条合适的转型之路。”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贺强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按照央行预定的工作时间表,2006年政策性银行将按“一行一策”的原则,分步制定、实施改革方案。《中国经济周刊》获悉,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行政论文(精选5篇)

银行行政论文范文第1篇

“未来的政策性银行,不仅要在进出口方面融入国际经济,同时在国际资本流动、收购兼并、资源的互相补充等方面也要发挥重要作用。”4月29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会议上对中国政策性银行未来发展做出的判断,也揭开了政策性银行在新形势下转型方向的谜底—“综合性开发金融机构”。

“‘综合性开发金融机构’一方面要从事政策性非盈利业务来弥补‘市场失灵’,另一方面要开展商业性盈利业务来避免‘政府失灵’,使银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李扬如此解释。

而在改革方向确定之后,“现在重要的是如何找到一条合适的转型之路。”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贺强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按照央行预定的工作时间表,2006年政策性银行将按“一行一策”的原则,分步制定、实施改革方案。《中国经济周刊》获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的“个性化”改革方案均已完成,并由央行上报到了国务院。

政策性银行要“变脸”

央行行长周小川此前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表示,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对其职能定位进行动态调整。

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相继成立。“当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以解决国有专业银行身兼二任的问题。之后,3家政策性银行承担了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分离出来的政策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大用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主要承担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的长期融资;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是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而进出口银行的成立则是搭了前两家的顺风车—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进出口贸易中机械设备贸易还只是少量。

而目前,国内对资本利用的手段和技术都与以往有天壤之别,中长期商业性资金已经能够较容易较安全地进入过去需要政策性金融大力支持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机电产品领域。因此有专家认为,国内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条件业已成熟。

据公开资料显示,10年前,我国机械装备产品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例只有31.4%,而到2005年,我国机械装备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出口额的比例达到55.6%。出口竞争能力加强,要求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基础已不复存在。

除了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政策性银行自身多年来累积形成的不良资产,也令其难以再按既有的模式负重前行。

“政策性银行现在的坏账不比商业银行少。”北京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刘健说,政策性银行成立之初,只是为了完成政府所需要的项目,并没有考虑资产质量,以及是否需要足够的资本金,是否要像商业银行一样管理等问题。但运作了几年后,这些问题都凸现出来了。

对于政策性银行的不良贷款到底有多少,说法并不统一。如有学者和媒体估计,进出口行的不良贷款规模在百亿元人民币左右,农发行不良贷款的规模更大,约有数千亿元,而国开行的不良贷款率虽然较低,但相当部分是10年以上的长期贷款,短期风险难以显现。新方案猜想

根据央行的规划,政策性银行将尽快转变为有竞争力的综合性开发金融机构,但“一行一策”的改革方案对外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中国经济周刊》曾致电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闻处询问,得到的都是“还没有具体方案消息”的答复。

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日前撰文指出,3家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的初步设计系由中央银行研究局人员参与,在行长周小川的亲自指挥下完成的。

他认为,尽管3家政策性银行在功能定位、业务范围、产品服务、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差异,并且改革方案也将采取所谓的“一行一策”,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面临的改革内容和目标却有相当多的共通之处。

他举例称,所有者权益比率及资本充足率过低的问题在3家政策性银行中普遍存在。因此,新方案必定要包括多渠道充实资本金并建立长效、可持续的资本金补足机制方面的内容。

从中国目前状况来说,既然确定了“纯国有血统”不变,那么,资本金的补充只能由财政注资、汇金公司注资以及在国内外市场发债券这三个渠道来完成。

另外,既然开发性银行在功能上兼具政策、商业双重特性,那么,开发性银行在财务管理和考核上也理应采取分账管理方式。分别设立指令性账户和指导性账户可能为一种解决办法。

其中,指令性账户用于记录和反映完成国家政策性任务目标的资金、财务状况,指导性账户则用来记录和反映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战略所从事的各项自营性、开发性项目的资金与财务信息。而一旦设立了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类账户,3家开发性银行的资金来源、运用、风险管理、监管主体等各个方面都会发生新的变化。

“变脸”难题

“3家银行要转向开发性金融,首先面临的问题是缺少法律支撑,监管部门正常的监管也缺乏相应的依据。”北京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刘健不无担忧地表示,由于部门利益冲突,争议近三年之久的《政策性银行管理条例》草案到目前还无法顺利通过,这样会产生很多的负面影响,如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界定无法律依据等。

国务院研究与发展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也表示,对于“商业性”与“政策性”的划分,无论商业银行还是政策性银行都希望有一个权威的说法,这样才能各司其责,各安其位,如果不从法律上加以明确的话,规划再好也会出问题。

知情人士透露,就政策性银行转型定位,央行与银监会的意见比较统一,即采用分账管理,设立国家账户和银行账户,国家账户专司政策性业务;银行账户则统筹《商业银行法》允许开展的所有业务,不享受政策优惠。

“但是,参与方案设计的财政部更强调政策性。如果几大部门不能达成一致,转型工作就很被动。”上述人士说。

此外,如何处理政策性银行数量庞大的呆坏账,也成为政策性银行转型的一个难题。

银行行政论文范文第2篇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也就是房地产界所称的“121号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就从一个侧面凸现了目前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机制缺位所遭遇的窘境。对于中央银行来说,信贷的高增长可能损害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即使信贷增长不带来物价必然上涨,中央银行仍要密切关注资产价格的变化以及信贷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以维护和促进金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但是,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要顺利实现,必然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因为目前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依然是以银行业为主导,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最终还是需要金融机构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目前看来,在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二者之间的协调未必有效,需要我们深入地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

一、从宏观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从宏观层面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为突出的就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货币政策通常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银行监管通常是顺经济周期的,这两种矛盾的特性在银行体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下调利率能够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增强流动性,但是会加大通胀的压力。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相对来说较松,银行本身经营的难度也较小,此时货币政策则需要注重预警性的进行适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货币供应量、对特定部门进行信贷控制等,这显然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对于银行新增的不良贷款也更为关注,银行的贷款投放当然也就更为谨慎,此时货币政策可能采取的扩张性政策难以在银行系统得以传导。因此,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作,首先应当是在宏观层面的合作,在于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取得共识之后,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采取相应的、并且不直接冲突和抵销的政策措施。

但是,如果货币政策不是以反经济周期、稳定物价为主要任务的话,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这种冲突可能就未必会真正出现;如果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基调不是由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独立确定的话,二者之间就可能出现冲突。例如,中央银行在1997年开始强化对银行体系的贷款监管,开始大规模强调处置不良资产,但是当时也是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下行阶段自然不良资产的比率就高,处置不良资产也会加剧贷款的紧缩力度,如果在经济上行的1992年等时期处置不良资产,对经济稳定的冲击可能就小的多,不良贷款也未必显得那么突出,但是,这个监管的力度看来也不是中央银行能够独立确定的。

(二)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系统性特征决定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互动性

在评价银行监管部门的成立时,一个常见的看法是,银行监管部门成立之后,分别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的专门性的监管机构都基本完备,因而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说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这其中存在一个对银行体系的风险与证券、保险体系风险的不同特性的模糊认识。

实际上,银行体系与证券、保险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别,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具有错配的缺口,银行部门十分容易遭受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银行因为其强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众公司的许多特征。因此,银行体系的风险主要是宏观性、系统性的风险,而证券和保险的风险主要是微观性的、与投资者相关程度高的风险。因为银行监管和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因此,仅仅从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来说,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央行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进一步看,银行监管所创造的安全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而独立的货币政策所创造的稳定的货币环境,也是银行有效地实施监管、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最为关键性的市场环境。正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提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之一是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其中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货币的稳定。

(三)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还取决于市场环境的发育

通常,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来说,一个直观的判断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姑且不论当前微观层面的银行行为是货币政策的最为主要的传导途径,仅仅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应,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其次,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实施的市场环境还应当包括银行风险的处置程序。实际上,如果商业银行体系总体上较为稳健,同时也普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那么,整个银行体系对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的依赖性显然就大大降低,此时,无论银行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是否分立,并不一定必然影响到整个银行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反观当前中国的银行体系的实际状况,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似乎是当前维护银行体系突发性危机的主导性的手段,这就决定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即使分立,也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互动和有效协调。

二、从金融结构层面的考察

中国当前的金融结构必然也会对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互动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工具的相互依赖性

当前中国的金融结构是一个典型的银行主导性的间接型融资体系,因而银行体系自然就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如果没有银行监管的合作,或者商业银行从微观层面不作出积极的反应,那么,货币政策就很难达到预定的政策目标。另外,货币政策也受到金融监管一系列法规的影响,最为典型的是以

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最低资本金要求的金融监管,对于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以及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等都会形成明显的制约。因此,在实际运作中,货币政策操作在许多情况下需要银行监管的配合,最为典型的就是一些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需要借助银行监管的力量来予以监督落实,否则金融机构就可能会失去实施的外部动力。

(二)中央银行的货币监管与银监会的机构监管之间存在显著的依赖性

在实际监管中,货币监管强调的是为保证货币政策实施而由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进行的监管;而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监管机构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而进行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日常营运等的监管。这两个监管职能实际上都是起源于早期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

在中央银行实施货币监管、或者银监会实施机构监管的过程中,二者的合作是必然的。中央银行进行货币监管以实施其货币政策目标的行为,也必然会对银监会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稳定的目标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例如,中央银行对于有贷款关系的金融机构的检查、对货币政策制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利率政策、选择性货币政策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当前经济转轨阶段采用的直接性货币政策工具(如现金管理等)进行检查,都不仅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合作,也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监管部门监管目标的实现。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银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也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机构监管所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监管法规,直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形成影响,进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效果直接形成影响。因此,当前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首先应当清晰地区分实际运作中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的业务领域划分,并在进行各自的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时,主动考虑到自身的监管行为对于对方监管目标的影响。

三、从运作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分立后应防范可能出现的决策效率降低

如果说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独立,是为了防止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的话,那么,二者的分立从运作层面也提出了一个决策效率的问题。在呼吁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立众多理由中,怀疑央行因角色冲突而对金融监管难以中立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这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在央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或者其他宏观部门就宏观政策动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产生分歧并争执不下时,最终可能还是会集中到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央行和银监会的分立,实际上只是把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更多地转移到国务院层面,而这一转移必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这显然对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或者金融风险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响。

这种决策效率可能出现的降低,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实际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则无论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紧缩还是扩张,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目标。但是,在银监会作为单纯的银行监管机构独立承担机构监管职能之后,因为银监会并不能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而央行要妥当运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必须充分了解具体银行的经营状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将更多地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其中显然存在实施效果下降、运用过滥、过严、过迟等,或者在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共识时需要国务院层面的决策,从而可能错过防范银行危机的最佳时机。

因此,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立的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相当关键,否则只能是决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础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共享应当成为二者协调的基本前提

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等的大量信息的分析的基础之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银行行政论文范文第3篇

1.西方经济学关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争论

在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流派中,凯恩斯学派和货币学派认同货币政策的作用,而理性预期学派则提出不同意见。

(1)凯恩斯学派。凯恩斯认为,“有效储蓄之数量乃定于投资数量,而在充分就业限度以内,鼓励投资者乃是低利率。故我们最好参照资本之边际效率表,把利率减低到一点,可以达到充分就业”。可见,凯恩斯虽然偏爱财政政策,但也不否定货币政策的作用。

之后,凯恩斯主义者汉森、萨缪尔森、索罗和托宾等人也肯定了货币政策的作用。随着他们对货币政策作用的认识的加深,他们提出了“逆经济周期调节”的“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主张。

(2)货币学派。货币学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政策能够防止货币本身成为经济波动的一个主要根源”,“货币政策能够发挥的第二个作用,是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继续用米尔的比喻,就是使货币政策这架机器运行”,“货币政策有助于抵消经济体系中来自其他方面的主要波动”。由此可知,弗里德曼充分肯定货币政策对稳定经济的作用。

(3)理性预期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卢卡斯曾提出过著名的“政策无效性命题”。他指出:“当扩张性货币政策反复推行时,它不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推动力消失了,对生产没有刺激作用,期望生产能扩大,但结果却是通货膨胀,而不是别的。”显然,卢卡斯完全否定了货币政策的作用。

2.中国经济学界关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观点

对于货币政策能否发挥调控作用,中国经济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货币政策的作用过分突出甚至否定货币政策的有效作用。中国人民大学黄达教授认为,“给人的印象,货币政策得心应手,是极有利的工具。但实践证明,过分高估其效能,不是实现不了设想的目标,就是在强力贯彻实施中带来很大的副作用”。

第二种观点认为,货币政策的作用具有非对称性即通货膨胀得力而治理通货紧缩乏力。对外贸易大学的吴军教授认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实践,可以证明再经济衰退阶段的恢复经济增长方面,财政政策的强效应和货币政策的弱效应”。

第三种观点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持肯定态度。南京大学的范从来教授认为,“我国并没有陷入流动性陷阱,投资和消费的利率弹性是存在的,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条件是具备的”。

二、评价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标准

弗里德曼说,“我相信,某一货币总量是目前可得的、最好的、货币政策的直接指示器或评价标准。而且我相信:与选择价格水平的做法相比,具体选择哪一种货币总量所带来的妨害则小得多。”可见,弗里德曼认为评价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标准是货币供应量。

在国内,李春琦等学者在研究货币政策有效性时,多数也采用货币供应量M2作为评价指标。而崔建军(2006)认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体现在货币政策目标及其实现程度。但其是在封闭的环境下,用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来评价。

考虑到,在我国货币供应量是否应作为中介目标尚存争议,而且经过线性回归的检验,发现货币供应量与CPI的拟合程度不高。中国经济已逐步与国际接轨,中国的市场已不再封闭。所以本文以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目标作为评价标准,即“维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分析货币政策在近期调控中发挥的作用,评价货币政策的效果。

币值稳定,包括对内币值稳定和对外币值稳定。本文通过06年和07年的CPI指数和人民币汇率走势,进行考察。而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则通过GDP增长率来评价。

三、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评价

经过数据统计,在这两年中央银行已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年存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以达14%,创历史新高,冻结了商业银行大部分资金。年贷款利率也调至7.47%,比06年年初上升了1.89%,明显是要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虽然中央银行频繁地实行货币政策,但物价仍呈上升趋势,超过警戒线3%,这似乎与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背道而驰。

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路上升,人民币持续升值,贸易顺差也持续增长,外汇储备屡创新高。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但现在汇率已上升了一定幅度,中央银行似乎无法控制。

再看GDP增长率,07年第一季度GDP增长率为11.1%,第二季度为11.9%,第三季度为11.5%,第四季度为11.2%,仍成双位数增长,并没有放慢的迹象。紧缩的货币政策并没有影响到经济的增长。

如果货币政策的紧缩效应显著,应该能平抑通货膨胀,且不影响经济发展。虽然货币政策在这轮调节过热经济的过程中,没有影响到经济的增长。但没有成功地维持币值稳定,人民币仍然对外升值,对内贬值,并且日趋严重,所以货币政策的效果不显著。

四、影响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原因

影响货币政策的因素有很多,尤其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既有货币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也有经济环境的制约。主要表现为:

1.货币政策本身的缺点

货币政策存在时滞性。货币政策由制定、执行到产生效果,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市场较完善的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发挥效用需为六个月到一年。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集中,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阻塞,由货币政策所推动的货币供给很难达到县域地区。货币市场体系尚存缺陷,市场利率尚没形成,这也影响到货币政策发挥效用。此外,中央银行隶属于国务院,只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力,没有决策权。所以,货币政策的时滞要比发达国家要长。

货币政策的传导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一般很少给中小企业贷款。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影响不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能够按往常一样进行贷款投资。在我国,中小企业占据市场的大部分。调控不了中小企业,货币政策的效果也减弱。

从货币供给性质来看,目前我国处于转轨经济,同时,我国奉行二级银行体制,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体系、企业、居民个人都参与货币创造过程。因此,我国的货币供给同时具有外生性和内生性,而不是纯粹的外生性,中央银行控制的货币供应量有限,货币政策的效果有所减弱。

2.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制约

本次的通货膨胀属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所以货币政策的效果不显著。这次的物价上涨是由食品价格上涨引起的,而食品价格的上涨又引起其他物品的价格上涨。全面的物价上涨,自然引起工资上涨,市场上货币供给增多,从而使通胀加剧。即便中央银行能控制货币的供给,但不管货币政策如何紧缩,人们都不可能将购买食品的钱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紧缩的货币政策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而人民币持续升值,外界对人民币产生升值的预期,也看好中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国内外的投资者都抛出美元,买入人民币。中央银行为维持汇率稳定,被迫抛出更多的本币,使货币供应量上升,流动性加大,通货膨胀加剧,货币政策产生了反效果。

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完善,利率的种类很多,有基准利率、同业拆借率、存贷款利率、银行间债券利率等,没有统一的市场利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利率政策的实行。

3.中央银行实行货币政策的情况

根据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货币政策要超出人们的预期,才能发挥作用。但现在人们对货币政策已有预期,中央银行所制定的货币政策没有考虑到预期因素,所以货币政策没有达到所需要的效果。此时,货币政策在更大程度上只是一种警告,真正的调控作用较弱。

中央银行决定执行货币时,已经延误了时机。市场已存在大量货币,紧缩的货币政策很难控制住这种趋势。而且,每次上调存款准备金或年存贷款利率都是小幅度的调整,到后期才增大幅度,所以货币政策暂时效果微弱。

五、提高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建议

针对影响货币政策的种种原因,本文将从三方面提出改善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建议:

1.尽量减弱货币政策的时滞性

首先,缩短货币政策产生效果的时间。货币政策的时滞性不能完全消除,但以我国目前的情况,时滞性可以减弱。这就要求中央银行提高对经济情况的预见,制定出有预见性的货币政策。而且中央银行的调控要适时,避免货币政策在经济情况发生转变时才起作用。而且,中央银行要有一定的独立性。虽然和建国初期相比,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还是较弱。我国的中央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没有决策权,执行货币政策要遵照国务院的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实行货币政策的时机。此外,还需商业银行的配合。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要深入县级金融机构,并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限制,使货币政策得到更有效的传导。

2.改善货币政策实施的环境

继续推进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促使市场利率形成。这有利于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而货币市场的完善则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更有效。因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主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票据,若利率能够市场化,则利率所反映的市场情况更加真实,有助于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制定的货币政策也更有效。

如果财政政策不和货币政策相配合,这也会使货币政策的效果被抵消掉。考虑到现在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财政政策似乎比货币政策更有效。通过政府补贴、减免税收、政府限价等措施可降低食品生产的成本,控制价格,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物价上涨的幅度。通过制定对出口的管制,取消部分出口产品的优惠政策,可控制住贸易的持续顺差。财政政策是一种直接调控的政策。所以货币政策应与财政政策配合使用,会事半功倍。

汇率政策是货币政策体系的重要部分。现在人民币被低估,对外贸易持续顺差,造成较多贸易摩擦,人民币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而国内通货膨胀的问题日趋严重,政府可考虑放宽对人民币汇率的控制,以缓解通货膨胀问题。人民币升值,出口减少,进口增加,扩大国内供给,而且也减少了货币供应量,对解决通货膨胀问题有较大帮助。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美元走弱,升值是人民币必然的趋势。或许要人民币一次升值较多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稳定造成冲击,但政府可根据中国具体国情,让人民币逐步升值,达到人民币真实的价值。

3.提高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

加强金融创新。目前,一般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存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但这些工具都有各自的缺陷。现在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中央银行很应该创造出适合当前情况的新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冲的力度。

中央银行实行货币政策要考虑到预期因素,每次的货币政策能超出人们的预期之外,将使调控更有效果,也表明中央银行调控的决心,加大了警告作用。

加大货币政策的强度。中央银行每次上调存款准备金或利率都是小幅上调,效果不大,反而使通货膨胀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增加调控的难度。所以,中央银行可以减少调控的次数,但加大调控的强度。有人认为这种做法会造成经济的“硬着陆”。但以现在的经济情况,市场能承受得了较强的紧缩政策。相反,现在频繁地使用货币政策,效果不大,对市场的警告作用也不大。当货币政策产生累积效应时,也同样会导致经济的“硬着陆”。

中央银行也可以尝试使用窗口指导等货币政策措施,加大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控制,同时督促商业银行承担稳定经济的义务。

六、结语

综上所述,2006到2007年以来,我国的货币政策因其自身缺点和环境影响等原因,所以效果不太显著。货币政策有效性偏弱,对宏观调控十分不利。以现在的经济形势来看,中央银行必须实行宏观调控以稳定经济,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迫在眉睫。所以,中央银行要根据现时中国经济的情况,分析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原因,加深对货币政策的认识和研究,克服货币政策的缺点,改善金融环境,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以便更好地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只有这样,中央银行才能充分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有效地控制本次的经济过热,维持经济稳定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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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童适平.中央银行学教程[Z].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银行行政论文范文第4篇

考察现代金融发展史,我们发现,自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成立以来,股份制银行在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组织体系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可以说,一部商业银行史,实际上是一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史,股份公司制度造就了现代商业银行。市场经济天然地选择了股份公司制度。商业银行作为企业组织,股份公司制度符合逻辑成为商业银行最佳企业制度形式(实证分析亦支持这一结论)。第一,殷份商业银行制度有效地实现了银行终极资本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解决了银行法人产权地位不确定的问题;第二,股份商业银行制度形成了有效的多元化产权约束机制,解决了因产权结构单一造成经营风险高度集中的问题;第三,股份商业银行制度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激励一约束机制,解决了银行管理中诸如涣散、腐败和非人格化的问题;第四,股份商业银行制度有效实现了资本积聚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全社会金融资本的配置和运作效率。

比照规范的股份商业银行制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制度安排存在明显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即所谓“全民所有制”)的制度属性只是一种产权抽象的制度假设,全民中的任何单个成员既不能对银行财产具体行使实际的所有者权利,也不对银行资产的损失实际承担所有者责任。这种纯粹虚置的产权制度设计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其缺陷在于:第一,国有银行与政府结合在一起,一级政府一级银行,银行成为政府执行经济政策的工具,尤其是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产权性质同构,导致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大量转嫁给国有银行,不可避免地产生制度性金融风险;第二,产权关系不明,产权主体虚置,不能形成有效的激励一约束机制,普遍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经营管理效率严重低下;第三,以国家独资所有的单一产权结构为主体,无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导致经营风险难以有效控制且无法分散风险。以上制度缺陷导致的两个最严重的后果是银行运作效率非常低下和滋生巨额不良资产。

二、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安排

从制度(Institutions)上说,国有商业银行原有制度安排客观存在的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天然缺陷,迫使宏观当局必须痛下决心对其进行制度改造,以适应既定的体制改革整体步骤、消除妨碍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障碍。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艰巨复杂性和伴随加入WTO带来的沉重的银行业竞争压力,加剧了国有商业银行制度改革的现实紧迫性。

在解决了制度改革的认识问题之后,金融理论和实践界在如何选择制度改革模式上产生了分歧和争执。目前主要有几种改革思路:第一种思路:“国有控股公司下的两级法人制度”。即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按行政方式设置的“一级政府一级银行”的机构框架,改按经济区域分割国有商业银行,并将国有商业银行四大总行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各大经济区域国有商业银行改造为国有控股公司下的二级法人银行。这种改革思路的预期目的在于对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规模进行消肿,打破其行业垄断局面,促进银行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从而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使银行内部运行富有效率。第二种思路:“商业化运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制度”。核心是把影响国有银行商业化的政策性职能从根本上分离出去,将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并在机构布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和重组。但其产权结构是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和弥补,以充分保证政府获取垄断利润,并满足政府在渐进式改革中的应急应变所需。第三种思路:“国家控股的股份商业银行制度”。即从过渡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出发,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国情和改革的可操作性,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打破单一化的产权结构,建立和完善董事会领导、监事会有效监督下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第四种思路:“一般股份商业银行制度”。认为银行业是充分竞争领域,银行产权多元化不影响国家对经济命脉的控制。国家应根据市场经济改革取向的总体战略部署,放弃国家腔股的银行经营思想,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非国有化的股权改造,保证商业银行合理的股权结构,保护少数股东的权益,使银行运作富有效率。

在上述四种改革思路中,第一、二种思路实际上都未触动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产权制度矛盾,单纯从银行内部管理架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现行制度进行弥补和整合,因而这两种思路是治标不治本的,不能解决旧制度的根本问题。从现实情形看,第二种思路实际上就是当前政府改革实践基本采纳运作的思路,但因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与政府、国有企业之间,仍然处于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兼容关系,其制度的负面效应无论是在存量上还是增量上都在不断释发和扩大。

通过历史的考察、广泛的比较与选择,笔者认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要兼顾中国整体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和制度突破的最终目标。在近期目标上,应定位于“国家控股的股份商业银行制度”;在中长期改革目标的选择上,可在四大银行中保持1一2家“国家控股股份商业银行”,其余则推行“一般股份商业银行”制度。这种中长期改革目标的制度设计既可保证政府在渐进式改革中的应急应变所需,又可适应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满足使银行内部运作和外部竞争富有效率的需要。

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资产、规模和人员,积淀着诸多棘手复杂的问题,对其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工作任务是极其艰巨复杂的,需要宏观当局高瞻远瞩、统筹部署、分层设计、稳妥实施。对此问题,实有另行著文之必要。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工作,笔者在本文中仅提出以下制度安排意见:

(一)股份制改造工作必须规范、彻底,不留尾巴,为下一步推动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成为股权可流通的公众银行消除障碍、创造基础性条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要充分借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经验和教训,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转换。

(二)妥善处理体制改革中的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面临着两个最突出的障碍:一是巨额不良资产的处置;二是政府职能的分离。这两个问题如不能得到实质性突破,就无法奢谈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确切数额,实在是一个国家机密。目前经济理论和实务界普遍估计不良资产在2万亿元以上,不良资产比率不低于25%,其中至少有7—8%是无法收回的呆帐和坏帐。不管怎么说,这个数额已经非常庞大。巨额不良资产如不能得到妥善处置,势必会通过银行资产股份化转嫁给新的银行股东(Shareholders)。这不仅违背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也为银行下一步的资本运作带来困难。笔者认为,国家通过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符合国有制企业股份制改造操作惯例的,也是现行制度背景下务实可行的选择。无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今后的运作中会产生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但迈出这一步,就已经为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创造了宝贵的制度前提。

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创新的另一个制度障碍是政府职能的分离。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复杂艰巨、政策性银行发展滞缓的前提下,将政策性职能彻底从国有商业银行分离出去,是不太现实的。这也是我们选择“国家控股的股份商业银行”制度作为制度创新近期目标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于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政府转变职能、增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能力并不断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在这方面,我们注意到意大利的经验。在意大利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中,基本实现了政银分离。政府以股东身份参与银行的经营管理,并按股权比重获取分红;对于政府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而需要银行支持的项目贷款,在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下,由政府给以本息担保,并将所需资金从政府应得的分红中予以扣除。

(三)建立多元化的产权主体,规范和完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在产权主体上,要建立“国家、法人、个人、外资”共同投资的多元化的产权关系,注重引进优质资产、技术、信息和先进的银行管理经验;在股权结构上,要兼顾国家控股与股权结构合理化的目标,在条件具备时,国家要逐步减持国家股比重,或相对控股,或作为战略投资者(StrategyInvestors)参与银行的经营管理;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国家要加强作为国家资本代表的董事、监事的人格化塑造,防止“内部人控制”(InternalControl)。

(四)积极创造条件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中长期目标内成为公众上市银行,实现银行的资本、收益、风险和监督社会化,树立我国银行业的整体形象。目前,四大银行的总资产虽然都在万亿元以上,但资本金、净资产规模也只有千亿元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如参照大型国企的上市经验,将国有商业银行一部分优质资产拿出上市,国内社会资金实力和证券市场承载力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公众上市银行、这是建立我国现代商业银行体系整体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其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

三、制度变迁中的金融监管与金融宏观调控

(一)破除严格分业经营的抑制性金融政策,实现有限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分业制发端于英国,在美国、日本、法国等西方国家得到加强。它是基于早期的银行经营理论(真实票据论)以及防范金融危机需要而建立的一种抑制性金融管理制度。这种制度的比较优势是在特定时期有利于政府和中央银行调控和管理金融活动,防止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间的风险渗透,并有利于打破银行垄断。但分业制也存在突出的制度缺陷,主要是削弱了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和竞争力,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流动和配置效率,并使商业银行资产经营缺乏灵活性及内部经营损益互补机制,资产单一化而导致风险高度集中。正因如此,进入80年代以来,实行分业制的主要国家逐步取消分业限制,加快合业经营的改革步伐。

我国的金融管理政策面临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促进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高银行经营效率与竞争力的双重目标选择。加入WTO后,进入国内的外资银行将同时向各金融行政监管部门申办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而国内的证券公司也即将依法开办极具成长性的资产管理业务(实质上是相当于吸收公众存款)。所有这些,进一步动摇了分业制的实施基础。商业银行承受的经营压力正在进一步加大。鉴此,为兼顾上述双重目标,在过渡期笔者提出“有限分业制度”政策建议,基本内容是:

1.取消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限制,在坚持银行主营业务的同时,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投资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产业,但商业银行不直接从事证券、保险业务,只以股东身份参与其经营管理,保持不同金融产业的资产、人员和财务上的相对独立性。

2.进一步放宽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限制,拓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业务对接面,鼓励商业银行通过拆借、证券回购、股票质押贷款、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等方式间接参与证券业务,分享中国资本市场成长的利润。

3.适当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废除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使金融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基础上废除“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经营”的行业壁垒规定,废除商业银行“不得在境内从事股票和信托投资”的规定,在法律上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按照现代公司的运作要求,通过相互参股的形式实现业务渗透,并为培育我国的金融集团创造条件。

(二)有限分业经营不动摇分业监管。在坚持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监管的前提下,加强中央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协同监管,建立“有分有合、目标一致、运行高效”的金融行政监管体系。一方面,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各自独立履行法律赋予或国务院授权的职能,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在交叉相关的具体业务上、诸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相互参股,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融资,证券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保险资金参与股市等方面,加强各监管主体的协同配合和日常监管的信息共享。这种协同监管机制有利于克服单一监管主体产生的弊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实际效果。

(三)在利率、外汇等重大宏观金融权限上,赋予商业银行更大的经营自由度。中央银行要加快利率管理体制改革,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利率的浮动权限和浮动范围,为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积极创造条件。在利率、外汇管理体制上,“十五”期间,一定要有实质性的突破,否则将大大制约中国金融市场化进程,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整确立。

银行行政论文范文第5篇

一、2004年中国的国有银行改革的明显加快

1、适应中国加入世贸之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挑战

到2006年,中国将按照加入世贸的承诺,全面放松对于外资银行进入银行市场的限制,中国的银行业如果不能抓住剩余的2年的过渡期的机会,对国有银行进行大规模的重组改革,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难以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

2、中国经济下一阶段的持续增长:需要一个高效率的金融体系的支持

中国的改革开放在经济增长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的平均增长率达到9%以上,但是,由于中国的银行体系承担了中国经济转轨中的巨大成本,同时也由于银行体系的低效率,使得中国的银行体系在转轨过程中积累了较大的不良资产,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障碍之一。下一阶段中国的经济增长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更为强劲,如果不对银行体系进行全面的市场化改革,就有可能为中国下一步的改革累计新的不良资产包袱。

3、提高中国金融结构的稳定性

中国经济的增长十分强劲,中国金融业是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其风险状况对于整个经济的影响十分显著,目前中国的金融业总资产20多万亿,17万亿贷款余额,如此大的金融总量对经济运行来说举足轻重;如果银行体制中积累的不良贷款如果规模过大,对于中国的金融体系的稳定也会形成潜在的威胁。

4、中国把国有银行改革作为金融改革的重点

从目前的银行改革趋势看,2006年全面开放银行业之前是迅速改革国内银行体系的最后机会。较之1998年的资产剥离,这一次的注资是实质性的资金注入,而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剥离,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显示了中国政府对于在2006年之前全面改革银行体系的决心。反观一些国家,长期以来因为对银行体系累计的高额不良资产等问题犹豫不决,导致经济一直缺乏活力,而到近年来,一些国家的政府也开始痛下非常之举和多次的增资扩股,使得一些国家的银行体系有了很大的改观,基本上已经恢复了它的活力和生机,这给予中国的银行改革同时以正面和反面的参考和借鉴。长期以来,金融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相对来说较为滞后,而金融改革中又以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最为滞后。如果说中国在改革的早期尝试新设一些市场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增量的改革来触动国有银行的改革、施加“外部压力”的话,那么,现在看来,这种改革思路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事实证明并不能真正有力地推动国有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因之,此次中国决定注资450亿美元外汇储备资金对两大国有银行进行改造,主要是具体考虑到了国有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一直仍占有支配性、主导的地位,所以必须还要从内部、从治理结构上加大力度全面改革和完善。

二、当前中国的国有银行改革的主要内容

1、全面的资产重组和财务重组:主要是注入资源进行不良资产的清理

根据中国银行2002年年报,到2002年底,按五级分类法统计,其不良贷款总额为4085亿元,最后损失类贷款高达1874亿元。建行至2002年底不良贷款总额为2680亿元,其中损失类为569亿元,但可疑类亦有1289亿元之多。两家银行的损失类贷款超过2000亿美元,这应该算是其不良资产的底线。用于核销不良资产的资金主要包括准备金、拨备前利润和资本金。目前中行的准备金覆盖率为22.09%,即有近900亿元的准备金。建行的准备金覆盖率为13.4%,即有350亿元的准备金。但是,这部门准备金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类贷款,因此需要动用近两年的银行利润来核销不良资产。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推动下,2002、2003年中国的两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经营性利润均达到500亿元人民币左右。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将财政部原来持有的所有资本金全部用来核销不良资产。经过初步的框算,经过准备金、新增利润和资本金以及其他形式的举措,基本上可以核销历史上的不良资产。

2、注资

经过大规模的不良资产清理之后的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比率方面看是一个比较“干净”的银行,但是也是一个没有资本金的银行,此时以外汇储备注入资本金,则起到了在新的银行框架下补充银行资本金的作用。

2003年,受到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中国的外汇储备急剧增长了1600亿美元,因此即使去掉450亿美元,到2003年年底还有4032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仍然高出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最优规模。实际上,从1994年中国出现汇率并轨以来,外汇储备就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从央行的角度来说,尽管减少了外汇储备,但是投资科目增加了,过去用外汇储备购买美国国债,所得到的收益率不过2%,现在将外汇储备投资于国内的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专门负责向试点银行注资、并监督注入资金的运营。中国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派员组成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国中央汇金公司今后将以中行和建行的最大股东的身份,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力争股权资产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3、产权结构的重组

主要是强调引入具有国际水准的战略投资者,通过技术转移、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等,促进银行的治理效率的提高。

4、上市

这主要是指通过促进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证券市场上市,改进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引进市场的约束,促使国有银行改进经营管理水平。

5、改革的重点在于促进国有银行治理机制的转换

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改革,此次注入的各种公共资源有8000多亿元人民币,为了促使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再制造新的高额不良资产,此次改革的重点在于转换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也就是所谓“花钱买机制”。从制度变革的角度看,这属于强制性的制度创新。

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在这两家银行的内部治理方面提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制度;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利润最大化;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现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建立市场化和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审慎的会计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化优势,积极推进重组上市进程;加强人员培训和公共关系宣传,做好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

同时,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还参照全球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商业银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对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制定了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回报率等在内的7项财务考核指标,督促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经营绩效方面达到国际银行业的先进水平。

三、客观看待中国的银行体系积累的不良资产及其发展趋势

此次中国政府对中行和建行的注资,动用了较大规模的公共资源,显示中国政府支付了中国的国有银行因为承担转轨成本形成的不良资产。

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实际上支付了经济转轨的成本,如何处置这个成本,直接影响到银行未来的改革方向。如果通过全面的不良资产清理和注资,就可以切断历史包袱对两大商业银行改革的制约,在银行市场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实际上中国政府以前曾经尝试也期望国有银行靠自己内部管理完善,靠内部的经营能力慢慢消化历史形成的包袱,但事实上庞大的不良资产包袱不但拖累四大银行,还使得难以在客观上对国有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一个客观的评价考核。通过注资和一系列的改造,可以使中行和建行先行一步,同时在中行和建行的改革改组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也完全可能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中借鉴实施,从而对整个国有银行的改革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

1、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历史形成分析

根据初步的统计,在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中,30%不良贷款的形成来自于各级政府干预,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干预;30%的不良贷款来自于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的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国有银行超过50%的贷款是向非国有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助学贷款和个人汽车信贷)发放的。1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内部分地区法律环境较差、法制观念薄弱所导致的。15%来自对部分行业如军工生产的转型所导致。

因此,总的来看,仅有20%的不良贷款是由于国有银行自身管理经营不善所造成的。因此,虽然不良贷款总体规模较大,但是比较而言,国有银行自身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比重并不高。

2、中国当前具备了解决银行体系不良资产的有利条件

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于银行体系稳健经营重要性和金融体系脆弱性所可能带来的巨大的金融风险的认识,推动了中国的决策层下定决心改革国有银行体系。

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中国政府已经基本放弃了对国有银行的行政干预。

中国的政府部门已经从法律角度明确了商业银行决定贷款的自主性。

中国的政府已经逐步放弃了对国有企业的贷款义务。

中国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为改革创造了条件。经济的持续增长使得利用现有资源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可能。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步伐的加快,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也为商业银行解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问题带来了可能。

亚洲金融危机使得监管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关注降低不良资产比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比危机之前下降了近50%.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包括《破产法》、《证券法》和《公司法》等均在进一步的完善修订之中。

新增贷款质量相对优异,近几年的新增贷款的不良资产比率在2%以下,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准。

中国强劲的经济增长带动的贷款资金需求,为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创造了积极条件。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于:快速推进的城市化效应;国际投资向中国转移的世界工厂效应;以汽车和住房为代表的新兴消费品升级效应;民营经济主导效应;以及重化工业化带动效应。

另外,中国的监管机构制定了相当严格的不良资产考核办法。以2004年颁发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为例,该办法一是强调“对银行风险进行全面监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包括对不良贷款、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的全面监测和考核。二是加强“对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双重考核”。三是体现非现场和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分别在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设立“派驻监管小组”,收集、分析四家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和综合改革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四、中国政府对中行和建行的率先改革会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初步归纳起来,此次中行和建行率先启动改革,可能产生以下5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是可以切断历史包袱对两大商业银行改革的制约,在银行市场形成新的竞争格局。

二是可以促使中国的国有银行更有效地、自主地配置金融资源,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通常来说,不良资产的下降会带来银行贷款投放能力的上升。这次通过大规模注入资金,再配套相应清理不良资产的措施,对于增大国有银行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是非常有利的。这也正是国有银行积极调整资产结构的机会。

三是意味着探索出一条多元化、高效率地利用外汇储备的新的途径。

四是随着这样注资改造国有银行,与其说政府是花钱为这些不良资产“买单”,不如说是花钱给国有银行买了一个新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