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责任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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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一)着力构建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体系。 1、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责任告知、集中培训、正反典型通报等方法,向餐饮服务单位法人代表广泛宣传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及有关法律责任,进…

餐饮安全责任制度(精选5篇)

餐饮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1篇

以十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务员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围绕保障公众饮食消费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构建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执法人员、督查人员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落实消费者监督、舆论监督、代表委员监督、社会监督员监督为重点,以实行责任倒查为手段,以执法绩效考核为依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形成责任明晰、监督有力、奖惩严明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促使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着力构建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体系。

1、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责任告知、集中培训、正反典型通报等方法,向餐饮服务单位法人代表广泛宣传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及有关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培训制度,使每个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餐饮食品,把好餐饮食品安全关。

2、强化监管执法人员日常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清晰划分每个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网格,并制定网格化监管示意图上墙、上网公示。细化、量化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和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做到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职责和任务到人到岗。严格执行痕迹管理制度,及时记载监管执法工作情况,作为反映执法人员尽职履责的主要依据。定期组织餐饮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手段,推进餐饮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3、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督查工作责任。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级餐饮执法执行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督查。督查工作每两个月不得少于1次,每年的督查工作必须覆盖本级所有餐饮监管执法人员的监管网格,对重点单位以及食品安全隐患多的区域应加大督查频次。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倒查,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责任。督查人员还负责社会监督的组织协调和有关监督意见的汇总、督查督办工作。

(二)着力构建全民参与、运转有效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社会监督体系。重点实施四个监督:

1、消费者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12331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投诉、当面投诉的全方位投诉受理机制,并以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参与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在餐饮服务单位倡导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消费者参观和监督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举报,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严格执行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舆论监督。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与新闻媒体及时有效沟通的工作机制,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经常联合新闻媒体开展餐饮市场的明查暗访,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高度重视餐饮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

3、代表委员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员,主动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代表、委员的日常监督工作之中。积极落实代表、委员的各项监督意见,改进监管工作。

4、社会监督员监督。在社会各界聘请有社会责任感、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担任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发挥监督员分布广、信息来源渠道多的优势,对餐饮食品安全执法绩效情况实施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建立与监督员定期联系和沟通的工作机制,为监督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三)着力构建考核规范、奖惩严明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激励机制。

1、对餐饮服务单位:将监管执法工作与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级结果,定期公告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对等级低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并进行曝光。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适时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促进餐饮行业自律。

2、对监管执法人员:实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绩效记分制考核,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考核。严格依据社会监督、督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倒查监管人员责任,对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情形予以量化记分,并将累计积分情况,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目标管理奖惩相挂钩,落实执法绩效考核激励措施。

三、实施步骤

餐饮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从今年3月启动,共分3个阶段,具体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巩固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餐饮执法人员工作职责和餐饮执法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示意图,建立执法人员绩效档案,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监管网格并进行书面告知。向餐饮服务单位发放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动员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到餐饮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11月)。

1、5月底前完成向消费者监督公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邀请函以及聘请社会监督员、落实新闻媒体监督工作机制等工作;

2、督促监管执法人员按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

3、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好“四大监督”和执法工作督查,并倒查责任,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记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12月之后)。

1、统计监管执法人员累计记分,并与奖惩措施挂钩;

2、总结工作,对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市局组织对各地2013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进一步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成果,完善相关措施,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是破解监管责任落实难问题,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创新举措。要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心工作,以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级监督”管理体系为统领,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精心组织。要按照市局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在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项责任、监督、激励机制的落实,有效实施执法绩效记分考核,使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真正成为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抓手,在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上发挥积极作用。

餐饮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2篇

一、抓住工作主线,推进提升工程

(一)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抓住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这个主线,按时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目标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四项行动

(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四查”制度,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前后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鼓励学校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学季前做好校园周边小饭桌摸底排查和登记公示,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开展餐饮服务“净网”行动。推行网络订餐“五项制度”。一是审查登记制。监督网络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对入网经营者的许可、登记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经营者相关信息。二是信息公示制。监督网络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履行公示义务,公示网络供餐资质、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等信息。三是制止报告制。督促网络平台对入网经营行为加强管理、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四是送餐封签制。由商家直接系在食品打包带上或者封在食品外包装上,如果消费者在收到外卖时发现封签破损,可拒绝接受。五是明厨亮灶制。鼓励入网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鼓励网络平台推动入网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重点查看入网经营者信息不符、证照造假过期、超范围经营等。

(四)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开展小餐饮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小餐饮信息公示制度,严厉查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其禁止经营的食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督促小餐饮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小餐饮监管水平。

(五)开展清洁厨房明厨亮灶行动。以清洁厨房为抓手,结合量化分级、色标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在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7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90%。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

三、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契机,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风险管理

(六)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契机,以加强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风险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效能和靶向性。

(七)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督促餐饮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和环境卫生控制关,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八)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守好餐饮食品安全底线。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监管。以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体聚餐、网络订餐等为重点业态,以传统节日、中高考、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期等为重点时段,以餐饮具、过锅底料、猪肉及其制品、牛羊肉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抽检针对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九)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制定培训方案与计划,开展餐饮监管人员培训,提高街道监管人员整体素质。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督促食品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课时。

餐饮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3篇

你们不辞辛劳,百忙之中深入我县督查指导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对我县餐饮业卫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X副局长及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和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51号文件)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对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以及重点食品品种加强了监管。通过全县上下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艰苦努力,食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为建设“和谐耿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县委、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将其列入政府的工作责任目标抓紧抓实。一是于20*年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目标书,县人民政府与9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去年是5个,今年加了一个教育局)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县委、政府于今年3月30日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积极研究、妥善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餐饮业卫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先后出台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县食品安全监察制度》、《*县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订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县直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职责。

(三)强化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强调“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为加强监管,在各镇、办、村、居委会聘请了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且于今年1月在4个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站。形成联防联治的良好局面。县工商局分别与工商所(分局)签订了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实现了县局、所(分局)及片区三级联动执法模式,构建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创建、消费者喜爱商品评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活动,全县919家食品经营户都进行了信用分类并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卫生部门强化消费领域的监管,稳步推进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开”的原则,以学校食堂作为食品量化分级管理推行实施的突破口,使全县140户企业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其中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5户,B级单位10户,C级单位125户,使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卫生进一步规范化。农业部门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1个产品(国营勐撒洛陵茶厂茶叶)已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1600亩茶园通过有机茶基地认证,40000亩无性系茶园通过无公害茶叶基地认证。

(四)加强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职能部门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店、无证照小作坊为重点区域,以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油、饮料、调味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整治工作。去年以来,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在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均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制订了符合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治;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餐饮卫生的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各部门都相应地开展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去年年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5个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县人民政府对9个乡镇、3个农场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整治工作的考核验收。全年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共83起,涉案金额19.92万元,罚款3万元。

(五)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们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发实施条例》、《GSP认证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组织经营户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72人,发放宣传资料512份;工商部门组织全县17家企业、241户个体工商户314人参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粮食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共出动人员37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300份、宣传画200张,接待群众咨询980人次,制作宣传标语5幅、宣传展板5块。针对市委办和市政府办下发的有关今年3月1日*章*乡*村发生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我们随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检自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食品、重点时段加强了监管。

二、开展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全市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五一”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最大限度地预防餐饮业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县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了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领导、乡镇、农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为成员的“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张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的联系,适时组织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为具体抓好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从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抽调业务精干成立了3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小组,并由卫生局、食药局主要领导带队,于4月25日开始对全县范围进行专项整治。

(二)思想统一,整治目标明确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全面负责、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强化监管与重点防范、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以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为基础,以做好卫生监测检验为前提,对县城区、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景点以及主要公路沿线的对外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工地食堂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要达到全县餐饮经营单位卫生状况显明提高,餐饮服务业食物中毒和致病因素基本消除,餐饮业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的。

(三)具体工作措施

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4月25日起至5月31日。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4月24日-4月30日)。依据《食品卫生法》、《*省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组织力量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逐户检查,彻底查清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卫生防护设施条件较差、证照不全的餐饮业经营单位将坚决停业整顿。第二阶段:监管巡查阶段(4月30-5月10日)。抓好日常巡察,结合已下达的限期整改意见,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进行整治。第三阶段: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阶段(5月10-20日)。按照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月“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主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省食品卫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将加强对农村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控制措施的宣传,加强对群众野生毒蕈识别的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卫生指导,改变不良的食物加工制作方法。

同时,加强广大农村群众科学灭鼠知识和剧毒农药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阶段(5月20-5月31日)。根据下达的限期整治意见,组织对餐饮业各项限期整治内容逐项进行监督验收,并写出整治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乡(镇)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与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签订严格的责任书,各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将订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对每一个餐饮经营单位,每一个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都将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将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下去、固定下来、公示出来,以此健全和完善餐饮业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成

两天来,出动专项整治工作人员18人,共检查学校食堂22户,饮食店4户,单位食堂3户,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学校食堂8户,限期整改19户;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问题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目前正在开展的拉网式检查治理,我们力争不留盲点、死角。

餐饮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食药监电【】113号)文件精神中明确将鲜肉和肉制品纳入综合治理的重点品种、要求严禁宰售病死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四、工作任务

餐饮监管部门要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工作安排

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月)

全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月-8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及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确保排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顿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部门联合执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严防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本县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盲点和反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克卫监督发【】0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严惩违法行为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按照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畜牧、卫生、食药、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的,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于11月5日前、正式专项工作总结和整顿治理工作报表填报至送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专项整治期间,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于每个阶段的工作小结和工作报表(见附件)在每月底前填报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餐饮安全责任制度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监管,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卫生状况及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索证、验货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摆上餐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任务要求

1、摸清底子。由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摸清汇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现场检查。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生产现场条件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要求的,要从现场采封三批产品,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及大肠菌群检测。

对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进行索证管理及餐饮具卫生安全状况(包括消毒餐饮具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2、专项整治阶段(3月11日——25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消毒餐饮具及重点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各司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