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征文(精选5篇)

  • 法制教育征文(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

法制教育征文(精选5篇)

法制教育征文范文第1篇

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10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10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委会审定。

2、经省组委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教育报》、《**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委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教育报》、《**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委《少年时代报》、**师范学院《希望》、《**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大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法制教育征文范文第2篇

八年级七班刘晓飞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题记

A悔 恨

每一个服刑人员都讲述了一个个真实而撼动人心的现实。从每一个服刑人员身上都看见了自己的缩影,都听出他们悔恨的心在流血。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你们好。今天很荣幸来向大家做报告”。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知道他不是一个简单的犯人。的确,在他后边的讲述中知道了,他的童年也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家庭而成为了他学习的动力。所以小学、中学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一直被誉为三好学生。还不止一次的拿到奖学金,一直优异的成绩使他顺利的考入了大学。而就在这时,因父亲工作需要迁入另一座城市。因为担心学习,他仍留在家乡学习。而就在进入大学,夹杂在社会中,使他迷失了方向。于是结交了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青年,进出网吧、舞厅等。这时候,就向家人写信撒谎说交学费,善良的父母一直信以为真。高档的消费不是满足不了他的求之欲望。所以,他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母亲姐姐知道出事以后都伤心,母亲则不断地埋怨自己,说当初不应把我自己留在家乡。天大的事情还是没敢向父亲说,而事情总是躲不过风言风语。父亲最终知道了此事。当知道真相的父亲来看我时,一向坚强的父亲变的苍桑衰老了许多,使我不时觉得心酸,不知不觉眼泪随之而流下。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中学生正处在发育阶段,心理、身体都还不成熟,做事盲目冲动。这时我们应该把握住自己,多了解法律知识,使自己不要重酿苦果。

在下面作报告的服刑人员者都是类似的情况。

而最为感人的是第四位服刑人员,讲的是家庭并不富有,然而父母还是坚持让他读完高中,考上了大学。也因为形形的社会使他眼花瞭乱,最终也迷失了自己,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讲述父母的那段。警察去拘捕他时,父亲还以为是弄错了,当我承认是实事时,他说:‘我儿子还小,今年才十八岁,请你们放过他吧!要不我替他去?“那场面真是让人不忍目睹!

还有,当父母去看他时,本来就瘫痪的母亲,又苍桑了许多。每天都以泪洗面,而父亲却一夜白了头。

这就是最后一位服刑人员的讲述。

他最后饱含深情地为我们奉献了一首自作的歌曲,名字叫《妈妈,我改悔了》

B撼动

上述案例,真是撼动了我的内心深处。撼动我的是他们同样也有温馨的家庭,还是才华横溢。本有着美好的前途,但是都被他们自己亲手葬送了。

还有一点,就是他们虽是大学生,法律意识仍是那样的淡薄。

C似曾相识

法制教育征文范文第3篇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决定》关于完善教育立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制意识、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作为一种与人类文明共生的事业,关系着国家竞争力的高低,关系着人类发展和文明进步。教育法治既包括以法治促进、规范和保障教育的作用,确保教育界所有人员的权利都得到尊重,确保教育改革要回归教育的本质即人的自由与发展,也包括法治教育本身,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镇,理应成为依法治理的首善之区。《北京教育》杂志社与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拟联合开展“教育法治与大学发展”征文活动,拟在此基础上选出优秀论文予以刊发,并在征文的基础上于2015年12月召开研讨会。为做好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论文须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教育法治与大学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讨教育法治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应征稿件须为近期内撰写的论文,观点鲜明、视角新颖、论述完整、开掘深入。字数宜控制在5,000字以内,正文前须附2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及关键词,引文和史料要注明出处(统一要求文末注)。文末要附作者单位、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邮编和详细通讯地址等。

二、选题参考

l.教育法治的内容探讨;

2.教育法治的机制与体制建设;

3.教育法治与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建设;

4.关于构建基于法治的共治和善治的高等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思考;

5.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依法制章与依章治校;

6.学校管理决策的民主化和教师权利的保障;

7.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对大学发展的促进作用;

8.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9.中外大学章程建设的启迪;

10.高校依法治校的误区与思考;

11.关于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和学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考;

12.如何建设多元、平等、宽容、理性、自由、民主和法治的大学组织文化;

13.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建设的思考;

14.如何以法治思维解决教育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具体论文选题、题目由作者自定。要求文章主题鲜明,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与现实指导性,符合学术规范。

三、论文报送及采用

l.论文以电子版文档(Word2003)发送至《北京教育》高教版编辑部邮箱:,注明“教育法治与大学发展征文”。

2.截稿日期:2015年11月30日。研讨会初定于2015年12月中旬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

3.联系人:卜B

电话:83558623/83552101

法制教育征文范文第4篇

一、领导重视,正在形成行业廉政文化建设格局

今年我局在全省公路、稽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确定集中开展推优学模、读文思廉、警示教育、家庭助廉、上廉政党课、办廉政专刊和宣传栏、理论征文和编写格言警句、廉政文化演讲和知识竞赛、廉政文化书画摄影展、“四优”文明科室评选等十项活动,在全行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年,落实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进工地”等“四进”活动,并提出在20*年基本形成公路、稽征行业廉政文化长效建设的目标。省局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在人员、经费上提供保障,建立了工作联系、情况通报等制度,制定了工作考评办法,保证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活动中,各单位坚持党委领导是关键。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统筹规划、跟踪检查、阶段考核”相结合,逐步推进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年初在福州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廉政文化建设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5月局廉政办到基层各单位进行调研和指导,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6月份局党委在东山召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并明确了下阶段的工作重点。8月,结合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督查,由局领导带队对全省公路、稽征系统各参建单位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参加这次活动的22个单位,党政一把手担任专项工作机构领导,工作经常过问,活动积极参加;有的单位充分借鉴其他单位的建设成果,着手完善了活动的实施方案,调整工作思路,为活动的稳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领导和组织保证。

党委领导是关键,行政支持则是基础。省局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专项活动经费;绝大多数单位行政领导在公路、稽征各项工作任务重、工作紧的情况下,并未放松廉政文化这项工作,坚持通过上党课、会议、下基层检查工作等多种形式加强组织、协调,同时克服行政经费紧张的困难,都能安排一块经费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厂、站、院和部分改制单位,能够力所能及地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同样,活动的开展离不开部门的参与和协调,此项活动牵头部门是纪检监察部门,但它离不开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政治处、工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不仅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分解任务,而且还把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和经验融入各项管理工作和具体任务中,提升管理水平和层次,这也是前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取得工作实效的有力保证。

二、创新载体,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

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省局树立“以项目带活动”的理念,着重以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以各种艺术形式的文化实践和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为活动载体,注重指导、加强引导、鼓励创新;各单位紧扣实际,以干部职工是否容易接受、喜闻乐见,活动项目是否具有较好的参与性、趣味性、实效性为判断标准,设计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项目,策划项目活动的具体步骤和实施程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公路、稽征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项目累计10个大项260多个子项,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搭建我局的“廉政教育工程”。

在活动的具体形式上,体现了“四个结合”,即:一是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即在坚持经常性的理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的中心工作制定教育计划,开展生动活泼的廉政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建立廉政宣传网站、开展访贫问苦、在挂点村设立廉政书记架、开展稽征回访促廉勤、组织廉政知识竞赛、演唱廉政歌曲、征集廉政格言、开展廉政专题书画摄影比赛、组织廉政勤政典型巡回宣讲、反腐倡廉友情提示(如宁德市公路局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算七个帐——政治帐、前途帐、经济帐、健康帐、家庭帐、名誉帐、自由帐)等一系列专题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激励和自律氛围。如福州、莆田市公路局通过教育倡廉、典型导廉、文艺颂廉,读文思廉、躬行践廉、谈话促廉等活动,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吸引力、感染力、互动力和渗透力。漳州稽征处扣紧“树廉政交通新形象”的主题,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廉政座谈会、一次知识竞赛、一次歌咏晚会等“十一个”系列活动,运用文化特有功能,拓宽宣传教育领域和空间。二是警示教育与典范教育相结合:针对典型案件联系本单位实际进行反思和对照检查,推选工作中各方面的先进典型进行现身说法,树立典型。如省局领导向全体机关干部上党课,深入剖析了近年来公路、稽征系统发生的案例,以案释教,向干部职工提出了具体的廉政要求。福州稽征处在全处范围内推选在财务、行政执法、管理及领导班子等方面的6位先进典型,在全处大会进行宣讲活动,让党员干部从中得到启迪,思想灵魂得到净化。在此基础上,省局正在筹备组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巡讲团,在全省公路、稽征系统推选2个领导班子、5名先进典型,将在进行全省宣讲,创新教育形式。三是党内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把党风廉政教育向党员干部的家庭延伸,广泛开展家庭助廉、争当“廉内助”等活动,构筑牢固的家庭反腐保廉防线。省局女工委开展了系列“家庭助廉”活动,做到开一次机关科以上“廉内助”座谈会,举办一次以家庭健康生活为主题的讲座,向全省公路、稽征系统赠送一批家庭教育DVD光盘,组织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营建良好的家庭廉政氛围。厦门稽征处制定了“文明家庭评比”的三年规划,从工作机制上推进家庭廉政教育向纵深发展。

三、突出重点,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广泛参与

公路、稽征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省局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把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各项公路、稽征工作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认认真真地布置到“底”(各级),扎扎实实落实到“边”(各项工作),通过抓项目促活动,抓机关带基层,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对广大干部的廉政宣传教育。

我局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以职工群众为主体,充分发挥了领导力量较强、职工素质较高、党员比例较大以及相应机构较为健全等组织、行业文化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从机关到基层,动员广大职工投入到行业廉政文化建设之中。省局通过适时举办全省公路、稽征系统的知识竞赛、廉政摄影书画展、廉政文化理论征文等大型活动,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8月中旬,省局在书面笔试竞赛和各单位举办廉政文化建设知识竞赛基础上,举办了全省公路、稽征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在书面笔试竞赛阶段,全省公路、稽征系统共有9029位职工参加,占职工总数的80.12%,其中公路系统有7371位职工参加,稽征系统(含厂、院、站)有1816位职工(含部分离退休职工、合同工)参加;在组队竞赛阶段,各单位按照局党委的竞赛要求做了充分准备,累计组织了200个代表队,600多位队员参加竞赛,各单位从中选拔参赛人员,组成23个代表队参加省局竞赛。通过活动,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单位在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中,从领导到一般干部、从党员到一般群众、从职工到家属,即是活动的教育对象,也都是活动的组织发动者,通过“上下互动”,拓展了廉政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促成每一位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产生了对廉政价值核心的集体性认同。如漳州市公路局党委以围绕服务一个中心(公路工作中心)、建立两个机制(责任、考评机制)、实现三个推进(推进廉政建设、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和推进公路工作)统筹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全面组织、全员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格局基本形成。宁德稽征处以“满意在稽征”为目标,深入开展三项主题教育(展示廉政交通新形象,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重点落实七项廉政文化活动,营造了“人人参与、不断深化”的廉政氛围。厦门市公路局对党员干部从养成廉洁从政的官德人品,对普通职工从强化“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荣耻观着手,坚持廉政文化建设与弘扬行业精神职业道德相结合,在职工群众中树立清廉倡廉、尊廉崇廉的好风尚,逐步形成了“面向机关、面向基层、面向家庭、人人参与”的倡廉保廉立体工作模式,大大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决心,增强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的实效。

四、完善制度,不断夯实廉政文化的基础

许多单位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廉洁从业的要求纳入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之中,贯穿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全过程,有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升了行政管理水平。

围绕公路、稽征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省局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责任、程序,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关键作用。在公路建设方面,我局制定了《福建省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实施细则》、《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在稽征管理方面,制订完善了《福建省公路稽征系统财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修订了《房建管理办法》,加强投资控制,推进规范化管理;制定《公路稽征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用制度来约束和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在机关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制度,强化工作纪律、作风,制定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四优科室考评办法》等。各单位也都能通过规范从业行为、制定业务往来廉洁公约等,使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成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文化规范与制度规范并举,强化了廉政文化服务于管理工作的功能。如南平市公路局把廉政文化融入工程建设管理,围绕人、财、物的权力运行,针对20*年发生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重点加强了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即: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不断完善谈话制度,建立外出、外借人员一年一次廉政教育预约谈话制度;完善公路工程施工队伍廉政教育管理规定;制定工程管理人员廉政规定,建立“不合格工号”档案,实行工程质量与技术干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挂钩;完善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整顿基层所站建设”活动。福州稽征处党委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找问题,完善制度,在征费稽查方面,制定了《关于完善征费业务和办事规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包干统缴等征费业务的通知》、《稽查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违章车辆处理办理程序(软件)》等十多项规定;在管理方面,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房建管理办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股级干部交流暂行办法》等八项制度;在财务方面,制定了《财务内控制度》等三项规定,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初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在廉政上构建了制度保障。

五、加研,提升行业廉政文化建设理论水平

法制教育征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宣传,把有关的税收政策送进校门,送进课堂,使老师学生都能知税法、守税法;应定期召开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座谈会,对税法的严肃性做明确的说明。总之,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各类教育机构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以确保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收费标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报批手续,严格界定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正确把握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教育行业的减免税范围。二是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一般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均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三是必须单独核算免税项目。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税。四是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相关税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