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局(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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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各单位上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和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 (一)业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兼职纪…

市场监督局(精选5篇)

市场监督局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建立完善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配备。

第三条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各单位上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和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

(一)业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按照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实施管理;每月按照纪检监察业务考核指标对其进行量化考核。

(二)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对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考勤,督促其参加学习和各类活动;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要及时调整确定兼职纪检监察员。

第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要征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兼职纪检监察员负监督责任。

第八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在部门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本部门一把手及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种文件、制度等;

(四)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暂扣、罚没物资等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所在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反映;

(六)协助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本部门职工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

(七)完成局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任务

第九条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对所在单位以下工作进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县局党委、局纪委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三)贯彻落实县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协助所在单位领导对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监督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思想防线。

第十一条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8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

第十二条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安排,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参加县局作风纪律督查、执法监察工作和明察暗访活动,参加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第十三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第十四条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第五章工作方式

第十五条兼职纪检监察员必须参加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各项决策和各类活动。

第十六条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对所在单位财务支出、案件处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落实定期走访制度,每季通过走访辖区内相对人,了解执法、服务、作风、廉政等情况,征求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局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八条参与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学习、调查、走访、述职述廉等相关活动。并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的情况。

第十九条对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兼职纪检监察员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做好跟踪督察。对不按时限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督察。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撤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一)所在单位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执法办案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隐瞒不报的;

(三)泄漏工作秘密的;

(四)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五)应该报告而没有报告的;

(六)对纪检监察部门布置的工作落实不力的。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党委根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表现,在提拨使用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营造尽责履职、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

第八章保障

市场监督局范文第2篇

提振信心,履职尽责,助推昆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督导检查创文明城市工作

在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之际,为切实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压实市场监管责任,9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潘开平局长、姜柯副局长、市场规范指导处张智处长等一行4人到五华区好顺路集贸市场、南强步行街进行走访检查,五华区政府郭颖副区长、区市场局关文学局长陪同检查。

潘局长、姜副局长一行首先对五华区好顺路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关局长对近期集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情况和市场内部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对照集贸市场创文指标要求,潘局长一行重点查看了集贸市场证照公示情况、重点肉禽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农残检测情况及集贸市场公厕卫生保洁等情况。随后,潘局长、姜副局长一行到五华区南强步行街进行了走访检查,对步行街上餐饮经营户的“三防”设施、食品安全、价格标示、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及消费维权保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

结合近期“管集市”“净餐馆”两个专项行动,潘局长强调: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做好就餐场所的卫生保洁,后厨要规范达标、仓储要整齐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查缺补漏,确保集贸市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不失分、得高分,助推昆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圆满成功。

市场监督局范文第3篇

 

为切实提高我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3月13日上午,由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张志刚带队,一行四人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县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首先,督查组听取了我局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2月2日全市系统机构改革过度期间加强“三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查看了我局工作落实情况资料,包括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图片和文字。

同时,督查组还随机抽查了我县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南昌同心紫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现场,督查组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听取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的汇报,并就如何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产品质量进行了现场交流指导。 

市场监督局范文第4篇

2018年积极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战略,提高我市质量水平,全面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狠抓主管业务工作,争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具体汇报如下:

(一)质监综合业务工作

1.质量股全年工作围绕质监全年工作计划开展,重点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深入领会文件主旨,并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制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走访38个质量提升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均无异议,积极与市政府沟通方案推进情况,强化质量提升落实力。

2.结合实际,通过网络统计汇报平台,开展2018年报工作,成功通过今年16个报表的国家统计数据审核。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工作方案内容,利用网络监管平台开展对自我的监督,对企业的监督,掌握业务信息,今年我们上报政务服务网络内容,包含3项行政许可,分别为权限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审批。学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系统,现通过网络审核的获证企业1家,密山市金达利塑业有限公司。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家(倍丰集团密山分公司)。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业务平台信息,完善网络业务信息,做到动态监督,即时关注。

3.深入贯彻省级“融转服”文件精神,以“四融、四转、四服”为主要内容,对辖区内4个项目的4家企业开展业务技术支持,针对密山市生态资源的优势,打造密山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等特色品牌,创建好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密山市鸭稻共育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市级)、密山寒地水稻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县级)),培育好正在申请省名牌的2家企业(黑龙江省金果农产品有限公司、密山市玖丰米业有限公司),推动密山产业升级。

4.积极配合配合监察部门,继续开展2018年企民评百岗工作,以技术职能为依托,强效服务企业、民众,截止目前,共接待业务咨询的12余次,走访企业,提供技术服务45余次,均已整理归档。

5.在专项执法工作方面,根据省局文件,开展了“3·15”、“质量月”、“利剑行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春雷行动”、“放管服”工作、电器专项检查工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专项工作、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以“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为活动要求,配合各级部门现场监督抽样,未发现违法行为。

6.在计量工作方面,联合质量中心工作人员,开展“5.20世界计量日”活动、汽车衡专项检查、燃油加油机专项检查等计量专项工作,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计量检定监督,对29家加油站进行了加油机铅封检查,并现场加封,监督检定30吨以上汽车衡器170余台,出动执法人员、检验人员160人次,出动检定车辆60余车次。同时,开展加油站监管明示工作,29家加油站均张挂明示版面,张贴监管人员、责任人员照片,公示监管人员信息,全面保障计量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每月按时上报计量业务数据信息,掌握计量工作开展情况,现已涉及安全防护鉴定计量器具190台、贸易结算计量器具212台、卫生安全计量器具81台,检定的计量器具共483台。

7.为保障成品油质量安全,保障市民利益,开展油品质量密度监督监测工作,4个市场监管所随机抽取4家加油站进行成品油密度监测,截至目前顺利完成20工作日的监测工作,制定数据报表,有效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继续开展重点能用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现我市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单位1家(密山市朝阳热电公司)

8.在认证监管工作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体系建设的管理意见,各级部门开展百万家企业学习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质量股积极组织市内存在的3家(密山市益海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东粮米业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密山蜂业有限公司)开展为期1个月的培训学习,共组织人员58余人次学习新体系,拍摄学习资料、视频共10余份,发放新体系文本40余份,有效宣落实了新体系,强化我市质量体系建设。

9.依据定级监管规定,结合实验室检测机构专项监管平台,继续开展对我市9家(密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车中心、密山市七顺机动车检车有限公司、密山市粮食质量安全检车站、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密山市长城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密山市晟合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密山市万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密山市运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密山市北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获取认证的实验室、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现我市符合B级的获证机构2家,c级5家,D级2家。

10.利用自愿性认证监管平台,开展认证市场专项监管工作、有机认证示范区培育工作、对我市的有机认证企业开展有效监督,截止目前我市共存在7家获证企业,获得有机认证证书13个,通过认证体系的获证企业3家,获得强制性认证企业1家(密山市飞牛新型研发农用机械有限公司拟)

11.在标准化工作方面,继续做好网络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截止目前,网络企业标准备案平台中,现已有4家企业进行网络备案,成功备案的企业标准共9个。

(二)特种设备工作

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四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别为元旦春节安全工作会议、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会议,传达了各类专项整治文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压力管道专业知识和监管要求培训,对全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2.对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组织了3次业务培训,并深入密山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对3个燃气充装单位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

3.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定86个单位为隐患排查治理单位,现86个单位已完成隐患自查和整改,并上报了自查表,在局领导和监察人员以及使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密山市莲花新城小区停用了未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的锅炉,密山市天意洗浴更换了符合规定的锅炉,密山市善水汇温泉洗浴馆将承压锅炉改为常压锅炉,消除了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

4.开展了《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方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回头看,对6个起重机械、1个厂车使用单位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协助2个使用单位办理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5.开展了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对密山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压力管道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该单位压力管道进行了检验,申报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作业。

6.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日常监督检查使用单位40个,全年已完成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 个,完成了检查任务。

7.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中秋、市政府紧急部署等重大节日和重要事件期间安全大检查,以及安全月宣传活动、事故应急演练,确保了我市的特种设备安全。

截止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8个,检查特种设备 405台(部),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发现隐患19处,整改隐患19处。

(三)法规股工作

2018年,政策法规股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核审案件。全员不断学习各类工商、食药、质监类法律法规,熟悉各类案件的办理程序,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核审,严把案件核审关,全年共核审40起一般程序违法案件,其中食品药品类案件17起,红盾护农案件6起;案件中,经过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案件34起,另外还有已立案未结案的案件1起,截止目前,没有行政处罚的复议和诉讼案件。随时做好案件统计报表工作。认真填报密山市政府及鸡西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要求的案件信息报表,对各项内容进行统计梳理核实。

二是认真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并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文件中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我局现保留规范性文件2件,对不宜继续保留的3份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按照政府要求清理证明事项,对本地区、本单位实施的证明事项提出清理意见,坚持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或者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目前无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三是动态调整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内容,及时调整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修改了50余项清单内容,与政务服务事项保持一致;根据编办要求,将权利清单内属于新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事项上报政府,将相应1条行政处罚权划出。同时,经过与鸡西工商、质检、食药局确认,确定了17项政务服务事项并按要求指导各股录入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平台,压缩审批时限20天,压缩审批环节4个,减少提交要件8个,按要求完成再造流程工作任务。

四是做好法律业务指导和咨询工作,规范法律文书的使用,动态调整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执法人员信息,完善执法人员网络信息库的内容。通过熟悉各项法律,和各业务股沟通,相互学习,对办案机构进行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指导,使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化;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办理出庭前向法院提交的手续,对诉讼文书和证据、法律依据提出意见,受委托我局进行应诉答辩。

五是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明确法治建设的聚焦问题和重点任务,列出了20余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10月份专项工作情况做了逐条汇总,并提供作证材料。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扫黑除恶的宣传,制作并领取了扫黑除恶宣传条幅和宣传图板,在辖区人口密集场所悬挂张贴,大面积宣传扫黑除恶。

(四)质监中心工作

1.今年,质检中心坚持“科学、公正、权威、实用、为民”原则,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加快推进检测项目认证扩项,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努力扩大检测覆盖面。截止2018年11月份,共检测样品500余批次,检定计量器具1000余台件。其中。2018年度中心完成食品检验批次500余次,其中委托检验200余批次,监督检验300余批次。检定计量器具1000余台件,其中大型衡器检定150余台件,小型衡器检定700余台件,加油机检定80余台160余枪。

2.强化责任担当,筑牢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带动全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和“抄党章、悟真理、守本色”活动,加强中心党建工作,发挥党员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增强班子和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市场监管所工作

2018年,黑台所坚持局所一心的原则,形成合力,奋力前进,较好的完成了上级的各项工作 。

 1.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创建魅力中国城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契机,细措施,明责任,强监管,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在辖区乡镇主要街道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横幅3处,对辖区3个乡镇11家幼儿园,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及“两创”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督查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下达《责令改正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到位。

2、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风险分级是强化有的放矢,提高监管效率的有效途径。黑台所组织开展了辖区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推进会,按照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逐户确定风险级别,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实际经营的30家食品生产企业,11家学校幼儿园食堂、5家老年公寓和政府食堂、36家餐饮单位及160余家食品经营单位的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3、为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秩序,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制作售假食品行为,针对辖区内食品风险隐患较高的,食堂类,大型聚餐类,食品生产加工类等行业共计50余家的《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已全部建全。为黑台所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和提高黑台所食品安全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4、强力推进小餐饮服务单位整规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市学校周边小餐饮服务水平,黑台所先后2次协同教委,镇政府等单位,摸底调查了3个乡镇的中小学周边小餐饮单位,根据目前摸底情况来看3个乡镇中太平乡和连珠山镇中小学周边情况较好(主要因学校管理严格,没有学生在校外就餐情况),黑台镇中学和小学周边情况较为混乱,教委和镇政府近年来组织相关单位多次严厉查处,但因提供小餐饮服务人员流动性较大,隐蔽性较强,均未见成效。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黑台镇学校周边有8家小餐饮服务单位),黑台所组织了小餐饮服务人员的学习,主要讲解餐饮安全常识,办理许可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对上述人员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

5、抓好专项整治。开展节假日市场、保健品市场、婴幼儿配方奶粉及乳品市场、校园及周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农村集体聚餐安全隐患排查、大米面粉等重点商品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单位200余户。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教育,说服、宣传等为主要手段,督促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6、强化药品日常监管,加强食品药品抽检,做好风险防控。黑台所辖区内现有1家药品生产企业,9家药品经营单位,4家乡镇卫生院和1家精神病医院,有效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强化执法利率,提高检查频率,从根本上解决药品安全储存与规范化管理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完成日常监督抽样20种批,现未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案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案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等情况。

7.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杜绝监管责任事故发生。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信息档案工作,并与辖区内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家,签订安全责任状,提高使用、生产单位安全责任意识。开展乘梯安全专项监管工作和气瓶监察工作,对辖区内5家企事业单位使用的6台电梯设备(精神病医院1台、市政府2台、黑台镇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各1台,太平乡幼儿园食堂1台)下达了告知书,对辖区内3台杂物电梯均超过检验期限,均予以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现3台杂物电梯使用单位已提交了报停及拆除杂物电梯报告。同时,经排查,辖区内气瓶使用单位30余家,查出一般隐患21处,均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要求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其中,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日昌升燃气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充装单位(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给予了严厉批评和教育。针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在使用液化气钢瓶时的各种违规行为,黑台所一是当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二是事后与辖区内30余家餐饮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使用承诺书》。督促使用气瓶单位自觉遵守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

8.强化生产、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分季度对辖区重点商品质量进行抽样送检,共送检农资30组、成品油7组。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和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农资经营户50余户,对36种化肥进行检查,共抽检肥料40组,截止目前未发现有不合格化肥。开展猪肉及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未在市场上发现 瘦肉精 等病害猪肉。

市场监督局范文第5篇

为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特药监管,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禁毒工作职责,5月以来,我局继续就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特殊药品合法经营、使用,严防流弊事件发生对社会造成不良危害,全面落实禁毒责任制。现将5月禁毒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布尔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人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定期对禁毒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督促检查。落实禁毒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和细化各项禁毒工作。

二、加大力度,做好宣传

组织全体干部加强对禁毒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毒品预防的宣传教育,要求全局干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家庭成员、向广大群众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禁毒的方针、政策,使大家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禁毒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提高拒绝毒品诱惑的技巧和能力,增强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