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婚姻登记处日常工作计划(精选5篇) 公民实行晚婚、晚育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挠。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晚婚,是指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年以上的初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 2024年3月12日婚姻登记处日常工作计划(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阅读全文